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中梅
(长春市妇产医院,吉林 长春 130021)
先天性心脏结构畸形会造成围产儿死亡,与此同时,出生的先天性心脏结构畸形婴幼儿也会严重增加家庭以及社会负担。影像学技术的发展为先天性心脏结构畸形的早期筛查提供了有效方法,通过早期对先天性心脏结构畸形筛查,便于尽早终止妊娠,提高我国优生优育率[1]。为明确胎儿心脏彩超在先天性心脏结构畸形中的诊断价值,并为先天性心脏结构畸形的早期筛查提供依据,本文结合我院2017.2~2019.2期间48例先天性心脏结构畸形胎儿,回顾分析其应用胎儿心脏彩超检查资料,分析如下。
确定我院2017.2~2019.2期间48例先天性心脏结构畸形胎儿作为研究对象,对应的48名孕妇,其年龄分布在23~39岁、平均年龄(29.75±4.62)岁。孕周20~34周,平均孕周为(28.56±3.04)周。其中28例初产妇、20例经产妇。所有孕妇均实施胎儿心脏彩超检查。所有孕妇知情后签署知情同意术,相关检查与跟访资料完整。
检查仪器为美国GE VIvid 7心脏超声诊断仪,其中腹部探头为3.5C,心脏探头为3S,高频探头为10L,按照心脏超声诊断方法对不同孕妇实施心脏二维超声检查,明确胎儿心脏发育情况。探查期间密切关注不同胎儿心脏结构特点,包括心室位置、心尖朝向、心房位置、心脏位置、不同瓣膜形态、大动脉、房室和心室之间血管连接、血流信号变化等。依据观察的相关资料对胎儿心脏结构做出评价。并跟访到妊娠结局,了解不同胎儿的心脏结构畸形情况。
观察胎儿心脏彩超诊断与妊娠结局诊断结果。
采用统计学软件SPSS 20.0进行数据分析,结果数据为计数资料n(%),采用x2检验。P<0.05表示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反之则为无统计学意义。
胎儿心脏彩超诊断结果与妊娠结局对应的符合率为93.75%,组间对比无统计学意义(P>0.05),数据见表1。
表1 心脏超声与妊娠结局诊断结果符合情况对比[n(%)]
胎儿先天性心脏结构畸形的筛查和诊断有利于及时终止妊娠,降低各类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的出生率,提高我国人口的总体出生质量。
随着超声影像诊断技术的发展,心脏彩超在临床得到重要应用,通过心脏超声检查能够评价患者的心脏结构或者功能是否存在异常,检查期间能够较好的显示不同心房、心室大小、心功能以及不同瓣膜的活动情况等[2]。通过对心脏结构的综合评价对其是否存在畸形做出诊断。本研究中对48例先天性心脏结构畸形胎儿实施心脏彩超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与妊娠结局进行对比,心脏彩超诊断符合率达到93.75%,总体诊断准确率较高,表明胎儿心脏彩超能够为先天性心脏结构畸形的早期诊断提供重要依据,且能够保证诊断结果。
结合国内文献分析,孕妇在常规超声诊断期间,可同步实施胎儿心脏超声筛查,通常可于妊娠第14~20周开展检查,在初步筛查结果的基础上对怀疑存在心脏结构发育畸形的,可在妊娠18~28周进行胎儿心脏结构的专项检查,并配合其它相关检查,进一步对胎儿先天性心脏结构畸形做出明确诊断,为孕妇是否继续妊娠提供依据[3]。
综上所述,胎儿心脏彩超可用于先天性心脏结构畸形的诊断,且诊断准确率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