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忍在草木深处的悲情与苍茫

2019-11-25 16:54葛取兵
湖南文学 2019年11期
关键词:女贞

葛取兵

其实,所有的草木自开自落于水村山廓、荒郊野外,与人间的聚散离合、爱恨得失无关。

——题记

念起女贞,我惊奇于它的名字背后,是否深藏着什么隐喻或暗示?

我试图对背后潜隐的故事进行假设、想象和挖掘,莫名地猜想名字背后或许存在的传说。少年时,中学校园里入校的道路两侧皆是数米高的女贞。每天上学最初的遇见就是女贞,总觉得氤氲着一种少女的风韵。而在操场一隅,学校围墙旁皆为高耸的法国梧桐,水桶粗,犹如魁梧的男人,与女贞树遥相呼应,叶含情,花示爱,撩拨早熟的少男少女春心萌动,只是风动了,花未开。如今岁月流逝,那些女贞,那排梧桐,都走进了历史的深处,连同少男少女暗藏的情怀,无处找寻。

女贞是中国古老的树种,遍生南方,一年四季,青色长驻。夏日细花芳香,冬季负霜葱翠,成为庭院、巷弄、村落里常见的树木,与人相伴相生,濡染了人间烟火之气。李时珍的药书:“此木凌冬青翠,有贞守之操,故以贞女状之。”药圣的片言只语,照亮了女贞树的精髓。时光久远,依旧素雅、清香,寂无声响。

一株草木如果与灵魂沾上了边,又岂是一片绿叶,一朵花卉,一枚果实能讲述得清楚的。

在中国,每一种草木的背后都隐藏着一个故事,这是国人对自然的敬畏。女贞也不例外。在西方每一株草木都有一种花语,正如玫瑰代表爱情,菊花代表高洁,其实是用草木来表达人类的语言,叙述人的某种感情与愿望。中国的神话传说大抵如此。女贞与古代鲁国的一位女子有关,当时的鲁国是典型周礼的保存者和实施者,世人称“周礼尽在鲁矣”,看来鲁国还真是礼仪之邦。农民出身的哲学家墨子就是鲁国人。这样的国土自然有故事演绎、流传。居然有一位女子慕名一株树,爱在自己的庭院栽种培植,此树郁郁葱葱,花开时满树洁白芬芳,寻香而来的村民络绎不绝,久而久之,众人就把树名叫成女贞了。古书云:“负霜葱翠,振柯凌风,而贞女慕其名,或树之于云堂,或植之于阶庭。”故名。女贞树蕴含着如此动人的故事,时光越千年,总是会突然跃于眼前,让泪腺浅浅的人热泪盈眶,譬如我。

想起女贞,总是莫名地想到一个人,一个女人,当然不是鲁国的那个女人,而是一个疯女人,曾经活生生地晃动在我的周边,就像一棵草,不动声色,悄无声息。当然只是回望,不是怀恋。因为她只是我生活中的一个过客,陌生而又简朴。至今不知道她的真实名字,只知晓都叫她凡疯子。也许有人知道,因为对她无端的恨,抑或是她的卑微孱弱,她的名字绝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曾经是人们谈资的重要器物。原谅我把当作一种器具,因为在一个特定的年代,注定了她人生的卑微。乡人在背后很乐意对她的谈论,甚至有丝丝宣泄。事实上每一次谈论,都会赋予一种新的词语,比如淫荡、妖妇、狐狸精等,这样变化多端的词语太多了,它带给人的感觉几乎都是出于贬义的本意。

其实对于她很多的物事,均是出于母亲不经意的絮说。母亲是一个心底极为柔软的人,那些原本與她毫无关联的人和事,因为弱小怜悯,成为母亲心中的丝丝牵挂,时不时出现在母亲的叹息中,时重时轻,时急时缓。

