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华侨林场发展问题研究
——以文山州富宁县金坝华侨林场为例

2019-12-26 16:00马益威李智环
文山学院学报 2019年3期
关键词:归侨华侨林场

马益威,李智环

(云南民族大学 云南省民族研究所,云南 昆明 650500)

1 金坝华侨林场发展困境

从全国范围来看,金坝华侨林场和大多数华侨农林场一样,都面临着经济发展滞后的局面,林场中居住的职工、归侨群体生活贫困,亟待解决;从具体林场发展而言,金坝华侨林场在与华侨农场的发展历史、政府政策、归属单位指导、生产生活方式等方面都具有独特性,与省内其他林场相比,金坝华侨林场是云南省唯一一个华侨林场,在省内范围内没有借鉴对象,与省外华侨林场相比,金坝华侨林场是位于云南省的陆疆华侨林场,其问题和解决途径也具有独特性。从单位性质来看,林场是从事培育、管理、采伐森林等工作的单位,在当前,林业生态脆弱,从事林业工作的单位大多经济效益周期长,政策的边缘化,再加上国有林场独特的公益性地位,发展经济效益高的林木、循环林产业起步较晚,使得绝大多数林场面临着严重的生存危机,林场的发展止步不前,金坝华侨林场作为云南省唯一一个华侨林场,现正面临以下困境:

1.1 林场组织正常生产经费短缺

林场的生产职能是种植林木,管理林区森林,而在当前,过去种植的杉木早已砍伐卖出,而新种植的杉木并未到砍伐期,导致林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支出得不到保障,而且随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开展,鼓励以生态安全为先,少砍伐森林,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林场的收入。林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支出包括编制职工工资,防火资金,雇佣临时人员(护林员、防火人员)工资等。

从林场职工工资组成来看,80%来自云南省政府财政,12%来自于文山州政府财政,剩下的8%原来应该由富宁县政府财政给予解决,但是实际上这8%没有纳入县财政,靠林场自筹。金坝华侨林场现在有48位在职在编职工,21位护林员,国家财政负责48位在编职工的工资的92%,临时职工工资和在编职工部分工资由林场筹钱来发放,由于林场的森林还未到砍伐期,林场只能通过出租土地获取土地租赁费用和贷款解决,近年来林场经常是贷款来发放林区护林员和其他职工的工资。

从金坝林场完成融入地方改革、移交给富宁县政府后,防火资金是由县政府补贴部分,财政并不拨付。在过去,林场看管的防火线是40多千米,近年来由于林场经费不足,只能缩减到30 千米,临时聘用的防火员,给予每公里2 000元的工资,加上护林车的购买和养护费用,这个钱也是由林场自筹,每年需要120万元左右,这个钱的不足部分只能向银行贷款。在2015年,发生了一场火灾,由于不能及时赶过去,烧毁了很大部分森林,林场承受了巨大损失。

1.2 改革不彻底,林场仍然承担部分社会职能

金坝华侨林场是富宁县人民政府下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现管理总共390户,1 580人,其中归侨及侨眷361户,1 350人,其余为原林场职工,从民族构成来看,有汉族、壮族、苗族、彝族,归侨人口大部分为汉族,少数民族人口多为与归侨通婚后成为侨眷搬入林场。作为一个事业单位,本来应该全部是单位职工,但是还负责包括原有改为场员后的职工等1 500多人左右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的建设,生活保障及其他社会性支出。

在金坝林场完成改革后,解除了原有职工和林场的劳动关系,原有的职工成为场员,由于改革并没有解决场员的去向问题,只能留在林场,导致金坝林场除了要履行原有的管理森林的职能外,还要承担服务和管理1 500名场员的社会成本。在当前林场的经营状态下,根本没有相应的资金去履行社会职能。从国家行政体制而言,最低一层的是乡镇,林场是一个事业单位,现在的金坝林场,除了在岗职工外,还要负责场员基本的生活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更加严重的是,由于场员还属于林场管理,一些扶贫政策根本得不到落实。相对于其他国有林场而言,其他的林场单位只有从事生产活动的职工,而金坝华侨林场还管理着1 500多名场员。

就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而言,保障资金应是由中央拨到地方,到乡镇再落实到群众身上。在金坝林场,林场11个林区(每个林区相当于村委会的一个社区小组)1 500多名场员群众没有专项的资金投入,他们的低保都由金坝林场负责解决,由于资金紧张,林场没有足够的资金覆盖全部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从基础设施来看,林场的基础设施相对周围群众的基础设施而言较为落后,周围乡镇的路基本都是水泥路、砂石路,而林区都是土路,各种生产生活条件和周边群众具有明显差距。

