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文翔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计算机技术飞速发展和日益普及,互联网和电子传媒系统改变了人类的生存与生活,包括文学艺术。科技发展开启了数字媒介时代,随之兴起的网络小说改变了文学发展的整体格局,与之相应的,网络小说影视改编作品出现于荧幕。1998年一部名为《第一次的亲密接触》的小说在网上连载,迅速受到网友的追捧,在网络上广为流传。这是互联网上第一部畅销小说,为网络小说初期翘楚之作。它的成功引领和催生了大批网络文学作品和网络写手的出现,推动了网络文学走向兴盛繁荣。小说的超高人气吸引了影视界的投资,2000年《第一次的亲密接触》改编的同名电影上映,开启了网络小说影视改编的先河。随着中国网络文学商业模式的逐渐成熟,越来越多的热门网络小说被改编为电影或电视剧,网络小说影视改编形成热潮:中国现代文学馆发布的《2012年中国文学发展状况》报告认为,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融合,形成20世纪80年代之后文学改编影视的第二次浪潮;2013年以网络小说为主体的IP热潮兴起;2014年IP 电影集中爆发、网络剧上线数量剧增;2015年电视剧市场IP 当道……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网络小说对于影视创作产生的“源头作用”已不容忽视:在电影银幕上,2010年改编自艾米同名小说的《山楂树之恋》取得1.6 亿票房,刷新了国内文艺片近10年的票房纪录;2011年根据网络小说《失恋三十三天》改编的同名电影成为当年华语影片票房黑马;2012年改编自网络文学作品《网逝》的电影《搜索》,以1.8 亿的票房再次刷新了国产文艺片纪录;2013年改编自同名网络小说的电影《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获得口碑、票房双丰收,掀起了青春题材影视创作热潮;2016年,1998年首发于互联网的小说《七月与安生》被搬上银幕,荣获诸多奖项……从这些作品可以看到网络小说在电影工业体系中一步步地前进。而在电视屏幕上,从《步步惊心》到《甄嬛传》,从《裸婚时代》到《欢乐颂》,从《花千骨》到《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收视热潮不断,根据网络小说改编的网络剧近几年屡出爆款,如《镇魂》《陈情令》等,网络小说已然成为剧作生产的重要来源之一。网络小说与影视的合谋,既是商业模式的一种创新,也是消费时代艺术审美的一种新的趋势,其热潮的兴起离不开当下时代的文化语境。
“消费社会”一词来源于西方社会学。西方后现代理论家波德里亚在《消费社会》一书中把消费作为社会的意义和动力核心来加以阐释,从消费的意义上解释了时下的社会。“今天,在我们周围,存在着一种由不断增长的物、服务和物质财富所构成的惊人的消费和丰盛现象。它构成了人类自然环境中的一种根本变化。恰当地说,富裕的人们不再像过去那样受到人的包围,而是受到物的包围。根据不断上升的统计曲线显示,从复杂的家庭组织和数十个技术奴隶,一直到‘城市动产’,从通讯的整个物质机器和职业活动,一直到广告中庆祝物的常见场面,从大众传媒和未成年人崇尚隐隐约约具有强制性的小玩意中所获得的数百万个日常信息,一直到围困我们睡梦的夜间之物所提供的心理剧,他们的日常交易不再是同类人的交易,而是接受、控制财富与信息。①”随着资本控制的社会转型,整个社会开始进入以社会个体的“消费”行为进行建构的社会景观,人们生活的世界变成了一个“物的体系”。消费的重要性日益突出,消费创造需求,同时引导生产,并对传统生产型社会中生产的主导地位取而代之,生产型社会转变成消费型社会。“在这个新的阶段中,文化本身的范围扩展了,文化不再局限于它早期的、传统的或实验性的形式,而且在整个日常生活中被消费,在购物,在职业工作,在各种休闲的电视节目形式里,在为市场生产和对这些产品的消费中,甚至在每天生活中最隐秘的皱折合角落里被消费”②,消费成为当今社会的风尚,消费文化改变了以往人对物的使用关系,“实用”的观念逐渐隐退,取而代之的是符号和意义的消费。消费绝不仅仅是为了满足特定需要的商品使用价值的消费,通过广告、大众传媒和商品展示陈列技巧,消费文化动摇了远离的商品的使用或产品意义的观念,并赋予其新的影像与记号,全面激发了人们广泛的感觉联想和欲望。社会转变为消费社会,消费意识形态使人们相信进入一个时代,即消费时代。