那个可怜的人是旧社会的一个女人,何处来,无从考究;何处去,也不知道。但大家都知道她是一个国民党军官的女人——人们深恶痛绝的反动派的女人,将会陷入怎样的处境。有人猜测,她是从北方一路溃退到南方,过了长江,来到了我们这个小村镇,或许是一路流浪,颠沛流离,甚至我可以想象行程的狼狈。母亲的记忆犹新,一个女人,蓬头散发,满面烟尘,却穿着一件墨绿色的旗袍,虽然沾染了污迹,却掩不尽身材的袅娜。母亲揣想,她应该是富贵人家的小姐,从她落魄的蛛丝马迹中流露出的高贵,即使尘土也掩饰不住。我也固执地以为。当然对她的猜测,更多的是她的男人(对于反动派是不能称呼爱人,少年时总认为反动派是冷血动物,没有爱,更没有情),有人说是师长,有人说是团长,也有人说也就是一名小小的连长。在战火纷飞、硝烟四起的年代,能一路相随,应该是男人的百般宠爱,可惜,她生不逢时,也许正是应准了女人的红颜薄命。在她如花似玉的年纪,一个政权的崩溃,断送了她的荣华富贵。败退长江天堑之后,她的男人呢?那个戎马一身的军官,战死沙场?还是仓皇逃离?无从揣测。但至少把她抛弃在长江之南了。抑或是战争的残酷,抑或是情感的失落,她的人生向着没有光的地方一路滑翔,无人能够阻挡。她的精神在沤烂发酵,外表却是平静漠然,有时自言自语,自问自答,却又声若蚊蝇,无人能懂。还好在我生活的小镇,还是有更多的温情与怜悯,终于有一间废弃的小屋,成了她的栖身之地。有好心人给她送来了简易的木床木桌木椅,还有一些弃旧的衣服和棉被,那些容易被抛弃的废品,却成了她一生都拥有的珍品。

安顿下来简单,生存却谈何容易?原本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弱女子,流落民间,又无缚鸡之力,不知农事耕种,又无技艺养身,这个女人最终选择了乞讨——沿街要饭(湘北地区以此称呼)。乞讨成了她唯一的谋生方式。沿着每一条街道每一条河流,沿着每一处有生灵居住的地方,去找寻养活自己的杯水车薪。那些无足轻重的残羹冷炙,对于她来说,那是无比丰富的大餐。活着就是生命的全部意义。每个人都有一段不为人知的过去,活着,生活便是根本。或许对于她来说,这是一种等待,一种守望。念想,坚硬起来就是信仰。

行乞也是需要讲究方式的,比如类似拦截一样的死皮乱缠。但她总是小心翼翼地站在人家大门口,从不跨过门槛,细声细气地乞求,不在于多少,不在于荤素,甚至面对冷嘲热讽。很多的乞讨者衣衫褴褛,蓬头垢面,一绺蓬乱的头发遮住眼睛,身上散发出难闻的气味儿,那是利用人类的同情心博取别人的施舍,却给人一种恶心之感。作为一个乞讨者,她却始终收捡得干净整洁。譬如,她的头发始终挽着,像一个小媳妇。她的衣服虽然补过无数次,补丁叠补丁,但每一个补痕,针脚细密,可以看出她的女红功夫了得,应是出自一个心灵手巧、兰心聪慧的女子之手。甚至她面无表情的脸,也不像叫花子。许多乞讨者总是拿着一只残缺的瓷碗,一双长短不一的筷子,甚至只是两根不规则的树枝。但她不一样,似乎刻意保存着曾经的高贵。她一手提着一个竹篮子,篮子上居然蒙上一块印染的蓝花布,虽然陈旧,也很整洁。另一只手拄着一根竹棍子,一定是用来防狗的。她走路轻巧无声,但从不低头弯腰,单薄的背影里隐藏着悲哀。每到一家乞讨,说话细声细语,她两片薄薄的嘴唇一开一合,几乎让人不知道她在说些什么。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人家早已知道她是一个乞讨者。对于一个乞讨者,狼吞虎咽是最好的表述,但她讨饭,从不在路上吃,一定要回到自己的小屋,像一个正常人家一样,坐在小桌上,细细的咀嚼,慢慢地品味。吃完饭后,不紧不慢将筷子放在碗上,拿起手绢擦了擦嘴,微微一笑,离开饭桌,泡上一杯热茶,慢慢地喝。一屋子的烟火气息。而我们年少时吃饭总是喜欢满屋子乱跑,甚至东家串西家。后果是一跤倒地,鼻梁磕在饭碗上,至今留有一道印记。惹得母亲责怪我们,吃冒得吃相,坐冒得坐相。这时,母亲总会拿凡疯子来作教案,告诫我们讲规矩。在民间,规矩无处不在。

