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新行
摘要:在疫情冲击下,内蒙古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部分企业特别是民营小微企业经营出现困难。为深入了解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和融资情况,2020年7-8月份,对全区167家民营企业开展问卷调查,实地走访了55家企业和32家金融机构,就企业融资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深入了解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内外部因素以及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存在问题和困难,并针对相关问题从政府、监管、银行、企业几个层面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民营企业 银行贷款 融资难
一、民营企业经营状况和融资情况
(一)民营企业受疫情冲击较大,主要经营指标出现快速恶化
上半年,167家调查企业盈利12.7亿元,同比下降65.3%。企业资金状况景气指数为23.1%,较上年同期下降1.5个百分点。其中57.5%的企业表示总体资金状况较为紧张,较上年同期上升4.1个百分点。分行业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和交通运输等行业企业受疫情影响严重,资金状况普遍较为紧张,49家相关行业样本企业盈利同比下降72.7%,企业资金状况景气指数为21.8%,仅有1家企业表示资金较为充裕,其他企业均表示资金状况有点紧张或非常紧张。
(二)民营企业债务压力总体可控,偿债能力有所下降
样本民营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57.7%,低于同期内蒙古规上工业资产负债率2.6个百分点。有4.8%的样本企业资产负债率超过100%,多数企业处于安全合理区间。6月末,有融资余额的企业利息保障倍数为1.79,较上年同期下降1.58。其中,19.3%的样本企业利息保障倍数小于1,这部分企业偿债面临较大困难。
(三)融资难矛盾缓解,获得银行贷款难度明显下降
上半年样本企业银行贷款审批条件景气指数49.4%,较上年同期提高6.9个百分点,企业贷款难度指数为49.9%,较上年同期下降7.0个百分点。其中,获贷额度指数(59.5%)、获贷时长指数(55.4%)、抵押担保条件景气指数(45.7%)、贷款申请便利性指数(63.6%)分别同比上升5.4个、1.9个、1.5个和6.7个百分点。上半年,样本企业新获得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03%,较2019年获得的贷款利率水平下降0.55个百分点。
二、民营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因素
(一)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内部因素
1.初创企业融资难
据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2季度民营、小微企业融资调查数据显示,成立不到3年的初创期企业上半年获贷率(16.6%)分别低于成立3-5年的成长期企业(32.6%)和成立5年以上的成熟期企业(36.2%)16个和19.6个百分点。以乌兰察布某农业公司为例,该企业在2014年成立初期由于无法提供近一年完整的财务报表而未獲得银行贷款。
2.经营暂遇困难企业融资难
调查显示,上半年未申请银行贷款的样本企业中,有11家企业因担心经营和财务状况欠佳估计贷不到款而没有申请。以赤峰市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例,该企业作为国内少数几家全产业链养殖加工企业之一,是金融机构争相抢夺的优质民企客户,曾获多家银行贷款授信。但2016年该企业因决策失误陷入经营困境后,信贷资源获取困难,企业经营遭遇雪上加霜。
3.资产负债率高、流动性紧张的企业融资难
调查显示,上半年资产负债率超过80%的样本企业贷款获批率为60%,低于全部样本企业贷款获批率27.5个百分点,平均获贷金额为贷款申请额度的86.7%,低于样本企业平均水平4.1个百分点。某农商行反映,在该行未获贷款审批的民营企业中,有近40%是因资产负债率高、财务状况差而未通过审批。
4.出现信用违约的企业再融资难
调查显示,上半年样本企业中有8家企业因担心企业信用状况差未申请贷款或申请贷款因信用状况差被银行拒绝。调研显示,因信息不透明,金融机构对产生过不良贷款的民营企业融资态度谨慎,即使不良贷款正常收回,也不愿再向其投放贷款。以内蒙古某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为例,该企业从事危险货物贸易和运输,2015年该企业在银行的2750万元贷款出现逾期,2018年本息已全部结清。目前该企业生产经营良好,2019年营业收入达1.13亿元,纳税220万元。为扩大业务规模该企业现有1000万元融资需求,但因前期的不良记录,多家银行拒绝为其提供贷款授信。据某金融机构反映,这种现象较为普遍,该机构约有20%的企业客户因企业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用记录差的原因未通过贷款审批。
