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瑜 李现华 都兰 张键姣 王楠
摘要:本文通过对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在目标指标达标、主要任务开展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分析,发现全面实现各项规划指标仍有不少困难、区域性特点,导致部分任务实现难度较大、产业结构重型化导致环境压力逐步加剧、生产力布局分散生态环境改善难度较大、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环境治理难度较大、环境治理技术服务不满足企业治理需求、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资金需求缺口较大等几个方面的问题,为下一步规划的实施及工作的安排管理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规划;问题
中图分类号:X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72X(2019)10-0-01
DOI:10.16647/j.cnki.cn15-1369/X.2019.10.134
Abstract:This paper summarizes and analyzes the problems that have existed since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13th Five-Year Plan for Ecologic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 Inner Mongolia Autonomous Region in terms of meeting the targets and carrying out the main tasks. It is analyzed that there are still many difficulties in the comprehensive realization of various planning indicators. Regional characteristics have led to greater difficulties in the realization of some tasks, environmental pressure has gradually intensified due to the heavy industrial structure, it is more difficult to improve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through the distribution of productive forces, and the uneven development of urban and rural rural environment. The technical service of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does not meet the needs of enterprise governance and the financing gap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work is large. It provides some reference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next plan and the management of the work arrangement.
Keywords: Planning;Problem
规划实施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努力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殷切嘱托,深入贯彻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和维护核心、看齐中央的具体行动,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为保障,认真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重大修复工程,着力解决生态环境隐患和突出问题,全区生态环境实现“整体遏制、局部好转”,美丽内蒙古建设呈现出崭新局面。规划实施总体成效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 全面实现各项规划指标仍有不少困难
规划的21项指标中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属县域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草原植被盖度3项指标未达到规划目标预期进度。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由2015年的55.7%降低为53.8%,较2015年略有下降,与59.6%的目标相差5.8个百分点,由于地表水水質断面水环境质量指标受自然气候等影响较大,故无法保障达标的必然性,如博霍头、陶海、天合龙断面就是由于采样时期遇大雨,将上游腐殖质冲进河道致样本值升高;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属县域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48.34较2015年48.9的数值稍有退化,评定为“无变化”,与自治区2020年大于48.9目标相差略有差距,因此项指标受自然环境气候等多因素影响较大,且由于区域特殊性,决定了该指标短时期内难以大幅度提升;草原覆盖度仍为44%,与45%的目标相差1%,虽然近些年草原退化的趋势有所减缓,但草原的退化程度较大,所以草原覆盖度的提高困难也较大。呼伦湖、乌梁素海汇水范围内总氮总量减少本项指标因缺乏基础数据统计,难以开展考核,后期将调整此项指标,不再进行评估。
2 区域性特点导致部分任务实现难度较大
大气环境方面,结构性、区域性、季节性污染问题依然突出,能源消费居高不下,2018年,全区能源消费总量大幅增长,达到2.3亿吨标准煤以上,超出规划能耗总量控制目标,单位GDP能耗不降反升,同比上升10%以上,2016-2018年单位GDP能耗累计上升4%以上。散煤清洁替代、清洁取暖进展缓慢,冬季供暖期空气质量恶化趋势十分明显。重点治理区域虽然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及周边地区PM2.5年均浓度分别较2015年下降9.3%、16.0%、21.8%,虽然达到规划预期进度,也实现了规划任务目标,但与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该地区大气污染治理任务仍然较重;部分地区还出现了新的情况,如阿拉善盟出现了不降反升,PM2.5年均浓度较2015年上升2.7%。总体上,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水环境方面,全区水环境质量改善任务重,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较2015年有所下降。部分“水十条”重点任务完成难度大,如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因园区企业较少且均无工业废水排放,不具备建设污水处理厂的条件故无法完成任务要求。
土壤环境方面,有色金属采选、冶炼等行业对土壤环境带来风险隐患,农业面源污染直接威胁土壤環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重金属减排与涉重行业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全区部分生活垃圾堆放点由于缺少规划、设置不规范、管理不完善等原因,导致垃圾收集处置不规范的问题,存在一定的环境隐患。
3 产业结构重型化导致环境压力逐步加剧
我区能源、原材料行业占工业比重3/4,工业初级产品占比大。新兴产业占比小、发展不足,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仅占GDP的6.4%。产业结构重型化,虽然每户企业的环保要求都能达标,但受总量控制,企业集中集聚发展受到限制。国务院《关于支持内蒙古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明确把我区定位为全国重要的能源、有色、化工基地,环境改善压力较大。再者,由于我区环境治理基础薄弱,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队伍严重缺乏,工作难度较大,且处于工业化中后期,又承接了大量相对落后产业,环境压力正在加剧。
4 生产力布局分散生态环境改善难度较大
我区工业园区点多面广,“散乱污”企业仍然存在,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单位产值能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处于高危,局部地区生态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达到或接近上限,多领域、多类型、多层面生态环境问题累计叠加,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欠账多、治理任务重、修复成本高。我区自然生态先天脆弱,数地区气候干旱,土壤贫瘠,抗风蚀能力弱,天然植被一旦破坏,极易造成沙化和荒漠化。生态用地矛盾突出,尤其是宜林地和草地问题较突出,2.0亿亩宜林地与1.7亿亩草原、农田重叠。
5 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环境治理难度较大
内蒙古地广人稀,农牧业生产战线长,农村牧区面源污染较重,农村地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加剧了城乡环境治理不平衡,农村人居环境仍然存在“脏乱差”现象,饮用水水源保护滞后,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率低是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与“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中仍有751个村未完成治理。农业农村环境监测、执法能力不足,缺乏农村环保机构和人员,农民群众参与农业农村环境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是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亟待解决的体制机制问题。
6 环境治理技术服务不满足企业治理需求
生态环保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滞后,环保科技支撑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不完善,环保科技人才引进机制不健全、落地性、时效性较差,用人、留人机制较差,不能很好地将环保产业发展壮大,环保科技技术力量有效发挥效能。在引导企业自主守法、对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等方面有待增强,部分企业在污水处理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处理方面缺乏成熟治理技术,急需生态环保部门进行技术指导。
7 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资金需求缺口较大
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治理方式上重行政手段轻经济手段、重监管轻服务的问题依然存在,对企业治污管理缺少财政奖励、税收优惠、投资补贴等激励政策,资金缺口较大成为影响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重要因素。一是国家减排政策、补贴措施等在我区的支持力度较小,各项治理资金缺口较大,影响治理项目推进;二是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试点项目和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均受资金因素制约,实施进度较为缓慢;三是生态环境治理投入渠道单一,市场化投融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此外,部分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资金支出进度偏慢,也是影响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重要因素。因此,在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的同时,更要加强项目库建设,确保项目早落地、资金早见效。
参考文献
[1]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内政办发〔2017〕95号).
[2]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3]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调度评估报告(内环函〔2018〕321号).
[4]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5]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意见(内政发〔2013〕126号).
[6]关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5〕119号).
[7]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6〕127号).
[8]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状况公报.
[9]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状况公报.
[10]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状况公报.
[11]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统计年鉴.
[12]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统计年鉴.
[13]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统计年鉴.
收稿日期:2019-07-24
作者简介:祁瑜(1984-),女,汉族,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政策研究及环保专项事项研究。
通讯作者:李现华(1979-),女,汉族,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政策研究及环保专项事项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