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子阳 上海交通大学
交往活动作为一种普遍存在于人类社会的活动,自原始氏族社会至当代社会“一当人们自己开始生产他们所必须的生活资料的时候,他们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交往活动便伴随着生产活动一同推动着人类历史的进步。“一切历史冲突都跟源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
在原始氏族社会,人类通过肢体和发声来实现交流,交往活动绝大部分依赖于动物性本能。
进入奴隶制社会后,语言让“言传身教”的交往方式突破血缘联结的氏族结构,进入民族交往的领域,文字克服了语言的生理性局限,将交往活动进一步扩大至世界范围,且扩充了交往过程中的信息规模与传播容量,并将技术支持提高到革命性的重要地位。马克思对印刷技术给予了高度评价:“……印刷术则变成新教的工具,总的来说变成科学复兴的手段,变成对精神发展创造必要前提的最强大的杠杆。”
基于交往方式的大致分类,上述两个阶段的社会皆属于自然经济时期,根据托夫勒“三次浪潮理论”,第一浪潮总体上的经济基础都是以自给自足的农业为特征,而生产资料——土地天然的不可转移性,也将这一阶段交往活动的内向型特点隐含在对人身依附和对自然的依赖关系中,呈现出内向封闭性。
18-19世纪,进入资产阶级社会后,工业革命带来生产力爆发式增长,“1807年,美国工程师富尔顿成功造出第一艘“克莱蒙特号”汽船;1841年,富尔顿建造了第一艘蒸汽军舰;1812年英国第一艘汽船“彗星号”胜利下水;1802年,英国人特里维西克造出了第一辆蒸汽机车;1814年,斯蒂芬逊研制的第一辆蒸汽机车在铁路上试行。”扩张性资本运作模式拓宽了世界交往的渠道,“新大陆”和环球航线发现更是建立起了世界市场的雏形。“交通工具的增加和改良,……建立了精神与贸易的发展所必须的交往。”新型交通工具的广泛应用弥补了人类交往的生物性缺陷,而电的发现及引发的第二次技术革命,也为新型交往方式构建了硬性基础,信息在传播速度、承载总量、覆盖范围上实现了飞跃式进步。我认为在20世纪之前,人际交往已经实现了从血缘交往到地缘交往到民族交往再到世界交往的基础准备,能够满足必要的文字声音信息的传递,已实现跨时空的交往目标,此阶段的科学技术发展(不完全地)解决了人际交往的最大难题——时空限制。技术革命的进步是实现了跨时空交流,但此种交流是有损失的,不仅对交往主体设置了诸多限制:如合格的语言表达能力、特殊设备如电报还需专业培训等,另外面对意在言外的交往传统也显得无能为力,复杂交往目的的完成,需要语言、动作、情绪和对话场景等要素共同参与,跨时空交流显然有损交往过程的完整,也就无法保证信息传递的充分,这就为即将来临的信息时代留下了亟待解决的难题——确保交往过程完整的前提下,如何实现交往主体跨越时空和具象同步的双重目标。
这个交往目标最终在20世纪成为了现实,电子计算机开启了人类交往的新纪元。它很快借助通讯网络介入到了传统通讯模式中,“近20多年来,电子计算机逐渐成为通讯网络中的转换装置,因而形成新的通讯模式。随着计算机通讯的发展,原有用印刷在纸上的方式日益渐弱,用电子信号代替印刷在纸上的方式更便利人们快速存储、共享和复现。”随后“信息高速公路”的现代通讯网络在美国建成,互联网的交互性体验更将主导权完全交付给了使用者,数字化交流平台逐渐蔓延至社会交往实践中,这其中尤其以人际交往方式的普遍性变革中最为明显。“20世纪90年代诞生的因特网,标志着人类社会进入了以网络、信息为特征的数字化时代,也就是俗称的“E时代”或网络时代。”
交往是人类社会的构成前提,互联网作为高科技、高智能、现代化的生产工具,对于人际交往的影响可从交往主体、交往空间、虚实关系、社交工具、社交语言五方面予以讨论。
网络时代之前的人际交往都要有真实的现实生活为基础,但网络技术搭建的“虚拟空间”的本质特征就是虚拟化,在这个数字化的公共空间,交往主体都自觉隐去了部分现实要素,成为虚拟数据。而“隐性”交往也逐渐成为网络的潜规则,反向助推了“隐形化”趋势形成。传统人际交往是双方主体信息要素的对等交换达成“1+1>2”的关系联结,而网络交往是在双方都自觉隐匿真实要素的前提下,开始追求“0×0=0”——虚拟交往带来的无负担愉悦感受。