中国社会的情况虽然比较复杂,与高度发达的西方国家尚有差距,还存在东西部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但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得到了稳定、持续且迅速的发展,市场经济逐渐被国民所接受,并最终在主流意识形态中获得合法性地位,为消费社会在中国的诞生营造了合适的生态环境。经过四十年的发展,我国国民生产总值大幅提高,人们生活质量极大改善,日常消费已经由生存型、数量型快速转向质量型、消费型,而符号型消费在消费中比重日益突出。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中国关键年份的恩格尔系数变化:
1978年,平均值为60%(农村68%,城镇59%),属于贫穷级别;
2003年,平均值为40%(农村46%,城镇37%),属于小康级别;
2015年,平均值为30.6%,属于相对富裕级别;
2016年,平均值为30.1%,属于相对富裕级别,距离上升到富足级别只相差0.1 个百分点。
恩格尔系数,是食物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被认为是对一个家庭或国家富裕程度直观简洁的度量。恩格尔系数大幅下降,说明经过四十年的发展,“以食为天”的中国人,在“吃”之外,有更多财富进行其他消费,消费结构已有转型升级。
同时,伴随全球化进程的推进,出现全球经济一体化、文化全球化和媒体世界化的发展态势。西方消费主义文化已经由网络、电视、广告等传播媒介向世界的各个角落倾泻,致使消费主义文化向全世界扩张,并且逐渐成为主流文化。由于受西方消费文化影响,我国居民的消费心理和生活方式已经出现了明显的消费主义倾向,并且符号象征型的消费成为主要选择。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的当代文化已经逐渐完成从传统经典社会向当代消费社会的过渡。
“大众文化”最早出现在西班牙哲学家奥尔特加《民众的反抗》一书中,主要是指一地区、一社团、一个国家中新近涌现的,被大众所信奉、接受的文化。通常认为,大众文化是以大众传播媒介(机械媒介和电子媒介)为手段,按商品市场规律去运作的、旨在使大量普通市民获得感性愉悦的日常文化形态。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逐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由过去的短缺经济发展为过剩经济,踏入消费时代。消费充分强化了物对人的支配性和人对物的依赖性,“人们对商品的消费不仅是其使用价值,而主要是消费它们的形象,即从形象中获取各种各样的(也是后现代主义的)情感体验,因此,影像代替了使用价值,成为使用价值的代用品”③,满足于消费主义的大众文化崛起。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商业消费时代的到来,以大众消费为目的的大众文化成为当今社会最活跃的文化。大众文化的实质是现代工业社会产生、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一种市民文化。它既不是官方主流文化、学界精英文化,同时与民间文化、通俗文化也存在差异,商业性、流行性、娱乐性和普及性是其最主要特征。大众文化所引导的文学艺术是审美世俗化、娱乐化,而网络文学注重的正是受众的消费理念和感官需求,追求愉悦感和世俗性,符合大众文化的审美趣味。电影与电视是大众文化传播的具体方式,它们本就属于大众文化,有着鲜明的商业性与娱乐性,符合大众欣赏观念与艺术取向,同时也表现着大众欲念,释放着大众心理压力。所以,网络小说与影视的联姻可谓是“情投意合”。
