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环保事件看企业社会责任

2019-11-28 08:50王继宏
现代国企研究 2019年12期
关键词:污染责任环境

文=王继宏

(作者为延安石油化工厂厂长、党委副书记)

企业在寻求自身发展的同时,还应该承担相应的企业社会责任,作为生产型企业,近几年,积极承担起环保社会责任开始成为重点。环保不应该是一个企业在经济发展之后的补偿,而是在建立之初就该具有的社会责任。企业所承担的环保责任,同样也是对社会的一种回报。

毋庸置疑,企业在寻求自身发展的同时,还应该承担相应的企业社会责任,作为生产型企业,近几年,积极承担起环保社会责任开始成为重点。环保不应该是一个企业在经济发展之后的补偿,而是在建立之初就该具有的社会责任。企业所承担的环保责任,同样也是对社会的一种回报。

如今,环境污染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如大气污染、雾霾等,都是热门话题,这些都严重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每个人都承受着环境污染带来的后果。而且环境污染影响了人们的正常出行,使得人们的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环境污染会给生态系统造成直接的破坏和影响,比如沙漠化、森林破坏,有时这种间接的环境效应的危害比当时造成的直接危害更大,也更难消除。

因此,社会各界也越来越关心环境污染问题,对企业而言,具体说来需要承担的环保社会责任主要有三:第一,企业需要承担环保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章制度办事,不做危害环境的事情。第二,企业需要承担可持续发展与节约资源的责任。中国是一个人均资源特别紧缺的国家,企业的发展一定要与节约资源相适应,企业一定要站在全局立场上,坚持可持续发展,高度关注节约资源,并要下决心改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调整产业结构。第三,企业需要承担保护环境和维护自然和谐的责任。随着全球的经济发展,环境日益恶化,环境问题成了经济发展的瓶颈,为了人类的生存和经济持续发展,企业一定要担当起保护环境维护自然和谐的重任。

强化环保社会责任,提升环保意识是关键

企业环保社会责任的实践是一个线性的过程,也就是说随着企业环保意识的加强,企业将越来越重视环保问题,并循序渐进地采取环保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这是企业认识环保、重视环保的过程,也是企业发展过程中发生众多环保事件后得出的教训。

在这一过程中,从对环境不负责任到对环境负责,根据企业对环保和社会问题的反应,可以将企业环保实践分为三个阶段:第一,社会义务阶段,也就是企业按照法规进行经营,在这个阶段,企业对利润的追逐受到法律的限制。第二,社会响应阶段,也就是企业按照社会上认同的环保价值观和环保期望进行经营,这个阶段企业对利润的追逐受到社会舆论和期望的制约。第三,社会责任阶段,也就是企业将社会责任和环保责任纳入企业内在价值观体系,在经营中主动地避免对社会和环境的破坏。

近年来,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得到我国企业的广泛认同,企业对社会责任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国内外一批优秀企业,已经把提高环保意识,保护人类生存环境,促进企业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持续发展,作为现代企业神圣的社会责任与崇高的价值观,并作出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

那么,作为一家负责任的企业应该怎么做?

首先,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基本要求。当前,一些地方环境污染事故频发,严重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企业见利忘义,置环保法律于不顾,逃避环境监管,靠违法排污降低成本,致使企业赚钱、群众受害、社会买单。每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都应该主动学习并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要把遵纪守法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道德底线。积极做好污染减排工作,是企业履行环保社会责任的首要任务。企业是污染减排的主体,要以对地球环境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调整产业结构,保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努力削减污染负荷,让江河湖海休养生息。

其次,建设环境文化是企业履行环保社会责任的内在动力。实践证明,仅仅熟知环保法律法规,掌握环保科普知识,如果缺乏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环境道德观,就难以形成保护环境的内在动力。只有在企业职工中经常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养他们的环境道德意识,才能形成自觉自愿保护环境的良好社会风尚。

第三,要自觉接受公众监督,是对企业履行环保社会责任的有利鞭策。环境问题与公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环境保护事业需要公众的积极参与,保障公众的环保知情权、参与权,既是政府的责任,也是企业的义务。加强与公众的交流,接受公众监督,可以积极鼓励和帮助企业在环保方面不断改进和提高,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强化环保责任,打赢蓝天保卫战

2018年6月27日,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要求,2019年底之前,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基本完成“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等。计划还指出,2019年7月1日起,重点区域、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

根据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取消普通柴油标准,重点区域、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等提前实施。在2019年底之前,重点区域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防治、实现7—10天重污染天气预报能力、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移动源排放监管能力建设等,还要完成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VOCs含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工作,2020年7月1日起在重点区域率先执行。

蓝天保卫战已然打响,作为企业,尤其是笔者所在的涉油、石化类企业,应当首当其冲,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

蓝天保卫战是李克强总理2017年3月5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是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12个新词之一。

资料显示,同2013年相比,2017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下降22.7%,北京PM2.5平均浓度从每立方米89.5微克降至58微克。2019年7月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上半年全国空气质量状况。2019年1至6月,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0.1%,同比上升0.4个百分点;142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同比增加20个。

2019年9月起,生态环境部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要解决的,就是对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不闻不问、敷衍整改等平时不作为问题,同时坚决纠正一些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不分青红皂白的“一刀切”行为。

什么是“一刀切”行为?2019年,生态环境部通报了一起典型案例:某地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平时不作为,等到要考核问责时就搞“一刀切”,造成辖区部分街镇餐饮企业大面积停业,400余家板材企业集中停产,20多家货运停车场停业,严重影响当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当然,这已经演变成为干部工作作风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窗口期。“关键期”“攻坚期”“窗口期”,不仅要求我们把污染治理工作做好、做足,而且要让成效更实、更长。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必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切实转变发展观念、转变发展方式、转变生活方式。对企业而言,践行环保社会责任,统筹好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不再重复过去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显得更为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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