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法学引领下的法学生态迭代

2019-12-26 12:15:24刘阳雨李贤武
文化创新比较研究 2019年33期
关键词:法学个人信息领域

刘阳雨 刘 蓓 李贤武

(长春工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吉林长春 130012)

1 计算法学概念的提出与界定

计算法学是在最近几年出现在人们视野中的,对于其含义并没有确定性的结论,了解计算法学离不开对其本质的认知。究其本质而言,大数据时代对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发展都带来前所未有的巨大研究价值,从多角度重新审视法学研究犯法,不同学科的交流,促进了“计算社会科学”的产生,并运用到法学实践和法学研究中,在此基础上,“计算法学”应运而生。

而2016年初互联网法治专家、中国互联网法治研究院秘书长石松在广州发表《商业变革与技术大爆炸时代的创新之路》的主题演讲,首次在公开场合对计算法律学下定义:广义上计算法律学是指通过计算机技术实现法律逻辑,狭义上或者更加严格的定义,计算法律学是指通过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数字社区实现法律逻辑并可以针对案例进行智能分析和判断。计算法学以对数据的收集和运用为基础,但却不止步于数据本身的研究,应当看到数据来源于计算机技术、统计学、经济学等其他学科,在这些数据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法学研究的视角,尽管计算法学是数据时代下与法学结合的产物,但其终究是为了研究社会现象和人的行为的技术。

因此可以这样理解:计算法学是以大数据的研究、分析与利用为基础,通过交叉学科的数据学习与总结,为法学领域的研究与发展做支持与引导。

2 计算法学引领下的法学研究迭代

2.1 法学研究跨域交叉、深度融合

多领域学科的交叉融合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法学研究生态。在通往计算法学的道路上,离不开对于其他学科的学习与借鉴,计算法学本身就是学科交叉的产物,在这之前,跨学科研究并不是新鲜词汇,上个世纪就已经有法学研究工作者从事跨学科研究,由于我国的法学教育一直以单一的法学课程为主导,跨学科研究的意识并没有那么强烈,计算法学的出现对于法学工作者扩宽视野,注重对于其他学科的学习与研究提出了要求。但是当前计算法学所倡导的交叉学科的研究仅限于法学与计算机科学的研究,而没有真正的实现容纳其他学科的目标。计算法学依赖于大数据的收集与运用,这些数据涵盖了医疗、数学、金融等许多行业,这就需要法学研究者不仅仅在法学的范围内进行研究,更要学习其他领域的知识,法学研究的一部分目的是为了解决社会问题,那么在面对其他领域的法律问题就需要具有相应的配套知识体系予以辅助。因此,计算法学引领下的法学研究是多学科的交互研究,多领域的配合,同时促进法学本身研究方法的升级。

2.2 研究方法升级

计算法学引领下的法学研究方法体现出计算化、智能化、数据化。计算法学并不是简单的对数据进行分析,而是在分析数据的基础上服务于法学研究本身以及司法实践,计算法学的产生引领着法学采用自然科学那样的建模分析,不局限于就数据论数据,而是从收集的数据中抽象出理论模型;在过去法学研究常常采用统计方法,以部分数据特征推测整体数据特征,如今大数据时代下能够对整体数据进行研究和分析,这些数据不再局限于法学内部,而是复杂的,全面的,有助于法学研究角度的多样化,他们可能来自于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体育等多个领域,关注于法制资讯和其他社交媒体网络中对于法律问题的观点以及看法,促使法学研究从社会角度出发,最终又服务法学研究本身的变革;我们常常应用中国知网,以及北大法宝,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数据库的信息资料,同时也不得不认识到法学研究需得和社会科学、经济学、统计学、哲学等学科融合,这就要求法学工作者不仅要有专业的法学基础理论,还要充分的了解和学习其他学科的知识,但如今网上资料来源丰富,数据多不代表质量高,要从海量数据中获取关键并且有价值的信息对法学研究者的工作也是一种不小的挑战,这对司法实践中法律工作者的综合素质提出了要求。

3 计算法学引领下的法学实践迭代

3.1 司法领域的科技赋能与挑战

法律与科技的关系愈加紧密,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司法机关也开始思考如何改变传统的办案模式,做到与时俱进,司法实践领域是以“智慧法院”的建设为代表,科技的应用最初设想是帮助法官判案更加科学,综合分析类似案件的处理依据,过程,在庭审过程中,可以当庭播放视听资料,智能语音的识别有望减轻书记员的记录工作,但也只是在研发阶段。浙江智慧法院提供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平台,多地法院提供网上立案,方便快捷。以成都法院为例,其网上自助诉讼服务系统,分为诉讼辅导、网上立案、材料移送、预约咨询、信访投诉、诉讼事务申请、当事人和律师服务通道等板块。使案件分流,法官办案,当事人了解案件进程更加便捷。这些设计中尤其是裁判文书上网使得法学研究有了更多的数据支撑,我们的预想是利用这些裁判文书为类案的判决提供科学性的指导,但是应当注意,不能保证所有的案件百分之百正确,数据库的资料也并不见得完整,最终还是由法官裁判,因此,在司法实践领域,计算机技术尽管已经倡导普及和应用,但仍然不能完全依赖科学技术,同时,对于数据也应当进行筛选,慎重采纳。