在产业化背景下,网络小说改编的影视作品作为一种文化商品,追逐经济利益的功利性是其基本属性,满足大众审美需求则是其在艺术层面的首要追求。网络小说影视改编成为“IP 改编”热潮重镇,主要是因为这些被影视公司挑中的小说一般具有超高的人气和点击率,这些小说或者敏锐地捕捉到社会的热点问题,或者为读者编写了一个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的故事,或者营造了一个耳目一新的世界……它们以其独有的“互联网基因”特点,与读者产生强烈的共鸣,并且能够积极地融入不同形态的娱乐领域,迎合不同的品位需求。网络小说影视改编在艺术上的一个重要特点即是捕捉大众审美趣味。
大众文化的基本宗旨是对感官娱乐性的追求,其他的功能弱化或者掩盖在这一宗旨之下。当今社会,面对快节奏的高压生活,人们越来越渴求精神上的愉悦与超脱,力求找到排解压力的方式来寻求一种相对的自由。网络时代为这种要求的实现打开了大门,在虚拟的网络空间里,人们可以毫无顾忌地释放压力,成功地塑造现实生活中难以实现的“自己”。网络小说作家不同于传统作家,他们活跃于网络虚拟世界,受到广大网络读者的支持,他们的创作不仅丰富了文学的题材类型,同时也更大程度地满足了当下大众寻求释放精神压力的诉求。网络小说是为大众提供休闲娱乐,网络小说影视改编热潮,正是暗合了当下大众文化发展规律的结果,它的改编有别于传统编剧创作,更多地融合了大众文化的时代气息,为吸引大众、取悦大众,在将小说文学语言转化为影像视听语言的过程中,在改编策略和技术层面,努力寻求改编娱乐化、满足大众审美心理。
试比较2017年5月同期播出的国内两部大投资电视剧《白鹿原》与《欢乐颂2》。《白鹿原》根据陈忠实的同名小说改编,《欢乐颂2》根据同名网络小说改编。《白鹿原》小说为当代小说名著,电视剧制作精良,收获高口碑;《欢乐颂2》延续了第一部的热度,但生硬的广告植入、浮夸的表演方式、拖沓的剧情以及混乱的价值观令网友吐槽不止,口碑不断下滑。然而,在同期播放的一个多月时间里,《白鹿原》的收视率始终低于《欢乐颂2》,网播量更是差距甚远,关注度、话题热度远不如后者。强调品质的《白鹿原》所遇到的市场尴尬,其高口碑与低收视率之间的反差,在与《欢乐颂2》的对比中显得格外明显。实际上,它所反映的是严肃的精英文化与快餐式大众文化的区别。《白鹿原》这类的精品经过时间的沉淀有可能流传,而《欢乐颂2》属于“一次性快消品”,适应当下的消费需求。电视剧的大众文化属性决定了受众选择的娱乐性,在这个娱乐狂欢的时代,轻松消遣类电视剧比较容易受到当下市场的青睐。
可以说,消费时代大众文化环境为网络小说与影视的结合提供了“温床”,网络小说影视改编热潮也是在流行文化助力推动下形成。
影视文化是人类创造的文化中最具时代活力、科技含量、市场价值、传播意义和社会影响的文化样式之一。影视文化产业是把影视文化元素与商品经济活动结合,通过创造、生产、加工、复制等手段生成影视文化产品,满足消费者影视文化需求的产业系统。当今时代,影视文化在社会文化中的地位日益明显,影视文化市场的繁荣和影视文化产业的发展为网络小说影视改编创造了非常有利的文化氛围。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进入了新时期,影视业从一片荒芜中复苏、重建,重新激发了影视艺术生产力,并随着改革开放的脚步逐渐成长。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国电影、电视创作先后出现过高潮。
20世纪九十年代以后,中国电影业、电视业进一步深入改革。电影业由计划经济向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探索发展道路,如在发行环节上引入竞争机制、深化影视合流、推进国有制片业集团化和股份制改革、探索院线发行制、放开农村电影市场等。得益于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以及国家对于文化产业的支持,整个电影文化与产业环境持续改善。作为文化娱乐市场重要组成部分的电影市场实现了连续多年电影票房快速增长,吸引了各类社会资本(国有、民营、外资)进入,推动了电影业的良性快速发展。进入21世纪,中国电影业基本全面对外开放,电影制片、发行、放映领域的准入门槛逐步降低,电影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格局初步形成,电影产业化初见成效。