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辰生:祖国文物的坚定守护人

2019-12-13 09:08
党员干部之友 2019年12期
关键词:郑振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

1949年,他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个文物法令,此后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一系列文物法规制定的主要参与者和执笔人,被誉为“文物一支笔”。“文革”中,他执笔起草了中共中央保护文物图书的文件;改革开放年代,他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部《文物保护法》,坚持文物工作“保护为主”;21世纪以来,面对房地产开发浪潮,在古城存废的历史关头,他更是与“推土机”抗争,全力加速了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立法进程。他,就是被誉为文博界“国宝”的谢辰生。

文物事业早已融入他的生命,谢辰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文物工作的历史见证人,更是推动文物保护事业发展最为坚实、坚韧的力量。正如与他相知相交超过半世纪的史学家金冲及所言:“在郑振铎、王冶秋两位前辈之后,人们称辰生同志为‘祖国文物的守护人’,他当之无愧。”

追随郑振铎,“把保护搞好,把政策搞好”

“平生只做一件事”的谢辰生,从何时开始与文物结缘?这要从1946年说起。那一年,24岁的谢辰生跟随大哥、史学家谢国桢前往上海为北方大学购书,文物专家徐森玉设宴款待。席间,郑振铎谈及自己手头工作繁多,急需人手协助,徐森玉当即就把谢辰生推荐给郑振铎,商定第二天就投入工作,协助郑振铎进行战时文物清理工作,并参与徐森玉主持的《中国甲午以后流入日本之文物目录》的编制。自小就喜欢历史文物的谢辰生抓住难得机遇,正式走上了文物研究之路。

1949年11月,郑振铎被任命为中央文化部文物局局长,他把自己的秘书谢辰生叫来北京,说:“你搞文保工作吧,这事比研究更重要。”当时谢辰生一心想走研究之路,郑振铎对他说:“文物保护是第一位的,没有保护就没有研究。”郑振铎还告诉他:“一定要把保护搞好,把政策搞好。”这些话仿佛是照亮前路的明灯,谢辰生牢牢记在心中,“是郑振铎先生给我这辈子定在文物事业上。到现在为止,我也是在执行他交给我的任务”。

郑振铎交给谢辰生的第一个任务,就是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文物保护法令。当时,年轻的谢辰生对文物法规一无所知,郑振铎就手把手教他,将大量古今中外的资料交给他参考,告诉他法律的精神是什么。就这样,在郑振铎、王冶秋、裴文中等人的指导和帮助下,谢辰生开始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批文物保护的政令法规。

1950年5月24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禁止珍贵文物图书出口暂行办法》《关于保护古文物建筑的指示》等第一批保护文物的法规。法规颁布后,文物大规模外流的情况很快得到遏制。这标志着过去听任中国珍贵文物大量外流的时代结束了,近代以来中国文物被破坏、被盗掘、被走私的历史结束了。

1953年,中国开始进行第一个五年计划。为配合基本建设,这年10月政务院下发了由郑振铎亲自起草的《关于在基本建设工程中保护历史及革命文物的指示》;1956年,又下发了由谢辰生起草的《关于在农业生产建设中保护文物的通知》。

随着建设的发展,国家进一步提出“既对文物保护有利,又对基本建设有利”和“重点保护,重点发掘”的方针。谢辰生回忆说,1954年对北海团城的保护,是执行这一方针最好的例证。当时北京市在拓宽马路计划中,要拆掉有着800年历史的北海团城,郑振铎坚决反对,梁思成也写信给周恩来总理表示反对。1954年夏天的一个下午,周总理突访团城实地考察,在团城足足坐了两个小时,最后说:“拓宽马路是可以的,但是不能拆团城。”周总理最终决定将一街之隔的国务院的围墙向南退20米,保住了团城。

执笔立法,为文物事业建章立制

有人说,谢辰生的人生经历就是半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文物保护立法史,这话一点都不为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批保护文物的法规、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及改革开放以来许多文物工作的法令条例,几乎都是他参加起草或主要起草的。

上世纪50年代末,“大跃进”高潮过后,为纠正过往偏差,迫切需要一部全面系统的法律。文物局开始起草《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由谢辰生执笔,前后写了11稿,历时一年多,终于在1960年11月17日由国务院全体会议通过。这部条例第一条就明确规定,“一切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都由国家保护” 。

