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程
PPP项目模式下建筑企业的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
崔程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工程分公司,山西 晋中 030600)
PPP模式下,建筑企业角色发生转变,由以往的施工承包单位转变为潜在的社会投资人。在此背景下,工程造价管理应不断创新和发展,实现动态全过程的造价控制。结合相关实践经验,阐述了PPP模式造价管理的风险,提出PPP项目社会投资人的造价控制措施,以期能为相关工程提供参考。
PPP项目模式;社会投资人建筑企业;造价管理;工程总承包
近年来,随着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我国经济社会高速增长,建筑工程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传统的管理模式无法适应大型建设工程的需求。在此背景下,PPP模式在各类项目建设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其本质是一种合作关系,强调的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在一个具体的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对于建设经验、质量工期有着很高的要求,因此建筑企业也有了更多机遇。PPP模式不但解决了许多项目的融资难题,使一些传统模式下无力实施的项目成为可能,建筑业企业有了更多的业务量。同时建筑企业将由原来的施工总承包方向投资人、运维服务方等角色发生转变,经营范围将由原来本就不高的单一施工建设利润,向有投资收益、施工利润、运行维护服务收入的多重收益结构转变。而正因PPP项目投资金额巨大,与金融资本合作参与PPP项目,将是建筑企业参与PPP项目的主流方式。金融资本作为主要投资人对项目进行投资,承担投融资的风险,建筑企业作为项目的建设方承担因工程施工产生的风险,各自发挥各自的优势,各自承担各自的风险,分别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和工程施工收益,作为主力参与者的建筑企业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应不断创新和发展,实现动态全过程造价控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新形势PPP项目模式下,工程造价管理与以往施工总承包模式的不同具体表现在:①最大的不同是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社会投资人以及PPP项目总投资额,实现对市场化的造价管控。从传统的施工总承包变为PPP模式,是企业产业链和战略的升级,不仅仅为投标方式上的改变。②在PPP方式下,政府公共机构以及社会投资者涉及业务总体生命周期的验证,全面体现各自优点,有益于缩减最初作业时间,最初费用可迅速缩减。而社会资本应与政府部门是平等的伙伴关系,在达到共同目标的基础上,社会投资人对利润的追求和政府公共部门对公共福利的追求也应该互利共赢。③和以往模式的施工总承包相对比,能合理地缩减投资以及经营成本,完善使用功能优化设计方案,提升造价管控质量,缩减政府财政负担,全面反映PPP方式的优点。④在PPP项目中,建筑企业更多是以联合体的身份参与其中,金融企业负责投融资,建筑企业负责施工建设,风险收益对等,深化合作相辅相成,在其各自擅长领域对工程造价控制更有把握。⑤以往施工总承包模式的造价管理主要是对工程施工成本的控制,而PPP项目有后期的运营及维护等多方面管理。⑥特别是目前PPP模式存在 “两标并一标”的行业认可,相对传统施工项目百分之几的低概率中标,作为建筑企业的社会资本中标后无须二次招标即可自行施工。
随着PPP项目的普及,这种模式的风险和弊端还在陆续显现,建筑企业要重视完善和提前解决可能出现的风险,在PPP项目模式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中,因合同结构复杂(包含了特许经营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利益相关方数量众多(政府主管部门、项目公司、社会投资方联合体),政府与企业社会地位的不对等,项目风险因素不但包括施工实施风险,还包括环境风险、金融风险、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和不可抗力风险,所以,要对项目进行有效的造价控制,首先要对各利益相关方关系进行梳理,明确自身的投资人身份而不再是施工承包单位,制订各方相互合作又互相制约的合同文件、规章制度,同时对造价管理的流程进行合理规划,保障项目按计划实施。