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电影院线制改革以来,城市票房以年均40%以上的速度增长,2012年与2002年相比,全国城市电影票房增长了将近13 倍;2012年全年故事影片产量突飞猛进,达到653 部,比2011年的558 部增长了17.03%。电视行业则经过广电体制改革,经历广播电视集团化、广电网络上市、制播分离、媒体融合发展等举措,中国电视剧从主流文化走向市场文化,形成了文化产业格局;经过40年的建设和发展,中国广播电视产业已具有相当的规模与基础,40年全国广播电视总收入年均增长率超过20%,远高于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的影视文化产业规模快速增长。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数据,2017年我国国内票房达到了559.11 亿元,是全球第二大电影市场。按照银幕数的标准而言,2017年我国银幕总数达到了50776 块,稳居世界第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广播电视服务业总收入6070.21 亿元,同比增长20.45%,比1982年增长了685倍。与21世纪初期相比,我国影视行业的市场规模和产业成熟度都有了质的飞跃。
1991年《编辑部的故事》引入软广告和企业赞助商,创立中国影视剧盈利模式后,影视剧经济效益便不断扩大,在影视剧供不应求的当下,动辄突破50%收视率的表现,让广告商趋之若鹜,产生了惊人的获益效率,诱使大量人力、物力投入现代室内剧影视剧生产,大量社会资金涌入影视剧生产市场。到了20世纪初,中国每日平均可生产影视剧40 集左右,影视剧广告收入亦占电视台广告总收入的五成以上。然而,高收入则吸引了大量非专业人士投入中国影视剧市场,制作量的提升却没有带动中国影视剧质的进步,在商业的利益驱动下,许多影视剧就在赶工的情况下完成,曾有影视剧创下以38 天赶拍30 集的“神速”,短视近利的市场炒作行为,使跟风现象层出不穷,粗制滥造、同质化现象严重。好的剧本奇缺,出现了“剧本荒”。一部影视作品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剧本的质量,剧本直接影响着“产业链”的整体竞争力。好剧本难寻,重拍经典、翻拍国外影视作品,成为制作公司普遍的应对之策,如金庸的武侠小说《倚天屠龙记》电视剧拍了七版,电影拍了三版;又如电视剧的韩剧翻拍潮,《对门对面》翻拍自韩剧《冬日恋歌》,《回家的诱惑》翻拍自《妻子的诱惑》,《爱上女主播》翻拍自韩剧《夏娃的诱惑》,《我的功夫女友》也是将网络小说与韩剧《明朗少女成功记》融合而成;再如电影《歌舞青春》翻拍自迪士尼经典青春片《歌舞青春》,《三枪拍案惊奇》翻拍自科恩兄弟经典电影《血迷宫》,《我知女人心》翻拍自美国电影《偷听女人心》等,这些都反映了国内影视原创不足,内容资源匮乏等问题。
长期的内容资源匮乏是影视产业的困境之一。网络小说的兴起和繁荣为解决这种困境提供了可能。在商业利益的推动下,影视制作公司选剧本自然会投大众所好、市场所好。高人气的网络小说拥有大批追捧的读者。在影视作品还没开拍之前,网络小说本身已经吸引了一大批潜在观众。从2004年开始,网络小说开始崭露头角,逐渐在中国影视产业界中掀起了一波网络小说改编的浪潮,2004年的《魂断楼兰》(改编自蔡骏《诅咒》),2005年的《一言为定》(由《你说你哪里敏感》改编),《亮剑》《我的功夫女友》,2006年的《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像天真的女孩投降》《爱上单眼皮男生》,2007年的《谈谈心恋恋爱》《双面胶》,2010年后,《泡沫之夏》《佳期如梦》《美人心计》《倾世皇妃》《千山暮雪》《步步惊心》等人气高的影视剧都改编自网络小说。这些作品因小说挟带着高人气,渐渐使影视产业注意到网络小说与影视产业结合的可能性。