乞讨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那条古街原本就不长,两三千米长,近两百户人家。我家住在街尾,至今记得门牌号码是198号,倒手第三家。再过去隔一片菜地,就是永丰村喻家组。原本不多的人家,一天三餐饭,挨家挨户去讨,去早了,人家的饭没熟,自己的肚子都没有填饱,那里有让你先行一步的,自然是空城计;去晚了,已是冷火炊煙了,即是有点残渣剩汁,又喂了猪狗,讨一顿饱饭还真不是一件容易事。我记事起,已是七十年代中期了。凡疯子已是面容枯槁的中年人了。记得有一次中午,她悄无声息来到我家门前,以一种虔诚祈望的姿态。看得出饿得无精打采,神情落寞,薄薄的嘴唇有一层白花状的干裂。我家刚吃完饭,母亲正在洗碗。凡疯子掀开蒙在篮子上的花布,里面一只蓝花瓷碗,果然是空的。母亲生性善良,拿出剩饭剩菜全倒给了她,并开玩笑地说,禾里搞咯沙,跑遍了一条街,饭都冒搞到一碗。凡疯子细细地道了一声谢,低头迅疾里往回走了,其匆匆的样子竟有些逃离的味道。

有时凡疯子也到镇子附近的村庄里要饭。上街有方家,下街有永丰村,南面河对岸是渡头村,北面是杨家。实在没有办法了,她才选择去村子里。她原本就怕狗,可是农村喜养狗,一则防盗,二来到了年关可以吃狗肉。乡下的狗,是眼光极为势利的动物,对畏首畏尾,穿着破烂不堪者穷追不舍。奇怪,凡疯子穿着齐整,可总免不了狗的追逐。是狗鼻子的灵动,还是另有原因?细想一下,一定是狗眼,补得再整齐的衣物,也是破衣,哪有狗咬光鲜而又精神之人呢?狗眼看人低。一声狗叫,招来整个村子里的群吠,气势汹汹,让人胆颤心惊。一个弱女子,一根小小的竹棍,最多只能充当摆式而已。凶狠的叫声让她只能退避三舍,远远地绕开这种凶猛的动物。

生理上的生存容易,但精神的生存却是更加艰难。一个弱女子独居一隅,自然少不了心怀不轨之人的觊觎。郑屠夫就是其中之一,一个满脸横肉、身材短粗的鳏夫。郑屠夫生性懒惰性格暴躁,又好酒贪杯,他的妻子就是被他活活打死的,只是那时没有家暴一说。老婆是面锣,有事无事敲几砣,是乡村男人司空见惯的事。这样的男人,哪个女人愿意跟随相伴哩,无异于飞蛾扑火。残留在童年记忆中的他便是这样一位鳏夫。郑屠夫盯上了凡疯子。面对他的软硬兼施,凡疯子最好的武器就是一把剪刀。母亲说,好像是一个下午,正在堂屋里做针线活,缝补衣物,凡疯子来了。午餐已过,晚饭尚未下锅,母亲笑着说。凡疯子窃窃地说,想讨母亲手中的那把剪刀。母亲欣然应允。凡疯子一脸满足地离去。正是这把小小的铁器,成为她的护身之物。这把简单、冰冷的铁器一定见证了她无数的隐痛和屈辱。正如它剪开柔弱的布,布的断裂声就是反抗与呐喊,埋藏在结痂的痛里,甚至更深处。仇恨在心底,从未消失,哪怕是一个精神失常的人。凡疯子讨饭,从不进他的家门,甚至是绕道而过,一直终老。

曾经有一段时期,她被当作潜伏的特务,传说她的老公已逃往台湾,伺机反攻。装疯只是巧妙的伪装而已。她一度受到审讯监控,甚至抄家,那个巴掌大的房子被掘土三尺,除了泥土还是泥土,唯一搜出的是一件旗袍。那是一件刺绣的旗袍,墨绿色的,缀着白色的牡丹花,压在破旧的箱子底,应该好多年没有穿过,像冷宫里一位花容月貌的娘娘,兀自看那香炉里的冷香,一点点地燃尽,薄凉,薄凉!

