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区域宏观税负差异特征分析与测算
——基于泰尔指数分析法

2019-11-28 05:20
武夷学院学报 2019年9期
关键词:泰尔珠三角宏观

刘 婵

(福建师范大学 经济学院,福建 福州 351000)

在我国,财税不仅定义为经济范畴,更是国家治理领域的核心手段之一。2012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从制度保障层面重新阐释了财税体制的功能和定位。因此,财税体制改革力度逐年有增无减。为使财税体制改革真正落地,2014年6月我国发布《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以期在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税制度。近年来,我国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成绩斐然,其中预算改革和税制改革效果最为显著。此外,随着国家对税制改革的重拳出击,税负问题也备受社会和理论界关注并逐渐成为研究的重点领域和热点问题。我国宏观税负轻重也成为了学界探讨的焦点之一。目前,虽然理论界对国内宏观税负高低各有看法,但税负偏重基本成为学界统一共识。在实践层面,国家也实施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显示,2018年我国对增值税改革力度再次加强,将增值税税率各降低1%,统一小规模纳税标准、并试行留抵退税制度,全年实际减税降费规模高达1.3万亿元,约占当年财政税收的9%。2019年,为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增值税税率在2018年改革基础上再降3%税率。并实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预计2019全年减税降费规模达到2万亿元。由此可见,在我国宏观经济面临外部冲击和内部风险的双重挑战下,减税降费无疑成为了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财税支撑点。然而,税收是政府财政的核心来源。在国家大力实行减税降费的情况下,如何保持政府财政收支平衡、补齐减税短板成为理论界亟待解决的问题。广东省作为国内前三甲的纳税大省,在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方面理应起到模范作用。为此,本文以宏观税负差异为切入点,以2008—2017年税收和经济数据为样本进行分析,并依据结论提出相应的地方财税政策优化建议。

1 文献综述

早在里根时代,美国经济学家亚瑟·拉弗(1974)就提出了著名的“拉弗曲线”,认为税收收入与税率并不成正比关系,而是税收收入达到最高点后反而随税率的提高而减少。随后Barro(1990)、Penden(1991)和Scully(1995)分别通过计量实证得出宏观税负与经济增长关系具有反向关系并测出具体的宏观税负最优比例,从而为宏观税负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奠定理论基础。

我国对宏观税负的研究成果也颇为丰富。近年来,宏观税负研究范围也涉及到国家、区域、行业和企业等层面。在国家层面,宏观税负与经济增长关系研究和最优税负测算的研究最多。如李伟光(2016)利用国民收入支出法对中国长期宏观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发现宏观税负每增加1%,下期经济增长幅度则下降0.065%,呈现不显著的反比关系。再如,姚林香等(2016)[1]通过实证发现我国宏观税负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负相关性而税制结构则恰恰相反,还分别测算出小口径、中口径和大口径下的最优宏观税负为14.88%、17.37%和24.73%。丁丹(2017)[2]则以政府、企业和消费者行为为切入点,运用理论模型推导相应的计算公式测算出我国最优宏观税负率为21.9531%。而陆前进等人(2019)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研究背景,通过MIU模型和ARDL实证检验发现我国宏观税负和经济增长呈“倒U型”关系,并估计出我国最优宏观税负率为18.6%。在区域税负方面,张晓丽等(2017)[3]、刘书明等(2018)[4]多位学者过面板数据分析发现,我国东中西部宏观税负差异存在显著差异,因此新一轮税制改革必须更加注重公平原则[4]。在行业层面,王华春等(2017)[5]引入相对税负概念对行业税负竞争差异进行分析,得出行业税负随要素流动的变化而呈现不同地区的税收竞争表现。王曙光等(2019)[6]结合“死亡税率”含义对中国制造业的最优税负率进行测算得出制造业税负虽未触及高税负但仍有盈利过低困境,并推导出我国出现税负重的假象的根源在于产业结构失衡和税负不公。在企业方面,吴珊等(2017)[7]通过三种税负口径分别计算对比IMF成员国企业税负,发现我国企业税负远高于其他国家,从而提出我国减轻企税负担的关键点在于涉企收费和政府基金[7];桂俊煜(2018)则基于财务报表角度构建评价模型并对3506家上市公司2016—2017年的税费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发现有10个行业综合税负压力均高于行业市场平均水平[8]。事实上,近年来理论界对宏观税负研究已逐渐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如谢舜等(2018)通过实证发现税负对居民的幸福感为负相关[9]。此外,学者还发现税负水平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研发创新也有显著的负向作用[10-11],政府实行减税降负才是其做大做强的关键所在[12]。在宏观税负测量方法方面也各有不同。其中,运用摩尔系数法、泰尔指数分析法和OLS回归分析法分析地区税负差异化最为广泛,如姜朋(2017)[13]、刘书明(2018)[4]、华富(2018)[14]等。

