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艳 吴洲钇 牛 畅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开始进入转型期。转型不仅体现在社会结构方面,更体现在结构转型所带来的社会变迁中。而在乡村社会转型所带来的社会变迁中,农民群体是变迁的主体之一。在乡村社会转型中,外来力量对于乡村社会结构的影响力较为突出。其中,由于乡村工业化进程、乡村土地流转带来的社会结构的转型,对传统农民的影响最为深远。其中对传统农民生活方式上的全方位影响尤为显著。在这种影响下,农民的家庭观念、财产观念、个人行为等方面出现了较为复杂的改变。
在这种变化中,北京市大兴区政府着手对农民进行为期五年的新型农民综合素质提升工程,2016年开始继续第二个五年工程①培 训范围为全区14个镇。第一个五年培训期为2011—2015年,培训农民10万人次。政府通过对农民观念提升工程的综合评估,决定继续实施第二个五年培训期,第二个五年培训从2016年开始,目前已经实施了2年。培训主要集中在观念改变部分。内容包括:就业观念、消费观念、理财观念、生活观念、法律观念等几个方面。,配合农民生活方式的转变,希望在观念上对农民进行系统培训。在培训过程中发现,部分农民的观念有较大的改变,在第一个培训五年结束的时候(2015年),区政府决定选择各镇有重大观念改变的农民,组成农民宣讲团,在全区各个村庄进行巡回演讲,扩大和提升农民培训工程的实施效果。2017年再次组成了农民宣讲团。其中2015年宣讲团由23人组成,分别来自12个镇。2017年宣讲团由26人组成,分别来自11个镇。
笔者通过对农民宣讲团(2015年和2017年)的组织情况、人员构成、演讲文稿、宣讲团的组织者、宣讲者和授课者的线上线下的采访资料,分析农民②笔者的假设是农民是扎根于传统的道德理性人,他们既是社会行动者,受制于制度的约束,同时也是建构制度的行动者。宣讲团在实施过程中,农民如何在宣讲者角色的实施过程,进行乡村文化生产与传播的?在这个过程中,乡村治理呈现出什么样的特征?
笔者采用线上线下的参与式观察和深度访谈等研究工具进行分析,具体资料获取路径如下:
参与式观察:笔者通过对2015年和2017年农民宣讲团的线下和线上观察来收集资料。其中,线下观察,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指农民宣讲团的培训时间,分别为2015年8月6日到9日,2017年8月28日到9月1日。参加者集中在某宾馆,由授课老师进行演讲技巧的培训,然后宣讲团中选拔一部分人到各个村进行宣讲。另一个部分是指农民宣讲团的讲演者在各个镇进行巡回宣讲的情况观察。线上观察是对宣讲团微信群的观察记录。
深度访谈:笔者通过对组织者、培训者和被培训者进行深度交流所获取的资料。其中组织者的访谈共有6人,培训者2015年和2017年分别由两名老师组成。参加者则是通过微信添加手段,通过问题的交流以及朋友圈的观察,来获得资料,单独采访共计6人。鉴于笔者参加农民观念提升工程已经第7年了,宣讲团的部分参加者笔者也比较熟悉,因此深度访谈的资料还包括了笔者参加培训工程以来的访谈资料,并不仅仅限于2015年和2017年。
1.宣讲团研究
宣讲在历史上一直被当作教化民众的重要手段,统一的王朝都注重用“讲师团”来宣讲中央政府的政策和意识形态、主流价值观,达到教化目的[1]。明清以来,宣讲日趋频繁,也逐渐趋向规范化。定期宣讲在清代成为一种制度。甲午战后特别是庚子事变之后,清政府开始对原有的宣讲加以变革。就宣讲的内容而言,主要以宣传国家和地方政策,教化人心,开启民智为主,在地方自治付诸实施后,宣传新政,特别是地方自治成为另一项主要内容[2],清代末期的宣讲所则是清政府和有识之士为开启民智,尤其开启不识字的社会下层民众的智识,以广施教育的一种社会教育设施。其中,基于当时宣讲员的缺乏,为了提升宣讲效果,也对宣讲员进行培训。当时北京的宣讲活动除了专门的宣讲所外,大部分宣讲活动是在阅报社、茶馆、戏院等场所进行的[3]。教育机构与行政机构的分离是清末社会教育管理的最大问题[4]。20世纪的宣讲虽然形式上有差异,本质上却有一贯之处。“教化的目的在于灌输伦常观念,造就驯良的帝国子民;启蒙的目的则在于培育新时代的人民,以保种强国。”[5]1949年以来,宣讲团在政治传播中依然扮演着重要的功能,中国共产党的沟通网络有隐性和显性两种形式,宣讲团是显性的一种政治沟通的形式。[6]
2.乡村文化与乡村治理研究
与论文主题相关的文献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基于乡村社会转型而导致的乡村文化的困境,主要以农民的生活和职业转型研究为视角;二是基于农民与乡村治理规则之间的一种关系研究。
