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社区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居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要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整合各种资源,增强社区公共服务能力。”这告诫我们,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趋向是党的影响力不断深入基层,更启迪我们应更透彻理解党建在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引领功能和时代意义。社区微自治中绝大部分社团负责人为党员,这不仅能够有效发挥政治领导、价值引导及利益协调功能,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还能利用党组织与区域化党建优势,整合社区内闲散社会资源,巩固基层党建引领社区建设的示范效应。
一、基层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的必要性
(一)党的领导是整合城市社区治理结构碎片化的重要手段
随着社会转型的进一步加快,城市社会日益分化,在社会整合机制尚未完善、原行政吸纳逐渐弱化情形下,城市社区治理结构呈现出一种碎片化趋势,当下理论界将这种碎片化归纳为空间碎片化、利益结构碎片化、公共服务碎片化与权力碎片化四个方面[1]。若从社区治理的主体结构角度来看,这种碎片化更为明显地表现为社区组织网络碎片化、社区权力结构碎片化与市场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的不足[2]。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初,经过革命战争的洗礼,通过将党组织建立在基层,倾听百姓呼声,能够兼顾各阶层利益,协调各类组织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意志。放置社区实践中,出现了诸如“党建+”“一核多元”“组织化嵌入”“复合式党建”“一核四化”及“联合党建”等各类地方社区党建模式。基层党建在整合社区治理结构碎片化上的功能主要体现为两点:一是社区党建以社区实际为出发点,能够协调社区各单位、各组织间的矛盾冲突,避免资源浪费和组织内耗,通过对社区治理主体的联动引导,及时调整社区治理重心和结构,增强社区各治理主体间的互动。二是通过基层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能够和谐社区居民邻里关系,化解社区内居民自组织之间的矛盾纠纷,维护居民合法权益和社区内组织主体的公信力。总之,基层党组织引领下社区治理碎片化的整合,能够实现基层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社会调节与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治理体系。
(二)基层党组织是基层社会治理资源获取的重要来源
对于基层社会治理而言,中国共产党掌握社会治理的核心资源。首先,党组织通过资源输入、场地共享等方式支持社区建设。相对于资金和空间支持,最吸引社区的还是得到党组织的认同及各类荣誉表彰。前者降低了社区自治、居民结社的风险;后者则体现为授予社区类组织各项荣誉,体现执政党对其的认可。其次,在资源互利上,通过党的联系纽带,能够超越多元主体间关系,在多中心治理中扮演核心角色,并能够容纳多元主体的参与治理,纵向对接街道党工委,横向联系辖区内企事业党组织,改变基层党组织条块分割,增强区域化党建效能,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最后,从交易成本上来看,基层社会党组织的上通下达,有着很强的资源链接能力,社区党组织通过与其所在的党组织沟通,使党的宣传和组织资源能够与社区需求形成互补,能够较为顺畅地获取辖区各类资源,并同时有效降低社区自组织运行成本[3]。
(三)党的政治功能用以确保基层社会治理不变色、不褪色
不同于西方政党代表某个阶层或利益集团的利益,在利益调解和公共服务中有意偏向,虽然尽力保持罗尔斯所倡导的“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4],但关乎利益分配政策的制定中,通常以维护自由的名义牺牲其他利益群体成就少数人最大利益已成为不争事实。面对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各类个体化利益冲突,基层党组织当仁不让地担负起社区利益协调和引导者的任务,也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够完成历史赋予的使命。这是由党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性质决定的,其核心“公”则代表着全民族的利益,是一种无差别的公共良善,除了人民群眾根本利益以外没有任何的私利可言。这既不同于社区内业委会维护业主(房屋产权所有者)利益,也不同于物业管理公司维护股东利益,而是代表社区内居住的所有居民的利益,因此,在利益调解、公共服务供给上是最为公正公平的一方,并且能确保对党中央政策执行的不脱轨,保证对社区重大事项的判断,同时也能够对基层政府和其他各类组织进行有效监督,最终使城市社区治理能够沿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前行,保持居民自治为治理方向的不变色、不褪色。
