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价值观的哲学溯源与现实反思

2020-01-07 08:11潘宁徐晓璐
关键词:性别差异

潘宁 徐晓璐

摘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构建理性的性别价值观体系对推动妇女事业向前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与女性主义哲学是性别价值观的思想基础。性别地位平等、性别发展自由与性别关系和谐是性别价值观的发展目标。在日常生活、社会活动与精神活动领域存在的不合理性别差异是实现性别价值观的现实梗阻。可以根据性别差异转化为对抗性矛盾的风险程度,选择相应的优化路径:优先消除性别教育机会的差异、职业的性别分割与性别道德的双重标准;逐步消除土地性别矛盾、两性参政程度的不同、女性艺术形象的异化建构与两性参与哲学、科学程度的不同;同时健全对承担更多家务劳动与生育责任的女性的补偿机制,并引导男性共同承担家务劳动。

关键词:性别价值观;性别差异;性别地位平等;性别发展自由;性别关系和谐

中图分类号:B561.59;C91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398(2020)06-0016-10

2015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球妇女峰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实现男女平等,还需要我们付出巨大努力。我们要不懈努力,为妇女事业发展开辟广阔道路。”要推动妇女事业向前发展,首先要形成对社会性别关系的理性认识,也就是要形成理性的性别价值观。性别价值观,是指人们形成的关于性别价值的信念、态度、倾向,是社会成员用来评价性别地位、性别关系、性别发展的准则。在当代中国,构建理性的性别价值观,要以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与女性主义哲学为理论基础,准确把握性别地位平等、性别发展自由与性别关系和谐的科学内涵,弥合与消除日常生活、社会活动与精神活动领域存在的不合理性别差异。

一 性别价值观的理论基础: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与女性主义哲学

每一种具有重要价值的思想,都有其产生的源和流,性别价值观也不例外。对性别价值观的理论基础进行深入研究,可以从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以及女性主义哲学三个方面展开。

(一)辩证唯物主义到性别价值观的逻辑推演

辩证唯物主义是唯物主义与辩证法有机统一的哲学世界观,由辩证的唯物论、唯物辩证法与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三个部分组成。

从辩证唯物论的基本观点来看,一方面,人作为社会中的一种特殊物质,其生命的本质就是一种物质现象,性别是人先天具有的、无法加以选择的一种生物特性,个体会在接受教育期间对这种生物特性产生认知,随着年龄的增长,便会意识到性别的差异,进而在社会生产生活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另一方面,意识是在物质基础上形成的,性别价值观可被视作是人脑对性别这一客观存在事实的反映。从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来看,两性在生产生活实践中产生了密切联系,这种联系随着时代不断发展,时而呈现出和谐统一,时而表现为对立冲突,其发展变化具有一定的内在规律。从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来看,随着时代的发展,生理外表、交往方式与观念想法等性别认识的具体内容也会发生改变。一方面,在一个特定的时代中,人们需要通过多次实践才能获得对性别的准确认识;另一方面,在一个新的时代中,先前准确的性别认识需要通过新的实践进行检验与深化。

结合辩证唯物主义视角的分析,可以形成性别价值观的三个基本问题:第一,两性存在的基础;第二,两性关系的发展与变化;第三,两性联系与发展的内在规律。

(二)历史唯物主义到性别价值观的逻辑推演

历史唯物主义是揭示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理论,主要包括人类社会的本质、发展规律、基本矛盾、前进动力等内容。