就乡村文化的困境研究而言,一方面,研究认为,乡村文化的困境是基于乡村意义的失落而造成的,乡村意义原本是由村落历史共同的情感取向和村落空间的占有和依赖的意识,即历史感和当地感构成的[7]。随着农民与村落之间关系的剥离、农民与土地之间关系的改变,乡村意义出现了坍塌。乡村意义的坍塌带来了乡村文化的困境,因为社会流动使村民逐渐失去了与土地根深蒂固的联系[8]。由于乡村文化理应是以村民为主体,建立在田野村落的文化,乡村文化的困境体现在三个方面:村民离土与乡村文化的主体缺失;价值失序与乡村文化的内核受损;村落凋敝与乡村文化的空间萎缩[9]。当下对乡村文化危机或者崩溃的判断,更多是基于城市对乡村文化理想图景的想象,那些根植并存活于乡土社会的生活观念和价值体系,乃“乡土之神”,“形散”而“神聚”才是乡村文化的实质[10]。
另一方面,学者亦从差异格局来理解乡村文化的生产,阎云翔指出,“差序格局的维系有赖于尊卑上下的等级差异的不断再生产,而这种再生产是通过伦理规范、资源配置、奖惩机制以及社会流动等社会文化制度实现的。”[11]而这种等级的再生产,对文化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同时,从中心个人的视角来看,小人物的草根权威及其背后的文化体系,为我们理解乡土社会地方政治及其深层结构提供了一个新的方向[12]。
就农民与乡村治理规则之间的关系研究而言,贺雪峰提出了村庄精英与社区记忆的二维框架[13]。尽管乡村文化与现代化是异质的,但是在文化现代性框架中,乡村文化可以实现其性质与功能的转换。乡村文化现代性转型的关键问题与基本路径就是重塑乡村文化主体[14]。从乡村治理视角而言,要建构相应的“以农民为主体,让农民得实惠”的乡村治理机制,随着市场经济特有的“物化”社会倾向开始出现,需要通过“以文治理”“以文化人”加以克服,以应对乡村治理的新特征[15]。
此外,学者还集中研究了农村社会中农民如何应对来自制度内外的诸种要求的问题,比较有影响的研究范式是抗争说。20世纪80年代,随着中国农村社会冲突日益加剧,农民与制度之间的冲突主要发生在乡村社区内部,集中在村庄之间、农户之间争夺公共资源的冲突[16]。其中以政策为依据的抗争(policy-based resistance)模式指农民运用国家法律和相关政策维护其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不受地方政府以及官员侵害的政治活动,具有政治参与和政治抵抗的双重特点。后来又将其称之为合法抗争(Rightful Resistance)[17],即“农民在抵制各种各样的‘土政策’和农民干部的独断专制和腐败行为时,援引有关的政策或法律条文,并经常有组织地向上级直至中央政府施加压力,以促使政府官员遵守有关的中央政策或法律。”[18]随着该范式的提出,对抗争的分析在乡村社会冲突研究中逐渐取得了理论“霸权”地位[19]。吴长青指出,依法抗争遵循的是抗争性政治的学术谱系,基于对资源动员理论和政治过程理论等以社会为核心的社会运动理论的反思[20],David S.Meyer和Sidney Tarrow则提出了抗争性政治的概念(contentious politics),主张将国家带入分析的中心[21]。
目前国内对依法抗争这一范式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向上,一个方向是对该概念进行批判性继承,于建嵘用“以法抗争”(Resistance by Rule)来解释1998年以来的农民维权抗争活动,并指出以法抗争超越了依法抗争这一概念[22]。应星认为,以法抗争改变夸大了农民抗争的政治性,他借助底层研究(subaltern studies)的概念,强调底层与精英是在不同的政治场域里运作,两种场域的政治行动逻辑是不同的,并以“合法性困境”为基点,认为农民依然在合法性困境中,被固化于底层,依然是对其具体利益表达为核心的依法抗争[23]。农民的“合法性困境”的推理看似符合静态的中国社会结构,却忽略了转型中国政治特征的复杂性和过渡性,片面化了复杂和场景化的维权经验,农民抗争并非是政治性的,他们的利益表达的困境更多是局限于“权力-利益之网”的阻隔[24]。另一方向上则是延伸出一些新概念为特征,比如依弱者身份抗争[25]、依势抗争[26]、依情理抗争[27]、以死抗争[28]、以身抗争[29]和依关系网络抗争[30]等。无论是哪种路径,农民维权都是农民通过上级的权威或者动员农民的参与,以达到约束基层公共权力行动的目的,从而实现保障他们权益的目的[31]。折晓叶发展了日常反抗的概念,提出“韧武器”视角所揭示的非对抗性抵制和合作行动,这种行动倾向于绕开正面冲突,在政策和法规缝隙中去寻找支持。这种参与的举动,在合作组织的框架庇护下更容易取得成功,既避免了公开反抗的风险和对公正结果遥遥无期的等待,又保持了集体诉求所能形成的张力和压力[32]。