二、基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的障碍
按照组织外部环境与组织自身更新两个维度,当前基层党组织建设主要面临外部社区治理失灵与自身能力建设不足的两大挑战。
(一)外部环境:社区治理的失灵困局
域外学界关注到,和国家、市场一样,社区在实践运行中也会出现失灵困局。社区治理失灵是指社区公共管理、公共服务过程中出现的效能失效,是居民自组织不能有效运转,无法担负起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和自我管理职责的过程和结果。针对社区失灵的困境,“精英论”和“多元论”等政策网络视角[5]、国家与社会互动关系视角[6]、社会资本视角[7]成为西方学者探究提升社区治理成效、破解社区失灵困局的三大理论分析进路。国外关于社区失灵的研究虽然一定程度上拓展了社区治理研究的领域,但大多数研究只涉及治理主体或过程的某一方面,很难深刻找寻社区治理的经验密码。
与西方社会治理不同,中国城市社区建设既面临城市化的挑战,又面对社区治理实践要素与治理条件发育不足的现实。在合作治理视角上,部分学者主要从价值理念强调城市社区多元合作治理制度的构建必须以社区公共性作为价值归依[8]。在治理主体单元上,将社区失灵归纳为政府内部关系不顺、政府与社会关系困境、社会内部关系困境三种表现,倡导治理主体间的合作协商机制的建立[9]。在功能定位上,处理好政府与社区的功能分化及两者功能互补互动的平衡机制构建被认为是社区失灵有效治理的路径[10]。在社会资本视角上,主要有因规范、信任、合作价值的失去[11],造成了个体孤独、无序互动状态和道德解组、社会失范等观点[12],社区失灵困境的重要原因还在于社区内社会资本的缺失与分布不均[13]。
同时,不同于西方“社会-国家”二元对立的局面,中国社会秩序是由党、国家和社会三重力量共同作用的产物[14],在地位排序上政党政治居于权力的核心阶层,具有领导全局的作用。在社区治理中,基层党组织的权力核心位于街道层面,而社区党组织则是社会和国家连接纽带,它既代表国家的宏观意志,也能反映基层社会的民意。从这意义上看,若缺少党组织这一关键变量来研究社区治理失灵是不完整的。即使这样,在实践探索中,基层党组织如何有效整合,促进社区功能的正常运行,也将面临诸多挑战。
(二)内部因素:党组织引领能力不足
一是基层党组织的整合能力不足。从政党内部整合、基层社会整合及社区空间整合[15]角度而言,整合能力不足主要表现为:政党内部整合能力不足,基层党组织内部出现了党员边缘化等问题,如备受关注的“口袋党员”等;基层社会整合能力不足,表现为面对社区治理失灵与基层个体化困境,基层党组织却又因悬浮化问题,难以利用组织优势将处于个体的居民有效组织起来,自主地参与社区工作;空间整合能力不足,具体为面对互联网虚拟空间与现实空间、自治空间与行政空间及邻里空间,基层党建表现出枢纽连接能力和整合能力的严重不足。由此,导致基层党组织无法有效引导治理主体间良性互动,在基层治理引领上面临有心无力的尴尬局面。
二是基层党组织动员能力弱化。导致这种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一是对党建思想认识不足。一段时间以来,基层党组织发展不完善,尤其是培训及思想教育工作的滞后,导致很多基层党组织处于边缘化状态,甚至有些基层党组织将党建视为“鸡肋”“重经济发展轻党建工作”“经济发展被视为务实党建工作被视为务虚”的情况时有发生,导致社区治理中出现党员模范作用不足、服务意识不强的困境[16]。其二是基层党组织作用弱化。从基层党组织职能和功能定位上来看,基层党建还出现了职责定位不够明确、运行机制与边界不明晰等问题[17],造成党员对社区缺乏认同感、党员带头作用弱化等困境。
三是党组织引领方式的滞后与效能低下。受“大政府”和“无限责任”理念的消极影响,党建工作大包大揽,基层治理中出现了治理边界不清、治理职责同质等困境。传统党组织因为有行政权力的支持,影响着辖区内可用资源的调配,现实行动能力及组织能力强,短平快的行政引领方式效果明显。当下随着党建的深入开展,党组织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建设模式已经全面铺开,然而若是引领方式与运行机制如同以前,表面上虽然会呈现一种“合法性存在”[18]的镜像,但由于治理资源的分散化,实质上可能会造成组织间文化难以融合,难以激发社区治理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
三、社区微自治中的基层党建障碍消解
面对基层党建发展遇到的两大新情况,社区微自治实践提出了新的破解方案,它通过发挥基层的核心领导地位,推动城市社区自治要素培育,激发城市居民参与社区服务的热情,使基层党组织及党员最大程度发挥党建引领社区基层治理的示范效应。
(一)加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地位