通过文献梳理表明,我国宏观税负研究成果众多,研究范围也逐渐从国家宏观层面深化到行业宏观税负差异化研究,研究方向和定量测算方法也各有创新。但是,以国家层面探讨宏观税负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仍为最主要研究领域,区域宏观税负、产业宏观税负研究次之,以单一省域宏观税负差异化研究仍为少数。本文基于泰尔指数分析法,以广东省2006—2016年税收和经济数据为样本进行税负差异分析,以期为相关财税部门提供相应的地方财税政策优化建议。

2 当前广东省宏观税收总体运行特征

目前,我国理论界对宏观税负的测算主要分为大中小三种口径,即分别以中央政府税收、中央地方政府税收总额和总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但也有学者运用地方政府税收收入与地方生产总值之比来衡量区域宏观税负水平,如王华春(2018),姜朋(2017)等参考文献[5,13]。广东省作为经济高度发达和产业结构完整的区域,其税负水平直接影响全国财政收入和税负水平。因此,基于前人已有的经验以及数据的可获取性,将地方财政税收收入占地方生产总值之比作为衡量广东宏观税负水平高低,并通过描述性统计发现广东省宏观税收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2.1 税收和地区生产总值保持稳步增长,宏观总体税负呈现稳升有降。

依据2009—2018年的广东统计年鉴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得出,从税收总额来看,广东省近十年间地税收入持续保持稳定增长趋势,在2017年达到8 871.89亿元,为历史最高值。但是,2016年后国家为缓解经济下行压力而加大减税力度并实施普惠性降费,从而导致地方税收增长幅度逐渐减小。在经济发展方面,广东十年间GDP总量不断上升,但GDP增速基本呈现下降趋势。由图1可看出,广东2008—2017年的GDP降速幅度速度呈现先急速后缓慢趋势。从2010年的最高增速12.4%开始急速下降至2012年的8.01%,之后GDP一直保持低速稳定增长阶段,这也表明当前广东的经济发展处于新常态趋势。从宏观税负来看,广东2008—2017税负水平保持波动增长趋势,税负水平从2008年的7.71%一直稳定增长至2016年10.04%,在2017年税负水平开始下降约0.2%。根据宏观税负公式定义,经济增长与税收增长的不同步必定造成税负水平呈现不同程度的波动。显然,在2015年之前,广东的税收收入增长速度大于GDP增速,此后在减税降费以及经济新常态发展的双重作用下,宏观税负增长幅度开始逐渐降低。

图1 广东2008—2017年宏观税负水平趋势图Fig.1 2008—2017 Guangdong macro tax burden level trend chart

2.2 第三产业成为税收主要来源,金融业和房地产税收贡献最大。

从税收贡献来看,广东各产业税收贡献差异化明显。其中第一产业税收与税收贡献呈现不规则增长趋势,第二产业则在保持税收总额增长的趋势下,税收比重却逐渐减小。由表1可得,第三产业税收从2008年就超过全年地税收入一半水平,达到66.55%。十年间,第三产业税收比重再增加10个百分点,仅2017年地税收入就占领全年总额的3/4,成为地方财政税收最主要来源。这也充分表明广东的经济发展在2008年就从粗放式发展模式转为以现代服务发展为主的绿色经济发展模式。从税负角度来看,十年发展期间第一产业税负水平基本保持不变,第二产业宏观税负水平保持稳定增长的同时稍有下降,而第三产业则显著高于前两者且与总体宏观税负基本保持相同发展趋势。从行业来看,房地产和金融行业是广东经济发展和税收来源的核心行业,十年间分别创造财政税收总额12162.21亿元和5353.19亿元,平均每年创造1216.22亿元和535.32亿元,其中房地产业的宏观税负均值高达28.82%,位居行业榜首,制造业每年创收773.75亿元,但宏观税负与其他行业相比处于较低水平,成为仅次于房地产业和金融业的高纳税、轻税负的行业。建筑业也以平均每年419.61亿的税收总额成为广东四大重点行业之一。但从长远来看,房地产业的快速增长必然给税收和经济带来压力。因此,政府必须加快行业优化发展政策,预防税收结构性风险。