从关于社会本质的基本观点来看,两性作为社会共同体,携手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各领域的工作生活,合力推动社会发展与进步;从关于社会发展规律的基本观点来看,两性社会关系的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的过程,有其内在的客观规律;从关于社会发展矛盾的基本观点来看,两性之间的矛盾主要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其本质是一种特殊的阶级对立;从关于社会前进动力的基本观点来看,作为一种特殊的阶级对立,两性之间的斗争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与国家的起源》中对历史唯物主义与性别价值观的联系进行了阐述。他认为,人类的生产活动包括两类:一类是物质资料的生产,另一类是人类自身的生产。从物质资料的生产与性别价值观关联的视角分析,随着社会分工的演化,男性在物质资料生产中的作用超过女性,人类社会从母系社会进入父系社会,男性逐步取得了社会领域的统治权。从人类自身的生产与性别价值观关联的视角分析,性别是组建家庭的基本要素,生育是家庭的基本功能。随着家庭形式由蒙昧时代的群婚制发展到野蛮时代的对偶婚制、以及文明时代的专偶婚制,男性逐步在家庭領域拥有了绝对的话语权尤其是决定子女财产分配的权力。

结合历史唯物主义视角的分析,可以对性别价值观基本问题作出初步回答:其一,物质资料生产与人类自身生产是两性存在基础;其二,经济地位与家庭形式是影响两性关系的重要因素;其三,两性共同创造历史,在未来融合共生、同向共进才能实现从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飞跃。

(三)女性主义哲学到性别价值观的逻辑推演

女性主义哲学是西方女性主义理论探讨与运动实践的产物,主要包括女性主义认识论、伦理学与政治哲学等内容。

从女性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来看,一方面,由于在男权社会中处于边缘位置,女性群体的认识可能与社会客观实际更为接近,可以作为探讨社会问题的基础材料;另一方面,不同情境对人的认识会产生显著影响,归纳不同女性个体经验,形成女性整体认识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从女性主义伦理学的基本观点来看,一方面,现存的社会道德伦理体系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性别因素,女性的积极情感特征有助于提升社会成员整体的理性素养,进而推动社会道德伦理体系的完善;另一方面,女性的生育是一种创造性的社会活动,生育及抚养过程中的相互移情对建立社会成员之间的互助关系具有积极借鉴意义;从女性主义政治哲学的基本观点来看,一方面,性别平等应该覆盖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其中,家庭领域的性别平等问题需要重点关注;另一方面,西方式民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阶级对立,却未能有效消除性别歧视,在这种背景下,女性需要更多的社会信任与关怀。

结合女性主义哲学视角的分析,可以进一步完善对性别价值观基本问题的回答:其一,一方面要坚持“物质资料生产与人类自身生产是两性存在基础”的基本回答,另一方面也要注意到女性在“两种生产”中所处的弱势地位;其二,一方面要坚持“经济地位与家庭形式是影响两性关系的重要因素”的基本回答,另一方面也要注意甄别“将性别冲突视为一种特殊的阶级对立”的适用范围;其三,一方面要坚持“两性共同创造历史,在未来融合共生、同向共进才能实现从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飞跃”的基本回答,另一方面也要注重分析女性前进之路所面临的更多荆棘。

二 性别价值观的目标体系:性别地位平等、性别发展自由与性别关系和谐

性别价值观的目标体系是建立在性别价值观三个问题基础之上的。结合对两性存在基础的理论探讨,可以得出性别价值观目标体系的第一个要素:性别地位平等;结合对两性关系发展与变化的理论探讨,可以得出性别价值观目标体系的第二个要素:性别关系和谐;结合对两性联系与发展内在规律的理论探讨,可以得出性别价值观目标体系的第三个要素:性别发展自由。三个要素之间联系紧密,其中,性别地位平等与性别发展自由是实现性别关系和谐的前提条件,因为只有实现了性别地位平等与性别发展自由,才能将两性之间存在的对抗性矛盾转化为非对抗性矛盾,真正实现性别关系和谐;性别关系和谐是性别地位平等与性别发展自由的必然结果,到那时,两性共同回归到“人”这一本质属性,合二为一,以母性的情怀共建两性命运共同体的美好家园。

