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布《全市煤矿关停安全管理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要求,全市所有煤矿停止井下除通风、排水、瓦斯检查、安全监控系统维护、密闭等日常保安之外的一切作业。必须对有自然发火等严重安全威胁和停止供风区域按规定及时进行密闭;煤矿井下有人员作业时,必须严格落实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行前,必须对所有井筒实施临时密闭或永久密闭,防止人员擅自进入未通风或通风不良的井下巷道。
相关部门制定“一矿一策”关停安全保障工作方案,避免井下单人行走作业,确保井下通风、排水、瓦斯检查、安全监控系统维护、密闭等日常保安作业的安全;煤矿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和措施由所在区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会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审查,并严格执行;区县煤矿安全监管、行业管理、公安、供电等部门要对关停煤矿采取实行禁止无关人员入井、禁止采掘活动、禁止使用(供应)火工品、限制(停止)供电等“三禁一限”有效管控措施。
对已申请关闭退出或政府已作出关闭退出决定的煤矿,区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会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驻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督促煤矿按照“一矿一方案”制定关闭退出工作方案和井筒封闭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并开展联合审查,明确煤矿井筒封闭范围、关闭退出时限。
井下重要设备设施进行拆除时,相关部门必须制定设备设施拆除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经所在区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同意,在驻矿安监员的监督下,方可实施拆除作业。严禁将设备设施拆除作业进行外包。
《措施》提到,负有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各部门应每日报告工作情况,并加强执法检查。其中,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每天17∶00前,逐级报告煤矿关停动态和安全管控工作情况;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每天17∶00前,逐级报告煤矿关闭退出和安全管控工作情况。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加强日常执法检查的同时,通过“互联网+远程监管监察”、突击检查、暗查暗访、夜间抽查等多种方式开展督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近期分别召开的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防范煤矿重特大事故,奋力打赢岁末年初煤矿安全保卫战,安徽煤矿安监局联合安徽省能源局制定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十项措施”,并督促煤矿企业和煤矿强化落实。
一是深刻汲取近期全国煤矿事故教训,督促煤矿企业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对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二是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统一部署,结合安徽省煤矿实际,立即开展系统性大排查自查自改工作,严格落实“八定”措施(定采掘头面数、定检维修作业点、定工作内容、定工作量、定入井人数、定组织方式、定安全规程措施、定安全管理责任),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三是紧盯不放心的人、不放心的事、不放心的设备设施,严格排查,建立台账,分析研判,加强管理,做到禁止不放心的人上岗,禁止开展不放心的作业,禁止不放心的设备设施使用。四是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全面排查重大事故隐患,煤矿企业要对煤矿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五是各煤矿立即对2020年以来隐患自查情况、上级公司隐患排查情况和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隐患查处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利用大数据分析,找出根源性问题,制定防范措施。六是深入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煤矿企业和煤矿及时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研究建立2021年度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做到“一矿一案”“一矿一表”。七是全面加强煤矿重大灾害治理,坚持“两个决不允许”,牢固树立区域治理、综合治理、超前治理的治灾理念,持续推进“四零”目标管理,加大灾害超前治理力度。特别对巷道贯通、井上井下动火、密闭启封等高风险单项工程,必须进行风险辨识评估,编制专项措施并严格落实。八是严格落实雨雪冰冻风险防范和冬季“三防”安全措施,严防冰凌、冰冻造成机电设备线路破坏和设施、构筑物失灵失效。九是切实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要求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扛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履职尽责,煤矿党政负责人必须确保至少一人在岗,煤矿企业救护队要时刻保持战备状态。十是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已关闭煤矿开展一次“回头看”,坚决杜绝非法盗采、违规作业,对长期停建的金黄庄煤矿、龙王庙煤矿纳入煤矿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加强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严防违法违规生产建设。
为全力巩固全省煤矿安全形势稳定,吉林煤监局在获悉重庆吊水洞煤矿“12·4”事故后,立即连线各有关部门和所属监察分局(站)主要负责同志,对煤矿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再部署、再细化、再落实,并提出六项硬性要求。
一是强化风险研判。全局上下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煤矿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风险意识,立即开展风险分析研判,结合“一矿一策”成果及近期执法工作,梳理矿井安全风险、重要隐患、突出问题,列出清单、严格督导,确保闭合整改。二是严打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吉林煤监局近期工作要求,迅速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视频会议精神贯彻到企业、贯彻到一线,并要紧盯停产矿井、即将进入提能改造矿井、灾害严重矿井等,坚决打击重大风险隐患、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关键少数”履职尽责不严肃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强化暗查暗访。派出的省内暗查暗访组要突出针对性、有效性和突然性,持续发力、形成震慑;各分局(站)要全力配合江西煤监局在吉林省开展的异地监察,形成工作合力;要在煤矿井口、公报栏张贴《隐患举报公告》,激励矿工参与监督。四是严格复产复工。及时督促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认真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近期工作要求,全面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并严格落实《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要求,确保隐患整改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安全管控到位。五是压实主体责任。要求煤矿企业迅速开展安全风险隐患问题自查、自纠、自改工作,形成“两个清单”和自评报告,2020 年12 月8 日前书面报告属地监察分局(站)。对弄虚作假、敷衍了事、暗度陈仓非法违法出煤或作业的,坚决打击、坚决惩处、绝不手软。六是实施跟踪督导。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科学统筹协调,定期分析研判,加强跟踪指导,及时完善举措,确保煤矿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取得成效,确保岁末年初安全形势稳定。
为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技术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应急管理行业领域的技术支撑作用,更好地服务天津安全发展,近日,天津市应急管理局举行专家聘任大会,向397 位专家颁发聘书。天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王通海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此次专家遴选工作从2020 年3 月下旬开始,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发布通告公开选聘应急管理专家,经资格初审、专业审查、专家资格委员会复审、社会公示等环节,最终确定安明华等397 名同志入选天津市应急管理专家库。遴选专家的业务范围主要包含应急处置、咨询服务、监督检查、评审评估和宣传培训5 大类共31 个子项,涉及应急处置、安全生产和救灾保障3 个方面,基本涵盖应急管理各重点业务工作。专家工作经历涉及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央企驻津单位、国有企业、民营龙头企业、中介服务机构、救援服务队伍、行业协会和新闻媒体中心等不同行业,充分体现行业领域的多样性和全面性,初步建成天津市应急管理专家“智库”。
下一步,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将继续加强专家管理,完善专家考核机制,逐步建立天津市应急管理核心专家队伍,为安全天津建设储备好专家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