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超 苏崇光
摘 要:《荀子·宥坐》中第一次记载:“孔子为鲁摄相,朝七日而诛少正卯。”此事在古代社会,均被视为“圣人治奸”的典范。文章以《荀子·宥坐》这篇文章为主要线索,尽力还原事实真相。不仅仅从阶级分析角度出发,更重要的是从孔子的整个人的价值观与理想信念及道德标准角度考虑。发现孔子确实诛杀过少正卯。但诛卯的动机决不是为了私心或是维护其主利益,而是真正的为了将仁爱、向善的思想传递下去、阻止教人向恶的邪说广为流传而危害社会。
关键词:孔子;少正卯;诛杀;动机
一、孔子诛杀少正卯一事是存在的
据《荀子》第二十八篇《宥坐》记载:孔子为鲁摄相,朝七日而诛少正卯,门人进而问曰:“夫少正卯,鲁之闻人也,夫子为政而始诛之,得无失乎?”孔子曰:“居!吾语女其故。人有恶者五而盗窃不与焉:一曰心达而险;二曰行辟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得免于君子之诛,而少正卯兼有之。故居处足以聚徒成群,言谈足以饰邪营众,强足以反是独立,此小人之杰雄也,不可不诛也。”《荀子》是关于“孔子诛杀少正卯”事件最早的记述材料,因此司马迁的《史记》就沿用此说,只是时间说得更为具体:“定公十四年,孔子年五十六,由大司寇行摄相事……于是诛鲁大夫乱政者少正卯。”荀子和司马迁的说法,在南宋朱熹以前,占据整个思想界的统治地位。但自从朱熹开始,质疑这件事情的呼声就不绝于耳。那么,我们来看这些质疑的声音主要分为几大类:
(一)孔子虽然反对为政杀人,但并不是无原则的
首先,怀疑论者认为孔子是主张“仁”的,“樊迟问仁。子曰:‘爱人,季康子问政于孔子曰:‘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对曰:‘子为政,焉用杀?”朱熹在《晦庵集》中指出“若少正卯之事,则予尝窃疑之。根据以上言论,孔子虽然主张“为政以德,譬如北辰,众星共之!”,但是,对于礼制的被破坏,孔子是绝对不能认同的。要知道,当时的情况下,如果完全从利益角度出发,鲁国的经济军事实力不如齐国,鲁国不一定有胜算。即使有胜算,也不一定能在战后获得多大利益,孔子完全不从利益角度出发,而仅仅从道德角度出发,他去讨伐齐国的角度,也完全站在“以正除恶,不必卜筮”的基点上做的。也就是,在孔子心目中维护礼乐文明是最重要的,相信只要是站在道义的角度,则必胜。孔子虽然反对为政杀人,主张为政以德。若是超出了这个限度,也就是,连“礼”的本身都被败坏的前提下,则孔子必然会去主持正义。
(二)荀况是比较严谨的学者,《荀子》文风比较不虚美,不掩恶
怀疑论者认为如果孔子真的杀了少正卯,這是孔子一生中的大事情。但是为什么“少正卯之事,《论语》所不载,子思孟子所不言”?众所周知,《论语》是孔子门人及其再传弟子集成的一部专门辑录孔子及其门人的书,对孔子这件大事为何只字不提?而子思是孔子之孙,孟子又是授业于子思之徒的人,他们距孔子自然比荀子近。《荀子》虽然成书时间晚,但荀子是儒家思想的集大成者,获得的信息渠道自然比其他人多。所以,绝对不能从“《论语》所不载,子思孟子所不言。”中否定此事。荀子自认为是孔子的继承人,又从知识论的立场上批判总结和吸收了诸子百家的理论主张,若是从荀子的个人好恶观上来看,他不会有意编造事情抹黑孔子,《宥坐》篇是举出了三个例子以论述为人君应做的,即“凡事都要适度,否则物极必反过犹不及!”也就是说,荀子是举了几个例子去论述,只是阐明一个道理。
(三)此处的“诛”一定是“诛杀”的意思
怀疑论者认为,此处的“诛”不一定是诛杀,而是“口诛笔伐”的意思。《说文解字》中:“诛,讨也!”;《白虎通义》中:“诛,代。诛犹责也。”;只有《史记·项羽本纪》中“立诛曹无伤!”《荀子·宥坐》中,已经明确把该事件和“汤诛尹谐;文王诛潘止;周公诛管叔。”并列起来,如果仅仅是所谓的“口诛笔伐”,又怎么可能和以上几人相对比呢?
