来稿要求
(1)来稿要求论点突出、内容准确、数据可靠、层次清楚、结构严谨,篇幅以6 000 字之内为宜(含图、表及参考文献)。
(2) 来稿应包括中英文题名、作者、作者单位(中英文单位全称、单位所在省名和城市名、邮政编码)、中英文摘要、中英文关键词、正文、符号说明、参考文献、作者简介(第一作者)。如有多位作者,则均需提供姓名及工作单位。
(3)题名应简明、具体、确切,概括文章的要旨,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的有关原则并有助于选择关键词和分类号。
(4)来稿摘要应具有独立性,是一篇完整的短文,一般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等,客观反映文章的内容,不使用图表、化学结构式、公式和参考文献,应使用第三人称的写法,不分段落,编写应执行GB/T 6447 规定。中文摘要篇幅在100 ~ 300 字,英文在100 ~ 150 个英文单词。
(5)在摘要下面,提供3 ~ 8 个关键词,概括文章的主要内容,以便检索。
(6)正文中的层次标题应简短明确,各层次标题一律采用阿拉伯数连续编号,均应采用主题标引,一般不超过15 个字,标题末不加点号。其编写格式应执行GB/T 7713 规定。
(7)图表要尽量精选,清晰明了,勿与文字叙述重复。同一数据来源的图表只能选择一种,并标明图题或表题。
(8)物理量和计量单位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GB 3100 ~ 3102),不得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及符号。
(9)参考文献按正文引用文献序号依次编排,未公开发表的资料请勿引用,其著录书写格式执行GB/T 7714 规定。
(10)对第一作者可按此顺序刊出其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职称、学位以及研究方向。
(11)获得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应以“基金项目:”作为标识,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
投稿注意事项
(1)来稿请勿一稿多投,来稿不退还,请自留底稿,对录用的稿件本刊有权删改。
(2)稿件一经录用,我部即致稿酬,另赠送作者数量的当期刊物。
(3)稿件著作权归作者,文责自负。作者若不允许编辑部对来稿作文字性及少量内容修改、删节,请来稿时声明。
(4)请通过电子邮箱pep@tced.com 投稿,并注明《化工设备与管道》投稿。来稿中必须注明作者的联系方式(电话、电子信箱等)。
《化工设备与管道》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