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光明
梁实秋在他为所译《约翰王》写的短序开篇即说,《约翰王》在舞台上演时相当成功,不过在近代舞台很少上演,主因乃是该剧大体算一出近乎“时事问题的戏剧”,并称这是莎士比亚历史剧中唯一触及当时宗教问题及英国君王与罗马教皇冲突的剧作,在1590年至1610年这二十年间,或有时对观众产生很大的号召力,但时过境迁,如今的人们已不可能再感同身受。以文学观点来说,“该剧有急就章之嫌,不能算莎氏的精心之作”。
接下来,论及《约翰王》的舞台历史时,梁实秋先说,这部戏观看比阅读有趣得多,因为戏里有三个可以饰演得出色的男角儿(即约翰王、私生子福康布里奇和潘杜尔夫)和一个女角儿(即康丝坦斯),“有富于戏剧性的场面,有炫示布景与服装的机会”。然后,再次强调,该剧很少在舞台上演,主要原因在于它牵涉到英国一个最难处理的问题——宗教问题,而莎士比亚在戏里对英王与教皇之争的处理方法,一面暴露了教皇的高压手段,另一面也揭示出英王的丧权辱国,使该剧“在双方面都不便引为宣传之用”。该剧在整个王政复辟时期(1660—1688)无上演记录。
不止如此,该剧的上演记录,在1737年2月26日于考文特花园剧场演出之前,一直空白。1736年,桂冠诗人科雷·西柏将莎剧《约翰王》改编为《约翰王朝期间的教皇专制》,但这个本子直到1745年2月15日才在考文特花园剧场首演。按梁实秋所言,这个改编本旨在攻击罗马教廷,可以说,恢复了作为莎剧《约翰王》重要素材来源之一的那部《骚乱不断的英格兰国王约翰王朝》的原有色彩,“不仅情节改动很多,原有第一幕全部删除另写,全剧的文字也改动了,成为十足的政治剧”。
尽管这不是莎士比亚的《约翰王》,但它在詹姆士二世党人第二次叛乱前夕上演,正好迎合了新教民众敌视罗马教廷的情绪,颇受欢迎。由此,改编本反倒刺激了莎剧原作的上演。在西柏的改编本上演五天之后,由那个时代莎剧著名演员大卫·加里克主演的《约翰王》在伦敦居瑞巷剧院上演,加里克演约翰王,吉伯夫人演康丝坦斯。资料显示,吉伯夫人演的康丝坦斯因言语间透出一种“非比寻常的感伤的热情”,成为该剧的主要看点,加里克演的约翰王则不大令人满意。
此后,随着莎剧《约翰王》不断上演,该剧的舞台地位得以确立。到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为止,有以下三场堪称经典的演出载入史册:
1.1783年12月10日,由约翰·菲利普·肯布尔主演的《约翰王》在居瑞巷剧院演出,剧中康丝坦斯夫人这一角色由被誉为十八世纪最杰出女演员的萨拉·西登斯扮演。西登斯夫人演绎的康丝坦斯被视为其舞台生涯中塑造最好的一个人物形象,足以和她成功饰演的麦克白夫人相媲美。从后世莎学家提及《约翰王》便不禁对西登斯饰演的康丝坦斯赞誉有加可知,这个舞台上的康丝坦斯夫人无疑是划时代的。
2.《约翰王》舞台史上最著名场次的演出从1823年11月24日拉开帷幕,演出多场,其中由约翰·肯布尔的弟弟查尔斯·肯布尔饰演的私生子福康布里奇令人难忘,据12月30日《贝尔每周通讯》刊发的一篇观众的文章称:“查尔斯·肯布尔饰演的私生子福康布里奇十分出色,达到了他演艺生涯的巅峰,他的演出服装尤为美丽而形象。”这次演出,剧中所有演员的服装都按剧情发生年代量身定制。
3.堪称《约翰王》艺术精准之高峰的演出,是1852年2月9日查尔斯·基恩在公主剧院的演出。这次演出,不仅舞台布景和演员服装均按剧情发生年代的式样设计,而且进一步奠定了该戏的演出传统,即私生子须由明星演员扮演,亚瑟这个角色则由女演员扮演。
简言之,从《约翰王》最初时期的舞台演出不难发现,贯穿全剧的第一主角常在约翰王和私生子(福康布里奇)之间变幻不定,同时,最吸引人的两个角色是私生子和康丝坦斯夫人。之所以如此,理由只有一个,莎士比亚写的是戏,剧团演的也是戏。在遥远的伊丽莎白时代,一个编剧(如莎士比亚)、一个剧团(莎士比亚先后所属的“内务大臣剧团”和“国王剧团”),写出观众爱看且又能挣钱的戏,便是最大的商业成功,所谓艺术成功在那个时候并不重要。因此,说莎士比亚为钱写戏,并非不敬的贬低之语。
