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霞平 刘万生
5月14日,三师四十八团在四个路口设卡检查过往车辆,开展交通安全整治活动,对违法车辆依法进行处置。
据了解,该团针对电动车数量较大,电动车管理更是重点。此次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动车管理办法》对无牌、无证驾驶、酒驾、电动车违法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整治,依法严惩,实事求是,绝不包庇姑息。
据悉,此次交通整治活动,查处各类交通违法共11起,其中违规停车、脱审、未贴实习标志等三起,电动车无牌照二起,未戴头盔六起。有效打击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给广大职工敲响警钟,懂得为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