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 利
研究地球进化,我们不能忽略人,也不能忽略其他动物。但令许多人不解的是,为什么人类会迅猛发展起来,并把其他动物远远抛在自己的身后?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动物只有本能,而人类除本能外还善于学习。也就是说,哪怕是未曾经历过的,人类都可以通过学习,获得相应的知识,指导自己未来的实践。如我们通过神话传说,可以知道自己远古的历史;通过木版年画,可以知道宋代最先进的印刷技术;通过宣纸制作技艺,可以知道唐宋以来中国最优秀的书画纸制作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就像一个巨大的知识宝库,只要这个宝库还在,你想知道什么,就能从中获取什么,这种获取为我们的创新提供了重要参考,从而使我们少走了许多弯路,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人类学习有多种方式。有些知识是通过阅读文本的方式习得的——如屠呦呦的青蒿素,就是通过查阅古籍获得的;有些是通过模仿器物的方式习得的,如20 世纪80 年代八达岭长城的修复就是通过模仿固有长城的样子实现的。由于文字记载过于简约,仿制文物很难获得技术细节,因而,这种知识与技术的传承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如《肘后急备方》虽然记载有专治疟疾的配方,但并没有明确记载提取青蒿素的细节与方法,以至于让屠呦呦用了很长的时间专门研究青蒿素的萃取技术。慢慢地人们注意到,在人类文明的传递过程中,似乎只有通过师傅带徒弟即言传身教的方式获得的知识,才是最靠谱的。于是,一场以保护活态传承为特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在日本起航,时间是1950 年。这场以保护活态传承为基本特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在16 年之后影响到了韩国,27 年之后影响到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53 年之后影响到了中国。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自启动以来,在中国已经整整15 个年头了。在这15 年中,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有效保护,取得的成就也是有目共睹的。但随着保护工作的深入,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人们渐渐发现,利用现有的诸学科的既有理论,是很难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健康发展提供足够的理论支撑的。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价值是千百年来积淀在它身上的历史认识价值,它既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历史,也可以为我们创造新文化、新艺术、新科学、新技术提供更多的参考与借鉴,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但保护这一价值的前提是我们的保护必须原汁原味,因为任何一丝刻意的改动,都会影响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都会使千百年来传承下来的历史信息、文化信息、艺术信息、科技信息在我们手中被曲解、被误读。但是,就是这样一个国际社会普遍遵循的非物文化遗产保护原则,在中国却迟迟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落实,原因是执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话语权的学术界,少有或基本上没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的学科意识,不是全面否定原汁原味保护,就是纵容改编改造,到头来使那些被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被改造得面目全非。
目前,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学术队伍主要由艺术学、民俗学、经济学和文物学四方面的学者组成。这些学者在参与的过程中,他们的既有理论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带来怎样的影响呢?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队伍中,有很多学者是因为自己的研究对象被纳入非遗保护范畴而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的。在这部分人看来,非遗的真正价值不是“真不真”,而是“美不美”。在这种评价体系引导下,评审也就变成了“选美”。一些人造项目,也因为“美”而进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而一旦进入名录,人们又会根据自己对“美”的理解,对非遗项目实施大规模改造。如把祭祀舞蹈变成时尚舞蹈,把淳朴的泥塑变成西方的雕塑等,都是明显的例子。这一群体如果不从自己固有的学科意识中解放出来,原汁原味保护就会变成一句空话。
在非遗保护队伍中,还有许多从事民俗学研究的同仁。他们热爱民俗,更喜欢土得掉渣的乡土文化。发自内心的对于乡土文化的热爱,使得这些学者很少对民间文化指手画脚,更不会对非遗项目施手改造。但他们从不否认、不排斥、不制止因各种原因给非物质文化遗产带来的“改变”——无论是来自传承人的改动,还是来自政府、学术界的改动,在他们看来都是再正常不过的。原因是,民俗的五大特征之一便是它的变异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俗”,当然也会随着世界的发展而出现种种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既要传承,也要发展”,几乎成为这一学术群体的普遍共识。在这一理念的指导下,非遗要想做到原汁原味的保护与传承,显然是一句空话。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队伍中,还有许多人是从事商业工作或领导工作的。在他们看来,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即将消失的旧传统,要想让它们起死回生,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将它们引入市场,通过“走市场”,调动传承人的积极性,激活传承人的传承动力。这种做法源于实践,学理上也不存在太大问题。但需要注意的是,一味强调“走市场”,又不主动分析“走市场”中出现的问题,风险是显而易见的。这风险便是因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带来的负面影响。事实已经证明,在市场经济的强力撬动下,很容易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出现严重的扭曲和变形。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队伍中,还有部分文物保护工作者。他们的参与在学理上给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带来积极的影响。如在他们眼中,无论是物质文化遗产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说到底在本质上都是“文物”,都是认识古代文明、了解祖先历史的重要窗口。文物不能改,非物质文化遗产当然也不能改。一旦改动,便再无任何历史认识价值可言。