倘若一个读者对英国历史上的约翰王一无所知,他是幸运的。因为那个历史上真实的约翰王,远比莎剧里的这个约翰王更具有戏剧性。换言之,莎士比亚并没把戏里的约翰王写鲜活,仅就剧中人物的角色分量和出彩程度而论,私生子和康丝坦斯夫人这两个形象,均在约翰王之上。诚然,这在莎士比亚历史剧中属于常态,不足为怪,以他的“四大历史剧”为例,《理查二世》剧中最亮眼的形象是布林布鲁克(未来的亨利四世),《亨利四世》剧中最出彩的角色是哈尔王子(未来的亨利五世)和那个大胖子爵士福斯塔夫,只有《亨利五世》剧中的亨利五世才是同名剧里当仁不让的唯一的第一主人公。
俗话说,胜者王侯败者贼。就个人和历史机遇而言,比约翰王小二百二十岁的亨利五世是幸运的,他生逢其时,远征法兰西,赢得阿金库尔大捷,成为中世纪英格兰伟大的国王战士;而约翰王这位老前辈国王,则实在不幸,活该倒霉,将父(亨利二世)、兄(理查一世)靠武力赢得的法兰西各公国丧失殆尽,成为货真价实的“无地王”,更被后世认为是英国历史上最糟糕、最武断、最贪婪、最昏庸的一位國王。
事实上,或许并非莎士比亚为给他戏文里的这位约翰王留情,他似乎只想按可能出自乔治·皮尔之手的《骚乱不断的英格兰国王约翰王朝》(1591)那部旧戏,照猫画虎,赶紧写完剧本交差,根本没打算把后人眼里令约翰王蒙羞丢脸、被迫签署《大宪章》一事写进戏里。
在莎剧《约翰王》中,前三幕强势威权的约翰王和后两幕回天无力的约翰王判若两人。而随着约翰王的王权日趋势弱,私生子的权势日益走强,直到最后,他几乎在以一己之力独自苦撑着摇摇欲坠的英格兰王国。显然,这是莎士比亚有意为之,从整个戏剧结构和效果来看,全剧的核心便在于,随着约翰王一步步趋弱,私生子一点点势强。第一幕第一场,约翰王对第一次进宫时还只是“一个绅士”的私生子说:“你长得那么像他,从此就用他的名字。你跪下是菲利普,起身之后更高贵(授封菲利普为骑士)。起来,理查爵士,普朗塔热内是你的姓氏。”在此之后,随着剧情发展,约翰王在剧中的耀眼戏份逐渐被这位“狮心王”理查一世的私生子夺了去。对比来看,私生子在剧终时说的最后一句台词是:“只要英格兰对自己忠心不贰,没任何东西让我们为之伤悲。”这显然是莎士比亚为私生子量身打造,如此前后呼应,一方面为了写明私生子对英格兰王国和即将继位的亨利三世的绝对忠诚。另一方面,意在给那些将为亨利三世效命的贵族们确立必须遵循的准则,即以私生子为楷模,不能心存二心,分裂英格兰。在戏里,私生子最终捍卫了“普朗塔热内”(即“金雀花”)这个姓氏的荣耀,在戏外,贵族们誓言对国王“忠心不二”正是当朝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求之不得的。莎士比亚用心良苦。
或许可以这样替莎士比亚辩白,即从戏剧结构来看,他之所以把约翰王这个形象在前三幕写得头重,后两幕写得脚轻,为的是在后两幕把私生子的戏份加重,以此来达到结构的整体平衡。
又或许在这个前提下可以更进一步辩称,约翰王的形象塑造还是相对成功的。第一幕第一场,约翰王面对法兰西王国腓力国王使臣夏迪龙,以亚瑟的名义向他索要英格兰王位继承权及王国领地,并发出威胁,若不答应,“那便是一场可怕的血战,用武力强制夺回这些被武力夺走的权利”。约翰王断然回答:“那我这儿便以战还战,以血还血,以强制对强制:就这样回复法兰西。”不仅如此,他要夏迪龙“把我的挑战带给他(腓力国王),你平安地去吧;愿你在法兰西眼里犹如闪电,因为不等你回禀,我已到达,你们就会听见我大炮的轰鸣;好了,去吧!去做我的愤怒的号角,做你们自己覆灭的沮丧的预兆”。果然,第二幕第一场,当腓力国王刚刚率法军兵临昂热城,便接到快马赶来的夏迪龙禀告军情:“他(约翰王)的部队正向此城急行军,兵强马壮,士气昂扬。……从没一支天不怕地不怕的舰队,比眼下这批英国战船更威风地乘着涨潮的海浪,前来冒犯、危害信奉基督教的国家。”腓力国王闻听,大惊失色。
这是一个多么能征善战的国王!
