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政合作服务社区矫正的实证研究
——以南通开放大学与南通市崇川区司法局合作为例

2019-12-13 14:50
法制博览 2019年28期
关键词:服刑人员南通矫正

赵 蓓 邵 娜

南通开放大学,江苏 南京 226006

一、南通市崇川区社区矫正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教育人员缺乏专业性

教育的目的是对罪犯进行教育和改造以及帮助和服务,工作量大、专业性强、涉及部门众多,在实践中由于人员专业性不强,对教育工作有相当大的影响,比如无法多元化多领域的开展教育学习活动,教育的场地、形式、内容相对单一,无法将教育的作用充分的发挥出来。因此,建立一支经过专业培训、掌握专门服务技能和业务知识的专业队伍是非常必要的。而现实中,首先人员配备不够充足;再者,对教育工作人员的培训也显得不够到位,这势必对教育学习的效果有所影响。

(二)教育形式缺乏生动性

虽然教育学习在形式上并不拘泥,但实际工作开展中,往往以授课式教育为主,且都是由公检法司工作人员授课的,使相当部分的社区矫正人员产生倦怠情绪,接受教育学习时精神无法集中,在这种情绪的影响下,教育学习工作人员与社区矫正人员无法很好的沟通并对其进行良性引导,因此教育中的气氛和最终的教育效果都有予以改进的地方。

(三)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

由于社区矫正的对象具有特殊性,一般都是社会危害性较小、年龄较小或身体状况不允许在监狱执行的特殊人员,因此教育人员中,有一部分是未成年人,一部分是过失犯(如因交通肇事被判缓刑的),也有一部分罪犯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如经济类犯罪被判缓刑的),同时也有其他类型的在矫人员,显然将这些人员放在一起进行教育学习,教育内容一致,似乎显得不大合理,在进行教育学习的过程中确实也发现这样的教育方式容易造成一些问题,比如在讲授比较专业的法律知识的时候,一些年龄比较小的和受教育程度较低的社区矫正人员不大容易接受,因此也起不到教育和感化以及警示的作用;而在进行在刑意识教育的时候程度的把握也存在困难,一些恶性相对较重的犯人,需要程度较高的教育,一定情况下甚至可以进行训诫。但是对于一些主观恶性较小,悔罪态度较好的社区矫正人员,过激的语言也许会对他们的心理造成负面影响甚至产生惧怕社会,惧怕人群的情绪,而阻碍他们顺利的回归社会。

二、南通开放大学参与服务社区矫正的优势

南通开放大学和崇川区司法局联合成立阳光教育学院,尝试将特殊人群教育社会纳入社区教育范筹,由专业师资力量和社会力量直接参与,与司法行政日常教育形成优势互补,通过周密的计划安排和课程设置,按不同对象、不同类型进行分类教育。历经三年的探索和实践,采取形式多样的教育模式,实时进行效果评估,阳光教育学院的教育实践远远超出预期的设想和效果,全区特殊人群工作人员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社区服刑人员违规率较去年同期下降50%,无一人重新犯罪,当时回归刑释人员无一再犯罪。

(一)创新教育理念与平台。阳光教育学院发挥了高校教学资源丰富与教学场所宜人的的优势资源,实现了教培结合、教矫结合、教管结合、教改结合的教育功能四结合。尤其是社区服刑人员在阳光教育学院学习期间,自身的“标签”去除,以“学生”身份参加教育、学习培训,其效果现实了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

1.通过教培结合,开展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专业教育,开设了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等专业课程培训学习,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专业化素养与业务水平。通过专业培训,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者在日常监督管理过程中学会了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好矫正工作中一系列工作,矫正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明显增强,矫正质量和效果明显提升,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已从规范化向标准化转变。

2.通过教矫结合,规范社区服刑人员的意识,开展法制教育、国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内容,通过矫治于服、行矫于正、心矫于静的系列教育活动,使教育矫正效果达到事半功培的效果。阳光教育学院成立三年来,崇川区累计2100多名社区服刑人员中无一重新违法和犯罪、违反社区矫正日常监管管理规定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50%。

3.通过教管结合,由重管理向教管齐抓,以教促管的社区矫正服务模式转变,更加注重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回归与自我价值实现的服务成效。

4.通过教改结合,在教育实践中不断总结和提练,定期开展课程研判、理论研讨,修正教育方向,改变教育方式及模式内容,切实提升矫正效果的个性化与实效化。

(二)促进教育对象的主动能动性。阳光教育学院将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主阵地从司法所转向了大学校园,教育场所赋予的角色感有了改变,校园宽松积极的学习环境,缓解了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人员”的标签化心理焦虑,突出了学习环境对人的影响与改变作用,潜移默化的影响了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态度,促进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主动性及参与积极性。

(三)突出了教育功能的实效性。阳光教育学院的教育内容紧贴社区服刑人员与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实际需求而设计,充分考虑到主城区社区服刑人员的职业技能需求及家庭功能修复,不仅开展了职业技能培训,还开展了亲职教育的培训,从修复社区服刑人员自身功能到重建社区服刑人员家庭支持系统,实现了社区服刑人员从改变自我—担责家庭—服务社会的完满蜕变。

三、今后校政合作服务社区矫正的思考

(一)定向培养或订单培养社区矫正人才

随着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社区矫正队伍建设问题亟待解决。2014年,南通广播电视大学更名为南通开放大学,经过几年的发展,已经形成高职教育、远程开放教育、社区教育三位一体的立体式的办学格局。其中,高职教育全日制在校生五千余人,法律类高职教育应探索高职教育目标与职业岗位目标、职业教育人才标准与行业人才标准的有效对接的育人机制和培养路径。在社区矫正队伍建设中,作为高职院校应大有可为,也可以大有可为。可以采取定向培养或订单培养的方式,培养大量的社区矫正人才。学生毕业后直接进入司法所从事社区矫正工作。这种方式具有针对单位人才需求定向培养、节省单位为招人、留人、养人等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时间等优势。

(二)打造高素质的社区矫正工作团队

加强社区矫正教育工作人员的素质培养,不但要培养专业理论,更注重责任与感化,增强心理方面的干预与疏导,要将专业强、能力强、责任心强的各类人才吸纳到社区矫正教育工作队伍中来,以保证教育所需的人员力量和教育工作者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的提升。同时,应建立一整套的培训机制,从各方面加强对社区矫正教育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培训,切实提高他们实际工作水平,使其在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素质方面与教育的需求上协同发展,从而保证社区矫正的教育目标实现预期。

(三)总结、提炼社区矫正工作模式

目前,南通开放大学有300余名教职工,高、中级职称近200人,研究生和高级职称教师占比60%。学校教师具有多年的教育和科研经验,思想意识新,业务素质过硬,教学科研工作热情高,具有先进的、极强的思辨能力和文化理念,善于挖掘、整理将基础工作转化成理论研究的能力,这将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充足的智力力量保证。今后,计划联合南通本地高校法学方面的专家,建立社区矫正智囊库,跟踪崇川区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系统调研多年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经验与事实,总结、提炼南通社区矫正工作模式,不断创新信息化手段,定期举办社区矫正专业会议,出版《崇川区社区矫正蓝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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