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水生
乡村振兴战略的20字方针,是由2005年中央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20字方针升级而来。当时,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已由农业转变为非农产业,跨入工业反哺农业的阶段。2005年10月8日,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如果将社会主义新农村看作1.0版,那么美丽乡村建设就是升级后的2.0版。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努力建设美丽乡村”后,农业部办公厅随之发布了《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意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的系列行动。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指出,要通过美丽乡村建设,建设农民美好生活的家园。美丽乡村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相比,成效显著提高,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美丽乡村建设的主体发生了偏离,即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成了美丽乡村建设的主体;二是道路等硬件设施建设得到了高度关注,但对生产、生态、文化等领域的建设关注明显不足;三是美丽乡村建设模式单一化,如对于农村住房改造,多采用“穿衣戴帽”的方式,过度关注外观的统一,而忽视了民居的多样性。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及“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对比新农村建设的20字方针,可以发现,乡村振兴对新时期农村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在产业发展方面,从原来的生产发展提升到产业兴旺,要求从产业单一性到产业体系化的跨越,即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农民生活方面,从原来的生活宽裕提升到生活富裕,与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相统一;在生态建设方面,从原来的村容整洁提升到生态宜居,实现了从“外在美”向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内在美”的转变;在管理层面,从原来的管理民主提升到治理有效,更加注重治理效率。特别是将“生活富裕”放在最后,体现了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目的。
由此可以看出,乡村振兴战略与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一脉相承,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3.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