(一)性别地位平等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通过对资本主义平等观的批判与对社会主义平等观的展望,揭示了平等的科学内涵。他们认为,资本主义的平等只存在于商品交换领域,这种平等仅仅是法律形式上的平等,是在富人与穷人不平等的前提下的平等;只有社会发展到共产主义阶段,社会成员“各尽所能、按需分配”,才能实现真正的平等。根据他们的设想,生产力的充分发展、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彻底消亡以及阶级对立的不复存在是实现社会平等的三个前提条件,这同样也是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

女性主义哲学家对性别平等的理解与追求大致经历了“无差异的平等”“差异的平等”“超越性别界限的平等”三个阶段。在第一阶段中,自由主义思潮影响下的女性主义者致力于追求一种性别之间无差异的平等,呼吁女性在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内应当享有与男性同等的权利;在第二阶段中,激进主义思潮影响下的女性主义者致力于追求一种性别之间存在差异的平等,其核心观点是“两性生理差异客观存在,针对女性的生理特点应当予以特殊保护”;在第三阶段中,生态主义与后现代主义影响下的女性主义者致力于追求一种超越性别界限的平等,他们尝试寻找新的途径,解构对性别的二元划分,构建一个人人平等的社会。

以马克思主义中所蕴含的平等思想为基础,融合女性主义哲学中的性别平等观念,可以对性别地位平等的内涵作出诠释:性别地位平等,是一种承认两性差异基础上相对的平等,包括作为人的尊严和价值的平等,以及各领域内权利、责任与机遇的平等。

(二)性别发展自由

结合对资本主义社会人性异化现象的考察与深刻剖析,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提出了“自由人的联合体”构想,对未来社会人的自由发展作出了展望。1894年,恩格斯在给意大利友人卡内帕的回信中提到:“要用几句话来概括未来新时代的精神,而又不坠入空想主义或者不流于空乏辞藻,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除了《共产党宣言》中的下面这句话,我再也找不出合适的了:‘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结合此后一百多年的历史进程,可以对“自由人联合体”的具体表现形式作出归纳:第一,自由劳动的人是“自由人联合体”的个体形式,区别于资本主义社会普遍存在的异化劳动者;第二,共同治理是“自由人联合体”的社会形式,区别于资本主义社会普遍存在的阶级统治;第三,人性的升华是“自由人联合体”的精神形式,区别于资本主义社会普遍存在的人性的贫乏。

女性主义思想家认为,社会性别歧视与西方社会公私领域的划分侵犯了女性自由的权利,鼓励广大女性追求不依附于男性的精神自由与人生创造。1929年,英国女作家弗吉尼亚·伍尔芙在《自己的一间屋》中提出“成为自己比什么都要紧”的观点,鼓励女性追求经济与艺术领域的独立。1949年,法国女作家西蒙娜·德·波伏娃在《第二性》中指出“限制女性角色的不是天性,而是一些成见、习俗及过时的法律,是文化的产物”,鼓励女性追求个体的自由。

以马克思主义所蕴含的自由思想为基础,融合女性主义哲学的性别自由观念,可以对性别发展自由的内涵作出诠释:性别发展自由,是一种积极的、相对的自由,包括经济领域内两性的自由劳动、政治领域内两性的共同治理、以及文化領域内两性向“母性”(一种超出性别界限,能够从整体高度感悟人类存在的人性)的升华。

(三)性别关系和谐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批判继承前人和谐思想的基础上,结合对不同社会形态矛盾的分析,对未来和谐社会作出了展望。他们认为,在对抗性的社会形态中,存在着不可调和的阶级矛盾,社会关系难以达到和谐的状态;只有在非对抗性的社会形态中,才能实现真正的和谐。在原始社会初期,“全体成员都是自由人,都有相互保护自由的义务;在个人权利方面平等,无论酋长还是军事首领都不能要求任何优越权;他们是由血族关系结合起来的同胞。自由、平等、博爱,虽然从来没有表述为公式,但却是氏族的根本原则”,因此,部落成员之间能够和谐相处;在未来共产主义社会中,自由、平等、博爱“将是古代氏族自由、平等和博爱的复活,但却是在更高级形式上的复活”,也能够实现各种社会关系的和谐。

