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父与母亲离婚并过世,会影响其女继承爷爷的财产吗?

2019-12-29 00:00:00李德勇
家庭百事通 2019年5期

父母离婚后,晓芙跟着再婚的母亲和继父生活。没再娶的父亲过世后不久,晓芙的爷爷也去世了。爷爷去世后留下拆迁款若干,在世的三个子女以晓芙已有继父且生父过世为由拒绝分给晓芙,并将全部补偿款平分。请问,晓芙有资格继承过世爷爷留下的遗产吗?

晓芙应该享有继承爷爷遗产的权利。晓芙的父母虽然离婚了,但是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lt;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gt;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十一条规定:“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因此,晓芙对于自己生父的财产,具有法定的继承权利。同时,我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因此,晓芙爷爷的遗产,在其没有遗嘱的前提下,应该在其四个子女之间分配,而不是三个在世的子女之间分割。晓芙作为其父亲唯一的直系血亲后代,可依法进行代位继承,即继承属于父亲应继承的那一份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