旗袍原本是中国女性的传统服装,淋漓尽致地演绎着中国女性的特质,传承了古韵丰盈的中国情结,它是中国女装古典美的精华,是千年历史的另一种氤氲。正如女作家张爱玲所言:旗袍是暧昧的。喜欢这样的画面:江南的春天,撑着油伞的婀娜女子,着一袭素色旗袍,缓缓地走在江南的烟雨里。但在一段特定的年代,却被视为“封建糟粕”,甚至是资产阶级情调的典型器具,如洪水猛兽,甚至一度在人们的生活中消失殆尽,无处寻觅。其实母亲的内心也有一个小小的秘密,年轻时拥有一件绣花旗袍,我知道那是母亲的心结。如今母亲已近八十高龄了,我曾开玩笑,帮她做一件旗袍,已是轻而易举的事。母亲讪笑,背驼了腰弯了,再漂亮的服饰也是浪费。她的笑容背后有更多的无奈和遗憾。可惜,青春不再。而凡疯子的旗袍,一定是爱情的信物,遥想当年也曾恩宠叠加,无限芬芳,沾染的是细细密密的心事,是层层叠叠的故事,如今却成为她灾难的见证,夹杂着战火的尘灰,诽谤,攻讦,怀疑,舆论如利箭穿透了她那一件丝滑华贵的旗袍——反动派夫人,隐藏的特务,她的精神深处洇出殷红的鲜血。一袭旗袍,满是泪水。

许多年后,我至今依然记得这样一幅画面——头戴尖尖的纸帽子,胸挂大大的纸牌,脸上涂抹着黑烟灰,一手拿铜锣,一手敲打,嘴上喊我是反革命分子,我是黑五类。在她的身后,移动着黑压压的人群,他们的脸上满是鲁迅笔下的微笑。批斗会上,台下的人高呼口号之时,她却瞪着迷茫的眼睛,对着台下的人咧嘴媚笑。她的存在,让那个时代多了一个斗争的对象。

那时开批斗会,总是两个典型,一个是她——不折不扣的反革命分子。一个是离我家不远的一个知识分子,会画画会摄影会写一手漂亮的毛笔字,可惜他父亲是旧社会的乡贤,作为地主,被镇压了。自然他难逃厄运,成了黑五类。他有一个女儿,比我大几岁,贤惠聪灵,她的名字叫贞子,也许是她父亲希望她像一棵女贞树一样坚贞。她继承了父亲的天赋,画得一手好国画,或许是父辈的经历对她的影响,她无欲无求,从不慕虚名,相夫教子,真的如一棵树,在春夏秋冬中默默轮回。正如女贞亦香,是暗香,若有若无。古诗说“暗香浮动月黄昏”,夜静时,花与叶的颜色都归于几笔墨痕,一缕清凉的暗香,浅浅淡淡,闻了草木的气息,引人无思无欲,天地安然。

当我上小学之时,对世事略知一二,疯女人已是韶华已逝,流年殆尽,像一把风干的木材,岁月的风霜已经逐渐抽干了她生命中的血脉。曾经对于很多的小孩来说,她是妖魔鬼怪的化身。三岁娃娃不听话,父母亲只说一句,凡疯子来了,立马悄然声息,不哭不闹。年纪稍大一点的孩子,就不再畏惧,甚至在她背后喊,疯子,疯子。曾经我们偷偷到河边戏水,不敢走大路,绕小路经过她的小屋,唯一给我留下的记忆是门前竟然有一排女贞树。是野生的?还是她刻意种植的,不得而知,也无心考究。

后来听说凡疯子死了,应该是无疾而终,平静地结束了她沧桑晦暗的尘世之旅。乡人说,昨天还在下街办寿酒的喻爹屋里讨了好饭菜哩。真的,一个人说没就没了,没有家人没有亲朋无人痛惜。或许,她压根就没有存在过,只是一个虚构。村里几个热心肠的老人帮她料理后事,居然发现了一张相片,泛黄,但掩饰不了俊里靓女的芳华。相片的背后却是一个人对世间永恒不變的爱情的痴心妄想——有一个知心恋人,相濡以沫,相伴到老。可惜,所有的以为终究只是梦境一场,经历了,沉寂了,已是性情凉薄,甘苦自知。曾经被作为特务证据的旗袍,撕碎了,还在,压在破旧的木箱底,居然用细细的线缝上了,不细看,还以为是一件完美的服饰。这件见证了一段青春的器物,也终将老去,留下的只是一段苍茫的记忆。老人帮她穿上,只是再也找不回曾经的丰采与美好。旗袍曾经是一种美的代名词,如今还是,因为青春永远一代又一代传承。在清理房间时,又发现了几千元现金,全是零碎的角票,整整齐齐叠放在她的枕头下。抑或是她料到了自己的归去,希望这一点点钱有人为她处理一下后事,让自己风风光光地奔赴阴间。乡人便用这些钱为她置了一具薄薄的棺材,停放了一个晚上,唱了夜歌,放了鞭炮。第二天在镇上后山一个乱坟堆,像种一棵树一样葬了。人来了终究会走,歌响起又会熄灭,万物依旧静默如初,除了阳光和树木,什么都没有。我原本想去看看,一个小土堆,没有墓碑,在荒野中是一种怎样的凄凉。但终究未去。有时,一点念想,片刻被风吹了,什么也没有留下,没有痕迹和气味,这也就是事物消失的最后底线。时光如水,一个小小的坟堆因为无人打理而将渐渐消失,野草会覆盖,会开出野花,甚至结出野果,采野花野果的孩子绝对想不到脚底下掩盖的枯骨。

