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铁检:以法训诫 助青年重启未来

2020-01-07 00:51周刚白丹丹
方圆 2020年23期
关键词:训诫守法南昌

周刚 白丹丹

“通过这次的训诫仪式,我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法律,感谢检察机关能对我從宽处理,我一定珍惜检察机关给的这次来之不易的机会,改过自新,做一个学法懂法尊法守法的人。”近日,江西省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举行了不起诉公开宣布暨训诫仪式,对龚某某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并进行训诫。仪式由承办检察官主持,公安机关和被害人应邀参加。

据悉,该案之前已经举行公开听证会议,听取了人民监督员及听证员等人意见。他们一致认为被不起诉人系初犯、主观恶性小,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是适当的。其所在社区亦希望检察机关对其从轻处理。检察机关通过经征求被害人意见,参考公开听证会意见,依法对龚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布仪式上,承办检察官向被不起诉人宣读《不起诉决定书》,阐明不起诉理由和法律依据,并围绕犯罪性质、犯罪原因、应当吸取的教训以及成长期望等方面对被不起诉人龚某某依法进行训诫。龚某某当场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忏悔,对给他人造成的伤害感到愧疚,对给家人造成的困扰感到自责,表示愿意引以为戒,认真悔过,绝不再触犯法律底线。被害人与龚某某握手言和,并希望龚某某以后做一个守法的人。同时,该院还对龚某某的父亲进行了监护教育,指出其家庭教育中的缺失及不当之处,要求其给予龚某某正确引导,帮助其踏踏实实走好自己的人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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