1.3 土地确权争议

金坝华侨林场地跨富宁县皈朝镇、者桑乡、谷拉乡、洞波乡、剥隘镇、那能乡等6个乡(镇)102个村小组,经营总面积15.24公顷,设置了11个林区(分场)[1]。林场与周边乡镇村落接壤,几十年过去,与周边乡镇村民的土地争端断断续续一直存在,而备受苦恼的是,富宁县确权土地的文件有两份,一份将争议土地确权给林场,另一份确权给周边乡镇,确权争议一直得不到解决。林场归侨在1978年回国后加入华侨林场投入林场生产、管护森林,分派到各个林区,然而林场经营面积广阔,营林区多位于偏僻林区和山中,归侨又属于后来者,在与周边村民的土地争议中,存在一些遗留问题,这使部分归侨和林场周边部分村民产生矛盾。

林场经营林地属于国有土地,不允许被私人侵占,管护的森林更是不允许私人砍伐,由于与周边村民的土地纠纷加上林场的不作为,林场经营范围实际上在不断缩小,林木被周边村民砍伐偷卖,已经导致国家财产被侵占。

当由于某种原因导致上述调节器动作仍不能降低出口压力或者仍不能提高出口流量,以至于出口压力大于安全线PAH时或者出口流量低于安全线FAL时,为防止喘振,联锁动作,旁路阀快速打开,同时DCS上将旁路阀阀开度锁定在100%上,入口导流叶片阀开度锁定在0%上,压缩机卸载。

2 金坝林场场员贫困问题

在金坝华侨林场的发展中,存在着大多数国有林场发展的普遍问题和自身定位带来的特殊问题,一方面,金坝华侨林场和大多数林场一样,由于林业的经济效益周期长,与周边乡镇的土地争议,没有形成自身竞争优势,经济发展极为缓慢,成为整个经济链上滞后的一环;另一方面,与大多数国有林场不同的是,金坝华侨林场的建立不仅是为了组织林业生产、管护森林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在建立时还承担着集中安置归难侨的职能,在今天看来,林场的这种职能似乎已经淡化消失,然而当年的归难侨群体,仍然居住在林场,受林场管理,是林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金坝华侨林场居住的归难侨大部分都是在1978年越南爆发大规模排华事件时回国的,从回国之后就被安置在金坝华侨林场,是林场里的职工,在2001年林场改革之后,大部分职工(多数为归侨)都与林场解除了劳动关系成为场员,他们的子女和家属在落户到林场后被划分为待业青年。

由于金坝华侨林场管理体制改革遗留的问题,林场场员的生活水平与林场的经济发展水平直接挂钩,场员的贫困与发展问题,是金坝华侨林场发展的重点问题。就目前来说,金坝华侨林场的大部分场员每个月的家庭的生活来源主要来自基本生活保障,由于管理部门不属于乡镇,也享受不到相应的扶贫政策。

2.1 缺少稳定收入

随着林场改革,原林场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成为场员,并分得林场部分林地,金坝林场以个人为单位,场员每人分得20 亩无附着物林地,场员子女每人分得10 亩无附着物林地。与农场不同,农场场员分得的土地是耕地,林场场员分得的土地是林地,林地只能种林木,与耕地种植农作物相比,经济回报期长,经济效益低。金坝林场场员分得的林地自主经营,大多数场员都选择种植杉木,而杉木通常要到17~20年才能成材砍伐,林木的护理又特别重要,种植者每隔3~7天就要去管护一次,砍伐野藤与野草,这种护林工作限制了种植者的就业选择,如果想种植管护林地,就不能外出打工。对60岁以下的场员以及待业青年来说,生活更加艰难,在职工改成场员的时候,给了离职补偿10 000元,但是这笔钱是交到养老账户的,在60岁后才能领到养老费,部分场员和待业青年的父母在职工改为场员前退休的,能靠着父母拿的退休金贴补家用,而部分场员家中老人已离世,或者还没到退休就被改成场员的,在自己种植的林木成材之前,只能靠林场每个月发的一点生活补助。

