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ny,你好大的胆子。
原以为高中毕业当天,只有那些令人头疼的、郁闷的教材和试卷,会被人撕碎、变卖,没想到,这本杂志竟也落得如此下场。
你在博文里说:“……再后来,高考完了,我没考好。我记得那次收拾书柜,准备把这些年读的东西全卖掉。看见那大概有三十来本的《课堂内外》,我突然心生厌恶,觉得自己很蠢,晚自习不好好上,看这个东西,看里面已经在大城市、‘985’学校读书的大学生,给学弟学妹推荐他们的学校,(却)与我无关……我向往的没有得到,最后只剩下了狼狈。于是那天,我一气之下把那一摞杂志全卖了,没有留下一本。”
在微博私信里,在各种@我的博文里,在一堆毫无新意的“彩虹屁”里,你对这本杂志的恨与残忍,令你的这篇小作文尤为显眼。我非常兴奋地把它分享到了微信朋友圈,想在潜台词中炫耀:看,这个姑娘,高中毕业三年了,还在恨这本杂志,她到底是有多爱它。
我曾在一本书中写:恨这种情绪,起码掺了三分之二的爱。
你不会在意对你而言毫无意义的事物,也不会去恨一个无关痛痒的人,更何况是一本杂志。这样做,唯一的理由,是你曾热烈地关注它,爱它。
我的推测并非毫无根据。你在博文的开头写道,大半夜刷微博,看见有关重庆的内容,忽然想起这本杂志的编辑部正是在重庆。这本杂志里有你最爱看的一切。你每个月都去学校门口的书店买杂志,还发现,跟你一起去买杂志的,多是文科班的小姑娘,而你是一个有点傻愣的理科女。
你告诉我,你的闺蜜老邓也喜欢看这本杂志。每次你看完,就借给她看。
你说:“那些杂志,算是我日复一日、疲惫却又得不到多少结果的高中生活里,一束小小的光,告诉我外面的世界有多精彩,告诉我永远不要忘记追求那些精彩的、也许有些不实际(的梦)。但年轻,不就是(该)这样做梦(吗)。”
你在博文的后半场提到,今年十月份回老家,在街上散步,路过高中,遇见那家熟悉的书店。你跑进去努力地找这本杂志。你把它总结为“做了三年的梦”。
如果在高中毕业时,你一气之下变卖掉三年来积攒的杂志,只是为了给自己当下的不如意找一个撒气的出口,那么,我可以接受。
这就像是青春期时,我遭遇不快,总习惯对家人发火。
成年后,我越来越少对家人发火,尤其是因为自己不爽而对家人发火。
我们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想法——家人啦,朋友啦,因了我们对于他们的熟悉、我们之间关系的亲密,常常成为我们发泄不满的对象。他们又往往选择隐忍,从不加以反抗,从而助长我们的臭脾气。
但他们一定是伤心的。那些被你卖掉的杂志如果有思想,也一定是伤心的。
你必须知道,爱从来不是一成不变的。
当你因错失一个梦想而去伤害一个爱你的人,那么你将同时失去梦想,以及那个爱你的人。
另外,我一直坚信,没有痛苦,快乐便无法体现它的价值;没有遇见过人渣,将无法看到一个好人的珍贵;没有抵达过绝望的境地,该如何才能懂得惜福;没有被泪水打湿过的脸蛋,它的笑容也将趋于暗淡。
哭笑不得的生活很惨,哭笑都得的人生,才够丰满。
在我个人的理解中,只有美好的人生不算完整。眼泪和笑声,全都是生活的馈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