女性主义思想家在经历了自由主义与激进主义两个发展阶段后,逐渐意识到以和谐为目标的母性思维所蕴含的重要价值。他们将女性与自然类比,尝试运用母性消解两性之间的对抗,实现性别融合。1980年,美国学者卡洛琳·麦茜特在《自然之死——妇女、生态和科学革命》中提出以“母亲一大地”的情怀超越两性对抗,追求人类和谐;1982年,美国心理学家卡罗尔·吉利根在《不同的声音——心理学理论与妇女发展》中尝试通过倾听两性的不同声音,挖掘母性在构建和谐社会关系中的重要价值。在他们的作品中,母性不再是一种抽象的理想,而是通过“和谐”具体存在。

以马克思主义中所蕴含的和谐思想为基础,融合女性主义的性别和谐观念,可以对性别关系和谐的内涵作出诠释:性别关系和谐,是性别矛盾同一性取代斗争性、非对抗性取代对抗性的表现,在个体层面表现为家庭中和睦的夫妻关系、工作中友好的同事关系以及生活中融洽的朋友关系,在整体层面表现为共赢共享的伙伴关系。

三 性别价值观的现实梗阻:不合理性别差异的多维表征

在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存在着不合理的性别差异,阻碍着性别价值观的实现。不同的社会历史理论对社会结构作了不同的划分,其中,A·席勒的“日常生活理论”为观察性别差异提供了可以借鉴的理论视角。日常生活理論的基本观点认为:根据物质资料生产与人自身生产的分工,可以将社会结构划分为人们的社会活动领域与日常生活领域;根据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的分工,可以进一步将精神活动从社会活动领域中划分出来;由此形成了人类社会的三个基本层次:日常生活领域、社会活动领域与精神活动领域。在人类社会的金字塔结构中,日常生活领域位于金字塔的底端,是构成日常生活世界的基础;社会活动领域与精神活动领域是非日常生活世界的两个有机组成部分,其中社会活动领域位于金字塔的中部,精神活动领域位于金字塔的顶部(见图1)。在日常生活领域中,人自身的生产通过性本能与生命力的消耗使人的肉体生命得以延续;在社会活动领域中,物质资料的生产通过为日常生活世界提供衣食住行等日常消费资料使人的体力与生命力得以恢复;在精神活动领域中,艺术、科学与哲学通过知识渗透与理性启蒙对日常生活世界产生间接的影响。

(一)日常生活领域不合理的性别差异

日常生活领域比较接近历史唯物主义中的“人类自身生产”这一范畴,它是以个人的家庭、天然共同体(日常生活世界)等直接环境为基本寓所,以重复性思维与实践为基本存在方式,以传统、经验、习惯以及血缘与天然情感等因素维系的自在的类本质对象化领域。具体地说,日常生活包括日常消费活动、日常交往活动、日常观念活动三种基本类型。

日常消费活动主要指人们通过消耗生活资料满足衣食住行等生存需要的各类活动。在人们的日常消费活动中,不合理的性别差异主要表现为两性承担家务劳动比例的不同。在传统社会中,男性主要从事社会劳动,赚钱养家;女性则主要承担家务劳动,扶老携幼。在现代社会,夫妻双方平均社会工作时间的差异明显缩小,妻子的性别角色由“主内”转而“内外”兼顾。近十年相关的统计数据表明,女性在社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比重有了明显的提升,但是“女主内”的性别期望定式并未发生明显改变,家务劳动仍被贴上女性标签。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推广,越来越多的已婚女性有向家庭回拢的趋势,年轻母亲将面临更为严峻的“家庭-工作”双趋式冲突的考验。

