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华
(黔南州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贵州 都匀 558000)
安全问题是水利生产过程中能无法绕开的问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因而需要认真对待、不可忽视。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是相关从业人员必须要承担的责任。
目前,水利生产现场缺少专业的监督管理人员,相关人员素质低导致生产现场安全管理能力较差。在水利工程的实际生产过程中,有关单位没有提高对安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也没有对职工普及安全生产的认识,导致水利项目主要针对经济利益,安全管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的执行能力差,安全风险难以有效解决。同时,相关人员的职业素质较差,缺乏相应的安全建设意识,缺乏必要的应对安全事故的能力。因此,水利安全生产的可靠性很难得到保证。
现阶段,根据我国政府颁布的《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各级水利工程建设单位都要建立相应的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管理。然而,在我国水利工程生产过程中,安全设施的配套条件较差,对安全事故的处理能力相对较低。由于水利工程大多远离城镇,很难及时更新和更换安全设备。同时,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水利工程没有设立相应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很难建立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组织、形成有效的水利工程监督机制,当安全事故发生时,很难做出有效的急救措施,埋下了巨大的隐患。
目前,水利工程规模较大,生产环境较为复杂,实际生产涉及的部门较多。这给相关部门的监管带来了很大的不便。我国水利工程生产的传统监管模式主要是工程质量记录和现场检查的监管模式,监管工作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监管过程也有不规范的现象。
各级水利工程主管部门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因为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改革发展的全局,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和信誉。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硬性任务和一项整治任务,将其与水利生产的业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上,一起进行预算并且贯彻落实。
水利工程施工是水利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领域,要严格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和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培训,并监督整个施工的全过程,监督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情况,确保施工安全。巩固违反规定的小水电站的检查和改造成果,认真开展农村地区水电安全监管工作,全面加强监督小水电站安全运行的施工,消除安全隐患。做好淤地坝的风险规避方案,确保操作安全。建立小型水利工程的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急救预案,加强急救演练,进一步防范安全问题的发生。在汛期、节假日等重大日期,有必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的需求特点,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好,防止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有必要做好自然灾害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水文测试隐患、勘察设计、科学研究机构和实验室的危险品储存的安全隐患排查,对于找出的安全隐患,要认真整改。
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制度化、规范化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坚决防止重特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和对事故多发的地区和单位的监督,按照“四不放过”、“依法原则、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的调查每一起事故,从中吸取教训,坚决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加强群众监督。在安全生产中落实群众的参与和监督,充分调动安全生产的全体员工的积极性,鼓励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加强安全生产,支持群众在对于安全违规问题的反映和举报,积极关心职工群众,创造全民支持安全生产的氛围。
与实际相结合,研究制定水利生产安全监督管理政策法规,不断完善水利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逐步形成相关的法律体系,包括安全监督管理、安全隐患检查、事故整改等。
认真抓好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制定水利施工企业、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水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标准和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利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及单位和人员安全标准考核办法、人员管理办法等,实现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的标准化,规范安全生产工作。
建立健全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建立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水利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逐步形成规范高效的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机制。
建立和完善各类水利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计划,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做好对于安全事故的预警、预报、检测和应急工作。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安全事故。
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监察机构,特别是基层市级和县级水利安全监察机构,明确监督职责,整合和充实监察队伍,落实工作经费,加强工作能力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水利安全监察队伍,保证工作人员业务精、能力强、作风硬,为水利安全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立生产安全管理机构,或者设置专职生产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各级政府和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有必要建立一个稳定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为保证水利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的正常运行,安排生产安全监督管理专项资金和,确保正常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制定水利施工企业提取安全成本的制度,确保企业按照标准能够足额的提取安全监督管理经费。
加强水利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加强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实施水利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加强水利安全生产服务体系建设,注重安全评价和检查,注重中介组织和社区组织的建设和管理,更好地利用其技术咨询、教育和培训的服务功能。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深入基层,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月”等良好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普及安全生产的知识,传播安全文化。树立全行业安全生产意识,努力提高水利行业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能力。
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对水利生产安全监督员、生产监管负责人、生产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进行定期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提高各级水利生产安全监察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监督水平。要抓好这“三类人员”培训考核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三类人员”管理,提高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对培训考核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把关不严的考核,确保安全培训考核的有效性。
要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必须要增强对水利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狠抓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安全监管、逐步建立水利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努力提高水利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要地方政府、水利企业、企业员工共同行动起来,加强对水利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