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自由,从来都不是容易的事

2019-11-22 03:14曹珂
意林彩版 2019年9期
关键词:大丰收陈氏柑橘

曹珂

前一阵荔枝的价格一度飙升到60元一斤,不少爱吃荔枝的人只能望着高高的价格,默默流下两行泪。不过,回头看看宋代的荔枝,内心多了一丝欣慰。

宋代著名书法家蔡襄所著的《荔枝谱》中记载。福建兴化军的陈紫荔枝“香气清远,色泽鲜紫,壳薄而平。瓤厚而莹,膜如桃花红,核如丁香母,剥之凝如水精,食之消如绎雪,其味之至,不可得而状也”。

如此美味的水果,人们根本等不及让它上市后才买来品尝,在它还未采摘前,很多慕名而来的人就已聚集起来等候在陈氏荔枝园外了。为了不至混乱,陈氏采取了很特殊的售卖方式:先将门关闭,买荔枝的人隔着墙将钱塞入门缝中,陈氏在门内,看塞人钱的多少来递出荔枝。

买家连价钱也不敢问,任由主人给多少荔枝,这充分说明陈紫荔枝的供不应求。尽管没有固定的价格,不过昂贵是肯定的。

相比之下,福建地区的其他荔枝价格也没有低到哪里去。宋神宗时,福建官方购买荔枝17万颗,一共花了十五万贯,平均下来一颗880余文。福建某沿海地区名为“皱玉”的荔枝,一颗就可以卖到100文。能吃上一口荔枝真的是奢侈了。

水果价格高,自然因为流通差。在柑橘成熟时期,一些官吏趁机从百姓那里搜刮勒索,以此来贿赂皇宫大臣。宋仁宗意识到此事的严重性,于是下诏禁止各地官员以贡为名来欺诈百姓。

但是这种现象仍然不能杜绝。到了南宋,更多的水果成为馈赠的礼品,当时的士大夫水果消费量增加,产地官吏还以高价买来并运至京城馈送近臣。

高价竞相购买提高了水果价格和运输入力价格,但是也有不少巧取豪夺的事情发生,让百姓深受其害。针对这一现象,宋高宗明确规定了处罚办法:水果的赠送人和收受人都要受罚;按贪赃罪来量刑;允许人们越级诉讼。

几年后,宋孝宗重申了禁止馈赠水果的原因:“在诸路果实成熟的时期,各个州郡上贡各类果品花费巨大,还会有额外的索取,已经成为一种风气。还有人假借贡奉的名义夺取百姓的利益,使得百姓以有土产为苦,封闭园林。”由此可见,南宋时期,果实馈赠之风已经严重阻碍了水果种植的发展,导致水果的流通价格过高。在水果价格扭曲的背景下,百姓想实现“水果自由”的难度可想而知。

荔枝吃不起?没关系,一些普通水果的价格还是很亲民的,尤其是在大丰收的时候。

在北宋中期,太湖流域产橘的山中,每100斤橘为一笼,按质量或者行情,每斤的价格在7~15文。南宋时期,柑橘的价格曾更加便宜,有禅僧云:“今年柑子熟,一颗一文。”一文钱就可以买一颗柑橘,普通的百姓也能够接受。

可见,到了大丰收的时候,原产地的水果自然供大于求,水果的价格就下降了许多。

在北宋都城开封一个普通家庭维持生活的最低费用约是每天20文,相对来说。每日几文钱的普通水果还是可以负担的。

从价格上来说,宋代的一般家庭可以负担一些普通水果的费用,实现相对的“水果自由”。当然,那些名贵的水果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还是望而却步,只有少数人可以享用了。

其实,“水果自由”的焦虑本不必有,若是荔枝吃不起,那就去市场转转,总有买得起的水果。马斯洛需求理论都是从低向高走的,低梯度需求还没满足,谁会去考虑高阶段的享受性需求?不同消费人群依据自己的经济能力选择要购买的商品,只要量力而行,該有的自由你仍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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