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來穎
在中國運河體系當中,兼具天然水道利用與人工開鑿的重要通道——靈渠,在貫通珠江與長江兩大水系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因秦命御史監史禄,自零陵鑿渠至桂林,後人又稱此渠爲“秦鑿渠”,也稱湘桂運河、興安運河。自秦代開始,經過漢代馬援、唐代李渤、魚孟威,到宋代李師中幾代人的修護整修,終於完成。關於靈渠營造始末的記載,見於傅增湘《藏園羣書經眼録》卷五《史部 三· 地理類·地方志》著録的“重修靈渠記”(唐魚孟威,咸通十一年)和“興安縣浚靈渠記”(宋李師中,嘉祐五年)(1)《藏園羣書經眼録》卷五,中華書局,2009年,358頁。。其中魚孟威《桂州重修靈渠記》文字俱載於《文苑英華》卷八一三《記》(《全唐文》卷八○四同)(2)《文苑英華》卷八一三,中華書局,1966年,4297頁;《全唐文》卷八○四,中華書局,1983年,8453—8454頁。。另外還有黄裳的《靈濟廟記》(3)《全元文》卷一六四七《黄裳·靈濟廟記》,鳳凰出版社,1998年,37—38頁。等。這些文字資料爲我們瞭解歷代靈渠的修建和維護提供了寶貴的資料。
唐代修靈渠的李渤,就是蘇軾名篇《石鐘山記》中提及的李渤。李渤的貢獻見於著録的有《真系傳》一卷、《禦戎新録》二十卷(4)《新唐書》卷五九《藝文三》,中華書局,1975年,1523、1552頁。、《唐大覺禪師塔銘》、《唐辨石鐘山記》(5)《金石録》卷九《目録九·唐》,齊魯書社,2009年,85頁。等。一直以來,嶺南地區留下了不少唐代貶官的足迹,也留下了他們諸多抒發胸臆的文學作品。在貶官羣體中,不乏有作爲者,即使被迫在地方上任官,其間對地方社會經濟的治理也值得一書。李渤即是他們中的一員。李渤在廣西修治靈渠,恰逢他貶官於當地。他的仕宦生涯,大致是從憲宗朝開始入仕,穆宗、敬宗時主要在地方任官,史載:“長慶、寶曆中,政出多門,事歸邪倖。渤不顧患難,章疏論列,曾無虚日。”(6)《舊唐書》卷一七一《李渤傳》,中華書局,1975年,4441頁。所以,他以直言進諫出名,也因而肇禍遭遣。梳理一下史籍中李渤的相關記載,還原他在踏入官場後的人生經歷,獲表1如下。
表1 李渤歷官
李渤在地方上任刺史時,對於地方治理的貢獻大致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第一,在他出任桂州刺史之時,史載“桂有灕水,出海陽山,世言秦命史禄伐粵,鑿爲漕,馬援討徵側,復治以通餽;後爲江水潰毁,渠遂廞淺,每轉餉,役數十户濟一艘。渤釃浚舊道,鄣泄有宜,舟楫利焉”。(7)《新唐書》卷一一八《李渤傳》,4286頁。這就是他疏通靈渠的真實記録。
第二,在江州刺史任上,“治湖水,築堤七百步,使人不病涉”。(8)《新唐書》卷一一八《李渤傳》,4285頁。便於往來交通。
第三,他鑑於“渭南縣長源鄉本有四百户,今纔一百餘户,闅鄉縣本有三千户,今纔有一千户,其他州縣大約相似”的現實,認爲户口逃亡的原因在於“均攤逃户”。所以,他提出“夫農者,國之本,本立然後可以議太平”(9)《舊唐書》卷一七一《李渤傳》,4438頁。的主張。
第四,對於張平叔徵三十六年前,即貞元二年的逋懸的做法,深惡痛絶,提出反對意見,獲得蠲容,而造福江州百姓。
