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 琛
(天津市空港经济区学校 天津 300300)
“道德与法治”的教材内容紧密联系青少年的生活实际,按照学习难度的不同,采用了螺旋上升的编排方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科学合理的融入整个教材体系,深刻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基本主题,牢牢把握住了社会主义办学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向。当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道德与法治”课堂不仅要紧扣教材体系、教材内容,更要善于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基于“道德与法治”教学实践的视角,能够发现三个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着共同的价值取向,对青少年学生提出了共同的教育要求。具体来讲,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筑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主义社会,培育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公民,都需要一代又一代“又红又专”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具体来讲,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道德与法治”课程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牢牢把握“四个着力点”,即:着力加强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着力提升学生思想道德水平,着力强化学生创新精神培育,着力夯实学生法治精神根基。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因此培养青少年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尤为重要。
当前,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融入到“道德与法治”课程中,以“道德与法治”课程为支撑,建设课上、课下,校内、校外的联动教育机制,创新理想信念教育的话语体系,从而形成多方合力,对青少年的理想信念施加全方位、多层次的教育影响。在“道德与法治”教学实践中,要讲清楚个人理想与共同理想的关系,将个人的理想信念、成长成才与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结合起来,将个人理想融入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中去。突出强调个人理想与共同理想的普遍联系、相互依存,立足于个人生活实践,用“中国梦想”引领“个人梦想”,实现自我人生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真正统一。
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题中之义,作为教育工作中的基础性一环,“道德与法治”课程理所应当承担着这样的职责。当前,基础教育阶段的大部分学生都是“05后”“10后”,他们成长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最好时期,同时,他们又面对着比过去更加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能否更好的应对未来社会发展过程中意想不到的挑战,能否承担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这迫切的需要他们全面的发展自己,全方位的提升自己。而这其中居于基础地位,发挥基础性作用的就是一个人的“思想道德水平”,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育人先育德,育德先育魂。树立正确的道德价值观,是培养人才的基础和关键,它对其他方面的素质能力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共识的凝聚,思想精华的汇聚,国家之德、社会之德、公民之德的涵养,对国家、社会、群体和个人的发展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青少年正处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阶段,把基础教育阶段的思想道德教育抓好,是实现个体人生价值的基础。
青少年像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朝气蓬勃,正是学本领、树立正确价值观的关键时期,青少年要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践行者,立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全面深化改革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动力,而具有改革创新精神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无疑是最重要的改革力量。全面深化改革、落实改革行动、以创新驱动发展,都需要具有改革创新精神的人,在学习科学知识、提高自我素质的同时,培育青少年具有较强的改革创新精神也是“道德与法治”课程的重要任务。“道德与法治”课程不是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简单相加,而是要以推进国家发展为基准,社会进步为根本,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开放性体系。
基础教育阶段,在“道德与法治”教学实践中,要善于用通俗易懂、灵活多变的方式方法,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国情,明确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转变,了解我国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要通过多种教学形式帮助学生深入了解改革开放四十年波澜壮阔的伟大历程,深刻认识改革开放的伟大意义、巨大成就和前进方向,要帮助学生认识到只有改革才能发展中国,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要积极引导青少年学生正确认识我国国情和改革发展中的现实问题,正确认识全面深化改革的紧迫性、长期性、艰巨性与重要性,要创新教育方式、方法,切实增强当代青少年的创新精神、改革精神。
法治教育是“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基本内容,而培养一代代具有法治精神的青少年更是重中之重。长久以来,我们的法治教育无论是从目标、内容还是手段等方面都甚为薄弱,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这也造成学生普遍存在着法治意识薄弱、法律知识匮乏、法治精神欠缺等现实问题。而反应到社会中去,就出现了所谓的“社会精英”“知识分子”等高学历人才“知法犯法”“浑不知法”等违规、违法问题。究其根源,这与基础教育阶段的法治教育,法治精神培育相对薄弱不无关系。
诚然,在初等教育阶段由于学生个体差异、升学、课时压力等主客观困难的存在,普法教育、法治精神培育中的不连续性问题很难避免。然而,作为法治教育的主要途径,在“道德与法治”教学实践中仍然存在着明显的重“德育”轻“法治”的教学倾向。当前,“道德与法治”课程应当主动承担起普法宣传、法治精神培育的重要职责,引导学生从小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理解,要深刻认识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重要举措不仅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部署,同时也关系到每个人的发展,关系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仅要进行基本的普法教育,更要进行深入心灵、重击灵魂的法治精神培育。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武装头脑学生,把握好基础教育阶段学生法治教育的特殊性,创新方式、方法,把法治精神培育作为“道德与法治”教学的重要任务。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仅需要专业的法律人才,更需要所有学生从小就知法、懂法、护法,只有从基础教育阶段夯实学生法治精神的根基,才能保证个人在以后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始终做到以德省身、以法立本,才能真正做到“心灵深处有反响”,做到学而用、学而行, 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切实提升个体法治实践能力。
青少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对青少年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基础教育阶段,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区别于一般思想政治工作的地方,主要在于它面对的是处于认知尚不全面,思想高度活跃学生群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不应停留在对24个字的研究上,因为24个字逻辑清晰、层次清楚、容易记忆,但是能否真正让学生入耳、入心、外化于行,这才是真正考验思政课教师的地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涉及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的价值要求融为一体,深入回答了我们要建设什么样的国家、建设什么样的社会、培育什么样的公民的重大问题,是对社会主义价值取向的最高抽象。
总的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三个层次,每个层次的重点和要求都不一样,但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是一项重大的理论创新,更重要的对全体社会公民提出了具体的实践要求。无论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还是共筑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主义社会,或者是培育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公民,都要立足于具体的社会实践,也就是具体的人的活动。创新“道德与法治”教学实践,要紧紧围绕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这个根本任务,面对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面对青少年学生成长成才的新特点,广大教育工作者要审时度势、继往开来,以全新姿态迎接新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