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 岩
从1984年我国第一家老年报《老人报》创办至今,老年报业已经经历了35年的风雨历程。从初期提出的横向联合“抱团取暖”,到与新媒体融合的“借船出海”,再到打破同质化困局的“分众发展”,老年报业为了生存发展,提出了一系列破局思路和艰辛探索。截至2018年年底,我国老年人口已达到2.49亿,作为老年精神文化产品的提供者和维系老龄社会稳定和谐的中坚力量,老年报业理应大有作为。
20世纪80年代,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步伐的加快和干部退休制度的建立,各地专门面向老年人群的老年报应运而生。这些报纸有的由离退休干部创办,有的由老新闻工作者创办,还有的由涉老工作部门创办,人员构成、经济条件都有所不同,但大都体量较小,经济基础薄弱,发展上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
1988年,各地老年报开始自发酝酿建立协会组织,以期交流经验、共谋发展;1992年起,全国26家老年报以“筹委会”的名义开始每年定期召开年会活动;1999年,经中国报业协会批准正式成立全国老年报工作委员会;2003年6月25日,中国报业协会老年报分会经民政部批准正式成立。
至此老年报作为行业报有了自己正规的组织。作为中国报业协会的二级分会,老年报分会自成立以来,本着“大团结、议大事、办实事”的原则,每年定期组织召开年会,并广泛开展调查交流、业务培训、联合采访等,积极团结报业从业人员的同时,努力维护各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不断争取国家政策扶持,为推进老年报业向纵深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20世纪90年代后期到本世纪前十几年,老年报业迎来了蓬勃发展的黄金期,各地的老年报刊如雨后春笋,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都办有自己的老年报。老年报分会也空前地壮大起来,理事单位曾达到30余家。这些报纸中既有有正式出版刊号的老年报,也有一些地方报的老年专刊,还有涉老部门、组织编辑出版的内部刊物等。各报社的主管主办单位、编制情况都不尽相同,有的归报业集团管理,有的归民政部门、老龄部门管理,还有的归地方组织系统的老干部局管理,等等。各报社性质也不同,有政府部门的内设机构,有事业单位性质,也有企业性质,但大都是自负盈亏,没有得到体制内的资金扶持。
那个时期,各老年报大都固守一隅,有序竞争。除《中国老年报》等少数几家面向全国发行外,其他老年报基本上都面向辖区省份发行。在受众方面,主要是针对离退休干部群体,也有面向涉老工作人员和社会退休老人出版的报纸;内容上有时政综合类、文摘类、健康养生类等不同定位的细分。发行渠道有走老干部工作部门系统公费订阅的,也有走报摊零售、自办发行订阅的。读者覆盖了全国各地的老年人群体。
随着国民经济水平和老年人对健康养生关注度的提升,医疗和养生保健品广告一度成为老年报业发行以外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最鼎盛时期,很多老年报广告年收入超过千万,整体老年报业年广告营业额近亿元,度过了一段“躺着都赚钱”的时期。一些体制管理比较灵活的老年报利用赚到的第一桶金,购置有形资产,如《云南老年报》、四川《晚霞报》等一批报社都购置了自己的办公用房;还有一些报社,划归进入地方的大型报业集团,在集团的规范管理及资金支持下不断壮大起来,如浙报集团下的《浙江老年报》、广州大洋传媒集团旗下的《老人报》等。
2010年以后,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舆论环境、媒体格局、传播方式也发生巨变,传统纸媒受到严重冲击。特别是2015年7月新《广告法》实行以来,老年报业赖以生存的医疗保健品广告出现断崖式削减,迎来最艰难的日子,生存都受到巨大威胁。好在由于老年受众对新媒体适应能力的滞后和常年形成的阅读习惯,在传统纸媒普遍低迷甚至关门的情况下,各老年报靠着较为稳定的发行量也还能维持平稳发展。
与此同时,老年报业的竞争日趋白热化:一方面,分会内部很多老年报为了生存打破原有平衡,不断扩张地盘;另一方面,很多实力强劲的报业集团也把目光盯准老年读者市场,或将都市报、晚报等转型为老年报,或建立老年专刊,还有的通过强大的资本优势打市场,创办新老年报。如2010年以后加入老年报分会的《生活晚报》,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原先的晚报重新改版转为面向老年人发行;潇湘日报报业集团下属的《快乐老年报》也凭借独特的发行策略和全新的运营模式一举成为老年报坛新秀。
面对激烈的竞争,各家老年报业不等不靠、攻坚克难,积极探寻健康发展之路。在深耕内容的同时,利用多年储备的品牌、渠道和资源优势积极开发“清洁”广告源,不断探索多元经营创收路径。一些集团旗下的老年报在更灵活的体制机制下,积极涉足日渐红火的养老大健康产业,尝试开设网上商城、产品销售网站,建立读者服务中心、旅行社,开展文化旅游活动等,尝试利用品牌影响力聚拢老年受众,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
伴着老年报业的发展,老年报分会的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及规章制度日益明确规范,行业内活动有序开展。