2.2 因房致贫

2009年,金坝华侨林场进行了首批危房改造,将小河口林区作为试点,由中央、省、州每户拨下60 000元的经费,进行危房改造,改造了十几户之后,就停止了。第二批危房改造,每户只拨15 000元的费用,如果想从林区搬出来,则其中大部分钱还是得由原本就贫困的场员和待业青年来出,很多场员为了盖房子花光了全部积蓄,并且负债累累。同时,危房改造作为福利群众的项目,在林场的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不透明、不公正、区别对待,同样满足条件的群众享受的补贴不同,建造房子花费投入不同,这些对于缺少收入来源的场员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

2.3 扶贫政策缺位

在者桑乡,精准扶贫政策的落实包括三个大方面:易地搬迁、教育扶贫、生产发展[2]。贫困户都由村民小组民主测评产生,一般都是家庭年收入在2 300元以下;对居住在环境恶劣,地质灾害频发地区的村民多是通过易地搬迁的方式使其改善居住环境;为了促进生产发展,进行社会兜底,进行产业扶持,给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户提供技术和资金方面的帮助。然而,金坝华侨林场场员却享受不到这些扶贫政策。金坝华侨林场场部即位于者桑乡,林场场员多从林区中搬迁至者桑乡街道附近的林场住宅区,同居住在一个乡镇中,由于上辖部门不是乡政府而是林场,林场的贫困户根本无法享受到精准扶贫政策。笔者在者桑乡调查的时候通过者桑乡政府社会事务办的工作人员处了解到,户口在林场的场员及职工,不论贫困到什么程度,皆不属于乡政府精准扶贫支持的范围内。感受到与周边村民有差别的贫困场员无不抱怨自己的户口属于林场,享受不到扶贫政策,而林场自身也很困惑本单位已经很贫困却还要去对周边村里的贫困户扶贫。

2.4 社会转型期的文化不适对归侨发展经济产生影响

中国的华侨农林场都经历过计划经济时期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的转型[3],处在转型期中的归侨,存在着一系列文化层面上的不适应,而这种不适恰恰打消了农林场归侨追求经济发展、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归侨的文化不适,表现在由我国计划经济体系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转型时、华侨农林场改革转制后,归侨群体仍然过于期待和热衷于等待国家给其提供利好,这样的表现笔者归结于一个“等”字。在文化适应上,一方面就金坝华侨林场来说,归侨在从中国移民到越南时,往往是一种自发的,主动的移民,与中国少数民族的迁徙类似,归侨群体在越南为求得生存和获取资源,产生了一种自发的文化调适与适应,从而与越南当地人共同生活,聚居或散居分布在越南,从文化层面适应了当地社会。在1978年回国后,受国家力量干预,犹如空降般被安置在金坝华侨林场,同为越南归侨的群体生活在一起,在社会交往上与周边社区很少往来,犹如孤岛一样,与当地群体没有冲突和联系,而没有联系或者说冲突,即也缺少了文化适应的动力。另一方面,在华侨农林场改革转制前,以金坝华侨林场为例,归侨在场内抚育树苗,管护森林,每月拿工资,是当地的“上班族”,享受国家福利,而在转型期的大背景下,林场转制,劳动关系被解除,归侨即出现不适现象,比如把每个月的低保和国家法定的养老费与工资和职工退休金画上等号,产生了极大的不公平感;另外,从被国家安置在金坝林场开始,是国家职工,只要等着每月拿工资就行,而被改制解除劳动关系后,这种“等”的消极思想,仍然盘踞在归侨们的脑海里,大部分归侨都是坐在家门口打着牌,等国家拿政策,脱贫致富与规划经济发展的积极性极为低下。这两点由社会转型带来的思想层面上的不适应,压抑着归侨群体规划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也是林场贫穷的重要原因。

3 金坝华侨林场发展的探索

华侨农林场是云南省经济发展和促进边疆稳定的重要一环,在新的发展形势下,如何针对华侨农林场目前发展中存在的贫困问题,采取必要的对策和措施以促进其发展。

3.1 多样化经营,发展特色产业

要拓展收入来源,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获得市场地位,金坝华侨林场必须寻找自身的特色,走特色发展的道路。在离者桑乡20 分钟车程的皈朝镇,建有糖料厂,林场可大力发展特色优势农业,挑出合适的土地建设糖料良种培育基地。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在合适的土地上发展优质特色水果(柑桔、龙眼、荔枝等)基地,推进茶园基地建设、无公害蔬菜基地、立体养殖基地。充分利用土地、林场等资源,积极发展立体经济。笔者在金坝林场归侨中调查了解到,由于资金的缺乏,归侨根本无法独立的在自己分得的林地上进行林下经济的发展,而如果场里出钱或者林场出面,与上级、当地政府、信用社协商,对归侨发展林下养殖或林下种植提供专项贷款,或者与林场归侨合作,开办林下养殖、林下种植基地,不仅能拓展收入,还能形成与归侨的良好关系和沟通,加强归侨对自身能力的肯定,调动其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3.2 立足侨乡优势,以文化促发展