概括而言,宣讲团的研究集中于历史文献的梳理与分析,而且多以自上而下的宣讲形式为研究视角,没有关注来自农民宣讲团的研究。关于乡村文化的困境及其应对策略的研究,或者集中于历史文献梳理与探讨,或者集中于案例实践与分析,并未将其与作为个体农民的文化生产与传播行为结合起来;而对乡村文化与治理之间关系的研究,依然没有摆脱经验主义或者历史主义的视角,而依法抗争以及围绕依法抗争所形成的诸种研究,均属于策略性研究范畴,策略性研究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农民抗争的伦理因素[33],同时,过于关注显性维权行动,而忽略隐性维权行动的现实性[34]。即:没有关注到农民在市场化、城市化、村庄现代化中的自我成长过程。基于上述研究现状,本文关注在制度安排的合法性过程中,农民在参与制度性的文化生产与传播实践时,是如何借助个体的行动,在政府、社会与个体之间找到一种均衡状态的。
本文所界定的乡村文化是指在乡村社会中,以农民为主体,以乡村社会的知识结构、价值观念、乡风民俗、社会心理、行为方式为主要内容,以农民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为主要形式的文化类型[35],基于乡村文化的这一定义,这一部分通过对农民宣讲团的选拔、组成以及培训过程的描述,指出这一过程在呈现了制度预设的合法性的同时,也在空间、时间和考核体系等几个层面上凸显了农民与乡村治理逻辑之间的关系,也正是在这种关系的形成中,乡村文化生产与传播实践得以实现。
农民宣讲团的组织工作,是新型农民综合素质提升工程的一部分。2015年农民培训工程实施过程中,区政府认为第一个五年培训计划即将完成,在过去的几年中,参加素质提升工程的部分农民,观念已经发生了改变,因此给各镇负责培训的组织者发出通知,从各镇选拔2—3名参加过培训的农民,将这些农民集中起来进行培训,聘请专家授课。专家主要传授演讲技巧、帮助参与者修改演讲稿,然后挑选出部分参与者进行演讲表演。最后将表演者再组织为一个团体,到各村对农民进行演讲。
首先,这种制度性的选拔程序是从政府的通知开始的。“各镇党委、政府:经过各镇各部门的努力和广大农民的积极参与,我区新型农民综合素质提升工程农民宣讲团已完成人员选拔推荐及稿件审核修改工作,为确保宣讲效果,定于8月3日至8月6日举办农民宣讲员培训班。”参加培训的人员,被封闭在一个特定的空间里,参加培训的宾馆是政府培训的指定宾馆,培训时间则是要求农民依照“脱产”的形式,进行“必须在场”的制度设计的。因此,缺席在制度设计中是不被允许的,在场是一种治理的诉求,也是一种文化的预设。封闭则是对这种在场与缺席之间关系的一种规定。
2017年是农民培训工程的第二期的第二年,借鉴2015年农民宣讲团的经验,这一年的宣讲团组织工作也是通过制度性招募的形式。2017年的通知与2015年的通知比较,培训地点和培训方式都没有变化,时间是固定的,培训也是封闭式的。此外增加了两部分内容:一个是参与人员的规定:对推荐范围、推荐条件和稿件撰写做了规定。参与人员:(1)推荐范围:本次宣讲团成员由参与工程实施的10个镇选拔推荐,每镇推荐宣讲员4名,共40名。(2)推荐条件:①接受工程培训后,在思想和行为上积极转变的农民典型。②年龄不超过60岁,身体健康。③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有演讲经验者优先。④在参加培训时宣讲员需携带本人宣讲稿。另一个是稿件撰写与要求:宣讲稿由宣讲员本人撰写,镇主管部门把关,内容要求真实、生动、感人、积极向上,宣讲时长10分钟。宣讲内容以转变思想和行为为主线,通过讲人、说事、话理,从不同角度讲述新思维、新观念、新方式的渐变过程,通过忆历史、话当今、看变化、谈感受,体现工程给自己和身边人带来的变化。与2015年相比较,对培训的纪律作了更为详尽的规定。所有参与者在封闭培训期间,均不得外出。
其次,制度性的选拔规定了对人员的推荐规定,参加宣讲团的人员是在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实施的镇中进行选拔,各镇最终推荐的人员,女性占据大多数。2015年参与者来自11个镇,每个镇有两名参加者,共计22人。其基本情况如下:20人为女性,2人为男性,年龄集中在30—40岁(其中50—59岁有4人),教育程度除2人为本科外,其余均为初中高中。2017年的参与者来自8个镇,其余两个镇并没有推荐人员参加,因为这两镇的工作人员临时被派了其他工作,缺席便成为不可避免的了。培训工程的通知对基层的行政人员而言,并没有“强制性”的约束力,制度的疏导也只是一种书面的表达。来自8个镇的参与者共有29人。其中,23人为女性,6人为男性。年龄50岁以上为7人,20—30岁2人,30—50岁为20人。教育程度本科为2人,其余均为初中、高中,参加者往往都是根据各镇的工作安排,将在规定的培训时间内相对“清闲”的职位的工作人员派去参加培训。