一次回乡,无意中经过那座小屋,已经坍塌,凄凄芳草,苍凉落寞。屋旁边的女贞树竟然有碗口粗,长势繁荣。树上竟隐藏着一个鸟窝,一只黑色的乌鸦,站在树的顶端,两三声鸣叫,叫声凄凉,让人心如冷水。忧伤,潮湿了便格外浓、深。

正是五月下旬,天空低垂,乌云水泼墨一般,阳光穿过淡薄的地方,洒下来有些虚弱,正好影射着沉寂的女贞树上,有小米粒一样的花苞洒在枝头,星星点点,含着绿,鼓鼓欲胀,静待花期。再过些许时日,细看女贞枝头,绿渐浅,白渐浓,小米粒四瓣张开,连成片,竟是一层飘摇的雪。花落籽出,到了秋天,一树细密的贞子,紫黑,微甜,是鸟类生存的食物,甚至是少年解馋的零食。更重要的是还是一味中药,补肾益阴、养肝明目。我时常感慨大地的神奇,一片叶,一段茎,一粒果实,在中国都是救死扶伤的良药。

行止居宿在洞庭湖畔,常常都会遇见女贞树的身影,一抬头,一转身,它就在你的眼前,轻微、细小,淡泊、精致,清幽无限。我愿意,把女贞树当成最贤惠的植物,视为树中之淑女,素裙曳地,香了一地。

金樱子

父亲一生唯一的嗜好——喝酒。如今八十高龄的父亲每餐仍然可以喝二两白酒。我想,父亲这一生如果离开了酒,将是多么的孤独。

父亲幼时家贫,他的父亲,也就是我的祖父去世得早,后来随母改嫁,继父是铁匠,父亲自然操起了铁锤。父亲没有读多少书,更没有什么高尚的爱好,唯一让他开心的是喝酒。父亲常常说不喜欢喝瓶装酒,其实是那时家庭拮据,全家七口人,全凭父亲的一把铁锤,叮叮当当地填饱。人言世上有三苦,打铁撑船磨豆腐。所以父亲只能选择廉价的谷酒或茴丝酒。我时常成为父亲的买酒差使,因为可以落一两分零花钱。父亲也喜欢用草木泡酒,那些乡野草木的叶、茎、花和果实,如杨梅、桂花、菟丝子、五味子、桑椹,都是泡酒的材质。还有一种乡下很平凡的野果子——鸡洋里,学名叫金樱子,我们也叫糖罐子、刺梨子、刺泡里,也有地方称呼山石榴。果实有一点甜味,绵长幽香,甜涩相间。因为那一点甜的诱惑,成为少年时代的零食之一,至今记忆犹存。霜降过后,金樱子变成了橙黄色,烙于季节的深处,在萧瑟的深秋中,显出它的好来。草木总是喜欢用黄色或红色来炫耀它的果实,苹果、桃、枣子是红色,桔子、梨子、柿子是黄色,其间的秘密是草木用鲜艳的色泽吸引鸟兽的光顾,成为它们的食物,并随它们走向四方,一枚果核将在另外一个地方扎根萌芽,生长成一棵树一株草,再开花结果,红的果黄的果。如此往复。

