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正式施行,它被称为“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制度。
“新《固废法》增加了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的‘三化’原则,即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从而形成了以‘三化’原则为核心,以分类管理原则、污染担责原则和全程控制原则为主要内容的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的基本法律原则。”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朱炳成博士认为,“三化”原则的确立,不仅明确了我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的整体思想,还实现了与《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与固体废弃物防治相关的立法的衔接。
朱炳成认为,新《固废法》可以总结成3个“最”: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监管、最严厉的打击。
在监督管理方面,新《固废法》强化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筹监管职责,鼓励不同区域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明确了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在朱炳成看来,区域统筹工作的开展,有助于平衡与协调各地区间固体废物处理能力,提高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整体效果。明确的目标责任制则有助于督促各级地方政府推进和开展固废污染防治工作。
新《固废法》加大惩治力度,罚金上限提高到500万元,辅以严格的执法标准,有助于更加有效地威慑潜在违法者。“严惩重罚”的另外一个体现是,针对特定环境违法行为,除对企业本身施行行政处罚外,同时对企业的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罚。此外,新《固废法》还增加了对企业相关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的规定。
在防治措施方面,新《固废法》对工业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污染环境防治,作了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