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振亚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为了保证我国建筑市场能够始终向着平稳、健康的方向发展,与国际化建筑市场实现接轨,需要不断强化对建筑市场的监督,尤其是强化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管理,发现问题,坚决惩罚,不予宽容。
首先,政府加大了对建设项目质量监督工作的力度,重点是对质量通病缺陷的防控和乡镇项目质量监督。在各项质量管理工作中,严格落实科学指导观和可持续发展的思想,保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时限全面、协调。其次,政府相关单位所进行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都是严格依靠现有的法律法规而进行的,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牵头相关职能管理部门,专门组织专家人员,对现有建筑管理法规进行梳理,出台细化严格的工程报监、管理、验收的程序化制度规定,从源头进行把关,强化对建筑工程项目工程主体结构质量的监督,有针对性开展预审、现场督查事后评估等举措,对辖区内在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并举一反三,落实整改,严格督查整改效果,确保存在问题一经查实,必须严格落实、按时完成并反馈。
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过程中,应将质量管理放置在全社会普遍关注的核心层面上,质量监督管理措施制定、体系创建等应与大众市场的视角和理念实现协调。
基于这一点社会监督与社会舆论对质量监督管理可发挥重要作用,社会舆论监督对于建筑工程质量建设工作改善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社会监督作用的发挥,全面贯彻了我国建筑市场经济发展中,同样需要不断贯彻经济的"信任性和可信度",以此为实现工程高质量建设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
首先,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完善。这一问题的存在致使单位、企业在进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无章可循、无法可依,导致许多工作难以正常进行,即使某些监督管理人员做出一系列的惩罚监督工作,但是由于缺乏依据,其贯彻执行力度较低、信服度低,不利于质量监督工作的进行。其次,专业化的质量监督管理队伍尚未形成。我国当前许多企业单位在进行一系列监督管理工作中,组建的监督管理人员队伍基本上都是从各个部门临时调取的,这些人员在专业监督管理水平、综合思想素质、经验积存等方面存在着严重不足,妨碍了正常监督管理工作的进行。最后,未能够形成系统化的监督管理规划。当前,面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复杂化,必须制定系统化的监督管理规划。但是,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企业单位未能够高瞻远瞩、积极借鉴其他质量监督管理经验,形成科学可行的监督管理规划、以形成系统化的监督管理方案、合理分配监督管理岗位等,造成了实际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力度低、监督管理效率低下。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落实必须紧紧依靠监督管理手段,所以丰富监督管理手段,保证监督管理手段多样化运用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完善质量监督管理手段,建筑工程单位必须加强监督执法力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一系列监督管理工作,在工程项目内部全面推广监督测试手段等。其次,积极借鉴国外监督管理手段,促使我国监督管理制度改革创新,促使制度环境与手段应用相适用,最大限度地保障质量监督工作效率。
首先,质量监督所依据道德法律法规的完善必须不断强化对现有法律法规的分析,将理论知识上升为管理的法律法规,并且保证前后创新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性。其次,质量监督法律法规的完善必须不断强化质量监督各个环节、各个层面法律法规的完善落实,促使法律法规细节化的形成,针对质量建设的关节施工部分尤其要不断强化法律法规的多方面管理,避免质量建设监督管理漏洞的出现,保证正常监督管理质量建设工作的进行。
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创新过程中,专业质量监督的管理队伍的组建是十分必要的。在建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和管理机构时,应建立一支专业的质量控制和管理人员执法队伍,从而创建相关机构;通过从内部调取和市场化选拔,组建专业化的质量监督管理人员队伍,以此保证质量监督人员队伍经验和专业素质相互协调配合,做好人员在质量监督各个环节和各个层面的分配,强化人员上下级之间联系沟通渠道的建立,注重人员质量监督管理现代化思想观念的更新,以此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建高水平的专业人员队伍。
综上所述,我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是于社会各界相互协调配合下进行的,面对现今质量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从完善法律法规、创建专业化管理人员队伍以及完善监督管理手段等方面入手,从而保证整个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管理工作科学、严格落实,保证高质、高效的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