金樱子其实是一种野刺。枝上有刺,叶上有刺,果上也有披针刺。乡人常用它来做篱笆。少年关注的是它的果子。金樱子的果实,比任何一种果实生存的时间要长。三月开花,四月结果,要到十二月才能成熟,历经春夏秋冬四个季节的跨度,把春的温和,夏的酷热,秋的丰厚,冬的寒霜,一并揉进果实里,催生出金樱子的甜蜜,在霜雪的冷寂中,显出恬静淡泊的沧桑味道来。金樱子的果小,形状酷似一粒枣子,要吃它并不容易,枝上有刺,锋芒毕露,而果子上也布满了细小的刺,一不小心,刺你一下,真还有点痛。但刺抵挡不住少年时代饥渴的嘴,我们用剪刀剪下果子,扔到草地上用脚轻轻一搓,遍布果身的刺就断了。确实,一场风霜早已摧毁了刺的内骨,貌似坚强的外表已霜化成一枚柔弱的果实。在衣服上稍稍擦拭尘土与残刺末屑,剥开,内面满满的种子,如麦粒,又像极了鸡菌子(鸡胗),怪不得村人叫鸡洋里,那是湘北地区农村对鸡胗的俗称。剔除籽,剩下一层薄薄的果肉,放进口中细细咀嚼品尝,有着蜂蜜的味道,幽香萦齿。这是少年时代难得的美味呀,这一点甜温暖了少年的冬季。

其实,金樱子远不只是童年时代的零食。古代医书上写道:益气生血,补肾固精,有壮筋骨,暖腰膝的功效。李时珍称赞其是无故而服之,以取快欲则不可。若精气不固者服之,何咎之有?在中药铺,金樱子就是一味中草药,在湘北水乡,有一方子,就与金樱子有关。把金樱子与鸡头实(芡实)配伍制作水陆丹,益气补真甚佳,得到农家人的喜爱。鸡头实生长在温柔水乡,金樱子成长在荒野山坡。就这么互不相干的两个,跋山涉水,不辞劳苦,跌跌撞撞地就奔向一个小丸子,这是宋代的洪遵老先生诠释着娇嫩与结实,细腻与粗犷。在村人的心中,金樱子的真实在于它的壮阳之功效。正是这一功效,让这原本只是乡野平常简单之物变得金贵起来,连它的名字都扣了一个“金”字,不容易呀。金樱子凭着这一功效击败了众多的草木,登堂入室,步入寻常百姓家,高高摆放在木柜子,格外引人注目。一坛浅黄的药酒背后隐藏着农家满满的幸福。

秋天是最美的魔法师,一场风过,叶子橙黄,果子醇香。霜降过后,金樱子的叶枯了,只剩下果子在凛冽的风中守望。因为有刺,鸟雀不敢啄食,唯有少年的蜂拥而至,它们终会找到最佳的去处。

假日时分,少年起了早床,呼朋引伴,提篮背篓去山野摘金樱子。其实在每一个少年心中早就有了心仪已久的地方。金樱子喜欢生长在田墈山坡,蜇伏于大地上,粗壮肥硕,满生硬刺,如荆似棘,生命力极其顽强。春生叶,夏结果,到了冬天,成了一摊刺篷,如果不是浑身是刺的果实,金樱子早成了农人锄头下的杂木。一上午的付出,換来一篮子的收获,正午时分,少年提着沉甸甸的篮子回家。此时,太阳当顶,暖暖地照耀在村庄每一个农家。母亲正在厨房里忙碌,有炊烟从屋顶上散出,融入蓝天,香味弥漫了整个村落。少年的鼻子尖哟,早就嗅到了煎鸡蛋的香味,那一定是母亲对他的犒劳。进入冬季,父亲也从忙碌的劳作中稍稍闲适下来,稻子收了,红薯挖了,油菜籽已落了地,正在泥土中躁动不安。老牛卧在牛栏咀嚼着稻草的芬芳。父亲睡了个懒床。一年四季父亲也难得懒一次床,做不完农活,让父亲难以休闲。即使在冬天,一个上午父亲就蹲在院子收拾农具,锄头肩松了,铁锹换了一个新木柄,犁铧被打磨了锋口,上好油,挂在杂屋的墙壁,只等春风的召唤。少年的归家,父亲原本平静的脸多了一层厚厚的笑容,阳光下仿若秋天绽开的菊花。平时父亲一脸严谨,言语又不多,有时少年犯了错少不了要挨一下父亲粗砺的手指。今天,父亲一脸的笑,让少年顿觉阳光的美妙。父亲没有说话,一手接过少年的竹篮,一只手摸了摸少年的头,不重不轻,却让少年的心更加贴近了父亲。少年进屋捧了一碗凉茶,“咕噜”“咕噜”地猛喝了几口,坐在门槛上,看父亲挑选一只只颜色澄黄,饱满涨实的果子。母亲急急忙忙去村东头酿酒的吴爹家中,打回了十斤粮食酒。父亲把选好的金樱子用手掌搓掉刺,洗净,沥干水放入酒瓶。那是一只大玻璃瓶,透明清爽,浸泡的金樱子历历在目。最后玻璃瓶被父亲放到内屋的木柜顶上,少年清楚地看到果子的安详宁静,只是他年少的心并不懂得瓶子背后的隐喻。十年后,少年终于领悟了金樱子禀藏的芬芳。历经七七四十九天,纯白的粮食酒变成了金黄色,如霜后金樱子的橙黄,成为父亲饭桌上的佳酿,温暖着父亲每一个艰辛的日子。