3.2 司法领域隐私权新问题与挑战

随着网上购物、电子支付、网投简历等快捷方式普及以及社交网络的应用,个人信息引发的纠纷不断增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的判断也没有明确的标准。当前,我国《民法总则》第111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人格权编(草案)》第813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跟身份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等。”从上述规定中可以看出,个人信息是指基于自然人本身而产生的一切可公开的信息。而对于隐私权,有学者这样认为: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于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可以看出,个人隐私保护体现在自然人对个人信息处分的自愿性,而个人信息更多体现在客观角度的描述。可能同样对于自己的姓名这个信息,在不同的情形下有不同的理解,对于当前网络中流行的“人肉搜索”行为,姓名就体现为隐私,人的生活圈子总是有限的,即使全世界的人都活跃在网络上,也不见得彼此都认识,而在自己的生活领域内,公开照片,带有姓名的证件,就证明自己愿意将信息公开,但不证明可以被人利用甚至侵犯自己的权利,此时姓名就应当认为是信息。有学者利用大数据定量分析方法对于已经发生的案件进行统计整合,期望从大量案例中获得某种规律以及解决措施,在期待法律有明确指引的同时,对于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的判断不能一概而论,有待于司法工作者的具体实践。

4 计算法学引领下的法学教育迭代

4.1 复合型法学人才的稀缺

计算法学的出现对于法学工作者的研究工作以及实践工作均提出了符合时代的要求,即不仅要懂法,对于其他学科的知识也应当主动了解,这些需求不仅通过国家政策体现出来,在法学实践中,也更趋向于团结合作,跨领域交流学习,例如国外高校开设法学和科技相关课程,促使法学生与其他专业的交流。传统的法学研究工作表现为独立个体的活动,而大数据时代下的海量数据常常无法由单独个体完成,因此,分工协作成为新时代法学工作者的追求,一个团队中可以吸纳社会各领域的人才,但应当以研究方向确定。对于数据的整理和分析工作,法学研究者还不能做到熟练地运用计算机技术,而技术领域的专家又不能完全掌握法学研究者的意图,增加法学研究人员其他领域专家之间的沟通成本。面对这样的困境,我们已经把目光焦距在高校对于该类复合型人才培养的新模式上。

4.2 国外法学教育变革先锋

在美国的法学教育领域很早就已经有法律与科技的跨学科法学课程。例如,斯坦福大学法学院设立了LLM(Law,Science&Technology)项目。此项目针对法律和科技的跨学科领域提供专业的学术教育和充分的法律实践培训。斯坦福大学法学院对法律研究对科技进步的敏锐度,解决了许多在全球经济文化中科技发展的难题。目前,此项目仅针对已经获得权国外法学学位的学生,且必须在申请LLM项目之前具备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纽约大学法学院设立了Competition,Innovation and Information Law项目。IP(IP and Information Law)方向有40多门课程,可供学生自由选择。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是知识产权教育和学术界的先行者,同时在IP领域课程超过25个。从这几所高校的课程设置来说,科技、法律、交叉学科的实践教学使得法学院的学生快速的捕捉法学与科技领域的新问题。

4.3 国内法学教育革新尝试

在我国,清华大学法学院已经在2018年4月正式启动计算法学方向全日制法律硕士学位项目,面向全国招收优秀学生进行法学与信息科学等方向的交叉研究型学习,致力于培养出一批既熟悉信息技术、又掌握法律思维的高端复合型人才,为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并且清华大学已经成功举办全国首届以“计算法学”为主题的夏令营活动,第二届夏令营活动已经于2019年7月15日展开,由清华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智能法治研究院主办,联合计算机系、自动化系、软件学院、车辆与运载学院社科学院等校内单位和政府机关单位、国内知名互联网企业律师事务所共同筹办,通过交叉学科演讲、创新研讨、参观访问等促进交流和对计算法学的了解。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开设接受法学专业学生的“大数据分析导论”课程。北京大学法律人工智能实验室、法律人工智能研究中心也已经成立,迈出了复合型人才培养的一大步。

通过当前形势发展,新型的教育模式被不断的推广,新兴学科也有待设立,计算法学引领下对于复合型人才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司法研究和司法实践均离不开这类人才,既熟知法律,又能够对所需要的各类数据进行整合分析,不断推动法律领域计算化、智能化、数据化。

5 结语

大数据时代促使计算社会科学的产生,使得交叉学科的交流融合成为主流,在计算法学的引领下,法学研究方法的升级带动法学实践领域的进步,在数据的分析整合利用过程中对法学教育培养复合型人才更是提出了要求,通过对外国法学院交叉学科设置的学习,我国高校也开始重视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为法学研究和法学实践提供原动力,计算法学引领下的全新法学生态正在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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