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和写文章原是可以相通的。一个具有忠实严肃态度的人,对于挑达的行为,浮滑的话语,自然会觉得可鄙可厌。但是染上了挑达浮滑习气的人,也许并不觉得自己的行为和话语有什么不合,也许认为越是挑达浮滑越显得自己的聪明。为什么人们的趣味会相差到这样远,那是由于各人的习染不同所致。所以做人要保持心地的纯洁,做文章也是这样,要是染上了浮滑的习气,文章无论如何都做不好了。所谓保持心地的纯洁,并不是说避开丑恶的现实不看,或者看到了把它隐蔽起来。从前林纾翻译狄更斯的小说,说他的小说描写丑恶的现实,像从镜子里照出来的景象,既清晰,又明亮,并不染上恶浊的趣味。用镜子来比喻心地的纯洁,用镜子的照见各种景物,来比喻用纯洁的心来观照现实,原是一个巧妙的比喻。不过还需加上一點补充,就是作家对于作品中的人物,不仅要写得像真实的人物一样,还需要把爱或恨的真情感灌注在各个人物上。在他写作的时候,无论怎样客观,不过这种爱和恨的情感总是在文字的背后不知不觉地透露出来。有了这样一种爱和恨,才见得他对人对事的态度忠实认真而严肃。同样是描写现实,缺乏了忠实严肃的态度,爱和恨的真情感,用狎侮的态度来看现实,就变成低级了。即使是属于滑稽的动作话语或文字,运用机智来使人发笑,也离不了忠实严肃的态度。只有把这种忠实严肃的态度贯彻到机智的动作和话语里,才能够使人在发笑以外再得到一种启示,一种对人生的认识……要是只让人发笑,除发笑外再没有别的东西,就会落入胡闹的低级趣味中去了。滑稽尚且这样,其他的文章更不必说了。
——振甫《文章的趣味》
摘自饶杰腾编著《民国国文教学研究文丛·写作卷》,语文出版社2016年6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