再次,培训是在封闭式空间进行的。所有参与者食宿以及上课等一天24小时的活动,均要在宾馆中,不得外出。为了保证封闭式培训的顺利进行,宣讲团的参与者被组成了一个班级,设立了班主任以及副班主任。他们分别由政府委托的培训团组织者(由政府委托当地的一个农民技术培训学校负责)来监督实施。此外,鉴于这些宣讲团的参与者大多来自基层的管理岗位,工作事务繁多,特别强调,将宣讲团参与者的行为评估计入每个镇的年终考核中,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这样,从制度性选拔、制度性培训和制度性规范三个层次,在封闭空间里的培训形成了一种基本的培训诉求仪式。在这种仪式被实践化的过程中,作为个人的农民,被看作是“新鲜的身体”或者是文化的身体、制度的身体,这些身体经过一系列的程序,被放置在封闭的空间中,“根据单元定位或者分割原则,对封闭空间进行分割。确定在场者和缺席者。建立有用的联系,打断其他的联系,以便每时每刻监督每个人的表现,给予评估和裁决,统计其性质和功过。”[36]但是,单元化的身体并非仅仅是被空间分割的,他们也是个体化的身体,个体化的身体意味着他们在这一被设定的空间中,依然在进行隐形的文化生产与传播实践活动。
在封闭的培训空间中,时间被重新做了规划。封闭培训的时间表安排如下:早饭时间:7∶30—8∶30,地点:宾馆一层;授课时间:9∶00—12∶00,地点:宾馆会议室。午饭时间:12∶00—2∶00,地点:宾馆一层;授课时间:14∶00—18∶00,地点:宾馆会议室。晚饭时间:18∶00—20∶00;自由活动时间:20∶00—22∶00;睡觉时间:22∶00。在集中培训期间,有两天晚饭后是有安排的,其中一次是撰写演讲稿:20∶00—22∶00;另一次是分组讨论演讲稿:20∶00—22∶00。这样的时间安排使得参与者只能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完成布置的任务。
显然,流动的时间在这里被片段化了。作为一种古老的遗产——时间表,成为制度性地设定人的身体的方式。“传统方式的时间表的基本原则实质上是消极的,它是禁止游惰原则。时间是由上帝计算的,是由世人付出的,不得浪费。浪费时间既是一种道德犯罪,又是一种经济欺诈。时间表就是用来消除这种危险的。而纪律则安排了一种积极的机制。它提出了在理论上时间可以强化使用的原则,更确切地说是榨取而不是使用。”[36]这种对时间的片段化的安置,无形中把人的身体固定在了表格之中,表格化的时间与表格化中设定的人,在不同的表格中,被动完成着时间片段所设定的任务。吃饭、睡觉、上课、休息,成为表格中的主要四个组合部分,在每一个组合中,参与者都是组合的主要构成要素,他们必须在场,缺席成为对时间片段的一种破坏,也是使得表格断裂化的一种表现。
在2015年的封闭式培训中,组织者聘请了一位退休的戏剧表演者和一位大学教授,对培训者进行演讲技巧和演讲主题的培训,课程采用了互动式教学的方式,并由讲课的老师对参与者的演讲稿进行修改。采访中,培训老师说道:“这些农民参加了不少次培训,很了解应该演讲什么内容。”“有些农民是村里的骨干,时不时在村里组织农民活动,有些基层工作经验。”“参与者女性居多,她们大约都是村里文艺活动的组织者,经常参加政府组织的一些活动,很熟悉规则。”①来自2015年8月20日的访谈资料。由于2015年是第一次组织宣讲团,通知中对参与者没有提出明确要求,有的参与者没有准备演讲稿,参与者虽然有22人,但有演讲稿并到农村对农民进行演讲的宣讲员经过选拔之后大约有13人。
2017年的封闭式培训地点也是在同一宾馆中,时间表安排与2015年大致相同。政府组织部门和具体实施培训组织工作的学校老师,也与2015年相同。但是,授课的老师发生了变化。培训组织者告诉笔者:2015年聘请的老师,对农民观念提升工程不了解,在授课过程中的一些表达,容易与宣讲团的主题脱节,所以就换了一位长期从事农民培训的教授进行演讲技巧培训。这位教授不仅对农民非常了解,而且讲课风格十分幽默,参与者上课时参与热情很高。课堂教学采用了参与式的方式,所有人在封闭的空间中被安排在一个圆形的座位空间中,每个人要求提出问题、参与讨论。培训教授说:这些农民情绪很饱满,上课很专心,没有人缺席②来自2017年9月1日的访谈资料。。
2017年参加培训的人员29人,部分学员没有带演讲稿,有演讲稿的大约有15人,笔者询问后,有以下几种原因:
我经常和农民打交道,了解他们的语言,不用写成演讲稿了。
我不会用电脑,是手写的稿子,所以就没办法交电子版。
我口才不好,就是来凑数的。③来自2017年8月29日的访谈资料。
因此,不论人们参与的动机如何,他们的行为或者活动被放置在表格中、被搁置在时间的片段中,人数按照规定到达指定位置,人员也按照时间的分割成为一个个任务的工具,在每个时间片段,规定好了一定的任务,然后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片段化的时间,也是一种被连续整合的时间,这“也是一种进化的时间……与此同时,行政的和经济的控制技术揭示了一种系列的、定向的、累积的社会时间,发现了一种进步意义上的进化。规训技术揭示了个人系列,发现了创生意义上的进化。”[36]进化的时间也意味着一种在碎片化时间中的创造力,尽管个体被分配在分割的时间内,分割中的时间依然会被片段化为文化时间,他们在不上课的时间内,撰写演讲稿,交流文化活动的实践经验,以个体的文化生产实践丰富了乡村文化的传播过程。