与艺术学、民俗学、经济学相比,文物学更容易使我们认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质特征、独特价值,也更容易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提出更为清晰,也更为科学的保护方法与路径,更会强调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最严格的原真性保护。当然,从文物学视角看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有它的问题。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忽略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在存在方式和呈现方式上的区别,很容易想到用保护文物的方式方法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近年来一些学者倡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化,就很容易将“活遗产”变成“死遗产”。既然将“活遗产”变成了“死遗产”,还有什么原真性可言呢?可见,凭借着既有的文物学保护理念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样无法做到原汁原味的保护。于是乎,我们就不能不想,怎样才能建立起一门专门从事非遗学研究的学问。“非物质文化遗产学”这门学科就这样产生了。
在我的第一本教科书《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中,就曾这样说过:早在一百年前,随着西学的传入,一门门崭新的学问——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哲学、社会学、民族学、民俗学等,犹如雨后春笋般在我国迅速发展起来。随着这些新学的诞生,一个个新兴产业也随之建立起来,中国也由此进入了通往现代化进程的快车道。而一百多年后的今天,又有一门新学在我们这块古老的土地上兴起。所不同的是,这门学问并不是简单的舶来品,而是在接受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由中国人建立起来的一门新学,它的名字叫“非物质文化遗产学”。
作为一门新学,它的开创至少需要这样两个方面的条件:一是该学科已经具备创建的可能性;二是该学科已经具备创建的必要性。那么,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是否已经具备了创建的可能性?答案是肯定的。因为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的中国,我们保留下了诸如故宫、万里长城、布达拉宫、敦煌莫高窟这样一类的物质文化遗产,同时我们也拥有更为宝贵的建造这些物质财富的技术与经验——官式古建筑营造技艺、临清贡砖烧制技艺、琉璃烧制技艺、雕版印刷技术、景泰蓝制作技术、宋锦织造技术等。这些技术与经验的存在,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的产生提供了可能。
当然,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的产生也有它的必要性。
中国历史悠久,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当丰厚。但长年战乱,以及近代以来中国经济发展的严重滞后,使得我们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都很少有时间与精力去关注这些自古流传下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近年来飞速发展的国民经济,尽管在一定程度上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与保护提供了资金方面的支持与帮助,但随着传承队伍的老化、传承环境的改变,许多非常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事实上已经濒临灭绝的边缘。
一门学问能否升级为一门学科,最重要的是看它是否已经具备了独特的视角与视野。那么,作为一门新学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是否已经具备独特的研究视野?有人认为没有必要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因为它的研究领地——民间文学、表演艺术、传统工艺美术、传统工艺技术、传统节日、传统仪式等领域都已有人类学、民族学、民俗学、宗教学、历史学、语言学、考古学、表演学、民间文学、建筑学等在研究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的研究领地在某些方面肯定会与上述学科相重叠,但两者的差别还是巨大的。这是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所关注的,并不是所有的民间文学、表演艺术、传统工艺技术、传统生产知识与生活知识、传统节日、传统仪式等传统文化事项,而是其中最为精华,特别是已经进入各级名录的那部分遗产项目。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的研究视野是相当独立的。
在研究视角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同样还有相对独立的研究视角。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仅有独特的研究视野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具备独特的研究视角。因为作为一门学科,即便研究视野大致相同,只要研究视角不同,人们同样会发现更多的规律性的东西。譬如同样是研究传统节日,历史学家关注的是节日历史,民俗学家关注的是节日民俗,宗教学家关注的是节日仪式,艺术学家关注的是节日歌舞,但作为一门新学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它所关注的重点并不是上述内容,而是这些节日遗产如何能以活态形式原汁原味地继承下来并传承下去。这一角度,是以往许多学科完全没有注意到的。这门学科崛起的意义在于,它可以帮助人类找到更多更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规律,并将这些规律性的东西用于中国乃至世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规律的研究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所做的工作无人能取代。
与其他相关学科相比,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的独特视角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二,为什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三,怎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果上升到哲学高度,“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回答的是哲学上的本体论问题;“为什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回答的是哲学上的价值论问题;“怎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回答的则是哲学上的方法论问题。这三个问题是非遗学必须回答而其他学科很少回答或无须回答的问题。