前文所述,借助文字、电报、电话、无线电通讯等交往媒介实现的是一种不完全、有缺陷的跨时空交往。碍于技术条件的客观限制,只实现了语言与听觉的时空跨越,而最能唤起人类交往感受的感官——视觉,或称为可视化,才是真正跨时空交往需解决问题。真正满足人类交往需求的空间,应当是完备视、听、说三种功能的立体结构,才能最大程度地唤起交往热情,也就随之解决了交往活动跨时空和具象同步的矛盾。网络技术在对交往的影响中逐步体现出了对“真实可感”的趋近。
传统人际交往都以建立现实关系为诉求,以现实生活为出发点,交往过程至少以针对某一交往关系的全部需求被满足为止;再者人是富有感情的智慧生物,对于交往对象存在情感依赖,即使现实需求已被满足,也会从感性角度维持交往。
以虚拟化为根本特征的网络社交,本质是一种虚拟化的工具,而非主观意志的虚拟化。尽管在网络交往过程中,每个人都是具有网络人格的“隐形”数字主体,但网络人格都是具体现实的人塑造的,相较于现实交往中诸多既定规则的限制,网络社交显得更为自觉,也更加体现了真实主观意志。
所以网络技术对于现实人际交往模式的影响,是形成了一种虚拟与现实的互证关系,而非互不关联甚至截然对立的两方。现实个人是网络社交主体的现实基础,网络社交补充了现实个人碍于客观限制无法展现或不能充分展现的主观意志,并最终以现实关系的缔结为指归,同构交往主体的立体形象。“进一步概言之,爱情由三个基本要素构成,即性爱、情爱、责任和义务。……只要能把这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不论是网络恋爱还是现实恋爱,都是人类最美好、最值得去做的,因而也是具有伦理合理性的事情。”
社交软件是基于互联网络和信息技术支持,紧随移动终端的普及而兴起的一种新型社会性软件。社会性软件是指“帮助人们约会、联络、合作以至于建立虚拟社区的应用软件。”
以传统社交工具——书信为例,载体完整是信息完整的前提,且二者不可分离,然而物质载体的天然损耗无法避免,随之而来的就是信息丢失造成的社交困境。移动终端依靠微小的集成芯片和处理器实现对庞大数据的存储处理,方便携带且因互联网络持续联通,物质载体对信息丢失的影响几率被降低至偶然范畴。
以社交软件的自身发展来看,以QQ为例,诞生时被定义为简单的聊天工具,因其交往模式的简易便捷而迅速流行,在用户数量达到现象级规模后,“截至2007年6月底,在腾讯QQ空间注册人数已达到2亿,活跃用户超过了1100万人,日均页面访问次数超过7亿。”腾讯公司基于交往平台逐渐衍生出QQ音乐、QQ邮箱、腾讯新闻、腾讯拍拍等功能,以多样化功能丰富着人们的交往体验。由此可见网络技术不仅催生着新型社交工具,还对已有社交工具的成熟与分化提供技术性支持,满足社交内容形式的多样化需求。
语言是人际交往重要的表达方式。日常社交用语需要遵循逻辑与范式,确保交往主体互相理解。网络技术对于人际交往的影响最初即以工具出发,必然伴随着表达方式的开拓与创新,总体遵循着趣味性、实用性、形象性、多样性的特点,可从以下两点做出简要梳理:
5.1 创新词:指网络社交时代之前没有出现的新型社交词汇。如网恋、雨女无瓜、 丝等,尤其是“ 丝”一词,正就是中国网络文化兴盛产生的典型创新词之一。它最初诞生于网络论坛,被外在形象和经济实力都较为一般的青年群体用以自嘲和他嘲,但由于字面意义的低级趣味,2015年,教育部将“ 丝”等词认定为网络低俗语言,令其强制整改。但是“ 丝”所传达出的形象生动的嘲讽意味让其迅速爆红于网络,人们纷纷在网络社交中以此确认自我的身份认同与寻找同类,引发了群体性共鸣。2012年11月,“ 丝”以网络热词登上《人民日报》十八大特刊。
5.2 拓展词:指先前传统社交用语在网络社交中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实现了词义拓展。如阿拉伯数字在传统社交中只表示数学计量,而在网络社交中通过谐音实现了语义拓展,886(拜拜了)、1314(一生一世)、520(我爱你)等。
