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国红
去年8月21日,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时任区长李欣立回到潮连街道原选区向选民述职,成为全省首位以人大代表身份向选民述职的县区领导。6天之后,时任蓬江区委书记温伟文在第60选区,向现场90名选民述职。蓬江区的做法,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南方》2019年第3、4期)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是选民利益和意志的代言人。代表履职好不好,不是代表自己说了算,而是由选民说了算。代表法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应当以多种方式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代表应当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人民群众对履职的意见,接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近年来,代表述职活动在各地相继开展,并已成为监督和激发代表履职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蓬江区加强制度设计,包括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在内的所有代表均向选民述职,基本实现区、镇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全覆盖。代表通过向选民述职,真正明晰“代表谁”和“怎么代表”问题,普遍感受到履职压力。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代表有“职”可述,是做好代表述职工作的重要前提。目前,许多代表的述职报告内容“跑偏”,多以本职工作为主,而对于代表权力和责任的履行情况涉及较少。其原因主要是代表平时履职活动不多,可报告的代表履职的实质内容少。好的履职报告和评议结果,应建立在代表平时踏踏实实的履职作为基础上。
要加强代表履职信息公开,让选民有“事”可评。目前,许多地方的代表述职活动,选民评议较为“冷场”,代表述职常常沦为代表“自话自说”。要推动代表和选民良性互动,提前向社会告知代表履职评议活动时间和内容安排,以引起选民的关注和参与。要严格述职活动程序,把控现场氛围,鼓励选民代表敢动真格,而不是一味评功摆好,搞一团和气。
政治权力运行,最困难的是进行有效监督,最重要的是接受公众监督。代表向选民述职,让代表心生敬畏,增强了履职为民的压力和动力,同时也架起了代表与选民之间双向交流的沟通渠道,保障了选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主权在民”价值理念得以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