日常交往活动是人们以天然情感、文化习俗、传统习惯自发开展的各类活动,主要包括四种基本形式:闲聊、情感交流、礼尚往来与游戏。在人们的日常交往活动中,不合理的性别差异主要表现为两性在爱情、婚姻、生育中付出的不同。一般而言,在爱情中,男女以婚礼的方式宣告婚姻的成立,共同组建家庭,生儿育女。男女的性活动以及女性的怀孕与生产是这一活动的两个基本环节。在第一个环节中,两性在强烈生理本能的驱使下,达到男欢女娱的快乐状态;而在第二个环节中,女性承担了怀胎、分娩与哺育的任务,女性在与男性分享精神喜悦的同时,饱受身体的痛苦与精神的焦虑。

日常观念活动是伴随着日常消费活动、日常交往活动而出现的,主要包括原始思维、常识思维以及经验思维三个基本来源。原始思维是建立在万物有灵观念之上的非个体化的、无意识的思维;常识思维是由艺术、科学、哲学等对象化知识向日常思维领域渗透而形成的思维;经验思维则是由人的活动方式与行为模式内化而形成的思维。在人们的日常观念活动中,不合理的性别差异主要表现为两性道德的双重标准。比如,在部分社会媒体的报道中,丰富的性生活经历一方面被视作是男性身份、地位与魅力的象征,另一方面也被视作是女性轻贱、放荡、不知廉耻的标志;剩男被认为是由于女性拜金造成的,而剩女则被认为是由于自身要求过高导致的;忙于事业的女性被视为不顾家,忙于事业的男性则被视为具有拼搏进取精神等。

(二)社会活动领域不合理的性别差异

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社会活动是在“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形成的,它超越了日常生活世界的血缘关系与天然情感关联,建立起自身的运行机制与规范。具体地说,社会活动包括经济活动、政治活动、公共事务管理三种基本类型。

经济活动是以物质资料的生产与再生产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活动形式。在经济活动中,不合理的性别差异主要表现为职业的性别分割,它包括行业隔离、职业隔离以及职业层次隔离三种具体形式。第一,行业隔离。被认为心思细腻、具有爱心与服务精神的女性,工作角色往往被定位于教育、卫生以及各类服务行业;而强调体力劳动的职业(如司机、搬运工等)以及享有较高社会地位的工作(如律师、大学教授等),则被视作是男性的工作。第二,职业隔离。经济学中的隔离理论认为,劳动力市场存在性别歧视,具有报酬高、环境舒适、培训机会多、晋升机制完善等优势的初级市场工作职位更倾向于聘用男性,而多数女性只能集中在准入门槛与福利待遇较低的次级市场。第三,职业层次隔离。在相当数量的工作单位中,存在着“同一部门具有同等经验与能力的女性职员所获得的提拔机会与福利待遇少于男性职员”的现象,这种“既存在就业差距,也存在工资差距”的现实困境制约了女性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政治活动是特定的阶级或社会集团为了实现自身的根本利益,围绕国家政权所进行的活动。在政治活动中,不合理的性别差异主要表现为两性参政程度的不同。当代中国的政治制度发生了深刻的变革,为女性参政提供了积极的条件,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问题。比如,政策规定了各级干部、代表中的女性比例不能低于某一比例,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个下限往往变成了“不超过”的上限,构成女性参政的“天花板”;同时,由于政府部门在选拔干部时有一定的年龄范围,退休年龄制度中的错位规定也限制了女性干部的提升空间。总体来看,女性在政治体制内的数量仍远低于男性,女性参政空间的拓展与突破尚需时日。

公共事务管理是从政治活动中分离出来的,统治与被统治的对立关系日益被公民与政府共同参与的“共治模式”所取代。在公共事务管理活动中,不合理的性别差异主要表现为乡村治理中的土地性别矛盾。关于中国妇女社会地位的调查显示,农村女性土地权益受到损害的比例为21%,比男性高出9.1%。一方面,受乡村父权制观念的影响,“平均分配”与“一户一宅”的分配原则产生了性别取向:土地只给儿子不给女儿;另一方面,村委会的偏向性分配也是导致农村婚嫁女性、离婚女性与大龄剩女失去土地的重要原因。