5.关联关系复杂,涉及诉讼案件的企业融资难
有些企业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成立或投资多家公司,涉及行业广泛,且有较多业务和资金往来,加上个别企业涉诉,银行担心信贷资金挪用或阻断追索等风险,导致该类企业融资难度增加。以包头市某农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例,目前该企业和关联企业涉诉7起,被依法冻结资产4624万元。虽然该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但部分金融机构因为该企业自身关联关系复杂,涉及诉讼案件等原因拒绝向其提供贷款资金。
6.片面追求投资扩张的企业融资难
调查显示,在申请贷款却被银行拒绝的样本企业中,有4家企业是因贷款项目风险大、预期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等原因导致贷款申请被拒。以内蒙古某股份有限公司为例,近年来,该企业发展较快,新上了几个大型养殖场和屠宰场项目,项目已陆续完工,但由于该企业资产负债率高、项目风险高、抵质押物不足等因素难以通过银行获得后续投产资金,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导致经营压力大幅增加,获得贷款难度也随着资金链的紧张而有所加剧。
(二)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外部因素
1.融资渠道单一
内蒙古地区民营企业直接融资规模较小,融资主要依赖银行信贷,资金来源较单一。数据显示,2020年7月末,内蒙古民营企业股票、债券融资余额合计1081.7亿元,而同期民营企业信贷余额6742.9亿元,规模远超直接融资总额。调查也显示,87%的被访企业在银行有过贷款,至2020年上半年末,超5成被调查企业银行贷款占其负债的比重超过50%。
2.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企业融资受到限制
以乌海市为例,该地民营企业多属于采矿、煤焦化工等“两高一剩”行业。近年来,当地民营企业积极转型升级,对技术更新及环保建设的有效信贷需求不断增长。但在去产能及环保政策影响下,部分金融机构将上述行业列入信贷谨慎介入领域,因此这类民营企业获得贷款困难。据了解,某国有商业银行乌海分行已两年未向上述行业发放贷款。
3.信贷服务与企业用款需求不匹配
一是银行短期流动性贷款与企业经营周期不匹配,导致频繁发生“续贷”“展期”或“借新还旧”业务,企业融资成本被迫抬升。167家民营企业调查问卷显示,截至2020年6月末,1年期以下贷款280笔,占比66.4%,贷款金额143.7亿元,占比26%。以赤峰某锅炉厂为例,该企业的生产周期为2年,考虑生产周期匹配及倒贷时间成本等因素,该企业放弃某股份制银行1年期低息贷款,选择某信用社3年期贷款(年利率11.6%)。二是贷款审批时间长,影响民营企业生产经营。调研发现,目前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贷款办理周期明显缩短,一般能在10天之内完成所有贷款手续,但部分大型银行分支机构自身没有贷款审批权,造成受理时间长。调查显示,目前近三成的企业认为从申请贷款到获得贷款的时间周期在1个月以上,其中约一成的企业认为贷款时间周期在2个月以上。
4.担保机构少,代偿能力不足
一是担保机构覆盖面不足、担保能力低。以赤峰地区为例,该市共8家担保公司(市区2家,旗县6家),地区覆盖率80%,在保余额占全部贷款比重仅为0.6%,融资担保放大倍数也较低(0.98)。二是担保条件高。以鄂尔多斯市某公司融资为例,该公司向某国有银行申请100万元贷款,因无足额担保物需要担保公司担保,担保公司以该企业小股东(占股10%)在他行存在不良担保为由不予担保,该行多次与担保公司沟通未能成功。三是部分担保公司诚信意识不足,所担保贷款出现风险时,不能有效代偿银行贷款。
5.银企信息不对称,融资需求难对接
一是银行获客渠道有限,目标客户集中于少数成熟期的知名企业,对大量初创期和成长期的小微企业覆盖率较低。二是民营企业获取银行贷款的信息渠道单一,调查显示,在上半年未申请贷款企业原因中,有22.6%的企业是因不了解信贷产品或申请方法而未申请。三是获取民营企业实际经营数据困难,银行倾向于通过经营数据以及征信、工商等第三方数据核实小微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但内蒙古公共事业部门掌握涉企信用信息开放程度低且缺乏有效整合,金融机构掌握企业政务数据困难。此外,相对其他省市,内蒙古线上产品涉贷金额少,发展落后。截至7月末,全区金融机构线上企业产品贷款余额103.1亿元,仅占民营企业贷款的1.5%。
三、制约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的主要因素
(一)部分民营企业经营不规范,整体不良率明显偏高
很多民营企业自身缺乏专业管理队伍,财务制度不健全、偏离主业盲目扩张,信用意识薄弱,随意挪用信贷资金等因素导致民营企业贷款不良率居高不下,影响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的积极性。以某国有商业银行通辽分行为例,6月末该行民营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33.4%,高于对公贷款不良率27.9个百分点。基于上述原因,该行内蒙古分行对该行民营企业贷款投放管控加强,除普惠口径民营企业贷款能够自主审批外,其他民营企业贷款均需内蒙古分行审批,获批额度也受到—定压降。