2015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一剧两星”政策,影视制作公司变得更为谨慎,不敢轻易开拍新作品。同时,在好剧本匮乏、题材濒危的情况下,国产电视剧开始热衷于借助网络寻找故事,拥有较高知名度和深厚读者基础的网络小说成为各大影视制作公司争相追捧的对象。从最初的网文IP 改编电视剧或者电影,到后来的网络剧、网络大电影等,网文IP 成为影视剧本的最大来源。市场上成功的案例更是为网络小说改编热潮推波助澜,鲍鲸鲸的《失恋三十三天》、辛夷坞的《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艾米的《山楂树之恋》、九把刀的《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我女孩》、六六的《蜗居》、桐华的《步步惊心》、九夜茴的《匆匆那年》、流潋紫的《后宫·甄嬛传》等,高票房、高收视率的商业性与良好的口碑令影视生产者对其趋之若鹜,从整个产业链促成的低成本高产出的实惠性投资来看,网络小说自然成为投资商和制片人眼中潜藏的“宝藏”。
可以说,网络小说的繁荣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影视行业日益凸显的“剧本荒”这一燃眉之急。由此也出现了影视公司抢购热门网络小说,囤积网络小说IP 现象,掀起了网络小说影视改编的热潮。另一方面,网络小说的生产模式也为影视公司内容资源的生产提供了“样板”,影视公司开始尝试与原创文学网站共同培育新的小说IP。目前合作方案主要有两种:第一种为定制,影视公司拿出创意,交给网站签约作者写作,网站参与投资以及共同开发;第二种是网站提供作品,影视公司对不完全满意的部分提出修改意见。由此带来了文化产业上的跨界合作。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影视业与互联网的结合,已发展成为一种新兴融合产业。影视行业互联网化快速发展,促使互联网企业开始介入影视业,与传统影视公司、传媒公司竞争。互联网视频企业不仅仅把影院、电视台的作品移到网上供人观看,也不仅仅参与宣传、售票等商业行为,更重要的是创新探索网络影视作品的商业模式。各大视频网站掀起的网络大电影、网络剧制作潮流,打开了网络影视作品的市场。
视频网站网络剧制作近几年发展迅速。2007年至2013年七年时间里,制作上线网络剧仅169 部,2345 集;到了2014年,一年制作上线网络剧增长至205 部,2918 集;2015年截至9月份,上线网络剧247 部,4445 集。2007年至2011年间,一部网络剧的平均制作成本每分钟仅600 元左右,2014年这一数字已达平均每分钟1.5 万元,2015年随着超级大剧的诞生,制作成本平均值被提高到每分钟3 万元。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至少有5 部投资在5000 万元至上亿元的“超级网络剧”拍摄。在众多网络剧作品中,网络小说改编剧表现尤为突出。比如爱奇艺推出的《盗墓笔记》(付费观看),该剧仅上线22 小时网络播放量就破亿,点播量累计突破20 亿次。原著小说积累的高人气保障了网络剧在网络平台上的高点击率,从而带来广告和付费的丰厚收益。在利益的诱导下,本是近亲的网络剧与网络小说一拍即合,共谋利益。随着网络剧的崛起,越来越多的网络小说被改编为网络影视作品(网络大电影、网络剧)。
2015年电视剧播出平台由原来的“一剧四星”改为“一剧两星”,电视台的购片价格并没有由此提高,严峻的供求现实给积重难返的制作业带来考验。而视频网站凭借自身的延续性和开架式观看方式成了电视剧播出的新势力,充当起缓解资本压力的“第三颗星”。根据同名网络小说改编的电视剧《琅琊榜》,电视端的平均收视率不到1,而网络播出量超过82 亿,最多一天播放量突破4 亿,视频网站平台的影响力可见一斑。作为视频网站的主力受众,网生代对网络小说IP 情有独钟,为其改编的影视剧贡献高点击量。如2016年网络剧流量在20 亿以上的5 部作品《老九门》《太子妃升职记》《最好的我们》《余罪》《重生之名流巨星》全部由网络小说改编;2017年,根据iVideoTracker 网络视频收视数据显示,网络播放覆盖人数前4 名的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楚乔传》《择天记》《欢乐颂2》均改编自网络小说。数据成为影视投资人决策的关键依据,对视频网站购剧资金的流向产生决定影响。影视制作公司为迎合这一趋势,纷纷投入网络小说影视改编购买制作之中,甚至一度出现网络小说抢购热潮白热化。网络小说改编的热潮以及IP 的争抢与视频平台的崛起、网络剧的盛行、大数据应用息息相关,这已不仅仅是影视创作,而是“互联网+”时代影视产业运作的商业营销行为。