英军杀到昂热城下,约翰王立刻向腓力国王亮明底线:“倘若法兰西国王和平地允许我合法继承世袭领地,愿法兰西安享和平;如若不然,让法兰西流血,让和平升至上天。眼下,我乃上帝愤怒的代表,谁敢倨傲蔑视,把上帝的和平赶回天国,我就惩罚谁。”腓力国王不甘示弱,手指亚瑟,痛斥约翰王为篡位之君,要他“交出”王权,约翰王表示“我誓死不交。——法兰西国王,我向你挑战”。
这是一个多么叱咤风云的国王!
第三幕第一场,面对罗马教皇使节潘杜尔夫主教的严词质询,约翰王表现出硬汉的阳刚之气:“我乃天神之下的最高权威,我统治之地,我一人做主,不用凡人插手。把我原话告诉教皇,我对教皇本人及其篡夺的权威毫无敬意。”
这是一个多么豪横强硬的国王!
面对腓力国王指责他对教皇不敬,他立即反击:“我偏要独自一人孤身与教皇作对,并把他的朋友视为我的敌人。”
这是一个多么血性豪勇的国王!
然而,当昂热城民眼见英、法双方接受私生子提议,欲暂时休兵,联手攻打昂热,毁掉昂热之后再行决战,为化解城池毁灭之危,急中生智,提议让法国路易王太子与约翰王的外甥女布兰奇公主结婚。约翰王为兵不血刃便能保住王国在法兰西的领地,立刻表示赞同,向路易王太子和腓力国王开出结亲条件。
这是一个私利之下变化无常、自相矛盾的国王!为求私利,他可以翻手为云,向法兰西开战;为保私利,他也不在乎覆手为雨,转瞬又同敌国议和。
及至第五幕第一场,当潘杜尔夫主教从约翰王手里接过王冠,然后,一边把王冠交回给他,一边表示“从我手里拿回王冠,犹如从教皇那儿接过你的至尊王权”时,他马上迫不及待地回应:“现在遵守你神圣的诺言:去见那些法国人,以他所享有的全部神力,在大火吞噬我们之前,阻止他们前进。我那些心怀不满的贵族反了,……这股愤怒的洪流,唯有靠你来平息。那别再耽搁:当前形势危急,必须立刻下药救治,否则,无药可救,引发肌体崩溃。”
这是一个私利面前屈尊服软、自我打脸的国王!为王国免遭法兰西入侵,更怕失去手里的王权,曾几何时那个“对教皇本人及其篡夺的权威毫无敬意”、“偏要独自一人孤身与教皇作对”的约翰王,转眼变成一个听命教皇的顺王。
著名莎学家哈兹里特曾拿《约翰王》与《亨利五世》做过一个或许并不恰当的比较,后者仅凭一个伟大的国王战士(亨利五世)独撑全剧,而前者只能靠一个英雄(“狮心王”)的私生子为一个倒霉的国王苦撑全局。换言之,从舞台表演来说,《亨利五世》是一个英雄国王的独角大戏,《约翰王》若无群角凑戏,尤其私生子和康丝坦斯夫人大放异彩,那约翰王这个历史上的“无地王”势必成为舞台上的“无戏王”。
研究英国中世纪历史的史学家丹·琼斯(Dan Jones)在其所著《金雀花王朝:缔造英格兰的勇士国王及王后们》一书中,对约翰王做出这样的历史书写:“约翰身后落下恶名:英格兰历史上最糟糕的国王之一,魔鬼般的谋杀犯,给本国带来暴政和宪法危机。在其统治末期,最早版本的罗宾汉传奇开始流行,传奇讲述一位英雄好汉如何遭受国王手下贪官污吏的虐待,然后向敌人血腥复仇。这些故事的核心即权力如何被滥用。在漫长岁月中,约翰的名字和这些故事里最卑劣的邪恶之事紧密相连,他被人们斥为怪物、败贼、恶魔。然其所作所为,真比他那位饱受赞誉的王兄理查一世或父王犯下的某些罪孽更邪恶吗?也许并非如此,但约翰的名声比他们差多了。