(三)精神活动领域不合理的性别差异

精神活动比较接近历史唯物主義中的“社会意识”这一范畴,也被称为自觉的类本质的活动,它与社会活动共同构成了非日常生活世界。从内涵来看,精神活动主要包括艺术、科学与哲学等三种基本类型;从外延来看,教育是连接精神活动与日常生活世界的桥梁。

科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知识,揭示了自然对象的结构与规律,代表着一种类的意识;哲学是对科学知识的概括与总结,它把人的自我意识与类的意识统一起来,形成关于人与世界的总体意识。在哲学、科学领域,不合理的性别差异主要表现为两性参与程度的不同。尽管女性为哲学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她们在这一领域仍然处于边缘地位。2011年美国哲学学会的研究报告显示,在美国哲学家中,女性比例为20.69%;而根据2012年中国内地高校哲学系统的统计数据,女哲学本科生比例为33%,女哲学研究生比例为30%,女哲学教师比例为21.4%,女哲学教授比例为13.4%。与哲学相比,参与科学事业的女性数量更多,但从总体上看,仍不足男性的一半。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女性在各个科学领域的分布极不平衡,比如在工程领域,女性科学家的比例仅为5%,而就整体而言,这一比例为30%。

艺术是人自觉把握世界与反思自身的一种方式,是对人类自我形象的一种体悟,代表着人的自我意识。在艺术领域,不合理的性别差异主要表现为对女性艺术形象的异化建构。第一,对女神形象的异化建构。在古印度与苏美尔,女神享有创造字母、语言与书写系统的美誉;在中国古代,女娲抟土造人、炼石补天的神话在民间广为流传。人类社会进入男权时代后,为了巩固自身统治,男性文化开始编撰一系列对女神形象加以亵渎,摧毁与邪恶化的历史。比如,在《圣经》中,女性被当作是由男性亚当肋骨制成的版本,象征女性智慧的蛇则被视作是引诱女性贪婪、嫉妒和狡诈的源泉。第二,对各个历史时期女性形象的异化建构。在封建社会的文学作品中,女性常以贞女、良妻、祸水、泼妇、丑女的形象出现,不少女性文人被迫采取“去女性化”的策略扩大生存与创作的空间。在当代,父权制对女性的建构逐渐由显性转为隐性,主要通过媒介引导的方式对特定女性群体进行建构。比如,在部分媒体的报道中,女博士时常被贴上“UFO、灭绝师太、第三性”的标签,27岁以上的单身女性被称作“大龄剩女”等。

教育是连接精神活动与日常生活世界的桥梁,教育者将精神生产所创造的知识传递给受教育者,提升他们的理性思维。在教育领域,不合理的性别差异主要表现为两性教育机会的不同。根据人口学的相关统计,在20世纪中,男性接受国民教育的比例与程度明显高于女性。随着义务教育的普及,性别教育机会的差异逐渐由显性转为隐性。比如,在高等教育中,尤其是研究生阶段,女性可选择的专业范围相对狭窄,专业选拔标准与教育者的性别倾向是造成这一现象的重要原因。

四、性别价值观的发展进路:不合理性别差异的弥合与消除

弥合与消除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内存在的不合理性别差异,是践行性别价值观的关键环节。在当代中国,两性之间并不存在明显的对抗性矛盾,但不能因此否认非对抗性矛盾转化为对抗性矛盾的潜在可能性,比如已婚女性拒绝生育可能会导致家庭暴力,情感纠葛可能会导致社会犯罪等。在实际工作中,可以根据不合理的性别差异转化为两性对抗性矛盾的潜在风险程度,选择相应的优化路径。

