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提出,为了促进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网络生态,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根据有关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2017年10月8日正式施行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要求,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不得批量注册、囤积或非法交易买卖公众账号;未经互联网用户知情同意,不得强制订阅关注其他用户公众账号。
征求意见稿还提到,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应当禁止被依法依约关闭的公众账号以相同账号名称重新注册;对注册与其关联度高的账号名称,还应当对账号主体真实身份信息、服务资质等进行必要核验,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