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居民身份证作为证明公民身份的合法有效证件,在公民日常生活和对外交往活动中起着重要作用。随着居民身份证使用范围不断扩大,使用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及冒用他人身份证案件也呈现多发态势。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侦办了一起冒用别人身份证办理信用卡并恶意透支的案件。
“自己”网上申领信用卡 逾期欠款5万元
今年6月底,南京市浦口区星甸街道辖区群众刘某接到银行工作人员来电,电话里工作人员说他的银行卡欠款5万余元,且逾期将近3个月了。刘某一听就蒙了,自己平时没有使用大额信用卡的习惯,怎么会突然就欠款逾期了。带着疑问刘某赶到银行询问后发现自己名下確实有一张信用卡,银行还表示是刘先生自己在网上申领并选择了寄件送达,而刘先生则坚称自己根本没有办过信用卡。
刘某在银行工作人员提示下立即报警,民警接警后立刻开展侦查。民警调查发现,今年2月底,刘某曾通过某中介机构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曾递交过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且未注明该复印件用途,可能是此时泄露了自己的身份信息,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专案民警循线追踪,通过走访发现,该中介机构的工作人员小余最近经常嚷嚷着输钱了没钱还债,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立即对小余展开询问,小余对自己冒用刘先生身份信息办理信用卡并恶意透支的行为供认不讳。
身份证复印件未注明用途 被人钻了空子
此案中,犯罪嫌疑人小余能够拿着复印件办理信用卡并恶意透支高达5万余元,究其原因,除了金融机构在审核申报材料时多有疏漏外,刘先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也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刘某在中介机构办理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提交了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但并未注明复印件用途。中介机构工作人员钻了空子,假冒刘先生办理了信用卡。
身份证号码的普及使得各种证件、身份证明的编号都直接采用了身份证号码,如个人社会保障号码、机动车驾驶证号、纳税人识别号等,学历学位、不动产权、婚姻等个人信息和核心财产登记、社会关系的确认也都和身份证号码绑定。
除此以外,在日常生活中,个人住酒店、乘飞机火车、注册支付宝等,无不需要登记身份证信息。身份证信息也就留在这些机构,这些信息往往又和公安等部门联网同步。不法分子出于逃避监管或者其他目的,往往会隐藏身份,冒用他人身份证在这些需要身份证登记的场合进行活动。一些群众由于保管不善、轻信他人等原因导致居民身份证被冒用、盗用的情况时有发生。许多市民遗失身份证后没有报警、挂失的意识,有的群众甚至直到需要使用身份证的时候才去补领身份证。身份证信息泄露给当事人生活造成困扰,甚至带来巨大财产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规定,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警方提示:居民身份证是公民最基本、最有效的身份证明,事关个人切身利益,因此遗失、被盗的身份证极易被他人利用并且实施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