(一)日常生活领域不合理性别差异的弥合与消除

根据上文所述,在日常生活领域,不合理的性别差异主要有三种具体表现形式:一是日常消费活动中两性承担家务劳动比例的不同;二是日常交往活动中两性在爱情、婚姻、生育方面付出的不同;三是日常观念活动中两性道德的双重标准。

第一,两性承担家务劳动比例不同的问题。在中国传统“男耕女织”思想的影响下,多数女性认为承担更多家务劳动并非不可接受,但需要满足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女性家务劳动时间应与外出工作时间相平衡;二是男性理应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在实际生活中,两性承当家务劳动比例不同的现象普遍存在,但其转化为对抗性矛盾的潜在风险相对较低。一方面可以通过两性的共同承担与同等付出予以消除,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男性给予适当物质、精神补偿的方式予以弥合。

第二,两性在爱情、婚姻、生育中付出不同的问题。女性群体对爱情、婚姻、生育中付出问题的看法存在较为明显的代际差异。年龄较长的女性对这一问题的态度相对缓和,她们认为爱情、婚姻、生育中付出的不同主要是由于生理特点造成的,并希望男性付出相应的物质或精神补偿;部分年轻女性则对这一问题表现出激进的态度,她们认为生理差异不足以成为女性在爱情、婚姻、生育中付出更多的理由,甚至会做出独身或丁克的选择。对持有缓和态度的女性群体而言,这种性别差异可以通过男性给予适当物质、精神补偿的方式予以弥合;而对持有激进态度的女性群体而言,这种性别差异有一定的风险转化为对抗性矛盾,一方面可以通过心理疏导等方式帮助她们调整心态,另一方面也要呼吁其他社会成员尊重她们的行为选择。

第三,两性道德双重标准的问题。除了少数意识尚未觉醒的农村女性外,女性群体对性别道德双重标准问题给予了广泛关注。这种性别差异转化为对抗性矛盾的潜在风险较高,需要尽快予以消除。一方面,可以通过舆情管控的方式净化网络空间,对发布涉及两性道德双重标准言论的媒体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另一方面,也要通过价值观教育从思想上肃清这种非理性认识的根源。

(二)社会活动领域不合理性别差异的弥合与消除

根据上文所述,在社会活动领域,不合理的性别差异主要有三种具体表现形式:一是经济活动中的职业性别分割;二是政治活动中两性参政程度的不同;三是公共事务管理中的土地性别矛盾。

第一,职业性别分割的问题。除了少量家庭妇女外,职业性别分割引起了女性群体的普遍关注。这种性别差异会导致女性经济收入与职业发展的双重困境,因此也被视作为造成性别不平等现象的经济根源,需要尽快予以消除。要消除性别职业分割,主要有两个关键点:一是深入落实“同工同酬”政策,近年来,不同学历之间的“同工不同酬”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但是两性之间的“同工不同酬”问题依然存在,突出表现为福利待遇方面的隐性差距;二是打破行业性别壁垒,由于生理差异,女性在部分行业领域处于天然的弱势地位,需要注意的是,行业特点也处在不断发展变化之中,女性可以通过勤奋努力与掌握先进技术等方式取得长足进步,因此,起点较低并不构成将女性排除在外的充分理由。

第二,两性参政程度不同的问题。与西方女性相比,中国女性整体的参政意识不强,干部队伍中女性成员的比例相对较低。由于这个问题涉及的对象群体范围比较有限,转化为对抗性矛盾的风险相对较低,但这种性别差异直接关系到社会公正,理应予以消除。一方面,可以通过提升女性参政比例的方式吸纳更多女性进入干部群体;另一方面,也要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女性整体的政治参与意识。