根据中国产业信息网公布的数据,2005年中国网民规模1.11 亿,互联网普及率为8.5%,近十年中国网民规模增速迅猛,2009年中国网民规模3.84 亿,互联网普及率为28.9%;2015年中国网民规模6.88 亿,互联网普及率50.3%;2016年中国网民规模达7.31 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 53.2%;至2017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到7.72 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5.8%;2018年中国网民规模达8.29 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9.6%。网络文学用户规模也在逐年增长,用户已突破4 亿,使用率超过50%。在信息时代,网络小说的影视改编自然会借助互联网文化的优势。
首先,互联网文化具有自由开放性。网络小说是构成网络文学内容的重要艺术表现形式之一。它在互联网这种自由开放的环境下,告别传统文学的创作理念和方式,不再以追求文学的先锋性为宗旨,不再斟酌句意的深度和手法的精湛;它所追求的是点击率,故选择大众所喜欢的内容和形式,注重情感的表达,重视娱乐性。在互联网文化氛围中,取自于网络小说的影视作品也不需要去承载揭示社会发展规律,抑或探讨人生价值的宏大主题;迅速火热的网络小说改编影视作品大多体现出的平民化、世俗化特点,在一定程度上颠覆了传统的权威、消解了艺术的崇高,却迎合了大众的娱乐消费心理需求。
其次,互联网文化具有流动交互性。互联网自由开放的特点极大拓宽了作者与读者的交流渠道,其传播方式与传统文学传播方式截然不同,不再是以单向或已经设定的模式进行传播,而是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受众可以与创作主体自由畅谈、交换意见。“网络真正的力量在于互动性,因为互动性创造了社区并且联合全社区的使用者。互动性让人们对作品、主题、趋势和当中的想法产生兴趣,同时让作品有生命,不断进化,维持使用者的参与程度。④”也就是说,在网络的世界,作者与读者没有明显的界线,甚至有时两者地位发生改变。写作成为作者与读者沟通的桥梁,传受双方相互激起创作的热情,在彼此的共同合作下完成“交互小说”或“互动小说”。在信息大数据时代,网络原创小说以不再单纯从思想教育性、艺术感染力与阅读体验方面赋予读者审美快感,其作品中包含读者与作者的对话,甚至批评,进而生成心灵上的共鸣。网络原创小说暗含青年受众能够接受全新、独特的审美体验,富于新时代气息的互联网文化也将走进更广泛的受众群体。
互联网作为新时代的信息载体,其文化包含由“冷媒介”到“热媒介”的全部功能,以开放、快捷、平等、虚拟等特点,为大众提供了一个更为自由交互的平台,彻底动摇了传统文化至高无上的领导地位,以其独特的文化张力丰富了人们的精神生活。网络小说作为互联网文化发展的产物,与传统文学传播模式不同,凭借自身独特的大众文化特性,越来越深得大众的追捧和喜爱,成为人们业余文化生活中的“娱乐伴侣”。由网络小说改编的影视作品也受到市场的欢迎。
随着现代信息与传媒技术的发展,文化形态发生变异,其表现和传播的形式由“语言”为主转向了以“图像”为主,电影、电视、网络图片充斥着人们的生活,整个文化领域逐渐向视觉化转型。人类进入了读图时代,大量经典作品被改编、新的文学作品呈现出影视化的趋势,这一趋势在网络小说写作上表现尤为突出。
网络小说与用户的高黏合度,使其与用户群体的知识系统和审美习惯有着高度的一致性。2012年移动互联网的大规模普及,一方面扩大了用户群体的规模,另一方面也降低了用户群体的年龄、知识和社会融入度,由此导致主流网络文学用户群体的迭代。从历史的角度看,在网络文学发展的20年中,主流用户群体经历了“70后”“80后”到“90后”的更迭,从“80后”开始,用户与动漫游戏的接触就开始增加,“90后”更是亲密接触,他们被称之为“网生代”,接受最新网络文艺的滋养。网生一代养成的思维模式从一开始就是偏视觉的,如在网络人际交流中偏爱使用和制造表情包,喜欢网络直播等,这样一种习惯,使得他们在看主要由语言文字组成的网络小说时,对于那些文字描述出来的似曾相识的画面图景具有先天的亲近感。网络小说创作的偏“视觉化”特点使得网络小说比传统小说更容易成为影视改编的对象。
