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公共资源不能为少数人垄断享用,更不能搞不正之风,败坏社会风气。”枣庄市峄城区坚持党建引领,多管齐下,精准发力,积极稳妥开展公共资源共享行动,收到了“资源增值、环境改善、产业发展、群众受益”的良好效果。
坚持群众路线,紧扣为民原点,找准工作方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群众意愿作为工作方向,坚持“共议、共建、共治、共享”,最大限度地汇聚民智、激发民力。一是及时回应群众期盼。用脚步丈量民情,在一线了解问题,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针对反映集中的“公共资源长期被侵占、利用率低”等问题,结合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要求,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思路,制定方案,纳入全区重点工作。二是尊重群众首创精神。进一步开阔思路、更新理念,宣传先进典型,总结鲜活经验,推广“林业银行”“边角经济”等增收模式和“七步工作法”“网格化管理”等特色做法。三是激发群众主体作用。坚持让群众做群众工作,让群众成为行动的主力军。多维度、立体式、全覆盖宣传行动的重要意义,算清“政治、经济、社会、生态”四笔账,营造“公共资源人人有责,资源共享家家受益”的浓厚氛围。发挥党员干部“主心骨、领头羊”作用,分5批组织328名村居党组织书记,赴邳州等地对标先进、学习经验、解放思想。制定激励政策,拿出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增量的20%奖励村干部。坚持“党员做给群众看,群众跟着党员干”,亮明党员身份,开展“双清双带”活动(即在行动中自己清白、亲人清白,带头摸底、带头退出违规侵占),切实激发干群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参与意识,让党委、政府决策成为群众自觉行动。
直面矛盾问题,集中清理整治,补齐工作短板。坚持“一碗水端平”,以动真碰硬的精神,摸清底、摸实底,健全台账、公开晾晒,实行“挂图作战、销号整治”,切实补齐公权力缺位、公共意识缺失等短板。农村公共资源方面,重点对道路、河道控制区,村集体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理,共摸排违规侵占资源8400余亩,对显失公平和没有发包的,由村进行统一经营管理或重新发包。比如,榴园镇的6个村,对梳理出来的2000多亩荒山资源重新发包,年可增加村集体收入40万元。“空心村”治理方面,开展农村建设用地现状调查,统计出农村建设用地2500余亩,广泛征求意见,科学确定复垦区和安置点,积极进行土地整理复垦。农村闲散土地方面,全面了解农村闲散土地类型、权属等基本情况,对梳理出来的3800余亩闲散土地,建立盘活利用台账,借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开展综合整治。探索多主体参与、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鼓励各镇街按照清理出来的土地类型,积极对接峄州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着力实现公共资源由“资源—指标—资产”的转变。比如,阴平镇罗庄村把3亩“鸡嘴地”(土地贫瘠、地块尖长,不适宜建厂房、种植和养殖大型家畜)用于发展蝎子大棚养殖,预计年收入30万元以上。城市公共资源方面,对城区主干道及其两侧控制“红线”以内的违章建筑予以拆除,对乱停乱放车辆、商铺超门面经营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着眼融合发展,做活结合文章,提升综合效益。“举一纲而万目张”。把群众受益作为行动的最终归宿和落脚点,注重与公益事业发展等有机结合,既盘活了“沉睡”资源、带动了特色产业,也促进了乡村振兴,为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一是与镇域路域环境整治相结合,切实改善城乡环境。全面整治城乡主次干道、大街小巷、镇村接合部、集贸市场等区域环境,提升城乡生态文明。比如,阴平镇张庄村实施市场化运作,对村内文峰商场空闲地进行整合,新建农贸市场总摊位长度400米、门市房30间,不仅可实现年收益22万元,也让市场彻底告别原来“脏乱差”的局面。二是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清理有失公平及不够规范的出租合同,严厉打击拒不退出的侵占、霸占行为,切实提升了群众满意度。三是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相结合,大力盘活集体资产。因地制宜,“一村一策”,积极引入工商资本,对清理出来的土地进行发包或流转,盘活利用闲置资产,加快发展特色种植、观光旅游、农耕体验等农村新产业。四是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改善村容村貌村风。合理布点,集中建设,大力实施农村“五化”“七改”工程,打造美丽乡村优美片区。比如,榴园镇曹马村通过清理,增加绿化面积5000余平方米,美化河道900平方米,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机制体制,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成立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和区长任组长,下设农村公共资源共享行动、城市公共资源共享行动、法律保障等三个工作组,由区委常委分别牵头。明确镇街主体责任和部门协作责任,法院、司法等单位负责指导修改资源租赁合同,公安、检察等单位负责对侵占拒不退出及涉黑涉恶行为进行打击,纪委监委、组织部门负责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问责,信访局指导化解信访问题。二是严格考核奖惩机制。建立专项督导机制,加强督查,定期通报,实行季观摩打分,每个镇街选取不少于3个现场,得分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三是切实发挥长效机制。健全工作制度,加快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管理和运行机制,避免清理出来的公共资源再次被侵占。同时,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重塑村“两委”威信,引导建立乡规民约,增强群众主体意识、契约精神,共同维护社会公序良俗,着力构建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