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艳
(吉林省通榆县教师进修学校,吉林 通榆137200)
当前初中“道德与法治”课教学,其基本模式无外乎“灌输与接受”,教师在课堂上“话语权”得到了充分的彰显,传统课堂的“满堂灌”依然占有统治地位。而学生的学习方式则是“听讲、朗读、练习、复习”,课堂上学生完全沦为被动的“听众”。因而导致了学生对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学习不感兴趣的现象相当严重。为了改变这一窘困的现状,广大“道德与法治”教师研讨的非常热烈,尤其是一些农村学校,像之前有洋思教学模式、杜郎口课堂教学模式等,它们都曾引起全国各地广泛的关注。然而,从他们的探索中我们也不难发现,就“道德与法治”课程重视情感、态度、价值观的特殊性而言,这些模式的实际作用已经大大打了折扣。目前,由于“道德与法治”是属于从原来的“思想品德”课演化而来的,所以专注于这一课程的模式研究也很多,但大多是基于师生素质较高的大中城市,如果照搬到类似于我们这样比较偏远的农村地区必然会有水土不服的现象。正因如此,我才要就农村初中“道德与法治”课有效教学策略方面做一些探索。
新课程理念告诉我们:学生们不是参与辅助教师表演的路人甲或路人乙,而是学习的主角。因而,我们教师都要以新课标为指导,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努力在课堂上营造一种师生互动、生生互动、学习个体与教学中介互动等多向互动的、和谐的课堂教学氛围。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变“要我学”为“我要学”。
“我要学”是源于学生对学习的一种内在需要,“要我学”则是基于各种外在诱因和强制等因素。
学生内在的学习需要具体表现为浓厚的学习兴趣。学生一旦对学习产生了积极的兴趣,自然就成为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动力源泉,他们就会就会主动、快乐并深入地去探究、去思考。
另外我们说一说学生的学习责任问题。在学习中,要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的意识,使他们自己能够主动承担起学习的责任。我在讲“道德与法治”法律部分知识时,有意识的一改过去“一言堂”的做法,努力使学生明白“公民的生活离法律不行”“国家的治理离法律不行”“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方略”“学习法律知识,养成守法习惯是公民的基本素养”等一系列核心问题,与此同时结合具体案例再分组开展讨论,这样的课堂气氛就会变得很活跃。学生们也会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自然也会及大地调动学生们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与此同时也让学生意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并立志学好法律常识,以便将来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传统教学活动中常常忽略学生独立学习的能力,将课堂变成了“讲堂”,原本是中小学教师摇身一变成了“讲师”,学生成了课堂教学中的“看客”和“听客”。其结果是导致了学生独立性的丧失,依赖性也就越来越强。实质说来每个学生都具有一定的潜在独立学习能力,所以我们应该充分尊重学生的独立性,鼓励学生的独立学习精神,使他们发挥自己的特长,培养其独立学习的能力,由“我不能学”转化为“我能学”。我在上《自我负责》一课时,没有按照以往一框题定讲的模式进行教学,而是按“自学--讨论、质疑--演讲”的教学模式,培养学生独立的学习能力。为此,我共用了三课时。第一课时:由学生自学,进而提出问题,再由教师把学生提的问题进行归类;第二课时:先由学生讨论提出疑难问题,教师适当进行地点拨归纳;第三课时:教师预先设计了“如何做一个有责任感的中学生”思考题,交由学生进行分析讨论,教师来做忠实的听众。通过这样的角色转换,真正实现了师生良性互动、教学相长的效果。师生间的和谐互动,极大地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培养了独立性,使学生明白,我能学并能学的很好。
传统教学中我们教师很少注意学生的个体差异,课堂教学中“一视同仁”是一种常态,这种“齐头并进”式的教学,大大地禁锢了学生的手脚,束缚了他们的思维,抑制了个性的张扬。新课程条件下“道德与法治”课也要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因材施教,从而激发他们在学习方面的独创性精神,使不同层面的学生都有自己的努力方向,能够充分体验到成功的快乐。这样,学生才能对学习产生兴趣,从而发挥其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出适应社会需求的各方面人才。
美国著名教育学家布卢姆说过:“有效的教学始于知道希望达到的目标是什么”。我们的教学目标是教师专业活动的核心,也是检验教学是否有效的重要标尺。新课程提出的“三维”课程目标,为我们“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整合和确立教学目标指明了方向,所以,全面贯彻新课程的要求是我们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
总之,在提倡和谐社会的今天,课堂能让教师和学生都愉悦其中,学生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教师舒畅完成教学,这样的和谐课堂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应该是追求和谐课堂的一个方面。课堂教学有效性直接影响到新课程的推广,是教学的生命。有效性教学在构建和谐、有效课堂在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