孔子究竟有没有权力杀少正卯呢?春秋时期,是一个“臣弑君,子弑父”现象倍出的时代,假使我们不看孔子的理论与其人格。在当时那个背景下,僭越而弑者比比皆是,即使按照制度来看,如果孔子没有权力杀少正卯,也不排除他“越俎代庖”杀少正卯的可能性。上古或三代时期,判断一件事情对不对,不是完全按照君主的意志来办事,而是按照后来被称之为儒家书籍的经典来办事。当其他人“以义讨之”时,均被视为合理,因为君王是“天子”,要“顺天意”,即儒家教义。“与闻国政三月,粥膏豚者弗饰贾,男女行者别于途,四方之客至乎邑者不求有司”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得到显著改善,民愿也多转向“克己复礼”,那么,此时出来一个少正卯,以教人见利忘义之邪说蛊惑人心,必然非圣人治国之道,且在社会上引起混乱,孔子作为大司寇,当然有权利也有责任去杀掉这个“教唆犯”。
二、孔子杀少正卯的动机是为社会负责,为民除害
自新文化运动以后,孔子在中国的正统地位受到强烈的冲击。一些学者在抨击儒家学说的同时,也在批判孔子本人。翻开《论语》以及一切和孔子及儒家思想有关的书籍,深入研究,就会发现:“孔子之术根本不是所谓的统治者胡编乱改的,是一个极其科学,理论上可信、实践上可行的系统的学说”。在本世纪“亚洲四小龙”形成的“新儒家文化圈”更有力证明,“六艺之科,孔子之术”是起源于上古时期,并由文化作载体。由孔子挖掘并整理,是一个系统的理论体系。孔子若不想以德服人完全可以通过暴力手段达到目的,不能仅仅体现在杀少正卯这一件事上。“定公十三年夏,孔子言于定公曰:‘臣无藏甲,大夫毋百雉之城使仲由为季氏宰,将隳三都。于是叔孙氏先隳垕;季氏将隳费,公山弗狃、叔孙辄率费人袭鲁……”此段文字中已经准确表明,孔子在平定三桓叛乱中已经展现出充分的军事才能。他可以乘机发动兵变以夺取鲁国的最高职位。孔子都没有做,那么他又怎么会仅仅因为少正卯和自己的观点不相一致,亦或是所谓的“抢徒弟”而大开杀戒呢?更不可能为了个人恩怨去杀少正卯。孔子是客观唯心主义者,是相信天命的。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论语》中也曾记载孔子疾病时,其弟子让其向上天祈祷。孔子自己说已经祷告过了。绝不是说孔子不相信鬼神的存在以及相信上天是有意志的。与其说孔子为自己的理想与政治主张在奋斗,倒不如说为信仰在奋斗以及儒家所讲的“天志”在奋斗。孔子诛杀少正卯的动机为了“使邪说者不得作”宋代以后,由于人们的思想道德观念的急剧变化。但已经不再像最初那样真正地站在对儒家整体思想的理解与践行的基础上去做了。而是咬文嚼字,增加很多后人的批注。所以,从宋代朱熹开始,很多人便开始怀疑这件事情的真实性。尤其到近代新文化运动以后,人们开始用“洋文化”对孔子全面批判。五四运动以后的知识分子很多人对中国传统思想与文化只知其表不知其实,不再是在实践中与践行与完善。尤其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对孔子的全面批判,使得孔子似乎成了阻碍历史前进的“复辟狂”。笔者认为,在研究的领域,要全面地理解某一种思想,不能仅仅站在所谓的:为某个阶级服务的,或是某个经济基础之上的精神倒影的观点分析,而应当全面地去对该思想进行分析。《史记·孔子世家》中明确记载:定公十四年,孔子年五十六,由大司寇行摄相事,有喜色。门人曰:“闻君子祸至不惧,福至不喜。”《史记》之可信,可史学家班固之言论之:“自刘向、扬雄博极群书,皆称迁有良史之材,服其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清代洪亮吉解释说:“少正卯之伏诛,诛其乱政也。大夫而变乱君政,尤为执政所深忌,则爰书之成,必早与君卿共论定焉。而后尸诸市朝,戮之两观,何专之有。”谦和的孟子也曾大骂杨朱和墨子:“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以上例子,很多现代人嗤之以鼻。如果从我们能接触到的时代来看,就会发现。当代人的道德标准甚至和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的道德标准对比,都有很大的落差。所以,如果证明这件事情是不存在的。需要很多证明,既然没有足够的证据证伪,那么就可以作为可靠的参考资料。
三、结语
综上,可得出结论,《荀子·宥坐》中孔子诛杀少正卯一事是存在的;他杀少正卯的动机是为了人的思想道德标准、鲁国的长治久安,以及克己复礼的理想。
参考文献
[1] 司马迁.史记[M].中华书局,2013.
[2] 张燕樱.论语[M].中华书局,2006.
[3] 孟子.孟子[M].辽宁:万卷出版社,2009.
[4] 崔述.崔东壁遗书[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
作者简介:林子超(1996.10- ),男,汉族,吉林德惠人,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中国古代史;苏崇光(1994.11- ),男,汉族,内蒙古扎兰屯人,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中国古代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