在封闭与分割的空间和表格化的时间序列中,考核最终成为制度规训的结果而被实施。对宣讲团而言,参与者最终的考核,是通过在封闭式空间的文化展示活动来完成的,被考核者准备5分钟的演讲稿,演讲稿由培训老师帮助修改,并对如何演讲提出自己的建议。没有演讲稿的参与者直接被淘汰,对参与者和参与者所在的镇而言,如果该镇已经有其他参与者可以登台展示,那么,其余没有资格登台展示的参与者则不会因此受到惩罚。
2015年有13名演讲者提交了书面演讲稿,其中,13篇演讲稿的主题中,直接与农民观念提升工程吻合的有以下几个题目:①来自2017年9月1日的访谈资料。农民观念提升,转变生活方式;②就业梦;③“农民观念提升工程”影响你我他;④厉行节俭,理性消费;⑤我的文化梦。其余8篇与农民观念提升工程并无关系(这部分内容下文再做分析)。这5篇演讲稿中,其内容都是讲通过听了农民培训观念提升工程老师的授课之后,观念如何发生了改变,在对待就业、家庭生活和消费、理财等方面发生的变化,即用生活化的语言,进行制度化的生活叙事。
这些与新型农民综合素质提升工程相匹配的主题,是根据制度规定的主题设计出来的,在人物事件与主题的对应上人工痕迹十分明显。全部13篇演讲稿经过考核评审小组(考核评审小组由政府部分的人员组成)打分之后,进行排队,然后评出优、良两个等级。与所要求的主题无关的,要重新撰写;其余的稿件则由培训的老师对文字进行润色加工,这些演讲者组成正式的宣讲团,拿着撰写演讲稿到村里给农民进行培训。2015年的演讲稿中,尽管一大部分与工程主题无关,但主题与农民的日常生活有关系,都是发生在农民身边的事例,因此参加封闭式培训上台展示的参与者,最终都到村里给农民进行了演讲。
2017年有15名演讲者提交了书面的演讲稿,其中与新型农民综合素质工程直接相关的演讲稿只有一篇,题目为“我的新生活”。这位演讲者同时也是2015年宣讲团的参加者,是一位48岁的女性。她热情洋溢地描述了她的家在拆迁之后,住进了楼房,有了一百多万的拆迁款,但是她和丈夫还是分别在商场里找了一份工作,因为她觉得,就业不仅仅是为了生活,还是为了实现自我,她觉得自己正在迈向新生活!全篇演讲稿文字欢快,情绪饱满,充满了希望与信心。其余的14篇演讲稿,写作的方式与2015年的有很大差异,参与者都是从自己的生活经历出发,演讲的时候表情丰富,情节生动。考核的时候同样是政府的人员和培训的老师一起观看展示,然后打分,分出优、良等级。评审小组认为,2017年15篇演讲稿都很不错。组织培训的一位老师告诉笔者:“我们专门给每个演讲者都做了视频,这些演讲者都表演得很棒,我听了都很受感动和启发。”①
福柯指出:“规训从它所控制的肉体中创造出四种个体,更确切地说是一种具有四种特点的个体:单元性(由空间分配方法所造成),有机性(通过对活动的编码),创生性(通过实践的积累),组合性(通过力量的组合)。而且,它还使用四种技术:制定图表;规定活动;实施操练;为了达到力量的组合而安排战术。战术是一种建构艺术。它借助被定为的肉体,被编码的活动和训练有素的能力,建构各种机制,在这些机制中,各种力量因精心组合而产生更大的效果。”[36]在宣讲团的制度化规训中,这四个个体分别是:封闭的空间中对个体的分割;对个体参与活动的编码;个体在授课中参与活动所获得的实践感觉和实践经验;通过空间分割化、时间表格化以及活动的累计所合成的力量。从农民宣讲团2015—2017年的组织情况来看,参与宣讲团培训的人员,在特定的规制情境下,即新型农民综合素质提升工程实施的背景下,被动地要求叙述个体生命历程由于该工程而发生的改变,这种改变还要通过示范的形式,即演讲,要给更多的农民进行现身说法。现身说法本身在这里成了这种规训实践的最终考核标准。因为这些演讲者本身都是农民,他们来自农民,又被制度设定后给农民进行再度规范,充满感情的各种力量组合中,培训体系圆满实现了其乡村文化在制度与农民个体层面的生产与传播实践。
2015年参加农民宣讲团的人员22人,2017年参加农民宣讲团的人员有29人,这49人中,重复参加者有2人,其余的47人均来自农村,他们的职业都是农民,兼职做一些村里的基层治理工作,比如担任村里的就业指导员(8人)、妇女主任(3人)、文化组织员(6人)、村干部(2人)、普通村民(28人)。在制度层面,这些参与者都是通过推荐的,制度化痕迹浓厚,但在农村的熟人社会中,哪位村民能说会道,喜欢演讲,几乎是尽人皆知的。笔者在参加新型农民综合素质过程授课期间发现,不仅村民之间比较熟悉,临近的村落之间,村民之间的关系也不陌生,这一方面和农村定期举行的集市关系密切,另一方面与村民之间的流动有关系。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土地流转、乡村拆迁等因素对乡村社会带来了较大的冲击,这些冲击均加速了村民之间的流动,而村民中擅长文化活动的组织者则会脱颖而出。
