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8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9)50-0013-01
核心素养视域下的中小学书法教育,应在教学目标、内容、方式和评价等方面,实现对学生文化底蕴、身心健康和责任担当的培养,并探索与之相适应的操作路径。在新时代背景下,基于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提升的中小学书法教育,通过以下三点为抓手,不断完善学科体系。
1.以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为培养目标,发展中小学书法教育教学法
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是基础教育各个学科进行教学改革的指导和依据。在其他学科的教育学研究不断完善、突飞猛进发展的情况下,书法课作为一个“新”的学科出现在基础教育阶段,实行时间较短,因此尚未有系统、成熟的教学法,基本还停留在结构松散、教学观念不清晰的状态中。自《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发布,以及多个版本的书法教材的审定,都为中小学书法教育提供了明确的教学目标和教学保障。系统化、科学化的教学方法,是培养学生核心素养的关键。
用科学的方法落实综合素养的培养,需要在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认知规律、教育学理论基础上,综合书法学科自身文化性、艺术性等特点基础上,总结出来的教学法。在这个过程中,需要避免三种教学法方式:应试教育、技法培训、纯粹的艺术欣赏。
应试教育是体制内教学普遍存在的教学倾向,特别是在教育资源相对匮乏的地区、时期尤为明显,而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发展,势必也会面对类似的困境。因此,明确书法课是要培养适合学生终身发展而需要的核心素养而教,不是为了某一个学期或阶段的成绩而教。这一点,可以通过评价体系的指定而进行引导(下一小节还将谈及)。
书法容易落入到单一技能培训的方式中。在历史上,书法常常被视为一门实用的技能,人们往往为了仕途、晋升而追求书写技能的提升。但是,即便是在古代,书法技能也需要和学识相互配合,才能实现仕途晋升的目标。而在当代基础教育环境中,学科细分之下,单一教学体系进一步丰富、健全,要求書法学科要在关注实践、技法的同时,要在书法知识、历史常识、文学、美学等文化素养方面对学生进行培养。
2.以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为依据,设置合理的学科评价体系
首先,以终身学习为前提,以学生综合素养提升为出发点,多种评价方式相结合,注重过程性评价。例如,将表现评价、发展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方式相结合,将评价与教学目标、教学过程相结合。书法作为一门知识、技法、赏析相结合的科目,单一的教学评价方式是无法实现对教学全面客观评价的,因此,需要根据不同阶段、不同目标、不同学生实行多种评价方式。其中,过程性评价是对学习动机、学习过程和学习效果三位一体的评价方式,符合实现终身教育的目标,可作为评价方式的主题。
其次,在评价过程中,注重师生之间、学生之间、学生与家长之间的相互交流,在客观评价的基础上,让学生感受到暖意与鼓励,评价的过程也是情感交流的过程,体现人文关怀。书法学科的评价,不是了学习成绩和分数的评价,是为了提升学生能力和素养的评价。
3.以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为核心,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教师是教学过程中的实施者,直接关系着学生学习的过程、效果和感受,是通过书法课程提升学生核心素养的关键要素之一。然而,根据目前的局部调研报告来看,书法课的师资已然成为了一个突出问题。例如,根据《山东省中小学书法教育现状调查与分析》[1]显示,山东省地区的书法教师呈现出书法教师的专业背景混乱、专业书法教师比重低、教师练习程度低、兼职书法教师比重高等问题。不止山东地区如此,根据《全国中小学书法教育调查报告》[2]也显示出了同样的问题,师资匮乏、专职教师少、教师专业程度低。
由此可见,改善师资状况是书法课程实现学生核心素养培养的基础,可以通过提升教师专业技能、促进教师专业化、规划书法教师职业发展道路来改善现状。
具体而言,可以通过两个途径促进书法教师专业化:提升现有教师书法专业技能和引进书法专业背景的人力作为教师。前者是在具备教学能力的基础上,为教师提升书法专业技能,包括书法史论、书写技能、传统美学赏析等方面,通过系统的专业培训、区域教学研究、教学实践指导等方式实现。这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应当避免教师略知“皮毛”便去教导学生,对于教师而言,这也是一个终身学习的过程。后者,是在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了解、学习教育学、心理学、书法教学法等知识。中小学阶段的书法课程,绝不是会写书法就能够实现书法教学的,需要对于学生的认知发展、教学规律、教学方法、书法学科教学特色进行不断的学习、探究,才能为学生提供合适的教育,才能通过书法课程提升学生核心素养。
参考文献:
[1]向彬.《山东省中小学书法教育现状调查与分析》
[2]胡建铭.《全国中小学书法教学调查报告》
作者简介:
法苏恬(1987-),女,山东青岛人,清华大学博士在读,研究方向为书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