城市研究的重要史料是地方志。以都城長安和洛陽兩京來看,宋代宋敏求曾經有《長安志》和《河南志》,《河南志》的亡佚部分,由徐松等綴補而成,而《長安志》原缺地圖有賴元人李好文撰成《長安志圖》;加之《雍録》作者程大昌、《類編長安志》作者駱天驤也分别爲宋元之人;而類似《大業雜記》(唐人杜寶)、《兩京新記》(唐人韋述)等唐代撰述則多有散佚,幸賴現今學者輯佚補缺。所以,研究唐代都城乃至地方城市,離不開宋元人的撰述之作;而唐代地方志所存寥寥,同樣寄希望於宋代地方志中輯録有關唐代的材料。與此同時,宋元方志的發展也體現出更多的文化特色,一是更加側重歷史古迹的内容,二是更多文化性。其中對“興廢遷徙”的注重使得我們搜求往古記述的可能性有所增加,故而從宋元地方志的資料出發,期冀對隋唐五代城市的書寫有更多可以挖掘的内容。
顧頡剛先生在爲朱士嘉《中國地方志綜録》作序時就地方志的源流以及唐宋時期方志留存的實際情況作了概述。“宋以前完書無幾矣,自宋而元而明而清,或順而游,或逆而溯,要當遍觀,不可割裂”。據《中國地方志聯合目録》統計,宋以前志書僅存五種;宋代志書存三十三種;元代志書存十一種。研究唐代城市,借助宋元方志之重要性由此可見。“夫以方志保存史料之繁富,紀地理則有沿革、疆域、面積、分野;紀政治則有建置、職官、兵備、大事記;紀經濟則有户口、田賦、物産、關税;紀社會則有風俗、方言、寺觀、祥異;紀文獻則有人物、藝文、金石、古迹,而其材料又直接取於檔册,函札,碑碣之倫”(10)李澤主編《朱士嘉方志文集》,燕山出版社,1991年,15—18頁。。正是因爲地方志採擷史料的廣泛和繁富,因而保留着諸多在正史當中難以識見的史料,彌足珍貴。
中華書局《宋元方志叢刊》輯録宋元地方志共四十一種,其中宋人所撰三十種,元人所撰十種(另有元李好文《長安志圖》三卷)。由於宋元方志留存有限,而且地域分布也不均衡,僅僅涉及今天上海、江蘇、浙江、安徽、湖北、福建、廣東、陝西、山東、河南。除了陝西、河南因爲是唐代兩京所在,方志種類較多,更以江蘇、浙江方志最多。其中江蘇十二種、浙江十八種,幾乎占據現存方志的大半數。故關於唐代城市格局與城建的考察,以淮南、江南道爲主(11)唐代淮南道、江南道所屬州有交叉,爲不同時期割隸所致,如景雲二年(711)割潤、常、歙三州屬江南東道,宣州屬江南西道。《揚州大都督上柱國英國公(李)勣墓志銘并序》(昭陵碑石)李勣卒贈使持節大都督揚滁和潤常宣歙等七州諸軍事,知此時三州依舊屬揚府(淮南道)。。具體到桂州,因其爲五管所在的嶺南地區,地理環境與國家政治中心偏離,特别是作爲羈縻州、化外州的特殊性,文化上的落後與地域的隔絶,故而材料更少。涉及到的有唐莫休符《桂林風土記》(光化二年)、段公路《北户録》(咸通年間)、劉恂《嶺表録異》(昭宗朝),以及宋淳熙間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和周去非《嶺外代答》。它們對於記録嶺南民俗風情、物産環境、社會生活等,尤其是關於靈渠的資料,彌足珍貴。
靈渠的開鑿目的有二,即“濟師徒、引饋運”。也就是説,一是爲了戰時的兵馬運輸,二是爲了平時的物資運輸。唐代兩任桂州刺史李渤和魚孟威在任上爲了這兩個任務,疏通靈渠,使之成爲運河體系中一段重要的通道。從李渤到魚孟威,兩次修靈渠(825—870)之間已經有四十五年,所以記文説“於今亦三紀餘焉”,一紀十二年,三紀乃三十六年。兩次修渠相距近半個世紀。