表1 广东2008—2017年税收收入情况表②Tab.1 2008—2017 tax income in Guangdong Province

图2 广东2008—2017年产业宏观税负趋势图Fig.2 2008—2017 industry macro tax burden trend in Guangdong Province

2.3 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区域税负水平差异化明显

区域宏观税负定义为区域内各市财政税收收入与各市生产总值之比。由图3可知,广东各经济区域宏观税负呈梯级性发展。其中,珠三角宏观税负最高,东翼和西翼地区宏观税负水平均低于4%且小于粤北山区税负水平。珠三角是广东的经济命脉区域,其宏观税收贡献占全省比例高达88.41%③。为进一步分析珠三角区内部税负差异,将珠三角区根据其经济发达程度进行进一步划分(见图3),发现珠三角A区税收总额和GDP分别约为B区5倍和4倍,宏观税负差异明显。此外,B区的宏观税收水平与粤北山区几乎保持协同增长趋势。事实上,广东各经济区域税负呈现如此差异化水平,主要原因在于地区经济不平衡、产业发展结构不同导致税收贡献能力不同。就经济发展而言,珠三角十年GDP平均值为51 529.63亿元,东翼、西翼及粤北山区分别为4 332.38亿元、4 866.35亿元和3 932.67亿元,三者经济总量之和约为珠三角总量的三分之一。就税收贡献而言,珠三角区居于首位,而东翼西翼由于近几年来大量引进高新技术产业以及政府加大其税收优惠力度,使得税收低于粤北山区,最终导致宏观税负低于粤北山区且保持下降趋势。此外,粤北山区的非金属矿产业成本增加和烟草业的高度集聚也是粤北山区宏观税负处于中等水平且持续增加的原因之一。

图3 广东省2008年—2017年经济区域宏观税负趋势图④Fig.3 2008—2017 economic regional macro tax burden trend in Guangdong Province

2.4 宏观税收与经济增长协同增长较差

税收弹性即税收收入增幅与GDP现价增幅的比值,是衡量税收与经济增长协调性的指标之一。税收协调系数(区域或产业税负与宏观税负之比)则反映区域和产业税收贡献与经济贡献的协调程度。从表2可知,广东税收增长与经济发展呈显著不协同趋势。其中2008—2011年期间税收弹性区间为[1,1.32],表明税收与经济发展虽不协调但宏观税负仍保持在合理水平之内。但在2012—2015年期间,弹性系数显著大于均值1.32,表明宏观税负水平已处于高水平时期且经济发展与税收增长协调性逐渐变差直到2016年后才有所缓解,在2017年下降为0.85,与国家税收弹性水平基本保持相同。从区域角度来看,珠三角核心区域税负与经济发展协同性最强,珠三角边缘区和粤北山区协同系数虽小于1,但基本保持在稳定水平。粤东西北地区由于近年产业转型升级而实行大量税收优惠政策导致税收贡献力度最小。从产业角度看,三次产业税收协调系数均不等于1,但第三产业的税收协调系数均大于1,表明第三产业税收水平对经济增加的价值较高,税收贡献能力最强,同时产业税负也处于高水平阶段。

表2 广东2008—2017年区域、三次产业税收协调系数值⑤Tab.2 2008—2017 regional and tertiary industry tax coordination coefficient value