由于参加宣讲团的农民都是参加过新型农民综合素质工程的农民,他们虽然来自农村,但是农村的情形差异较大。这47名演讲者中,其所在村庄拆迁者占50%;其余的农民演讲者中,虽然有的还居住在村庄,但已经不再以种地为业,他们的土地大多已经流转,每年的收入以土地流转的收入和外出打工为主。基于这些较为不同的情况,在演讲稿的撰写中,农民更多地希望能够叙述自己当下的生活状况,与新型农民综合素质提升工程的要求无关。
比如2015年的演讲稿中,培训老师修改中写道:不少演讲稿与新型农民综合素质提升工程无关,怎么办?而到2017年的时候,演讲稿只有一篇提到了新型农民综合素质提升工程的字样,其余演讲稿都在书写村庄的改变给自己生活带来的改变,尤其是将主题集中在个体的自我成长上。
比如有一篇演讲稿的题目是《磨难是一种财富》。演讲稿首先讲述了关于狼和羊的故事,指出在生态环境中,没有磨难就不会有生态平衡的系统。继而说到飞蛾破茧而出的故事,最后指出,“每个人要过过苦日子,才更觉得现在的生活来之不易。没有过去一代人对苦难的付出,哪来现在的辉煌。磨难才是进步的动力。”
还有一位演讲者描述了自己如何通过招聘考上就业指导员岗位并做了十年就业指导员的职场故事:工作中需使用电脑工作,她便通过参加各种培训班自我学习。她提到:“村民们到村委会办事,比如说,外地媳妇迁户口过来,需要用计算机打印材料的,我就主动地帮他们打印。现在村里的很多老百姓有用电脑的活都不用去门店花钱做了,到村委会找我既方便又省钱,能帮到大家,我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也深受老百姓的好评。现在所有的工作我都能独立地用计算机来完成,不但省时省力又方便快捷。我还学会了上网,在网上买东西,既便宜又方便,儿子时常投来佩服的目光,我老妈现在真厉害呀,是跟以前不一样了,与时俱进。”①来自2017年8月30日的访谈资料。
笔者询问演讲者是如何寻找演讲主题的,他们的回答有以下几种:
都是从生活中来的……
生活变化大,我也改变了,不能像之前一样,糊里糊涂地,要有自己的想法。
我自己推荐自己参加宣讲团的,演讲稿也是在家里自己写好的,就是想写个人感受。
笔者询问其中一位授课的老师,他说:“和新型农民综合素质提升工程完全相关的演讲稿怎么写呢?农民在生活中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也没办法判断相关不相关。”政府部门的负责人针对这种情况则说道:“基层工作主要是针对农民,政府只能提出要求,具体如何实施,还得看农民。比如演讲稿,他们就写一些自己愿意或者熟悉的内容。”①来自2017年8月28日的访谈资料。
参加宣讲团的农民,尽管是通过基层推荐的,但作为演讲个体,在撰写演讲稿时,则完全基于个体的选择。换言之,演讲稿本身便是个体的一种自发的一种文化行动与传播实践。
在2015和2017年两年的宣讲团中,都有这样的情况,有的农民没有加入宣讲团的微信群,也没有参加演讲。有的虽然加入了微信群,却又没有参加演讲。有的是加入了微信群,也参加了封闭式培训的演讲比赛,但最终并没有到乡村对农民进行演讲。这些成员参加宣讲员及其相关活动的动机有以下几种②本部分的资料来自笔者在宣讲团封闭现场对培训者、组织者和宣讲团参加者的采访,采访时间为2017年8月28日至9月1日。:
(1)制度性自我文化实践。有几名参加者,报到之后,参加了一上午就请假了。然后再没有出现过。笔者第一天遇到其中一名,他说:“没办法,都是被逼的。政府要求推荐三个人,我实在是找不到其他人来参加,就只好自己来了。但是单位工作好忙啊,没有时间写演讲稿,也没空参加到乡村的培训。我也就来一下报到,出席一下,然后就请假了。”笔者说:“这也是挺好的机会啊!锻炼一下口才。”他回答:“这种基层培训也不少啊,应付过去就算了。”
据了解,2015年封闭培训期间,请假者有5人,没有写演讲稿者有4人。这4人中间有2人虽然没有演讲稿,但还是去参加演讲展示了。2017年封闭培训期间,请假者有6人,没有演讲稿为8人,其中4人上台参加演讲了。笔者询问原因发现:请假者大多是为了应付政府布置的任务而报名的,他们认为报名了就说明参加了。2015年报名了没来报到的有2人,2017年报名了没来的有3人。没有演讲稿参加演讲的参与者中,有两个人是因为不会使用电脑,用手写的演讲稿,其余的几个人则认为,给农民演讲不需要演讲稿,拉家常就可以了,为什么一定要写成文字稿然后去念?农民才不会听呢!他们上台展示的时候,也是从农民身边的事情说起。这几名参与者认为,政府不了解农民,培训的专家也不了解农民,农民需要的是用农民的语言和他们聊天,而不是去搞正式的演讲。
(2)个体的文化再生产。那些参加了宣讲团的封闭培训的学员,他们也提交了演讲稿,并经过培训老师对演讲稿做了修改,这些参与者是否都参加了此后在乡村对农民的培训呢?培训组织者告诉笔者,2015年大约有8人去乡村对农民进行演讲,2017年大约有7人去乡村对农民进行了演讲。对农民的演讲,并不仅仅限于一次,一般会有3到5次,具体次数取决于演讲者所在的镇,一位参加了3次在乡村对农民演讲的演讲者说:
