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支持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试验测试环境和测试床,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功能迭代、服务创新、行业落地和智能演进升级,培育一批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和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区域的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
二是引导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强标准互认、协议兼容、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工业机理模型、工业微服务、工业APP的跨平台调用和订阅,打造系统化、多层次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提升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制造业“双创”发展能力。
一是推进工业互联网与制造业“双创”有机结合、互促共进,加快研发、制造、管理、商务、物流、孵化等创业创新资源数字化改造、在线化汇聚和平台化共享,培育基于平台的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等新模式,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
二是鼓励企业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组织管理变革,发挥平台的赋能赋智作用,推动组织网络化、管理扁平化和员工创客化,构建“责权利”统一的组织管理体系。
三是引导大型制造企业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强合作,创新利益分配和协同管理机制,打破企业组织边界,探索构建资源共享、价值共创、风险共担的创新生态。
一是加快工业APP开发者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联合联盟、协会等组织举办工业互联网“双创”开发者大赛,打造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双创”新生态,推动工业APP“上数量”。
二是培育建设开源社区,引导有关企业建设设备协议兼容的开源社区,开放各类标准兼容、协议转换的技术,实现工业数据在多源设备、异构系统之间的有序流动,确保设备“联得上”。
三是培育行业共性知识开放的开源社区,引导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开放开发工具、知识组件、算法组件,构建开放共享、资源富集、创新活跃的工业APP开发生态,确保行业机理模型“跟得上”。
一是利用中央财政现有资金渠道,鼓励各地设立专项资金,加大力度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和制造业“双创”等重点领域核心关键技术攻关、产业链构建、重大应用示范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二是研究推动数据资源权益相关立法工作,完善工业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开放、利用等政策法规,探索建立数据流通规范,促进工业技术、经验、原理等工业知识在工业互联网平台上的有序交易。
三是支持建设国家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有效整合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产业组织创新资源建设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围绕工业互联网平台关键共性技术供给能力提升和大规模产业化应用,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打破技术、组织、商业、资本之间的分割与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