(二)贷款担保方式过度依赖保证和抵质押,银行现有的审批条件与新业态发展特点不适应
调查显示,超7成样本企业认为获得银行贷款难度增加的原因是缺乏抵押品或担保人。在样本企业上半年新获得的158笔贷款中,84.2%的贷款是通过抵质押、单纯保证或“抵质押+保证”的方式获得。从抵质押资源看,商业银行更多看重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对企业股权、应收账款、知识产权、排污权、人力资本等内容,由于缺乏有效管理手段而利用不足,从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高技术、轻资产企业的金融服务。
(三)追责问责力度加大,基层信贷员对民营企业有“惧贷”、“恐贷”心理
调研了解,目前多数金融机构都出台了民营、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尽职免责办法和实施方案,但多是指导性框架,内容笼统,未制定实施细则,尽职免责评审委员会有很大“自由裁量权”,责任认定更多依据信贷资金的损失程度,追究力度依然较大。近两年间全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及员工因违规或违法发放贷款而被问责和处理的人员共五千余人次,尤其是在内蒙古金融风险较为突出的背景下,金融机构出于谨慎管理的原则,力求通过加大信贷责任人追责力度,倒逼责任人主动控制不良贷款的新增,推进不良贷款清收。现在很多基层信贷员由于担心被追责,对不良率整体较高的民营企业开展信贷业务仍存有较大顾虑。
四、政策建议
民营企业金融服务事关经济转型升级和民生就业大局,是一项长期性、综合性、系统性工程。应进一步发挥好政府部门、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和社会中介组织的合力作用,持续破解民营企业融资中的难点和问题,加快构建开放包容、竞争充分、成本适度、风险可控的民营企业金融服务体系,为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一)政府层面
一是搭建“政金企”信息互通平台。集中整合税务、工商、法院、企业行为等信息数据,打破部门间“信息孤岛”,为机构向民营企业融资提供更全面的信用信息服务。二是发挥好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督促自治区再担保和农担落实降低贷款反担保要求,进一步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促进银担合作。三是积极支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扩大直接融资,统筹推进民营企业发债和上市融资。四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打击恶意逃废债和各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保护合法金融债权,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二)监管层面
一是充分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引导信贷资金流向民营小微企业。二是灵活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地方性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融资。三是继续推动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建设,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
(三)银行层面
一是健全并落实尽职免责制度,设立内部问责申诉通道,为尽职免责提供机制保障。二是制定差别化不良贷款容忍度制度,适当提高民营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容忍度。三是推动基层分支机构下沉工作重心,提升服务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內生动力。四是加大审批权限下放额度、适当下放利率定价权,方便基层分支机构“因地制宜”,开发符合民营企业发展周期和行业特性的信贷产品。五是创新金融工具,丰富担保模式,解决因缺乏有效抵押物而导致的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四)企业层面
一是摒弃家族式松散管理方式,完善法人治理机制建设,建全企业管理制度。二是按照现代企业标准,明晰产权,建立科学审慎的财务制度以及公平的用人制度。三是要树立风险意识,加强风险管理,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四是强化信用观念,塑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为自身和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创造条件。
责任编辑:张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