区别于传统管理理念,社区微自治理念的核心在于多元主体的协商共治,尤其强调支持性社会组织与居民主动性的发挥,社区公益组织与政府服务购买项目的对接,从而达到社会“善治”的目标。实践经验表明:社区微自治单元中基层党组织的领导者、协调者和保障者角色被发挥得淋漓尽致。具体说来,社区微自治组织创意通常都是由党员社区工作者提出,居民党员响应,居民中的利益相关者附议而逐渐产生的。在这个过程中,基层党组织有效发挥了领导者角色。所谓领导者角色是指微自治组织成立时,党组织对该组织的性质、人员构成及组织目标有着清醒的认识,并在该类组织活动运行中,实时予以政治思想的引导,确保该类组织活动方向和内容正确。协调者是指在居民社团自治中,因其组织资源汲取能力有限,基层党组织还担负起场地、人员等运行条件协调的任务。不同以往的包办,基层更大程度上是借助党组织具备的政治资源和组织资源,搭建信息和资源共享的平台,以积极引导居民社团的可持续发展。保障者是指当利益相关者或治理主体因利益诉求发生矛盾冲突时,基层党组织能够有效化解,促进多元主体责任落实。微自治社团因争夺社区有限的资源,可能会发生诸多恶性竞争,通过微自治组织内的党员协调和协商,发挥查漏补缺的政治治理弹性功能[19],能够确保社区自治在迈向网络化方向的良性发展。基层党组织通过在社区微自治中发挥领导者、协调者与保障者功能,不仅确保了基层治理新事物方向的政治正确性,更进一步巩固了党在社区治理中的核心地位,党的权威亦开始下沉至更精细化的治理单元,基层党组织的覆盖面也进一步扩大。
(二)提升城市社区居民自治能力水平
基层党组织是连接政府与基层社会强有力的组织纽带,它一方面在引导社区自治要素发育中,不断将国家权力和国家意志延伸并纳入居民自治体系中,另一方面又规范着行政权力发挥作用的领域、方式,规范基层行政机构行为,防止行政权力过度扩张,减缓居民自组织行政化倾向,激发社区自治活力。在居民公益社团等微自治要素的培育上,基层党组织借助其丰富的组织资源和动员能力,能够在培育之初解决居民自治内生动力不足问题。基层党员通常是由群众中思想先进和行动力强的居民构成,他们往往也是微自治单元的中坚力量。随着微自治组织的逐渐发展,居民公益网络的逐渐完善,以居民自组织体系为载体,基层党组织通过思想引导和利益关联,不断增强原子化式居民之间的平等对话交流,催生和培育居民的合作习惯,形成党员引领下的居民成员互相信任的氛围,进而形成建立非正式的道德行为规范,并基于这种信任互惠的社会资本运行法则,获取内在的选择性激励,开展理性的居民集体行动。
(三)增强社区治理中的基层民主程度
以往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主要关注的是政治宏观、中观层面,如社区选举、时事论坛以及社区公共服务,往往都跟社区发展规划及运行息息相关,居民通常将其视作社区中的大事。与此不同,微自治强调在遵循自治规则下居民的生活小事,着力于微观层面上的居民自治行为和自治事物,以回归基层民主与社区自治的本义。微自治的重要特点就是一改以往将社区视为行政空间和居住的物理空间理念,将社区视为一种情感共同体为基础而形成的共同体空间,这种共同体空间拥有许多居民自组织,在这些微型组织的持续互動中,社区最终将形成良性发展的公益组织网络,形成更高层面的情感归属共同体,这是城市现代生活共同体的原型。
在《论美国的民主》中,法国经典作家托克维尔通过历史追溯与实证考察,得出未来最有效的民主形式主要表现为公民参与公共生活等小民主,而非参与宏观抽象的政治大民主的结论[20]。社区微自治实践正是居民参与社区公共生活民主习惯的培育,它以居民需求为核心,在基层党组织引领下,借助专业社区工作方法,将议题聚集到微群体上,通过党员的带头示范作用,创设微项目,成立微社团,实现社区社团的微自治。整个过程中,居民既是项目主要制定者、计划主要执行人,又是公益项目的主要评估者。这不仅赋予了社区居民及社区自组织更多的表达权、决定权和行动权,激发了社区工作的积极性,更是将基层党建、专业团体、社工机构等政治元素、社会元素与社区元素有效整合起来。换句话说,微自治过程既是实现居民公共理性提升,推动自治舞台运转的关键要素,也是居民最先开始的共同体生活载体,在丰富居民文化生活,促进居民交往,提高居民自我效能感,提升社区民主程度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基金项目:2020年重庆社科规划青年项目“后疫情时期重庆城市社会治理的社区动员机制优化研究(项目编号:2020QNZZ04)”,2019年教育部青年项目“城市治理重心下移的社区微自治研究(项目编号:19YJC810013)”,2020年涪陵社科规划一般项目“涪陵城市社区服务的政社互动机制构建研究(项目编号:SKGHYBL202002)”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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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長江师范学院政治与历史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钟学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