网络社交对于语言的创新开拓本意是为了提高交流效率和确保表意准确,并呈现出独特个性和代际色彩。但由于网络发展的迅猛,网络社交用语对传统社交用语也造成了巨大冲击,一些不能尽快掌握使用的人群便出现了交往障碍,网络社交和现实社交便存在无法“兼容”的局面。有人对网络社交用语的泛滥表示担忧并极力反对二者的跨界使用,如2007年高考大纲就明确规定作文用生造的网络语言或被扣分。但也有持乐观态度者对于网络社交用语表示宽容和欢迎,并对禁止网络用语的硬性规定表示反对,根据马克思主义交往理论,生产和交往二者密不可分,过早人为地封闭语言发展体系,并不利于交往活动的发展,同样不利于社会生产的发展。
网络社交和现实社交毕竟存在交往空间上的虚实差别,因此在使用时要充分考虑到语言的应用边界,以免造成语义含糊混乱;但网络社交对于语言的影响也有利于打破语言体系的固化状态,加速语言类型的革新转变。
网络技术对于人际交往的影响需要辩证看待,负面影响虽非本文讨论重点,但同样不可忽视。马克思讨论科技创新对人类影响是着重于资本主义制度下的视域,但是对科技创新一般性影响的分析仍具有借鉴意义:“技术的胜利,似乎是以道德的败坏为代价换来的。”网络技术不但成功重构了交往活动的物质框架和模式,也使人的道德思想体系面临着被消解的风险。
首先网络社交的虚拟性特征降低了违反法律道德准则的现实成本,现实法律法规在虚拟网络空间中的施行面临界面阻隔,许多道德败坏、违法犯罪的行为在网络社交中层出不穷。“自媒体的发明,不仅为人类带来了福音,也犹如开启了潘多拉的魔盒,给人们带来了烦恼和困惑,有时竟然导致了某些电子媒介人的人格迷失。(作者将“人格迷失”定义为社会个体人格中正面因素的减少或(和)负面因素的增加。)”
其次网络社交也存在消极影响。不仅使时间碎片化,同时也容易导致使用者的时空混乱,影响现实生活,长时间沉迷使人身心疲倦,营养缺乏,甚至寿命缩短,如马克思所言“使劳动力本身未老先衰和过早死亡。”“美国精神病专家贾乌德在《虚拟的你:电子人格的危险力量》中指出过多的使用网络、手机和其它技术产品,只会让人变得更没耐性、更冲动任性、更健忘及更自恋。”背离了社交活动利于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和社会生产发展的理想初衷。
再次网络社交对智力发展的影响。沉溺于网络社交“人为地造成了智力的荒废”。现实社交的即时性和在场性,决定了交往主体必须接受过逻辑和表达训练,而现实社交也成为训练的过程,在训练中不断提升文化储备与信息筛选能力,有益于智力发展。但是网络社交活动享受着信息检索的便捷,免去了繁琐深入的思考过程,也易造成使用者的思维惰性。
最后是对人的交往主体性影响。网络环境中,社交主体的主体性理论上得到了空前解放,但网络信息传递不存在取向和筛选机制,不仅提供有效信息,同时传递着诸多非理性的错误认知,经由网络传播后影响深度和广度更甚口耳相传,实际上对人社交主体性造成了损害,更易导致危害极大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勒庞把那些丧失个性或被某种意识形态感染而聚合在一起的人群称为“乌合之众”,目前存在的网络暴力、新闻反转等事件,都是比较有力的证明。
克尼格认为:“每个人在这个世界上的价值有多少,要看他把自己造就成什么人。”人在交往活动中塑造社会关系,而社会关系也在反之塑造人本身。网络技术对人际交往的影响,在意识层面重塑着交往主体的思维逻辑模式,目前甚至有主导社会交往的趋势。但互联网本质是技术手段,主体的理性与否,道德水平的高低,都直接影响着实际应用效果。我们始终需要承认和坚持人在交往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尤其是网络时代背景下,更要一贯保持理性认知和批判能力,遵守法律准则和道德规范,以人性的真善美去自觉抵御网络技术带来的负面影响,网络社交与现实社交二者不可偏废,在顺应时代潮流的前提下,共同助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