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2月3日公布《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坚持“以收定支”原则,新增补贴项目规模由新增补贴收入决定,做到新增项目不新欠;通过多种方式增加补贴收入、减少不合规补贴需求,缓解存量项目补贴压力;凡符合条件的存量项目均纳入补贴清单。
财政部表示,自2020年起,所有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均采取“以收定支”的方式确定。根据基金征收情况和用电量增长等因素,预计2020年新增补贴资金额度为50亿元(人民币,下同),可用于支持新增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项目。同时,自2020年起,新增海上风电和光热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由地方按照实际情况予以支持。
自2020年起,凡是符合条件的存量项目均纳入补贴清单。未出台管理办法以及未按照管理办法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规模范围的项目,将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政策。
对于可再生能源发电,中国通过从电价中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方式筹集资金,对上网电量给予电价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