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磊(湖北省大冶市三农金融服务中心)
(1)供应链金融主要是指银行通过绑定核心企业信用,并向其上游供应商和下游经销商客户提供融资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其与传统的银行保理业务或货押业务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又有明显的区别,其是银行与其授信核心企业间达成的基于其供应链上下游成员企业的统筹性融资安排。
(2)供应链金融的构成要素主要分四部分,分别是核心企业、上下游中小供应商和经销商、金融机构以及第三方物流供应商。这四个要素相互协调供应链资源,共同承担供应链金融的收益和风险。其在供应链金融中分别承担以下的作用:其一,核心企业主要凭借对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的熟悉并为其提供一份的信用担保,从而能帮助银行对中小企业进行一定的甄选;其二,中小企业主要是从金融机构处获取资金并承担相应的融资成本;其三,银行等金融机构主要负责提供融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获取优质中小企业客户资源;其四,物流供应商主要负责整合供应链物流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定的担保,从而保障金融机构的资金得到高效的管理。供应链金融四要素关系图如图1:
图1
(3)中小企业融资现状态的探讨,融资难已经成为了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客观事实,对资金的极度渴求以及自身信用的不足是造成这一现状的主因,具体原因如下:
①中小企业普遍存在公司治理不规范、财务信息不公开或真实性差等原因,导致了融资方与其存在信息不对称情形,加剧了其对中小企业的防备心理,因而会严格限制中小企业融资金额和用途。
②融资成本收益比不合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相对大型企业要高出不少,比如贷款利率基本上要比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上浮15%-30%,而且还要承担各种类似资产评估、登记费、担保费等各种财务成本,并且其获得融资所面临的各种审批材料、手续而造成的贷款时长偏久,从而使中小企业错失了部分发展良机。
③中小企业融资非系统性风险相对较高。在传统的融资决策中,中小企业信用等级偏低,很多中小企业都很难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抵押物,因此,造成其融资难度的进一步加大。
基于我国现有的国情,中小企业供应链金融的融资模式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种:
(1)供应链金融按照其资金流转的对象不同可分为应收账款融资和下游订单融资。前者主要是针对供应商而言,其原理主要是供应商提供与核心企业的供货合同,并将其质押给银行而提前获取货款并承担一定融资成本的方式,此方式可以极大的缓解上游供应商的货款周转压力;而后者主要是针对分销商而言,其原理主要是下游分销商质押产品订单给银行,通过银行资金垫付订单款给核心企业,从而减轻其订单款的周转压力。这两种方式都是基于核心企业对其上游供应商和下游经销商相互信任,共享核心企业银行授信额度和优惠利率的方式,而不用像传统的采用抵押物来获取融资的方式。此方式使得银行信用有效的融入了核心企业供应链,促进了供应链上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中小企业的长期合作关系,从而提升了供应链的整体竞争力,有效的降低了链条上的各企业的成本,从而为中小企业的发展迎来了更多的机遇。应收账款的模式如图2:
图2
(2)基于保兑仓融资模式。此模式需要销售方和采购方都有各自实际的担保,这样银行才会启动融资预付工作,从而确保中小企业能获取各自所需要的融资。其需要供应链金融的四个合作方相互签订有关协议并严格落实执行,才能使得该融资模式得以有效的运转。
(3)基于融通仓融资模式。此模式需要第三方物流商参与进来,其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同时完成对抵押存货的评估,根据估价来进行具体的融资估值和拍卖,从而能兼顾各方的利益收到保护,有效的规避该模式带来的融资风险,以确保融资的顺利进行。
(1)我国在供应链金融方面的政策尚不健全。供应链金融源自美国,其产生于美国较严格的监管体系和较高的信誉体系环境,故而其在我国的落地发展有一个逐步适应的过程。对于这一金融领域的新兴事物,我国对中小企业的供应链融资模式和细则,客观上来看也是不成熟的,仍处于逐步探索、发展的初级阶段,从而使得供应链金融在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体系中得不到国家政策的明确支持,进而对其推广带来较大的难度和风险。
(2)银行在供应链金融方面的限制。我国银行资金储备充足,但基于传统风控模式的限制以及倾向于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融资服务的惯例,使得供应链金融难以实质性的进入中小企业领域;而部分准备尝试开展供应链金融的中小股份制银行则又受限于其资金储备的不足以及供应链金融产品设计的问题而导致无法真正发挥供应链金融的优势,使得中小企业对供应链金融产品的使用体验不佳,从而无法快速推广供应链金融对中小企业的全面覆盖。
(3)供应链金融存在的风险无法得到有效的规避。该模式主要是基于核心企业信誉而发展起来的整个供应链的融资服务模式,如果核心企业的发展出现问题,则会带来整个供应链的资金连锁反应,从而使银行无法在该领域持续发力;其次供应链上各中小企业的资产真实性评估体系尚未建立,这是阻碍供应链金融健康发展的又一潜在风险。
供应链金融作为近年来引入我国的新兴金融产物,有其显著的特点和业务场景,是核心企业、金融机构、中小企业、物流商深度融合的产物,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有其自身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笔者结合多年的工作经验和相关理论基础总结出以下内容,供大家研究和参考:
(1)国家和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分阶段逐步推进供应链金融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新增渠道;同时,还应进一步放开和鼓励相关金融机构进行供应链金融的创新,减少政策限制和进行适当的风险控制机制调整,使得这一新兴事物能够不断的丰富和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模式,从而大力推进中小企业经济发展。
(2)科学的引导条件成熟的商业银行进行供应链金融模式的创新。
①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各银行间客户竞争也日趋激烈。股份制商业银行无论在资金体量和商业网点上都无法与国有行进行正面的竞争,这就要求其必须解放思想,积极探索以供应链金融为代表的新融资模式,积极响应国家倡导的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政策,并且从银行内部管理结构、风险控制机制等方面着手进行调整和优化,将供应链金融相配套的管理体系和实施制度、流程不断细化和落地,从而真正的发挥出供应链金融的优势,更好的为中小企业的经济发展服务;而以工行为首也建议成立供应链金融的专题研究小组,为今后金融服务改革和升级打下一定的基础。
②积极的借助大数据、信息化平台来促进供应链金融的落地和具体执行。供应链金融平台通过将数据流、资金流和物流等信息进行整合和分析,一方面有助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供应链金融融资款项的实时监管;一方面也通过技术手段减少了传统银行融资模式复杂繁琐的手续,降低了成本和提升了管理效率,从而提升了供应链金融对中小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吸引力。
(3)供应链金融必须坚决摒弃传统抵押物融资的模式,对于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建立新型的风控模型,有效的甄别出优质的中小企业。这就要求银行在风险基本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多层次、多途径、多形式的抵押担保模式,同时尽可能降低融资成本、简化融资手续和缩短融资时长,使得供应链金融能尽可能为更多的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服务。同时,要想改进目前企业信息不透明的局面,就要求国家相关部门建立企业征信共享平台,引导中小企业培养信用意识,共同发展中小企业征信体系,从而推动供应链金融更好的发展。
综上所述,进一步加强基于供应链金融的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分析探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在推动中小企业经济发展活力、丰富融资体系和提升资金安全和效率等方面都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就要求各金融机构能根据自身的情况加强对供应链金融中小企业融资模式的探索、积累研究和应用创新,并逐步地提升供应链金融服务水平和质量。因此,我们可以充分的借鉴国内外基于供应链金融的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分析研究的成功经验,同时吸取相关的失败教训,最终为我国供应链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