安史之亂以後,北方經濟破壞嚴重,人口凋敝,南方地區遠離戰亂,相對穩定,吸引人口南移。國家平亂,財政仰賴於江淮。肅宗至德初年,第五琦到蜀中謁見玄宗就提出:“方今之急在兵,兵之强弱在賦,賦之所出,江淮居多。若假臣職任,使濟軍須,臣能使賞給之資,不勞聖慮。”(12)《舊唐書》卷一二三《第五琦傳》,3517頁。玄宗即日拜第五琦爲監察御史,勾當江淮租庸使。權德輿在《論江淮水災上疏》中也説:“然賦取所資,漕輓所出,軍國大計,仰於江淮。”(13)《全唐文》卷四八六,中華書局,1983年,4962頁。此外,包括白居易“況當今國用,多出江南。江南諸州,蘇最爲大”(14)謝思煒《白居易文集校注》卷三一《蘇州刺史謝上表》,中華書局,2011年,1847頁。和韓愈“當今賦出於天下,江南居十九”(15)劉真倫、岳珍《韓愈文集彙校箋注》卷九《送陸歙州參序并詩》,中華書局,2010年,976頁。等,也都揭示出江淮財賦在國家財政中的重要性。具體而言,江淮財賦以東南八道爲重中之重,即李吉甫《元和國計簿》中所言:
總計天下方鎮凡四十八,管州府二百九十五,縣一千四百五十三,户二百四十四萬二百五十四,其鳳翔、鄜坊、邠寧、振武、涇原、銀夏、靈鹽、河東、易定、魏博、鎮冀、范陽、滄景、淮西、淄青十五道,凡七十一州,不申户口。每歲賦入倚辦,止於浙江東西、宣歙、淮南、江西、鄂岳、福建、湖南等八道,合四十九州,一百四十四萬户。比量天寶供税之户,則四分有一。天下兵戎仰給縣官者八十三萬餘人,比量天寶士馬,則三分加一,率以兩户資一兵。其他水旱所損,徵科發斂,又在常役之外。(16)《舊唐書》卷一四《憲宗紀上》,424頁。
江西居八道之一,其財賦的運輸至關重要。唐代前期,桂州一帶“往緣寇盜,户口凋殘”,景龍年間,都督王晙“改築羅郭,奏罷屯兵及轉運。又堰江水,開屯田數千頃,百姓賴之”。當時桂州的屯兵糧草仰仗其他州調撥,“常運衡、永等州糧以饋之”(17)《舊唐書》卷九三《王晙傳》,2985頁。。衡州和永州運往桂州的軍糧是因湘江的水路南下而進入桂州,中間經過靈渠與灕江貫通,才得以實現糧草運抵。這條運路就是李吉甫《元和郡縣圖志》中的桂州路。由此説明,在唐代前期,靈渠是發揮了正常的運輸功能的。
靈渠將灕江與湘江相聯繫,在最短的距離上,開闢出一條可以運輸與澆灌農田的通道。唐代經過了兩次大規模的疏通和修繕得以完成。唐代寶曆初,“渠道崩壞,舟楫不通,觀察使李渤遂疊石造堤,如鏵觜,劈水分二水,置石斗門一,使制之,在人開閉,開灕水,則全入於桂江,擁桂江,則盡歸於湘水。又於湘水鑿分水渠三十五步,以便行舟,灕水經縣郭中而流”(18)樂史《太平寰宇記》卷一六二《嶺南道六·桂州·興安縣》,中華書局,2007年,3103—3104頁。。此後渠道又廢,“咸通九年,刺史魚孟威以石爲鏵堤,亘四十里,植大木爲斗門,至十八重,乃通巨舟”(19)《新唐書》卷四三上《地理七上·嶺南道》,1105—1106頁。。記中提到修渠始於九年,次年完成,而記文則寫於咸通十一年。
桂州是南來北往運輸的要衝。咸通五年,唐懿宗説:“如聞湖南、桂州,是嶺路係口,諸道兵馬綱運,無不經過,頓遞供承,動多差配,凋傷轉甚,宜有特恩。”(20)《舊唐書》卷一九上《懿宗紀》,656頁。魚孟威開始修渠的咸通九年,恰是“南詔陷安南,敕徐、泗募兵二千赴援,分八百人别戍桂州”之時。此時的狀況是:
徵諸道兵赴嶺南。詔湖南水運,自湘江入澪渠,江西造切麵粥以饋行營。湘、灕泝運,功役艱難,軍屯廣州乏食。潤州人陳磻石詣闕上書,言:“江西、湖南,泝流運糧,不濟軍師,士卒食盡則散,此宜深慮。臣有奇計,以饋南軍。”天子召見,磻石因奏:“臣弟聽思曾任雷州刺史,家人隨海船至福建,往來大船一隻,可致千石,自福建裝船,不一月至廣州。得船數十艘,便可致三萬石至廣府矣。”又引劉裕海路進軍破盧循故事。執政是之,以磻石爲鹽鐵巡官,往楊子院專督海運。於是康承訓之軍皆不闕供。(21)《舊唐書》卷一九上《懿宗紀》,652—653頁。
因爲水運艱難,不敷供軍,故而采納陳磻石的建議,走海路運輸。在魚孟威的主持下,修渠工程“凡用五萬三千餘工,費錢五百三十餘萬”,在經費上,“固不敢侵征賦,必竭其府庫也;不敢役窮人,必傷其和氣也。皆招求羨財,標求善價,以傭願者”。也就是説,魚孟威自籌資金,雇人上役,工期“自九年興工,至十年 告畢”。
從兩次靈渠修築工程中,斗門的建設,最終達到三十六處,以調節控制水位,用於水道運輸和農田灌溉。《嶺外代答》中靈渠一段,校注本“斗門”注:
斗門,一名陡門,或作阧門,是用以減緩比降,提高水位,蓄水行舟,具有近代船閘作用的一種建築物。《代答》此條,實襲范《志》之文(見《通鑑》二五○注引),范《志》以三十六斗門創於史禄。據唐兆民之説,斗門創建於唐李渤,至唐咸通年間魚孟威督修時,才“增至十八重”。三十六斗門之數,始見於宋嘉佑四年李師中《重修靈渠記》,范説誤(見《粹編》引言)。按,秦建靈渠,如不知用斗門,則“循崖而上,建瓴而下”,殊難想像。且魚孟威《記》言李渤修渠以前,“年代寖遠,陡防盡壞”,“陡”指斗門,則先前未嘗無陡(斗)門也。唐説未可盡從。(22)楊武泉《嶺外代答校注》卷一《地理門·靈渠》,中華書局,1999年,28—29頁。
三十六斗門之説,見於宋代李師中所記。《新唐書·百官志》:“京畿有渠長、斗門長。諸州堤堰,刺史、縣令以時檢行,而涖其決築。有埭,則以下户分牽,禁争利者。”(23)《新唐書》卷四六《百官一》,1202頁。“凡漁捕有禁,溉田自遠始,先稻後陸,渠長、斗門長節其多少而均焉。府縣以官督察。”(24)《新唐書》卷四八《百官三》,1276頁。在第一條材料中,京畿的渠、斗門置長在此處有限定,那麽地方上的諸多渠堰呢?我們現在可以從出土文書得知,地方水道也同樣設置渠長和斗門長,以管理控制用水。另外,《天聖令·雜令·宋18》的用水法令,也有具體規定:
諸州縣及關津所有浮橋及貯船之處,并大堰斗門須開閉者,若遭水泛漲并凌澌欲至,所掌官司急備人功救助。量力不足者,申牒。所屬州縣隨給軍人并船,共相救助,勿使停壅。其橋漂破,所失舡木即仰當所官司,先牒水過之處兩岸州縣,量差人收接,遞送本所。(25)天一閣博物館、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天聖令整理課題組《天一閣藏明鈔本天聖令校證》,中華書局,2006年,370,430頁。
國家權力主導下的水利設施建設及其管理,體現在律、令、格、式諸形式的法制約束下,是國家政權對於基層社會管理的重要組成,從中央到地方各層級,體現了皇權統治自上而下的秩序構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