第三,乡村治理中土地性别矛盾的问题。部分乡村中存在着以“多数人民主”的方式损害农村婚嫁女性在土地分配与流转中正当权利的现象,虽然尚未引起其他女性群体的足够关注,但这种性别差异有一定的风险转化为对抗性矛盾,理应予以消除。一方面,可以通过健全与完善乡村土地分配与流转机制,保护农村婚嫁女性的相关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要充分发挥乡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与思想引领作用,积极参与土地相关事务的协商治理,扭转部分群众在土地分配与流转中的错误性别取向。

(三)精神活动领域不合理性别差异的弥合与消除

根据上文所述,在精神活动领域,不合理的性别差异主要有三种具体表现形式:一是哲学、科学领域中两性参与程度的不同;二是艺术领域中对女性艺术形象的异化建构;三是教育领域中两性教育机会的不同。

第一,哲学、科学领域中两性参与程度不同的问题。以居里夫人为代表的女科学家与以汉娜·阿伦特为代表的女哲学家为人类社会的发展作出了杰出贡献,但这并不能避免女性长期在哲学、科学领域被邊缘化的现实困境。哲学、科学领域与人们的日常生活距离较远,对其给予密切关注的群体主要局限于女性知识分子。哲学、科学事业的发展需要两性的共同参与,即便这种性别差异转化为对抗性矛盾的风险较低,也应予以消除。一方面,可以通过加大科研扶持力度,完善生活工作保障机制等方式,为哲学、科学领域女性研究者解除后顾之忧,使她们能够全身心地投入科研事业;另一方面,也要在大学教育中培育与鼓励更多女性进行深造,不断挖掘人才、增强科研后备力量。

第二,艺术领域中对女性艺术形象异化建构的问题。在男权社会中,文学作品、美术作品与影视作品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对女性艺术形象的异化建构,甚至有不少女性艺术工作者不得不以“去女性化”的方式进行生存与创作。这种性别差异是构建理性社会价值体系的严重阻碍,有一定的风险转化为对抗性矛盾,理应予以消除。一方面,可以通过完善艺术作品审核与监管机制,将存在对女性艺术形象异化建构的文艺作品阻隔在公共领域之外;另一方面,也要广泛借助主流媒体的力量,为新时代女性构建积极正面的艺术形象。

第三,教育领域中两性教育机会不同的问题。在城市教育方面,基础教育领域的两性教育机会差异明显减少,高等教育领域的两性教育机会差异日益呈现出隐性化的特点;在乡村教育方面,无论是在基础教育还是高等教育领域,都存在着一定的两性教育机会差异。这种性别差异会对个体的未来发展产生深远影响,需要尽快予以消除。一方面,可以通过完善研究生教育的准入与考核标准等方式,拓宽可供女性选择的专业范围;另一方面,也要把提升农村女童入学率、升学率作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环节来抓,推动优质教学资源与力量下沉,鼓励乡土教育人才回流。

结合上述分析,可以得出不合理性别差异的优化顺序:第一步,优先消除性别教育机会的差异、职业性别分割与性别道德的双重标准;第二步,逐步消除土地性别矛盾、两性参政程度的不同、女性艺术形象的异化建构与两性参与哲学、科学程度的不同;同时健全对承担更多家务劳动与生育责任的女性的补偿机制,并引导男性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就整体而言,遏制性别差异转化为对抗性矛盾的趋势,有助于实现性别关系的和谐。就性别差异的具体形式而言,消除性别教育机会差异、职业的性别分割、土地性别矛盾、两性参与政治、哲学、科学程度的不同有助于实现性别地位的平等;消除性别道德的双重标准、女性艺术形象的异化建构有助于实现性别发展的自由。

总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性别价值观的建构对推动妇女事业向前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女性主义哲学作为性别价值观的思想基础,以性别地位平等、性别发展自由与性别关系和谐作为性别价值观的发展目标,努力消除与弥合日常生活领域、社会活动领域、精神活动领域存在的不合理性别差异,推动两性同向共进,携手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美好未来。

【责任编辑 龚桂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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