以往实施的项目中有的企业还未意识到《PPP项目合同》的重要程度,在招标文件深度不够,风险分摊不合理,权利义务不明确,核心条款(比如回款方式、付费时间节点、变更范围,调价机制等)约定缺失、部分重要权利义务界定不清晰、部分条款要求严苛的条件下,企业就急于落地项目,未深入考量就签订了合同,增加了违约风险,使造价管理工作失控。或在招投标工作、竞争性谈判工作未形成书面有效文件的情况下,迫于政府、工期等种种原因就急于进场建点动工,这对于有丰富施工经验的建筑企业都是不该发生的风险隐患,由此发生停窝工现象对于造价管理工作更是大忌。并且我国现对PPP项目模式、特许经营合同等细节尚未出台有针对性的法律文件对其明确规定,项目争议解决方法也没有完善的解决机制,建筑企业作为参与主体只好摸石过河,比如发生征地拆迁工作滞后、施工变更,工期变化等常见问题没有明确的解决补偿方案,将导致施工部署全被打乱,成本控制成为纸上谈兵无法落实。
未来,政府在优选PPP实施主体时,除了成本报价因素外,更为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方案也将是主要评判指标,这是建筑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制胜的核心要素。通过对PPP项目的信息跟踪和筛选,就要选择有潜力的PPP项目积极跟进,以便掌握项目的基本情况、合同体系、运作方式、风险分配、交易结构、监管机制等,为PPP业务投标方案以及造价管控提供参照。
项目采购方式、招投标、谈判阶段是PPP业务全环节造价管控的关键过程,社会资本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提出采购方式的建议,政府引进市场化竞争制度,明确PPP业务的投入总额。社会资本方通过初期对PPP业务消息的跟踪选择,及时介入,在调研准确合理的前提下,融合公司自身能力,经过合理考评,研究投资的关键性,对工程危机进行考评等,为决策推出根据。据此,社会资本方作为联合体必须对投入总额做出具体成本分析,制订工程总投资费用表、财务敏感性分析、运营成本分析、融资方案、测算投资收益率,投资可行性报告等,而这些都是建筑企业以往不曾涉及的领域,需要深入研究、学习,吸引优秀专业人才多渠道提升管理水平。
PPP模式工程执行阶段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包含工程建设的全生命周期,此时期造价管控重点包含初步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合同清单、施工图设计预算、竣工结算及决算等。涉及主体是项目公司、设计、勘察、监理、施工单位,通过合同结构、组织框架、管理职能及相关法规统一创建成工程的造价管控平台,为项目造价管控推出一定的组织保证。对于工程建设阶段,初步设计是造价管控的灵魂,要从其功能使用性、经济效益性、技术安全性全方位评估,逐步改良,利用价值工程原理,使建设功效符合要求,使造价管控适合市场。招标限价以及协议清单是建筑企业造价管控的重点,伴随着工程的实施建设,尽可能据实予以调整。在迈入经营期后,因经营期限很长,一般存在维修成本远远超过预期的问题,所以应加强项目建设阶段的品质管控,用优秀、品质工程最终实现缩减后期经营阶段的成本,使其获取更高的社会、经济利益,完成工程造价管控的宗旨。
建筑企业在PPP项目中作为社会投资人,理论上其利润收益由建设期和运营期两部分组成,但实际相对于后期运营期的经济效益,由于PPP项目参与的多样性与入股比例不同,建筑企业并不是以投资主体的身份持续参与,而施工利润对建筑企业来说才是参与的核心因素与目标所在,对并不擅长的后期运营与管理,还处于探索实践阶段且也不是经济收益的重点关注方向,因此,建筑企业在项目设计及施工图阶段,要深入现场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工期要求、复杂程度、组织合理性给予更多的建议和有利于施工的方案,对于造价构成中的人工费用、设备材料当期市场价格,都要有系统准确的调查,参照以往类似工程中的造价指标、分析对比,将其中缺漏错项提前指出沟通,在设计工作中进行消化,避免后期的调差索赔设计变更等发生,保证施工有序进行和成本的预期控制。
综上所述,在PPP项目模式中,造价管理始终存在并有着本质上的影响,建筑企业作为参与主体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内不但要实现建设功能和安全质量的目标,还要实现预期的施工利润目标及其他经济效益,必须摆脱一直以来粗放型发展模式,向精细化管理转型。建筑企业从传统的施工总承包向工程总承包的转型是今后建筑业发展的趋势,国际发达国家已取得很多良好效果及经验。所以,必须在PPP业务实际操作中逐步研究与归纳不同时期的造价管控方案,完成动态化的造价管控、市场化的调整制度,从而在今后PPP市场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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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6835(2019)01-0112-02
U415.13
A
10.15913/j.cnki.kjycx.2019.01.112
崔程(1982—),男,研究方向为工程造价管理、建筑企业成本控制。
〔编辑:严丽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