“文革”中“破四旧”危及文物,谢辰生和同事们挺身而出,大声疾呼要划清文物与“四旧”的界限。1967年,他先是起草《关于保护革命文物和古代文物的倡议书》,之后又受命为中共中央起草《关于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保护文物图书的几点意见》。此后,大规模破坏文物的现象得到遏制。

1968年,北京准备兴建中国第一条地铁,正好要从一座有500年历史的古观象台底下穿过,按计划施工的单位要把观象台拆掉移放到他处保存,谢辰生和罗哲文两人思来想去,最后给周总理写了报告,希望这座明清两代进行天文观测的观象台能够原址保护。周总理看后,立即批示“这个天文台不要拆”,还批了一大笔经费,让地铁绕道。

1977年,时任国家文物局局长的王冶秋组织制定《文物保护法》,谢辰生作为主要起草人着手起草这部重要法律。该法律起草历经5年,数易其稿,最终于1982年公布实施。《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保护单位在进行修缮、保养、迁移的时候,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还提出“具有重大历史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市,由国务院公布为历史文化名城加以保护”。这部法律成为改革开放以后国家文物工作的根本大法。

此后,在上世纪80年代的发展建设中,文物界内部关于文物保护也曾出现严重分歧,甚至有人提出“以文物养文物”,谢辰生反对这种思路,顶住各种压力,始终坚持保护为主的立场。终于在1987年11月,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通知》,强调“加强文物保护,是文物工作的基础,是发挥文物作用的前提。离开保护就不可能发挥文物的作用”。谢辰生全程参与了这份《通知》的起草,他坚持“保护为主”原则,至此,“以文物养文物”的思路被彻底否定了。

奔走疾呼,热血丹心护古城

1995年,谢辰生从国家文物局顾问的岗位上离休,此时他年过古稀,并查出身患癌症。而恰恰这时,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却四处告急,每一道拆迁令,每一条胡同的命运,都牵动他的心,使他无法停下脚步。

2000年,在危旧房改造中,一片片老城胡同在推土机的轰鸣中消失。拆掉古建就是拆毁历史。2002年,他和郑孝燮、侯仁之、张开济、吴良镛、罗哲文等25位老专家一起致信中央领导,紧急呼吁“立即停止二环路以内所有成片的拆迁工作”。

2003年3月,谢辰生又两度因四合院的保护问题致信北京市领导,他写道:“四合院是古城的细胞,毁掉四合院,古城的生命也就消失了。”同年8月,心急如焚的谢辰生再度提笔,写信给中央领导,表达对北京旧城改造的忧虑,呼吁尽快出台措施对四合院严加保护,禁止拆除。最终,国家领导人在谢辰生来信上就历史文化遗产和古都风貌保护作出重要批示,大规模拆除被喊停。也正因此,北京制定了《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明确提出历史文化名城的整体保护原则。可以说,正是在谢辰生和一批文物保护专家锲而不舍的努力下,旧城改造从此走上了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优先的道路。

老城改造每到关键时刻,都会听到谢辰生的声音。故宫博物院原院长单霁翔这样评价他:“在一次次呼吁、一封封上书中,许多文化遗迹、名城街区得以存世保全、传承后代,许多错误做法得以及时纠正、惠及后人。”

那些年,许多认识不认识的人都会向他求助,他家的电话也几乎成了民间“文保热线”。2013年,当他听说始建于隋唐、有1500多年历史的陕西韩城古城正遭到破坏,要打造旅游景观,他对此感到非常气愤。紧要关头,谢辰生紧急请求建设部叫停这种破坏。他又致信中央领导,呼吁必须制止盲目重建古城。最终,这封信得到了中央领导的重视和批示,支持了他的意见。

“江山留胜迹,我辈复登临。”这是谢辰生所钟爱的孟浩然的诗句。他说:“我痴迷于文物保护,是因为我爱我的国家,爱我的民族。历史是民族的根,文化是民族的魂,一个民族不能断了根丢了魂,所以只要我活着,就会继续为文物保护尽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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