“在最同情约翰的人看来,他的最大过错是生不逢时,他偏偏在国运日衰、大势已去之际当了国王。他把其父、兄身上那些最残忍的本能合二为一,却没有他们那份幸运。诺曼底失陷时,他回天无力,后来两次欲收复这个公国,都功亏一篑。他无法用个人魅力激励人民成就伟业,由此我们不禁会想,假如亨利二世甚或理查一世处于约翰在1204年的位置,他们有没有办法夺回诺曼底?我们很容易理解,约翰在1207—1211年为何走出这样一条路,但除了他在迫害妄想狂驱动下镇压私敌之外,实在看不出其他任何一位身处其位的国王会采取什么不同的措施。曾有四个虚假繁荣的年头,约翰王不仅是一国之君,还主宰着英格兰教会、英格兰的凯尔特邻国,及一部强力的死法和政府机器,即便王室可以残忍地利用这架机器满足私利,它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平民免受贵族欺压。他没把男爵们当伙伴,而是以债主的身份虐待、鄙视他们。他没能及时认识到,这样做给自己造成多大麻烦。
“约翰给亲人留下的遗产就是一场灾难性的内战,外加法兰西的入侵。1215年《大宪章》只是一份失败了的和平协议。约翰和与他谈判、协商宪章条款的贵族们都不可能知道,他的名字,以及在兰尼米德签订这份文件的神话,将与英格兰历史永不可分。长远来看,事实的确如此。在约翰死后的許多年里,《大宪章》多次重新颁布,发生在十三和十四世纪的每一场宪法斗争的核心,都是如何阐释这份限制王权的复杂文件。当亨利三世努力夺回父亲丢失的权利和领土之时,《大宪章》决定了国王与贵族们斗争的具体条件。1225年,《大宪章》重新颁布,其抄本钉在英格兰各城镇教堂的大门上公开展出,获得了传奇地位。《大宪章》的精神代表着英格兰国王的义务,即在其自己制定的法律框架内实行统治。尽管《大宪章》的传承颇为奇特,但它是约翰的遗产。”
颇具反讽意味的是,时运不济的倒霉国王给后世留下一份伟大的遗产。
但显然,莎士比亚写他这部名叫《约翰王》的戏时,并没想把它作为遗产留给后世。恰如英国十八世纪著名莎学家约翰逊在为其所编《莎士比亚全集》写的“序言”中说:“莎士比亚似乎并不认为自己的作品值得流传后世,他并不要求后世给他崇高名望,他希望得到的只是当世的名声和利益。他的戏一经演出,他的心愿便得到满足,不想从读者身上再追求额外赞誉。”
总之,《约翰王》在莎士比亚的历史剧中绝非上乘之作。已故英国莎学家乔治·哈里森在其写于1930年的《莎士比亚戏剧反映的时事》一文中,对《约翰王》的评价是中肯的,并始终适用:“莎士比亚也生在大战时期(当时处在伊丽莎白女王统治下的新教英格兰随时可能与信奉天主教的西班牙和法兰西爆发战事——笔者注),他也许在无意间为那些用心听戏的人记录下了战争的某些方面和心情。除三篇《亨利六世》外,至少还有七部莎剧——《约翰王》、《亨利四世》(上、下篇)、《亨利五世》、《特洛伊罗斯与克瑞西达》、《科里奥兰纳斯》、《皆大欢喜》——分明是战事剧;至于《理查二世》、《无事生非》、《哈姆雷特》、《麦克白》、《安东尼与克莉奥佩特拉》也都以战争为背景。显然,《约翰王》在这些剧本中最具史实意义,却是最差的一部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