金坝华侨林场作为华侨林场,其一大特色就是华侨社区,侨民文化,其发展亦不能过分参照其它国有林场发展路线,而应该具有自身特色,林场领导班子应该多构建与林场群众的沟通机制,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修复、搞好干群关系,不能隐瞒、欺骗群众。将侨乡特色融入自身发展,可建立侨乡文化展示区[5],利用侨民亲缘优势促进侨民与其仍在越南的亲缘朋友交流,吸引一些有能力的侨民亲友投资,利用文化的力量搞发展。

3.3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金坝林场在上一轮的改革中完成了场内职工向场员的改变,而未对场员做妥善的安置。需要完善改革,落实好场员移交到乡镇的安置工作,使场员能够享受到应有的扶贫政策。对仍属林场管理的场员人口情况做好普查工作,保证场员能够真正的融入地方,而不是甩手不管。对于危房改造中出现的问题,要公平对待,合理解释,对于贫困场员,要给予经济上的帮助,减少因房致贫、返贫现象。对于林场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土地争议问题,要请当地政府给予裁定,重新测量,划分场界。

3.4 调适社会转型期间归侨思想的滞差

物质文化的变迁快于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的变迁[6],往往容易造成文化的滞差[7],金坝华侨林场的归侨,一是回国后被集中安置在林场,与周边社区脱节。二是身份转变,思想仍未彻底转变。对此,首先要将归侨按分到的林地远近划入周边乡镇管辖,从制度上促进其融入当地;第二,注重开展健康社会心态的教育,宣传正能量和正确价值观;第三,构建渠道促进归侨群体和当地群体交流,从社会生活上促进归侨群体融入当地;第四,组织开展生活会、再就业座谈会,促进归侨转变观念,积极参与经济建设与自身脱贫。

4 结语

首先,林场要解决历史问题,带着问题去发展,又会走上老路,陷入“等待扶贫—问题发展—亏损致贫—又等待扶贫”的恶性循环。金坝林场种植树木品种的演变,油茶、八角等经济林木被砍伐后种植桉树,桉树未长成材即换成了杉木,杉木成材时间长导致林场正常收入难以维持林场日常工作即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林场归侨的生计方式大部分都是抚育林木,管护森林,在解除劳动关系后,想通过同样的“工作”即管护在自己分到的荒地上继续种植杉木,而经济回报周期的漫长,使得他们承受着贫穷,并陷入打工亦或者继续管护杉木的两难抉择。

其次,华侨林场的发展滞后,一方面与林场的自然条件有关,另一方面与社会条件有关,自然环境决定林场主要从事林木的种植与管理,社会环境则影响着林场具体经营产品和发展途径。构建多种林业经济产业链,发展循环经济、立体经济,把短期与长期收益相平衡作为发展的一个重点,对于土壤肥力下降,不适合种植经济作物的林地,发展养殖业,拓展收入来源;另一方面,通过产业链的构建,帮助林场内场员、待业青年再就业,使其重新回到工作岗位,不仅改善归侨群体的生活水平,还能逐渐消除在改为场员后心理上的落差。通过统筹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将遗留问题的解决思路融入发展[8],调动整个林场从领导到职工到安置在林场的归侨的积极性,才能在经济上追赶上来,实现边疆地区的经济繁荣、社会稳定[9]。

最后,金坝国营华侨林场是在特殊条件下国家为安置归难侨设置的特殊单位,在这个单位中,安置的归难侨以及林场原有职工,户籍上都是属于林场的,因为历史留下的原因,与周围的当地社区交流闭塞,较为孤立,在国家新一轮的改革——经济融入市场,管理融入社会,体制融入地方的具体语境下很难真正做到彻底的改革[10]。金坝华侨林场因为改革不够彻底,未把户籍问题解决落实,使归侨更怀念以前是职工的时期。金坝华侨林场改革遗留下的问题可以说完全是改革中对于林场场员群众的安置处理不到位,导致加重了林场的负担。对此,在林场的发展中,需要照顾归侨群体的问题,在引导归侨自身观念改变,调动归侨脱贫发展积极性的同时,需要重视归侨,以归侨群体的海外社会关系为重要资源,实现林场发展,实现林场归侨生活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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