除了创作上与影视的贴近,网络小说的改编在市场上也有胜于传统小说的优势。其一,网络小说相对改编难度小,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制作负担。传统小说提供影视剧成长的养分,但是投资过大,拍摄周期过长,加上经典名著的神圣性,对导演和编剧而言,改编传统文学须背负沉重的文化使命;相较之下,网络小说创作门槛低,消解崇高、颠覆权威的精神本就是网络世界的特色之一,因此改编网络小说的压力较之改编传统小说的压力小很多。从市场的角度来看,随着国内影视行业走向繁荣,大量资本涌入,正常的创作流程已经满足不了资本的需求,网络文学的商业价值较之传统文学更容易吸引资本。对导演和编剧而言,改编传统文学须背负沉重的文化使命,大量的时间都花在了剧本的打磨上,制作周期较长,如1987年版《红楼梦》的剧本写了两年多;2015年版《平凡的世界》的剧本第一稿也用了两年时间,50 集的剧本花费六七年才完成。而网络小说在创作之初就没有那么多使命感,它的目的只有一个:好看,吸引读者。因此,在写作过程中,作者会自觉地提高小说的戏剧化程度,由此,网络小说与影视有着诸多共同点,在情节发展、场景设置、叙事结构等方面都有着相似性,改编难度较小。不少网络小说在改编成影视作品之时,都会邀请原作者担当编剧,从而大大缩减了剧本修改的时间,如电视剧《甄嬛传》邀请原作者流潋紫和编剧共同完成剧本改编,一年半就完成了76 集的剧本;《微微一笑很倾城》的作者顾漫参与同名电影、电视剧的编剧工作;电视剧《琅琊榜》邀请原作者海晏担任编剧……网络作家思维灵活,写作速度快,改编自己的小说更容易把控。与传统小说相比,网络小说更适合当下影视行业“短平快”的制作要求。其二,网络小说的自带人气为改编影视作品预先“筑底”。网络作品是互动模式下的产物,以点击率作为读者对作品的肯定,每一次点击背后都有一双关注的眼睛,而盛大文学每日点击率次数达到5 亿,点击率所代表的人气足以形成注意力经济,正是当前影视剧最孜孜以求的市场。这种简单、直接的逐利动机,将影视剧制作公司引入网络小说的领域淘金。可以想见,影视制作者希望借网络小说名气拉抬收视率,因为网络小说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等同于进行了免费的前导宣传。借由网络小说的高知名度还可以提高制作方对演员的议价能力;在供需法则下,有好的剧本,自然更有利于吸引优秀演员加入,在演员片酬居高不下的现状下,以网络为小说为基底的优质剧本成为制作的第一道保障和吸引明星加盟的筹码。其三,从创作和传播的方式来看,网络文学在创作和传播过程中都呈现出大众性的特质,即大众共同参与写作与阅读。迎合受众获得人气是网络文学生存的前提,这与影视产业的大众文化属性是一致的。而传统严肃文学更注重技巧、审美、教化,倾向于“小众”格调。网络小说通俗易懂、娱乐轻松,某种程度上也是迎合了没有深度阅读习惯的年轻人的口味。
综上所述,在消费社会大众文化、互联网文化以及影视文化“三驾马车”的催动下,网络小说影视改编逐渐发展且有兴盛之势。网络小说在作品与受众的黏合度,文学的民间性、大众性等方面,较之传统小说更强,因此与影视的合谋更为亲近,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拓宽了影视作品的取材广度,促进了影视产业的发展;在资源互补、“一源多用”、全IP 开发等方面也实现了一定的市场效应。
注释:
①[法]让·波德里亚.刘成富,全志钢,译.消费社会.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1-2).
②[ 美] 弗雷德里克·詹姆逊.胡亚敏,等译.文化转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108).
③[英]迈克·费瑟斯通.刘精明,译.消费文化与后现代主义.译林出版社,2000(20).
④[美]约翰·布洛克曼.未来英雄.海南出版,199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