我在3个村做了演讲,我觉得自己演讲得很好,也没有按照演讲稿念,是脱稿的,听的农民还是不少人在说话,或者根本就不听。不过,我也习惯了。在村里组织活动的时候,也常常遇到这种情况,后来,我改变了演讲策略,改为谈话式的演讲,感觉听的农民专心了很多。③来自2018年3月10日的访谈资料。
另一位参加了5次的演讲者则说:
我原来是村里的小学老师,后来学校没有了,我就在村里干点文化活动组织工作。自己认为还比较了解农民。加上之前也在农村作为培训,讲起来,觉得没什么困难,但是内容,确实没办法按照政府的要求来讲。那样讲,农民就乱了。④来自2018年3月10日的访谈资料。
有一位演讲者的题目是《不让一个残疾人掉队》。他是一个小区的物业管理员,整个演讲就是为了宣传小区工作,所以对农民演讲的时候,他还准备了小广告册子,给农民当场发放。
以上这三种形式大致体现了个体自我实践的三种形式:一种是根据演讲现场进行调整,另一个是根据自己的经验进行演讲策略调整,最后一种形式就是把政府组织的培训活动当成了宣传自己单位的一个机会。
此外,笔者不仅参加了他们宣讲团的微信群,还添加了几位宣讲团成员为微信好友,与他们进行私下的交流与访谈。微信访谈了3位宣讲团成员,情况如下:A女性48岁,参加了2015年、2017年的宣讲团;B女性35岁,参加了2017年的宣讲团;C女性40岁,参加了2017年的宣讲团。
笔者在微信群里询问这些宣讲团的成员是如何选择这些演讲题目的,他们的反应很积极,马上有几位回答道:老师,能不能把邮箱告诉我们,把演讲稿发给你,你帮我们修改一下?笔者收到的演讲稿,并不仅仅限于他们在宣讲团的演讲稿,被访者A发来了6篇演讲稿,内容都是关于个人生活变迁的,她告诉笔者,因为她喜欢演讲,政府组织的还是民间组织的,她都报名参加,她说:
我们村里的房子都拆迁了,家里的土地也流转了,孩子已经工作了,我们夫妻二人,就重新就业了。先生在超市送货,我在村里做文化组织员工作。
笔者问:“那么这两份工作的收入,能够全家的生活吗?”
她在微信上发了一个笑脸:说:“怎么可能够啊!我做文化组织员,一个月的工资只够我自己吃饭。”虽然演讲不能带来经济收入,但她喜欢参加各种文化活动,方圆几十里村里的文化活动,她都去主持,演讲或者进行组织,觉得很开心,乐在其中。
被访者B所在的村落还没有拆迁,孩子上小学,她原来在村里开一个理发店,先生做物流工作。后来觉得开理发店的工作太单调、无趣,村里的文化组织员招聘,她就报名考上了,但是文化组织员收入太低了,一个月只有800元,她就上午在村委会工作,下午在理发店工作。她特别喜欢演讲比赛,还组织一些文化活动,在微信聊天期间,她发来了她正在主持的农民才艺比赛的节目单,她本来是去观看比赛的,但临时发现没有主持人,就自告奋勇做了主持人。因此,她对自己参加宣讲团的演讲稿特别重视,不仅发邮件给笔者,还希望笔者帮她好好修改,以便她可以演讲得更好。
被访者C认为自己是个热爱生活的人,演讲是其中一个业余爱好。她在微信上给笔者展示了她自己钩织的拖鞋,很漂亮。她还给自己家里人做衣服,很喜欢做裁缝工作。参加宣讲团对她就是一种拓宽视野的机会,“否则也认识不了那么多人呢!”
显然,在微信群里,宣讲团的成员将自己参加的宣讲活动看作是拓展社会关系、开阔视野的一个机会。他们将个体的自我实现放在了制度规训的时空中,赋予个体一种独有的反规训特色。
从上述的描述与分析可以看出,作为个体的农民,在演讲的题材选择、故事形式的选择、表达形式的挑选、参加演讲的动机等几个层面来看,均体现出个体主动对演讲这一文化生产活动的参与与传播,作为农民中的文化佼佼者,在演讲稿的生产与传播中,与普通农民之间也实现了交互式的文化传播与文化再生产活动,听过演讲的农民在这个过程中,也获得了对乡村文化生产的潜在意识,并同时促进了他们对乡村生活的认同感与在地感。
笔者通过农民宣讲团及其围绕宣讲团的相关分析,试图阐明在制度引导与农民个体的文化生产与传播实践之间的领域所呈现出来的关系状态,具有什么样的特征。经过上述的分析,得出如下的初步结论:
结论一:制度引导的程序化治理与执行制度的程序者之间,充满了诸多不确定的内在张力,在这种内在张力形成的过程中,个体农民的文化生产与传播实践得以展开。
作为制度中所安排的农民,是在作为政府的组织者、培训的组织者和培训者所“人为设定的”制度治理空间中进行文化生产活动的。在封闭的治理空间中,农民们的行动被设计为在时间分割上、仪式化程序中的一个个片段,在这些片段的重新组合中,参加宣讲团的农民们被悬置在一个似乎超出了他们当下生活空间的“人为”环境中,在这个“人为”环境中的农民们,与培训者和培训组织者们一起成为制度疏导系统中的一个个零件。这些零件在重新组合之后,合成为一种新的力量。这种力量便是制度引导所设想的结果,但是这种力量并非是制度引导本来的力量,因为在时间空间和考核之类的程序中,制度引导被制度中的人弹性化地实施了。换言之,制度中实施引导程序的人所引导的效果与制度所要引导的效果之间,出现了位移现象,在这个过程中,乡村文化的生产与传播实践过程被重塑了。
