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凌锋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顾雏军案终于迎来了再审宣判的时刻。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顾雏军等人虚报注册资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决撤销原判对顾雏军犯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定罪量刑部分和挪用资金罪的量刑部分,对顾雏军犯挪用资金罪改判有期徒刑五年。
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提审的一起涉产权代表性案件,这一案件的再审工作深入细致全面,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开透明,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做出了最终的公正裁判。顾雏军案的再审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典型范例,是司法机关运用法治方式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有关产权保护政策的生动实践,充分体现出司法机关坚持公正司法、依法保护产权的决心和信心。
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有效地保护产权是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产权保护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强调要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2016年底下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强调要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审慎把握处理财产权和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
法治是保护产权的最可靠方式,依法有效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的财产权,有利于提升人民群众的财产财富安全感,形成社会的良好稳定预期,增强全社会的创业创新动力。依法保护产权是动态的过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法治的完善,保护的范围和力度都在变化,如何客观看待和处理涉产权案件中的时代背景、社会状况、经济政策、发展变迁等复杂的历史因素,对于司法机关来说是一项重要考验。
我们看到,司法机关在顾雏军案再审中充分考虑有关历史背景和客观因素及在案证据不足等客观实际,对有关行为做出了公正的认定和处理。同时,法庭宣判后,审判长当庭向顾雏军等做出释明,告知他们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向原做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这些既体现了党中央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的要求,又向全社会释放了产权司法保护的积极信号,对于激发企业家创业创新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依法保护产权是一体两面。一方面,我们强调,对于一些民营企业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一些不规范行为,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处理,让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另一方面,各类经济主体也要坚守法治底线,做到守法经营,这是任何企业都必须遵守的原则,也是长远发展之道。顾雏军案再审改判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纠错的基本原则,对于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的犯罪行为,依法认定有罪并判处刑罚。这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实事求是、坚守底线、公正司法的坚定立场。司法裁判不是和稀泥,其根本宗旨就是要辨明是非、弄清黑白,做到对错分明、有错必纠、错到哪里就纠到哪里。只有这样才能既维护法律权威,彰显公平正义,又引导企业家敬畏法律,不踩红线,遵纪守法搞经营,合法合规谋发展。
有恒产者方有恒心。产权保护制度稳固,经济才能够行稳致远。顾雏军案再审改判再次说明产权保护的根本之策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只要运用好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制度,坚持有错必纠,审慎把握处理产权和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就一定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增强社会信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