在乡村,每一个农家都会泡一瓶酒,主要是自己喝,客人来了,也会像宝贝一样拿出来,显示出酒的珍贵。酒是农家待客不可或缺的礼仪,也是农家汉子款待自己的最好方式。为了泡一瓶药酒,家里没有小孩的,男人亲自上阵去采摘。如村西头的细良,高中毕业,人如其名,长得瘦弱纤细,像一根豆芽菜,幸好戴一副眼镜,又会吹笛子拉二胡,像一个知识分子,可惜复读三年,棒锤终未钻穿牛皮,跳跃龙门的念想始终跨不过去,无奈认命回乡务农,后选择邻村的一名大龄女子结为夫妻。婚后好几年了,妻的肚子总是不显山露水,安静得让人心慌。细良急了,总是埋怨妻的土地不够肥沃,可是到医院检查后,细良耷拉着瘦小的脑袋回了村,不说话,倒是妻子却昂起了头,时不时在院子里骂那只打鸣的公鸡,骂得公鸡整天也耷拉着头。医院回来的那年深秋,一场寒霜,天未亮,细良背着星光早早地出了村,太阳还刚刚跑到山尖上,细良就摘了一篓金樱子回了家,结果害得少年跑到山里好远才釆回一篮子。原本不喝酒的细良开始一日三餐地抿上一口小酒,当然是浸泡的金樱子酒。两年后,细良的妻挺起了肚子,着实让细良昂起了头,尽管是生了一个女儿,也让细良看到光明,摆脱了羞愧。女娃取名叫樱子。抑或是对草木的一种感激之情,其实是乡村对大自然的敬仰。一株质朴的草木有时也能为人类心目中的图腾。女娃在岁月中努力生长,村人说咋看也不像细良,像村长,像极了村长外八字走路的姿势。那一晚,村子里弥漫着唢呐声,把村子压抑得半晌未醒过神。第二天,细良的影子消失在村口的苦楝树下,正是春末夏初,苦楝树花开正艳,却有一股浓厚的苦味,浸润着整个村落。父亲一大早起床,站在院子里,翕动着鼻翼,说,一坛好酒呀,陈酿的金樱子酒。果然,少年发现,在细良的屋檐下,有一摊酒的残痕,玻璃渣子凌乱在尘土中。可以想象那坛父亲说的好酒已浸入到泥土深处。后来听人说,细良跑到最南边的城市打工去了。不知他是否还在喝金樱子酒。

花开无心,草木无情。少年心中的金樱子花却是有情也有心。金樱子属蔷薇科,花朵大,像山野中的栀子花,洁白,素雅,五个花瓣,近乎圆形,中间是花蕊,颇有些像小朵的莲,在一大片绿中特别清澈明亮。四月,暮春时节,繁华盛开,山上的花该开的都开过的,蔷薇属的植物开始默默登场,赶趟儿似开在春天最后的日子。在那个时节,金樱子是极不起眼的。各种野草莓都已成熟,是对孩子们最大的蛊惑。农人忙着春耕,对金樱子开花无心顾及,少年们却格外关注。少年的心事当拿云,谁念幽寒坐呜呃。少年不再是单纯的童年,图画中多了一些色泽。

金樱子花,好漂亮的一种叫法,顾名思义,像一个青春萌动的少女,令少年怦然心动。每年花开,成为一种表示爱情的信物,相当于现代的玫瑰。金樱子枝丫上有刺,玫瑰亦是如此。只是玫瑰大红,喻示着爱情的火热,而金樱子花洁白,正是反映早恋的纯洁。十四五岁的少年正进入青春期。那个年代少年对心里喜欢女同学,也会釆几朵金樱子花,找一个机会放到女同学的抽屉或者书包。收到花的女生,先是恐慌,心怦怦乱跳,似乎有一只小白兔藏在胸前,脸色绯红,眼睛不敢与人对视。过后,才偷偷地寻视,究竟是哪个男生。哪个少女不怀春。感情有时就是那么奇妙,一睃巡,与送花男生的眼睛对视,犹如无线电波,悄然间对接。暗号原本如此简单。一旦是心仪已久,自然顿觉海阔天空。陌上花开,可缓缓归来。一朵乡下简洁的花也是一段初恋的见证。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再见那朵金樱子花,记忆中幸福依然。

