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丰磊(南京晓庄学院体育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17)
体育是一个常见和常用术语,但这个术语的含义却往往语焉不详、模棱两可,是否每一种有目的的身体活动都属于体育?体育、游戏和玩耍之间具有不同的层级、意义、概念和内涵,对它们之间关系的梳理有助于认识体育的真正含义。体育既是一种身体活动形式,也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它是运动文化的一部分。但运动文化也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运动文化的子系统除了竞技体育外,还包括休闲娱乐、体育教育、运动医疗和运动艺术等。竞技体育是运动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竞技体育的核心要素包括两个:一是追求最大的成就,二是在严格组织的竞争条件下为获得胜利而进行的对抗。竞争对抗是彰显竞技体育基本内涵的重要方面。竞争对抗在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都有明确的体现。在人类社会中,大多数个体都希望通过自身的努力变得更加卓越、完美、尊贵和优越,而要达成上述目的,需要通过竞争对抗的形式来实现。然而,个体的追求没有终点,变得更好只是意味着要在一个更高的平台上接受更高水平的对抗竞争,这是人类共同面对的普遍的社会发展原则。这个共同的普遍的社会发展原则被称为“对抗动机”.对抗、竞争与战争有密切联系,因此竞技体育就具有了与战争类似的特征。竞技体育被视为“没有硝烟的战争”,是真实对抗的一种拟化象征,是一种战争隐喻。原本现实的武力对抗转化为竞技体育场域中的模拟对抗。战争中的竞争对抗不仅要战胜对手,甚至还需要杀死对手,而竞技体育中的竞争对抗则与暂时的结果有关,竞技体育无关生死,但很多时候被视为高于生死。对抗竞争行为在竞技体育场域中得以保存、培育和发扬。体育与战争的不同之处在于,在战争中,规则依赖于胜利的结果,胜利的结果在前,而规则的书写在后,即历史是胜利者书写的;而在竞技体育中,胜利的结果需要依赖于规则,规则制定在前,胜利的结果在后,只有在规则框架下才能产生胜负的结果。
社会中普遍存在对抗竞争的转化形式,在现代社会,竞技体育成为社会中对抗竞争转化的一种象征形式。通过对抗竞争获取最好的资源或声望是人类的本性使然,是社会运行的重要法则。这种对抗竞争的动机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和文化环境中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几个世纪以来,真正的竞争对抗逐渐由象征性的竞争对抗所取代,而竞技体育成为这种象征性竞争对抗的典型代表。
疼痛与痛苦是战争对抗竞争的真实表现,疼痛与痛苦是残酷战争的永恒话题,疼痛与痛苦是战争巨大破坏力的必然结果,疼痛与痛苦也是孕育伟大思想的生发源泉。竞技体育与战争虽有区别,但它们也有共同点,例如对抗竞争,例如疼痛,例如痛苦。要理解竞技体育场域中的疼痛与痛苦,需要首先关注竞技体育的一些基本特征:竞技体育表征着一种苦行态度,是一种强制性的训练制度和生活方式;竞技体育需要参与者付出最大努力来争取最高成就;竞技体育是人类体力活动中最为艰苦的活动形式之一;疲劳、损伤、患病、紧张、抑郁甚至死亡是竞技体育真实性的证明。理解疼痛与痛苦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科学的方法,主要是医学,这种方法把疼痛与痛苦理解为一种生理性的事实或心理性的体验。二是社会学的方法,疼痛与痛苦不再是一个独立的现象,而是一个依托于社会文化系统的现象产物,它包含着主观体验的文化顺从。实际上,从理解疼痛与痛苦的两个途径可以看出,人类在认知疼痛与痛苦时依然秉承着身心二元论,身心二元论是大行其道的主流理论,身心二元化认为可以把人类分裂为两个独立的部分:身体和心灵。