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光莉 古彬(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高校在开展基建项目时采用招投标形式所发挥出的积极作用非常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从整体上缩减了项目投入。评标委在进行评标时会格外关注报价问题,因此会促使所有竞标者在设计标底时必须以效益为中心。第二,确保服务质量。任何一个项目在进行招标时都会对所有投标者的素质进行严格要求,而且最终做选择时也会侧重于选择那些具备良好的管理,拥有先进的技术,报价合理、质量有保障且施工方案与工程要求相符的企业。第三,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尽管招投标具备的优点很多,然而在一些高校基建项目中却只是流于形式,并未获得理想效果,本人认为主要原因有三:
(1)高校基建项目数量迅速增多。由于高等院校招生量的不断增加,高校已有基础设施早已无法满足这一要求,同时,公办院校属于政府投资建设,具有非营利性,所以能够获得的资金非常有限。而正是以上原因的存在,所以很多高校不得不进行大修或者整改,然而在这个过程中很少有从整体上进行规划,加之没有给予严格的论证,所以有些项目还未做好前期准备便立刻开工,由此造成资金的浪费。
(2)缺乏有效监管。在高校,主要的人才队伍是由教师和科研人员组成,而真正编制到基建部门的人才非常稀缺,所以真正掌握招投标相关知识、具备建设管理经验的人员非常缺乏,更无法对校园项目给予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3)具备扎实专业素养的评审专家稀缺。由上文可知,高校能够具备相关知识的监管人员稀缺,而能达到《招标投标法》所规定的专家标准的人数更是不多。尽管招标办为了实现资源共享,建立了评标专家库,但毕竟人数有限,而且他们还有各自的工作要做,无法做到评标时随叫随到。
目前,高校已然成为了一个经济活动主体,他们在采购时为了能够获得先进的、较为理想的设备或仪器,所以制定技术指标时有很强的倾向性和针对性。然而这种做法明显与公平、公正原则相悖,所以导致很多供应商放弃投标。任何项目若想顺利实施,都必须首先进行专家论证,这样才能确保招标工作切实可行,才能符合公平原则。这就需要高校必须对设备采购制度进行完善,同时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管理,执行采购项目论证制,以做到公平、公正。因此本人建议,在高校招投标过程中,为了控制廉政风险,确保招投标顺利开展,应引入PDCA 循环管理理论,尝试着建立起权力与职责清晰,招投标管理制度完善、管理科学合理的一整套风险防控机制。
美国专家戴明第一次提出了PDCA 循环这一理念,并被运用在全面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P 表示计划,指制定行动规划;D 表示实施,指根据行动规划进行具体落实;C 表示评估结果,A 表示处理,使计划更加标准并得到推广。所以我们能够总结出,PDCA 共由四个阶段构成:(1)计划阶段,要求先进行实地调查,了解使用者对产品尤其是质量方面的要求,然后确定所要实现的质量目标,识别危险源等,最后制定规划与执行标准、方案。这个阶段概括起来由四步构成,即对现状进行调查,对原因加以分析,确定最主要的原因,制定计划和具体执行方案。(2)执行阶段,对第一阶段的规划进行具体落实,明确各方主体的职责,编写文件,最终落实。(3)检查阶段,着重加强执行期间和执行后的检查,以判定是否与计划所要实现的结果相符。(4)处理阶段,以检查结果为依据制定应对措施。将期间积累的成功经验标准化,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转入下个PDCA 中解决。笔者认为,高校招投标并非一招就灵,必须从制度建设上完善:
(1)上下联动,建立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主管部门以及社会各界要形成全方位的监督,并加强对招标采购负责人的监督,涉及到重要采购活动,需要由至少2 名人员共同负责,以实现相互监督,只有这样才能强化对招标队伍的管理,增强招标人员的整体素养,这就要求:首先,安排和培养专业人才,以提高其素质。政府采购对专业方面的要求比较高,同时政策性突出,整个过程要涉及到预算、招标、谈判、合同等一系列知识、技术,系统性要求高,因此必须要有一支素质高、技术过硬的人才队伍给予保障。其次,注重对职业道德方面的建设,从这个层面对采购人员加以调整,以此约束其行为非常有必要。
(2)规范、健全招标采购秩序和机制。高校在开展招标工作时需以各级财政部规定的模式为参照,并根据政府采购所应遵循的相关法律制度、规章等落实采购申报,拟定招投标采购领导组计划,并对未超过限额标准的物品、服务、项目按照既定流程进行。为了确保自身利益得到保护,必须加强对项目合同的有效管理,这也是项目目标得以顺利完成的基础和前提。加强合同监督,认真开展验收工作,以免合同执行期间出现货物质量问题。
(3)增强法制教育,完善相关制度,防控漏洞。对高校领导开展法制观念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使其对招投标流程有全面的认识。这样一来,可以实现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的独立,还能加强对人力资源的管理,更重要的是能够确保采购与招投标活动在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下完成。
高校只要开展规模较大的教育设备采购,必须通过集中招标来完成,并由使用部会同审计部、资产管理部共同监督,以免出现暗箱操作的问题,也坚决杜绝一人专断现象,也预防财务或管理者负责签合同,同时又保障的情况出现。
某个项目的整个招投标过程是:部门先编制标书,然后发布招标公告,开始竞标,进行谈判,签订合同等。而流程切断指的是在开展招投标过程中,为了避免由于人为因素的干扰或者为了防止出现腐败、不公平情况发生,特将流程划分成几个部分,且各部分由专人负责。这种做法体现出了明显的排斥性,同时也能体现出共性,而所要达到的目的都是尽量降低意外情况发生。
按政府规定,招标采购过程中必须进行有效的审计监督,这就需要:第一,对采购预算的审计,以确定其合理性;第二,针对合同内容的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原则;第三,对项目验收工作的审查。
为了使政府采购更加规范化,所以采购管理部制作采购目录时,要对如高校项目、服务、仪器等各项内容做到“抓大放小”,在确定项目以及限额标准时,不仅要与地区实际相符,而且还要适应采购机构的运作能力,尤其是要根据《高等学校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分类》加以更详细的划分。如果单价超出限额标准,从原则上来讲这些仪器设备一定要纳入政府采购中,但若单价以及年采购总量均未超出限额标准,各高校可按本校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所采取的采购方式自行决定,这样可能有效控制成本以免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建立验收机制时需要与项目组实际相结合,以便顺利完成相关工作。但在验收时,小组成员都要参与验收,而且要邀请项目专家、政府监管部门共同来完成。另外,必须根据招标采购相关法规来落实相关工作,使使用者在思想层面实现统一,并树立和增强全局意识。
招标过程中遇到新问题是常有的事,所以需要在开展实际工作过程中必须积极的去探索和研究,才能确保实现统一领导,管办相互分析、相互监督,使招投标工作顺利开展。实行“阳光作业”,通过PDCA 循环管理方法,建立长效体制。不断建立项目人才培养机制,并加强对人才的管理;加强机构间的协同与合作,确保招标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建立评标专家信息库,与专家保持密切联系。通过以上的努力,相信可以维护高校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