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不熟悉的不提。代表不要轻易选择超出自己业务范围、情况生疏的领域提写建议。提写建议事先一定要深入调查研究,吃透上情,了解下情,掌握第一手资料,充分研讨论证,反复推敲斟酌,得到正确的判断,提出高质量的建议。
缺乏可操作性的不提。提建议,不能泛泛而谈、不着边际,或要求过高、过于超前,更不能与有关政策法规相悖,让承办部门感到无所适从。建议必须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解决问题的方案、思路、措施必须考虑到实施可能性,对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真正有帮助。
主题不够鲜明的不提。提写建议要一事一案,一案一纸,主题要突出,言之要有物,不能几件事情揉在一份建议上,东拉西扯,泛泛而谈。案由一定要明确、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做到有具体情况、有详细分析、有建设性建议。建议要开门见山,有的放矢,切忌篇幅冗长繁琐。
与发展不合拍的不提。代表建议一定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到和人民群众情相融、心相通。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既要着眼于问题的解决,又要注意相关政策的配套,使所提建议合乎时宜。对政府已经在考虑、计划和已经在实施的工作最好不提,但可与政府直面沟通,提出自己的想法和意见。
有失偏颇的事不提。建议选题不能只是针对某一群体、某个企业、某个人而提出“利私”的所谓建议,也不能纠结一些“琐碎”、“细微”的事情,只需要一个电话、一次沟通就能解决的细小的问题,最好不要作为代表建议。对涉案、涉访、民事纠纷等,要注意把握好分寸尺度,注重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等途径解决。
超出人大职能的不提。代表建议不能超出人大的职能范围。提建议时要突出“本级”人大的概念,不能超出“本级”范围向上一级人大,或向下一级人大提写建议,这样既违背常识,也不符合法律规定,承办部门也难以“跨级”办理,导致事倍功半甚至徒劳无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