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杨斌 巩方健 何世平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新时代大学生作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应该努力夯实专业基础知识、积极拓宽成才视野、不断提高专业技能,也应该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明规矩、守纪律,做合格公民、做合格党员。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国,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之一。法治中国建设是一个浩大的系统工程,人们的法治观念、素养、法律知识、守法用法习惯直接关系建设法治中国目标的实现。大学生作为优秀青年、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生力军,在法律和规则的学习运用方面更应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以实际行动去影响更多的人,进而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做到人人参与,成果共享,成为法治中国建设的受益者。
《2017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公报》显示:2017年大专及以上学历党员4328.6万名,占48.3%;发展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党员86万名,占43.4%,共产党员中受高等教育的人数比例已近半。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旗帜鲜明地指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因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靠一个一个党员去落实,党的领导就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在依法执政和依规管党治党工作中就要加强对党员的培养教育,在其内心植入法治观念和规则意识,因此,在党员心智逐渐成熟、品格日渐养成的大学阶段,重视对其法治观念和规则意识的培养,使其逐渐养成守法用法遵规守纪的习惯,党员干部才能挑起时代重担,不断提高我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高校稳定是教师潜心治学、有序教学,以及学生专心求学、健康成长的前提和客观保障。高校稳定也是社会稳定的晴雨表,关系党和国家事业的有序推进,关系人们的获得感、幸福感,但因国内外多种因素的影响,高校易发生各类危机事件,以此为导火索还容易演化成群体不稳定事件,因此,教育引导大学生增强法治观念和规则意识,信任法律和规则,遇事理性表达诉求,依法依规解决问题,有利于确保高校稳定和社会稳定,创造更好的育人环境。
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早已在党的十五大上被确立下来,但由于教育者和教育管理者本身的法治和规则意识不强,认为违法违纪毕竟是发生在少数大学生身上,加之大学生法治观念和规则意识养成的显性效果不明显、工作难以被考核,因此目前大学生法治和规则教育的重视度还相当不够。实践中,大学生法治和规则教育还基本停留在按时按量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应付上级布置的单个活动和任务等层面,教育者和教育管理者在主观上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
从师资队伍来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任务在绝大多数高校主要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或者“两课”(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政治教育课)教学部的教师承担。这些教师的专业往往是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甚至历史学等,他们承担法学教学先天就存在不可回避的劣势,绝大部分难以真正做到法学知识讲授重点突出、融会贯通、法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这样就出现了教者无“心”、听者无“趣”,教学效果堪忧。从课程教学定位来看,从《关于在高等学校开设法律基础课的通知》[1]中第一次明确在大学生中开设《法律基础》课程,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2]中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合二为一,其定位也不断变化和明晰。现阶段,既要求帮助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又要求能帮助学生解决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这一定位也是准确的,但在具体落实的过程中,任课教师思想观念上对大学生法治理念的培育重视不够,过多注重知识的传授而忽略了对学生法治意识与法治信仰的培育,这样的情况极不利于大学生法治理念的培育[3]。
世界著名法学家哈罗德·伯尔曼曾呐喊:“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现阶段,我国各项改革进入深水区,各种矛盾突显,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有纪不守、执纪不严、情大于纪的现象还存在,影响和阻碍改革的深入推进。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以权压法、以权代法,遇事不找法而是拼爹、遇事不用法而是组织闹事,这些常见诸报端,发生在大学生身边,甚至个别大学生还是其“获利者”,如通过关系获评奖学金、考试违纪作弊未受处分或者轻处分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学生对法治和规则的认同,让教育变得苍白无力,即便是接受相关教育后在短期内还是难以在其内心认同教育的内容,更不用说自觉遵纪守法了。遵纪守法带来的“利好”在大学生成长过程中被冲淡,从小学到大学“成绩好”带给大学生利好最多,“一俊遮百丑”的晕轮效应还存在很多大学生身上,认为成绩好其他都不重要或者暂时不重要,法治和规则教育在进入大学之前的学校和家庭教育中始终未能得到应有的重视。
摒弃“五唯”(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回归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是今天高校必须正视的基本问题,高校应该正确处理好立德树人与知识技能学习的关系。对为学分、为学位、为荣誉、为奖学金抛弃诚信品质如考试作弊、论文抄袭、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等为达个人目的忘记了规则而不择手段的大学生应该坚决说“不”;对未参与的绝大多数大学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情况应该及时教育引导,宣传弘扬正能量;对个别学生在违纪行为被处理处分时不是勇于承认和担责而是强词夺理或找关系疏通希望免受或减轻处罚的,应该坚决制止。对大学生进行法治和规则教育是立德树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同对大学生的学业要求一样高度重视,抓早抓小。
重视教师的作用,遴选并打造高素质的专业教学师资队伍。建议《法律基础》部分的教学任务由法学专业教师承担,这样才能让课堂显性教育更有深度、广度和吸引力。规范课堂管理,坚持学生评教和同行评教与教师评学相结合,让教者上心、促学者用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让违法违纪言行远离课堂,督促教师率先垂范、遵纪守法。主动持续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高校应更加重视制度建设,充分尊重师生的主体地位,提高他们管校治校的参与度,规范并公开办事流程,让学生在处理日常事务的过程中去感受遵守规则的重要性和利好,让无声教育更有力量。高校对师生的违法违纪行为都应严格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处分,及时公开结果,让大学生感受到法纪的威严。
对非法学专业大学生在有限的课堂时间里讲授的法律理论和普及的法律知识绝对是十分有限的,《法律基础》课程的目标定位应该是培养大学生法治观念和规则意识。让非法学专业大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理论、原则,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法必究等,进而在内心尊崇法律和规则,遇事办事首先自主查阅了解法律和规则等意识和习惯才是最重要的。基于此,《法律基础》课程至少也最应该讲明白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依法治国大背景下,法治和规则于国家、于社会、于组织、于个人的重要性;二是法治的基本精神和规则的背后的基本原则;三是基本法律常识和违法违纪言行应该承担的法律后果。在讲授理论知识的同时,通过发生在大学生身边的案例进行以案说法,组织大学生参观法纪教育基地和观看法纪教育警示片,组织现场听取违法者的内心忏悔等,增强大学生对违纪违法后果的感性认识,促使其自觉在现实生活中划出言行边界。
各相关主体应该通过多种形式努力营造校园法治文化氛围。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重视发挥考核和拨款的指挥棒功能,将高校法治教育和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引导督促高校重视法治文化建设。高校在育人环境的打造方面应该更用心用力,以文化人,主动将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网下网上相结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推进法治校园建设,如坚持在每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举行宪法学习教育活动,举办学法守法演讲、辩论、书法比赛和知识竞赛等活动,支持学生社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张贴学法守法用法宣传标语等,让师生在组织参与的过程中接受教育,不断强化规则和法治意识,通过长期坚持让意识转化成习惯,让遵纪守法成为个体自觉。高校还应该主动利用校外资源,邀请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走进校园,或开设专题讲座、或开展学法用法课余实践活动,激发学生学法兴趣,指导学生正确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