老年报分会办公室设在会长单位《中国老年报》报社,又依据不同分工设有副会长单位、副秘书长单位及理事单位。每年5月至7月间,在分会牵头指导下,各老年报轮流承办开展年会交流活动。每届年会有主题、有任务,组织大家共同探讨老年报业最关切的问题。
分会积极利用平台优势,为老年报业的横向联合、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创造条件。为扩大老年报业的品牌影响力,老年报分会先后组织策划开展了重阳节公益广告活动、健康公益大赛、《老年法》颁布实施十周年新闻联合报道、“敬老月”联合报道,以及养老产业、养老地产、旅居养老项目联合采访等活动;组织多家地方老年报参与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的品牌活动——“书写人生第二春”征文活动,开展国家涉老政策解读活动。在分会指导下,副秘书长单位《老年生活报》还牵头成立了由国内42家老年类报刊、旅行社、旅游景区及部分社会老龄服务机构组成的“全国中老年文化旅游推广联盟”,联合开展老年旅居旅养活动。
分会办公室积极维护老年报业权益,为争取整个行业获得更多的国家政策支持积极奔走。在不懈努力下, 从2009年年底开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税收优惠文件首次将涉老部门下属的老年报刊列入优惠范畴,可享受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此后2011年、2013年和2018年三次续接的税收优惠新文件中,分会办公室相关人员都通过打报告等方式做好续接,先后分别将集团下属的老年报、转制中更名的老年报、新入会的老年报,以及理事单位新创办的老年杂志都争取到退税序列名单中。此举,每年为老年报业带来逾千万的退税,为老年报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了有力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5G时代已经来临,小散乱、家底有限、竞争力不足的老年报业将面临着更大更艰巨的挑战。
随着国家新一轮机构改革的推进,各家老年报业的主管主办单位又开始调整。继《吉林老年报》在第一轮新闻出版单位体制改革中被撤销停刊后,2018年以来,老年报分会理事单位中又有《广西老年报》《江南保健报·老年生活周刊》等相继停刊或被撤消。2018年,全国老龄办从民政部转隶到国家卫生和健康委员会管理,地方的老龄系统也整体从民政部门转隶到卫生健康系统,一些地方的老年报在归属问题上还没有最后明确,有些已经根据主管部门的转变,从报名到内容都要做新的调整。而各地党报、日报在融媒发展大潮中重新定位转型为老年报或建立老年专刊的越来越多,仅辽宁省就有《辽宁老年报》《晚晴报》《幸福老人报》三家有正式出版刊号的报纸。很多看好养老大健康市场的企业也积极涉足老年文化产品供给,纷纷创建面向老年群体的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来聚合用户。
作为老年精神文化产品的提供者和维系老龄社会稳定和谐的中坚力量,老年报业肩负着更大的责任。自第一张老年报创刊到现在的35年来,老年报业在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涉老方针政策、促进全社会积极应对老龄化、倡导老年人建立积极老龄观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对维护老龄社会稳定和谐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但老年报刊作为一个在市场经济以后诞生、起步较晚的新兴人群报,没有赶上计划经济时代的政策红利,本就先天不足,主要服务的老年人又存在经济能力有限、消费观念相对滞后等特点,因此,虽然经过了30多年的成长,依旧发展迟缓、举步维艰。
随着新技术的进步、时代的发展以及老年人对新兴媒介接受能力的增强,老年报业不可避免面对着重新洗牌的命运。但老年报作为专门为老年人、离退休人员提供政策解读、生活照料、文化滋养、健康养生等指导的文化服务机构,作为老年精神文化产品的提供者,是稳固庞大老年人群和谐稳定的思想文化阵地,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必要工具和老年教育不可或缺的一环,具有一定的公益属性,老年报业的良性发展对助力老龄社会稳定和谐起着积极作用,理应享受到国家层面的政策甚至资金扶持。
为此,笔者提出几点建议:一是希望能够参照党报党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报刊,让老年报享受到邮发税率优惠,保证老年报业的良性发展。据了解,工青妇的邮发费率普遍在30%以下,而各地老年报的邮发费率却最低也有35%,最高的外埠发行达到了48%。二是建议国家建立老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老龄全媒体服务信息系统项目,由分会牵头参与建设和分配,对优质的老年报加以扶持,助力老年报业应对融媒时代的新挑战。三是考虑将老年报刊作为公益福利事业的一部分,由政府采购,为特殊老年人群体免费派送,既对老年报业给予了支持,又体现了国家对特殊群体的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