身体在空间中占有一席之地,是一种心灵的延展,相反,心灵则是一个完全不同的物质,在心灵里,人类思考时间、思考空间、思考自身、思考他人、思考问题。将身体从人类中割裂出来,对促进现代医学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这种方法也是现代医学的主要研究范式。在现代医学领域,疼痛与痛苦是通过感知觉告知有机体认知器官(大脑)有关身体处于不适或危险的信息传递过程。而在第二种途径中,疼痛与痛苦被视为是由社会文化构建出来,在社会学的理解里,疼痛与痛苦并不是简单的具有确定性因果关系的物理现象,而是由历史、文化和社会构建出来的结果和产物。在不同的社会文化系统里,人们对疼痛与痛苦的概念及其内涵边界的理解是不同的。在每个特定的社会文化系统中,都会预设什么是疼痛与痛苦,以及如何来克服它们。疼痛与痛苦在社会学里是一个有意义的文化现象,胡塞尔的现象学理论强调了意向性的概念,认为人的意识总是集中在人们感兴趣的问题上,意识是无法自由扩散的,运用现象学的方法,可以透过外观现象认识内在本质。在理解意义和目的方面,经验发挥着极为关键的作用,但这并不意味着这是主观主义,胡塞尔的思想理论与先验的主观性是一致的。在胡塞尔看来,疼痛与痛苦是一种先验性的文化现象。
竞技体育场域中的疼痛与痛苦主要源自训练制度和生活方式,竞技运动员的训练遵循着严格的训练制度和生活方式,与修道院的修道生活方式比较相似,在竞技运动员的训练和生活中存在着明显的禁欲主义、苦行主义的痕迹,竞技运动员需要放弃很多普通人可以进行的活动和娱乐,忍受着多种形式的疼痛与痛苦。这种具有惩罚性的训练制度和生活方式将运动效率推至生物极限,当竞技运动员的能力达到自然的极限时,他们甚至会考虑运用技术或兴奋剂来提高运动表现。在竞技体育中要取得好的成绩,就需要不断忍受疼痛与痛苦,竞技体育中的疼痛与痛苦远远多于舒适与快乐。竞技运动员进行艰苦的训练和禁忌的生活,目的是不断超越极限,在这个超越极限的过程中,耗竭和磨损是必然的结果。竞技体育同时也是一种从日常生活中超脱出来的一种形式,这种超脱既有欣喜,也包含着疼痛与痛苦,如果没有疼痛与痛苦,超脱是无法实现的,竞技体育的精神培育功能无意中让竞技体育成为“一种宗教形式”,而宗教的核心理念在于“赎罪”,因为有疼痛与痛苦,方才有需求与信仰。
疼痛与痛苦是竞技体验的真实组成部分,它不仅存在于拳击、摔跤、足球、篮球等对抗性项目中,也存在于一些非对抗性的竞技项目中。有时疼痛与痛苦就是竞技体育所要追求的,而有时则可能是非故意造成的,例如在足球比赛中被足球击中面部,或是在跑步过程中不慎摔倒。虽然疼痛与痛苦是竞技体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要克服疼痛与痛苦,就必须表现出超强的意志力和忍耐性。实际上,疼痛和痛苦之间还是有细致区别的,疼痛是一种更具体的身体反应,而痛苦则更多与精神的不适有关,疼痛多与过程有关,而痛苦多与与结果有关,痛苦源自焦虑和恐惧,焦虑和恐惧会导致人的精神出现问题,继而影响人的感知和行为。
疼痛与痛苦的最高形式是死亡,竞技体育与死亡之间的距离并不遥远,相反,死亡与竞技体育有诸多交集,在超量运动、极限运动、身体强烈对抗的运动项目中,死亡如影随形,有些竞技运动员因超负荷而亡,而有些竞技运动员因激烈对抗而死,更有一些竞技运动员因为各种意外事故而暴毙,例如足球比赛中遭受雷击。不仅在一些比较危险的运动中存在死亡的可能,即使是在一些被认为相当安全的竞技体育中,我们也经常能够看到死亡的案例,例如马拉松比赛中的猝死等。死亡不仅存在于竞技体育的赛场上,也存在于竞技体育的训练场上。死亡的人群不仅有中老年人,也有年轻力壮的青年人,还有乳臭未干的小孩子。即使是训练有素的竞技运动员,也有死亡的案例。这些死亡的案例,彰显了竞技体育的真实性。人们参与一些高风险的竞技体育项目,从真实性的角度看,可能是为了体验肾上腺素快速上升带来的刺激感,抑或是为了体验征服的荣耀感,还可能是为了探寻生存的意义,疼痛与痛苦,以及极端的死亡,都是竞技体育中无法回避的话题,然而正是这些经历与体验,让探寻生命意义的尝试成为可能。然而,这个探寻生命的意义并非竞技体育本身与生俱来的,而是人赋予的,由此人的主体性得以彰显。