结论二:制度程序的实施者与被引导的个体文化的生产与传播实践之间,处在在场与不在场、疏导与反疏导、合作与非合作的动态关系中。
制度引导者,在实施各种规定的过程中,与被引导的农民个体之间不断调整合作关系。比如在报名环节的程序化操作,在报到环节的不在场状态,抑或是在培训演讲展示的缺席,都造成了治理程序展开过程的中断,每一个中断的环节,都迫使治理理念的实施者调整原来的制度安排程序,重新建构一种新的“现场”程序或者“实践安排”,换言之,制度实践者所实施的程序与被引导的个体之间,始终处在动态的关系。这种关系以三种形式呈现出来:第一种关系:在场与不在场。即实施者的在场与被实施者的不在场,从培训的第一个环节到最后参加培训者在农村的公开演讲,每个环节都是在场与不在场之间的一种文化博弈;第二种关系:疏导与反疏导。比如在演讲稿的主题选择中、在针对农民的演讲中,被规范者总是试图按照个体的想法进行选择,规范者不得不调整培训程序,应对农民个体的文化行为与传播实践的挑战。第三种关系:合作与非合作。在制度引导者与被引导者之间,有部分程序需要二者之间相互配合才能实现,比如演讲文稿的提交,对于培训者而言,是为了完成指定的工作;对于被培训者而言,则是一项“额外的工作安排”,这项“工作安排”不仅没有任何报酬,还“耽误”了他们的日常工作安排与休闲时间。培训者需要根据面对的现状,对制度的疏导程序进行一些非合作性的调整,被培训者则会根据个人的需求对培训者的要求进行一些非合作性的应对,合作与非合作的关系在这个意义上因此也是一种动态关系,这种动态关系也是乡村文化生产与传播实践活动得以展开的一种典型特征。
“通过创造我们的文化世界,我们成了我们自己。”[37]在农民成为自己的过程中,乡村治理、农民的个体化过程以及乡村文化的再生产与传播实践分别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如前所述,这些角色以及其关系的产生都是治理实践与个体行动意愿之间互相影响的结果。换言之,在制度引导程序、制度的实践者与被引导的农民之间,存在一个人为的秩序设定与主动诉求的个体之间所隔离的中间领域。在这个中间领域中,起点恰恰是治理实践的程序安排,终点则是被理解的治理实践的程序安排。这种被理解的治理实践的程序则是治理实践行为的实施者在程序实施过程中,所采用的具体措施与治理手段。作为被实践者的个体农民,则采用自发与主动诉求的个人文化生产与传播实践活动,比如喜欢文化活动、喜欢演讲等。在实施者所预设的治理实践空间与制度时间安排中,构成了另一种治理实践中的潜在秩序,而这种潜在秩序与制度实施者所实施的秩序之间的动态关系,构成了农民隐性的文化生产与传播实践的新形式,一定程度上是一种新的乡村治理形式。
笔者认为,个体农民与乡村治理的制度安排之间的关系形式并不仅仅是以“显性”的形式出现,更多的是体现在制度化的实施与反实施过程所形成的张力中,而这种张力不仅是动态的,同时也隐含了个体自发性与人为设定的制度秩序之间的冲突。这种人为设定的秩序是制度程序化的预设或者投射,也是自发的农民个体进行自我引导与制度引导的载体。
从另一个视角来看,在现代化进程中,以土地为中心的生活方式以及生长于这种生活方式之上的文化被否定,乡村文化、风俗习惯发生剧烈的变化,村民的生活方式与土地的互动已经断裂,[38]在这种情形下,制度引导与个体文化生产与传播实践之间的动态关系,也可以说不仅仅是一种新的乡村治理方式,也生产了一种新的乡村治理逻辑。这种新的乡村治理逻辑是建立在村落组织成员之间的文化实践与传播互动过程中的。在这个过程中,行政治理理性与个体实践逻辑之间出现了相互博弈的现象,这也预示着一种新的乡村治理逻辑正在“浮现”出来。该逻辑在新技术扩散中、在政策调整和基层政府的制度性设计中走向何方,还需要继续观察。
最后,农民宣讲团的参与者来自农民,他们是农民与政府之间的桥梁与纽带,如何发挥他们的中介作用,是值得进一步探究的问题。历史研究表明,1924年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中,学员大多出身中下家庭,个人资历浅。广州农讲所的学员入学资格:“年龄在十八岁以上二十八岁以下,身体强壮,勤敏忠实,无恶劣嗜好,在中学毕业及有相当之程度者,始能合格……凡农民协会会员,或佃农子弟均一律录取。”[39]。对农民的宣传策略如下:国民党领导人亲自向农民演说;派遣人员到各地组织农民。[40]但即便如此,农民依然不信任外来的宣讲者。笔者所研究的农民宣讲团,宣讲者兼具两个身份,一个身份是村里的管理者,另一个身份则是在村里“能说会道者”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行政和地方的双重身份使得他们在村落中宣讲时更容易得到农民的信任,获得更好的宣传效果。因此,在未来的乡村治理中,如何将行政与地方化的资源结合起来,或许亦是使得治理有效的一条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