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 何玉梅
《上海乘客大巴车上丢包,2万现金就这么没了?遵义人这波操作让他印象深刻》《外地游客到遵义旅游,回去后写了一封信,连说四个“没想到”》……最近,一条条充满正能量和自豪感的信息在遵义人的朋友圈刷屏。
一个外地游客到遵义旅游,穿行在市区的大街小巷,看到一排排因礼让行人停下来的车辆,心生感动,在游记中这样写道:在遵义过斑马线,第一次有被尊重的感觉。
来自山西晋城的樊先生自驾到习水土城旅游,离开后发现自己的外套掉在了景区,因为外套里装有证件,很是着急。通过一番周折,最终衣物和证件物归原主。回去后,樊先生用四个“没想到”表达自己的心声:没想到一个乡镇的值班电话能通过118114查询台查到;没想到晚上7点过了,乡镇办的办公电话还能打得通;没想到游客衣物遗失这样的小事情,乡镇值班干部接到电话后,丝毫没有不耐烦或推诿;没想到竟然还动员派出所和景区管理人员一大帮同志折腾了大半夜。
……
细微之处显初心。无论是礼让行人的名城司机,还是为游客服好务的基层干部、人民警察,这样的自觉和责任心,只有是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的习惯养成,才有在遇到事情、解决问题时的自然流露,更是城市一道文明靓丽的风景线。而这一切,无不映衬出遵义这座城市的底色——文明。
2017年11月,在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中,遵义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捷报传来,满城欢喜。遵义的创文工作早在10年前就已开启,10年来,一路艰辛一路歌,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道路上,遵义人矢志不渝,奋力前行,最终问鼎这一国内城市形象的最高荣誉。
文明是城市软实力最精准的“标尺”。“全国文明城市”这块金灿灿的奖牌,是对遵义市政治建设、社会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最高褒奖,也让这座流淌着红色血脉的英雄城市从此翻开新的篇章,在朝着黔川渝结合部中心城市建设的征程中,汇聚起强大的精神动力,迈出更加坚定的步伐。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场没有终点的马拉松。为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构建持久有效、科学合理的长效机制,按照遵义市委的决策部署,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将文明立法列入了2018年的立法计划。
2019年11月1日,遵义市正式施行的《遵义市城市文明建设若干规定》,它标志着遵义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步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首次为“文明”立法,构建有遵义特色的文明行为规范体系、执法体系和监督体系。对市民普遍关注的14类不文明行为作了分类列举,列入重点清理清单,并有针对性地设置了处置措施。创设了道德模范礼遇机制,明确了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从而将抽象的文明概念落实于具体条款,文明新风的引导体现于字里行间。
文明习惯不是先天具有的,是靠后天养成的。社会、学校、家庭通过一点一滴培育文明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公共场合不高声喧哗、乘车挂号自觉排队、节约用水用电;有爱心、有公德之心,讲究职业操守,注重道德自律。长此以往,久久为功,让举手投足符合现代社会文明规范,让涓涓细流成为文明进程的庞大力量。
文明习惯的养成,除了培育,还需要通过建章立制来引导。《遵义市城市文明建设若干规定》的颁布实施,正是顺应了建设文明城市这一时代潮流,创设了有地方特色的文明规范体系、多样化的处置体系和全方位的实施监督体系,将文明要求从道德层面上升至法律层面,对进一步规范、引导公民文明行为,巩固和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让法规的规范、引导和促进作用逐步显现。
一个榜样,一面旗帜。遵义好人,温暖一座城市。榜样带动一座城市的精神文明建设,在文明城市建设中,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遵义,从不缺这样的榜样,“道德模范”代表老红军李光、“时代楷模”代表当代愚公黄大发和和平时代军人杜富国、“身边好人”代表遵义义工卓先顺、最美乡村医师方晓美、见义勇为好司机汪兴勇……这些身边的先进典型,为名城遵义平添了文明的亮色,同时通过“遵义大讲堂”“道德讲堂”“义工讲堂”,向社会传递源源不断的善意和温暖。
如何管理好城市,让市民更具归属感和获得感,这是摆在城市管理者面前的一道考题。近年来,借着文明城市创建的契机,遵义的城市更靓、环境更美、公共交通更方便快捷、居民的文化生活更丰富、人与人之间更和谐……在遵义,创文正在成为顺民意、得民心、惠民生的“幸福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