虽然疼痛与痛苦是彰显竞技体育真实性的重要因子,但是,正是这些在竞技体育中所经历的疼痛与痛苦,恰恰也证明了竞技体育真实性的丧失,因为疼痛与痛苦还是文化构建出来的产物,这使得竞技体育产生了抽象性和虚拟性。疼痛与痛苦标榜了竞技体育危机的存在,因为竞技体育更注重结果而不是过程,竞技体育往往只以成败论英雄。竞技体育更关注当下,而不是将来,对当下结果的偏执性重视会使竞技运动员付出高昂的成本。简单而言,竞技体育推崇不惜一切代价获胜的理念,不成功的运动员受到歧视,而获胜者被过分重视,这种理念导向,不仅会导致运动员的攻击性增强,还会导致运动员透支自己的身体,同时还会诱发欺骗作弊、违规行为、兴奋剂使用等等失范行为,由此导致的道德滑坡、文化割裂与人性戕害,会进一步放大人类的疼痛与痛苦。因此,在竞技体育场域中,人们目睹了众多的异化现象,竞技体育从祭祀到宗教再到记录崇拜的历史变迁过程,正是竞技运动员不断工具化、非人性化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看,疼痛与痛苦间接造成了竞技体育体验的失真。如果不从本体论维度上看待人类的身心问题,就无法对竞技体育中的疼痛与痛苦话题进行分析。海德格尔将人类定义为“向死而生”的存在。与动物不同,人类能够意识到自己的有限性,在人类面前有难以逾越的界限,人类只是暂时性的存在,但每一个个体却都是无法复制和替代的。人类对未来有期许,未来的活动对人类而言是开放性的,而过去的生活是无法改变的,是终将要被抛弃的。海德格尔区分了真实存在和虚假存在,真实存在意味着人类完全执行自我认知和自我实现,而虚假存在则是屈服于非人格的“它们”,竞技体育就存在这种虚假存在的现象。人类会因为时尚、荣誉、习俗、规矩、规则等外在的“它们”而违背自己的初衷,在竞技体育中,竞技运动员就受到外界的各种诱惑或强迫。当人类知道死亡是最终的归属时,人类可以以更高的自由裁量权来安排自我的可能性,这让人们有机会更加接近真实,然而在竞技体育中,竞技运动员往往难以自我裁决和安排自己的生活。竞技运动员在国家主义、锦标主义、科技主义思想的诱导下,主体地位迷失,被物化为一种意识载体。
疼痛与痛苦是竞技体育无法回避的问题,它给予竞技体育真实性和虚拟性的双重特征,通过真实性和虚拟性,疼痛与痛苦赋予竞技体育以意义。疼痛与痛苦和竞技体育相伴相生、如影随形,它以有机体不适的生理反应和不佳的心理体验来展现竞技体育的真实存在,同时,疼痛与痛苦作为一种文化构建物,又抽象与虚拟了竞技体育,使得竞技体育产生了异化。疼痛与痛苦的最高形式是死亡,竞技体育赛场上的死亡,往往与运动过度有关,在外在利益或内在动机的驱使下,有些竞技运动员会违规使用禁药来提升成绩,也有些竞技运动员会过度训练以便获得进步,这些违反人体基本规律的行为,造成了人的真实性的丧失,竞技体育成就有时变成比健康、比快乐、比生命更重要的事情,结果成为检验竞技运动员优秀程度的唯一标准,获胜目的比获胜方式更重要,表现的质量从属于表现的结果,人的功利化是竞技体育异化的根源,需要人们提高警惕。从层出不穷的竞技运动员死亡案例中,可以窥见竞技体育的危机。职业化与寡头垄断、官僚化、商业化、政治化是相辅相成的,这既给予了竞技体育发展的良好机遇,也显露了竞技体育的危机,这种危机的迹象不仅影响着竞技体育场域,也影响着整个社会,竞技体育成为一种灌输系统,对社会的发展起到了操纵作用。
疼痛与痛苦对竞技体育的意义在于,为人们认知生活、探寻生命意义提供了途径。然而,需要主义的是,没有什么比健康、快乐和生命更重要,即使竞技体育可以带来荣耀。当人们试图真实地生活时,意味着人们正在试图寻求存在的意义,竞技体育只能成为人类存在的片面形式和暂时手段,而不是全部内容和终极目标。竞技体育有助于人类感知真实性的存在,通过勇气、公平、尊重他人、遵守规则、完美主义、不断超越等价值观的确立来促进自我认知和自我发展的实现。然而竞技体育有时也会导致人类真实性的丧失,例如使用违规药物来提升成绩,通过过度训练来超越自我,通过违规作弊来获取优势等,这些是竞技体育应该极力避免的现象,因为对于人类的存在而言,没有什么比健康、快乐、生命更重要。疼痛与痛苦是竞技体育不可避免的事宜,但疼痛与痛苦应控制在合理的阈值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