3 基于泰尔指数分析法的广东省宏观税负差异值测

3.1 研究方法及样本选择

泰尔指数分析法最早由荷兰学者泰尔(1967)用来测量收入不平等问题,随后被广泛运用于地区经济发展、税收差异等问题的研究。因此,为进一步衡量其差异化程度,将采用泰尔指数分析法对广东各地区宏观税负差异值进行测算。泰尔指数的优势在于:一是具有可分解性,在研究省域税负差异时可避免使用县级数据,降低数据搜寻难度;二是能够通过计算区域之间和区域内部税负对总体差异的贡献程度来分析影响因素。借鉴姜鹏(2017)[12]、华富(2018)[13]、刘畅(2014)等[15]学者的研究,将采用GDP作为权重计算泰尔指数。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其中,G表示全省GDP,Gi代表各区域GDP,Gij代表第i区域中第j个地级市GDP;T为全省税收,Ti代表各区域税收,Tij代表第i区域中第j个地级市税收;m为各区域地级市个数,n为划分的5个经济区域;Iw代表区域内部差异值,Ib为区域之间差异值,泰尔指数差异越大,表明税负差异程度越大。

选取广东区2008—2017年各地级市GDP和财政预算中的税收收入作为样本数据。地级市GDP均来源于《2018年广东统计年鉴》,税收收入来自于各地级市历年《统计年鉴》,其中,由于2008—2014年佛山数据缺失,采用财政预算税收收入进行替代。汕尾和江门2008—2014年则采用财政决算税收收入替代。在经济区域划分方面,传统方法将广东划分为4大区域,为进一步探析珠三角九市税负差异情况,依据经济发展、产业优势和地理位置对珠三角区域进行重新划分,具体见表3。

表3 经济区域划分情况Tab.3 Economic area classification table in Guangdong Province

3.2 广东省经济区域总体税负测算结果及影响分析

3.2.1 经济区域税负差异指数分析

套用公式对各区域税负差异进行泰尔指数测算,如表2所示,可以发现广东经济区域间的总体税负差异在2008—2017年几乎呈现波动上升趋势。其中,在2009年泰尔指数值为0.102、出现小幅回落,2017年因减税影响导致税收差异出现较大幅度缩小。区间税负差异基本与总差异保持相同趋势,区域内部差异则有所不同,在2002—2014年均有下降趋势。从各区域内部泰尔指数均值来看,西翼地区税负差异程度最小且在2010年后差异程度逐年降低,表明湛江、茂名、阳江三市之间的税收负担在2010年后逐渐趋于一致水平,粤北山区市泰尔指数均值处于中下水平且幅度保持[0.004,017]变动。与前两者相比,汕头、汕尾、潮州、揭阳四市税收负担在2014年后虽有小幅上升,但几乎保持单一平稳状态。珠三角A区城市税负差异程度最高,约为B区各市的两倍,根本原因在于地级市之间产业布局不同,即广州深圳以金融和房地产为主的税收贡献远大于以制造业为主的东莞佛山两地税收贡献。与珠三角A区相比,B区泰尔指数均值为0.036,差异程度相对较小但变化趋势与A区基本保持一致;这表明珠三角外围城市在总量商量虽然不及A区四市,但经济发展和税收增长速度依然保持协同增长。

3.2.2 经济区域税负差异对广东总体税负差异的影响

根据表3计算各区域内部和区域之间税负差异的贡献率。从图3可知,区域间的税负差异对总差异贡献程度最高,在2012—2014年的贡献程度超过70%以上,其余年份则保持在60%以上水平。这表明广东各区域间的税负差异虽有降低但依然保持在高水平状态。从各个区域内部来看,珠三角区A区的贡献程度与区间税负贡献保持对称趋势,税负差异贡献依然位于5大经济区域之首。珠三角B区的税负贡献在波动中保持下降趋势。东翼、西翼和粤北山区的总体贡献程度较小,其中西翼地区在2010年后贡献率一直下降且在2015年后处于1%水平之下。

表4 广东省2008—2017年宏观税负泰尔指数差异值Tab.4 2008—2017 macro tax burden Theil index difference value in Guangdong Province

图4 各区域内部差异及区间差异对总差异贡献走势图Fig.4 Contributions of internal differences and interval differences to total differences

4 结论与建议

通过对广东2008—2017年的税收收入和GDP进行描述性统计以及泰尔指数分析,可以发现广东十年间宏观税负水平持续走高直到2016年后有所下降。房地产和金融业为主要税收来源的第三产业成为影响宏观税负走势的核心产业,但势必带来一定的税收结构风险。此外,在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和产业发展结构差异双重作用下促使区域宏观税负差异化明显,差异程度逐年升高。研究还发现区域之间税负差异是影响广东区域税负总差异的主要因素,平均贡献率达到70%以上水平。宏观税负是区域经济和税收能力高低的主要衡量指标之一。为实现广东经济协调发展,提高各区域税收能力,将根据各区域宏观税负水平差异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4.1 创新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缩小地区经济发展差距