第一,必须回答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十分强调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属性的探索。要想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首先就应该知道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什么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学会从纷繁复杂的各类文化事项中,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甄别出来。这既是这门学科的逻辑起点,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学这门学科的必答题。如果在这里出了问题,我们就会像小孩子给自己系扣子——第一个系错了,接下来将一错到底。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第一个特点是,它是历史的产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之所以称为“遗产”,就是因为它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好东西。如果创造这笔财富的人尚活着,他送给我们的东西怎能叫遗产呢?记住:不足百年者,不能称其为“遗产”。我们保护的不是刚刚创造出来的“现产”,而是祖先留给我们的“遗产”,这一点必须清楚。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第二个特点是,它是活态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典籍、文物一样,都是祖先留给我们的文化财富,但在表现形式上,三者却有很大的不同。典籍、文物是固态遗产,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态遗产。活态遗产的最大特点是技术含量高,信息承载完整,许多无法用文字、用实物传承的传统知识与技能,最后基本上都是通过师傅带徒弟的方式、手把手的方式、口传心授的方式传承下来的。当然,活态传承也有它明显的缺陷——比较容易造成信息的流失,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别强调原汁原味的保护。而这一点在传承过程中也是最难把握的。譬如在传承过程中,把工尺谱改成简谱,中华民族在乐谱史上的一个独特记音方式就没有了,把五音改成七个音节,最能代表中国音乐传统的东西就没有了,把凤翔泥塑改成西方雕塑,代表中国最优秀的雕塑传统就没有了,把果木枝改成德国电烤炉,中国最传统烤鸭技艺就没有了。不要小看这一步步的小改小动,每次改动,都意味着中国传统的消亡与中国传统文化基因的变异。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传统文化,但并不是所有的传统文化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价值衡量之后的传统文化。不具有重要历史认识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和社会价值者,是不能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
除上述因素外,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有自己独特的生态领域。它只存在于民间文学、表演艺术、传统工艺美术、传统工艺技术、传统节日和传统仪式。除此之外,没有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二,必须回答为什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它所强调的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的深度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的精华,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和社会价值。对上述价值的发掘,不但可以为保护祖先所创遗产提供更多理由,同时也有助于我们对遗产自身价值的更好把握。此外,遗产价值虽是客观存在,但同样需要人类用自己的慧眼去不断发掘。保护遗产的过程,同时也应该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再发现的过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发掘程度如何,将直接关系到人类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热情,关系到一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前途和命运。
第三,必须回答怎样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是一门具有可操作性的学问。它所强调的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规律与保护规律的探寻,最终目的是告诉人们怎样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问题应该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的核心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律是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规律决定的。能否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关键在于我们能否真正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规律,理清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规律,对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就目前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更应该关注什么问题呢?
树立正确观念,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文物”。不变便有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遗产”,不是“现产”。正确看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变”与“不变”。
实践证明,仅仅凭借我们的既有理论与经验,已经无法指导今天这样一场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倘若我们还不认真学习国际社会既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范和国际上普遍遵循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念,还不认真总结前人的经验教训,我们所付出的可能已经不是更高的保护成本,而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彻底消失这样一个高昂的代价。历经磨难传承下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会因为我们保护理念的滞后而遭受更多的保护性破坏。所以,在借鉴国外成熟的保护方法与科学的保护理念的基础上,应该尽早建立起既具中国特色又能与国际接轨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