但是金樱子花的背后却隐藏一位纯朴女生苦恋的一生。这是少年班上的女生,宁静淡雅,干净利落,言语极少,长长的头发扎成一根大麻花辫,随着季节的变换,发梢上变换着栀子花、茉莉花,永远飘逸着清浅的香味。那一年学校来了几个师范学校的实习生,其中一个男实习生教少年的英语。实习生温文尔雅,不仅英语说得流利,而且教学活泼,一下震住全班的同学,尤其是女同学。实习生让那个女生深怀情愫,只要是英语课,原本文静的她答问非常积极,而且常常利用课间休息主动找实习生请教。可惜时光短暂,实习生即将回校,时值暮春,女生釆了一束竹丫,抽掉竹梢顶端上的叶芽,再把金樱子花插进去,俨然一束盛开的花朵,送给实习生。当车消失在路的尽端,女生也是泪流满面。后来女生偷偷地给实习生写信。鸿雁传书,让老师发现了端倪。老师偷拆了一封信,有一句话打消了批评女生的念头——我在师范的大门口等你。那一年正是初三,离中考只有一个多月了。那个年代,初中的佼佼者可以报考中专,主要是师范、卫校、农校等学校。那可是改变命运的学校。跨进那个学校的门,你的整个人生从此改变。正是这封信推动了女生的学业,中考前夕,女生以第一名的成绩获得报考中专的资格。那一刻,女生的心里一定绽放着一个幸福的场景,心仪的人儿正站立在师范的门口,他的背后是蓝天白云,有鸽子划着弧线,那一定是个心的形状。

命运有时过于诡秘。中考如期而至,正逢女生的生理现象,而偏偏女生又有痛经,她忍受痛楚参加完考试。少年无法想象。女生的命运从此出现裂痕。成绩出来,女生以一分之差与师范失之交臂。那一段日子呀,对于女生是怎样的煎熬。女生似乎不愿意服从命运的安排。她决意重头再来。可偏偏有政策规定,复读生不准报考中专。她铤而走险,隐姓改名,转到另外一个乡中学求学。一年之后,她如愿以偿,超过分数线几十分,成为县里的中考冠军,却又应证了“树大招风”。这是古人的哲学。千真万确。一纸告状书,将她从巅峰中狠狠地抛向地狱。她的中考成绩作废。命运的魔手撕扯着一个还只有十六岁的小女生。她小小的身体无法抵御如此巨大的冲击力。疯,是她最好的结局。她开始面壁而立,喃喃自语,似乎在忏悔,更是宣泄。她时常游荡于荒郊野外,时哭时笑。每年春天,她竟然不会忘记采一束金樱子花。

花让她平静,让她安宁。花罢了,她的生活也就罢了。

少年为她惋惜呀,却只能眼睁睁地看她在身边走过。少年的心在滴血,因为这是他曾经偷偷地送过金樱子花的少女。少年曾将一束金樱子花放到女生的抽屉。不料,女生休了两天病假。渴盼的少年呆呆地望着那个熟悉的座位,却没有熟悉的人打开抽屉,然后张望,他的眼睛曾经是苦苦地等待着那一个回眸。这就是缘。缘的含义如此简单。

几年后少年高考金榜题名,辞别山村,进城求学。后来栖居城市一隅,娶妻生子,少年渐被岁月的刀锋削成中年。时光匆匆,一晃三十多年。那一天回乡,路边金樱子花开得正艳,曾经的少年突然想到了细良,那个叫樱子的女娃,当然最为牵挂的是那个女生。他拨通曾经的同学,同学淡淡地说,她疯了几年后,离家出走,生死未卜。几十年,音信全无。

少年没有说话,只是手中的金樱子花被捏成碎片,飘落在尘土间,很快成泥。

中午,母亲格外开心,炒了几个少年喜欢的菜。父亲也打开浸泡的金樱子酒,金黄金黄。能陪父亲喝酒的日子是多么幸福呀,可是今天曾经的少年浅浅地抿一口,满嘴都是辛辣味。

仲春的午后,洞庭湖的草木正摇扬葳蕤。空山无人,水流花开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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