由税负定义可知,经济发展是影响宏观税负的主要因素之一。为缩小区域税负差异,政府应当重视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具体来看,一是加快珠三角城市群建设并充分发挥珠三角九市的区域服务功能,加强对发展落后地区科技、金融、商务和高新技术领域的支持,实现“机制帮扶、产业帮扶、民生帮扶”为一体的区域互助机制;二是转变观念认识,建立区域产业发展新格局,即转变“经济落后区域发展低端产业”观念,把握好梯度转移机遇,通过“总部+基地”或“研发+生产”等方式实现跨区域产业共建,努力把粤东西北地区打造成珠三角的产业延伸区;三是各发挥区域优势所长,夯实经济增长基础设施,即加强交通运输建设、缩小区域时空距离,加大产业园区建设力度,发挥产业集群效应,积极推进城区“扩容提质”,提高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

4.2 推动区域产业结构升级,稳步提高区域税收收入

产业结构调整与区域税收增长存在互为因果、相互促进的关系。因此缩小地区宏观税负差异,必须加快区域产业转型升级。首先,因地制宜实现产业升级,形成“产业-税收”良性循环发展。鼓励珠三角城市向欠发达地区实行产业转移,优先发展十大战略新兴行业;加大东翼地区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税惠力度并形成新的财税支撑点;强化西翼地区石油等工业特色发展,加快实现工业后现代化转型;巩固粤北山区向现代农业发展趋势,加大旅游业、物流业等现代服务业税收扶持力度,形成生态特色发展区。其次,弱化地区产能过剩行业优惠力度,逐步有序淘汰落后产业,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最后,发挥税收在产业发展创新要素的导向作用。一方面要加大欠发达区域人才、科技等方面的优惠支持力度,实现创新驱动产业发展;另一方面要建立长效的税收优惠评价机制,创造产业税收公平环境,促进产业和税收协调发展。

4.3 深化地区税收制度改革,增强区域税收政策弹性

减税降费需做到“有增有减”才能实现缓解经济压力、建立现代税收制度。而深化地区税制改革,增强税收政策弹性将有利于促进地区经济发展、调节税负差异。首先要结合地区税收结构、增强税收政策柔性力度。即坚持区域产业特色为导向,针对性实施减税优惠政策;加强增值税减税改革力度,逐步提高直接税收比重;扩大间接税收优惠范围,转变税收优惠方式。其次,适度扩大地方对特征税目征税力度调整权或立法权,如以省级立法开征特定税目,地级市政府享有一定税收优惠力度调整权等。最后完善税收征管体系、厘清地方征管侧重点,如加大珠三角等发达城市个税征管力度,调节地区税负差异平衡;注重内陆山区城市税收风险识别,强化税收流失控制;积极运用现代信息科技,创建税务共享服务平台。

4.4 规范财政非税收入来源,确保公共财政收支平衡

多数学者通过实证发现政府支出与宏观税负具有正向关系。因此,在国家大力推行减税降费下,地方政府更应该注重财政支出结构管理以维持合理的财政赤字水平。具体而言,首先政府应当主动挖掘开源渠道,盘活各类资金和资产,加强非税收入来源精细化管理,适度提高国有资本利润上缴财政比例,收回长期沉淀资金等。其次要完善地方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支出安排,提高预算执行透明度,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实行项目终身责任追究制;严格控制包含“三公费用”等在内的一般预算支出,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建设项目,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支出力度。最后,建立健全的纵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和补偿制度,及时弥补减税短板所造成的地方财政困难问题。

注释:

①由于《广东统计年鉴》税收并未有分产(行)业税收,为保持统计口径,采用《中国税务年鉴》中地税系统分地区分产业收入代替地方产业总税收。

②根据《中国税务年鉴2009-2018》计算整理所得。

③根据《广东统计年鉴计2009-2018》计算整理得出。

④根据广东各地区历年《统计年鉴》和相应财政决算表计算整理得出。

⑤根据《中国税务年鉴2009-2018》,《广东统计年鉴2009-2018》计算整理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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