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桂财政收支比较及政策启示研究

2019-11-22 14:55王璟谛
广西民族研究 2019年4期
关键词:财政支出财政收入

【摘 要】广西和贵州同处西部地区,自然禀赋和社会发展状况有着众多相近之处。从历史数据看,贵州经济社会大部分指标落后于广西,但近年来贵州省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与广西差距逐渐缩小并呈赶超之势。具体体现在财政领域,两省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规模从改革开放初期的2倍左右差距缩小到相近水平;两省区状况是西部地区财政状况趋同的典型样本,其形成过程及经验非常值得研究和探索。基于1994—2016年广西和贵州两民族省区地方财政收支情况的对比分析,并探索2007年以来两民族省区财政收支及经济发展重要指标的相关变化和优劣所在,寻找两民族省区发展的规律性,并总结贵州近年来发展经济的先进经验,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提供实践经验及现实启示。

【关键词】民族省区;财政支出;财政收入;区域比较

【作 者】王璟谛,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博士研究生,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库支付局综合处副处长。北京,100081。

【中图分类号】F127.8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19)04-0124-012

一、引 言

民族地区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财政是地方政府职责的履行和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的强大保障,先进的财政理念和制度对促进民族地区发展起着基础性和支柱性作用。地区财政收支结构包括财政收入结构[1][2]和财政支出结构[3]两方面,是地方政府对该区域经济社会施政重点以及发展定位方向的主要体现[4]。地方财政收支水平反映地方政府直接掌握和支配的财力规模,其高低主要取决于社会經济发展水平、收支结构影响[4]、财政制度设计等因素。由于自然资源禀赋、贫困人口分布、历史发展进程、发展定位设计以及制度安排等原因,西部民族省区之间社会经济发展程度存在差异。为适应我国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而引致整个社会主要矛盾的根本转变,西部民族省区将着力提升财政收支效率,缩减地区之间地方财政收支差异,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并实现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差距的逐渐缩小,进而有效缓解地方财政非平衡中地方财政自身不平衡和地方财政横向不平衡存在的交互影响。[5]受传统财政分权管理体制影响,西部民族省区地方财政存在自身不平衡,财政收入分权与地方支出分权之间存在一定缺口。虽然西部民族省区都拥有国家对民族地区扶持和照顾的发展政策,并采用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政策有效缩减区域间可支配收入差距;但地方财政横向不平衡发展难题仍待破解,特别是地方财政支出的不平衡发展程度仍然较高。贵州省(省份简称为黔,以下简称“贵州”)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省份简称为桂,以下简称“广西”)处于我国西南腹地,广西是民族自治区,贵州是少数民族较多省份,两者同属于民族8省区,同享民族地区政策。贵州区划面积为广西的74%,常住人口为广西的73.5%,两省省界相接,山水相连,习俗相近,大部分地方同属“老、少、边、山、穷”地区,地形地貌同为“八山一水一分田”,自然禀赋和社会状况有着众多相同或相近之处。广西的历史基础优于贵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也长期处于领先地位,然而近年来,两者差距逐渐缩小,贵州财政经济对广西不断追赶,逐渐接近或超过广西。GDP方面,1994—2016年贵州相当于广西的比重由42.2%上升至64.3%;财政收入方面,比重由50%上升至100.3%;财政支出方面,比重由62%上升至95.9%。贵州以更少的区划面积、GDP和人口实现与广西相近的财政收支规模,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为我国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经验。对比广西和贵州两个民族地区的情况,研究和学习先进经验,取长补短,精准发力,可为加快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提供决策参考,对于推进我国民族省区财政改革也具有借鉴意义。

二、广西和贵州两民族省区财政收支的对比分析

(一)广西和贵州两民族省区财政收入对比

财政收入是财政支出的直接来源,是发挥财政支出拉动经济增长、提高就业和创造税收良性循环的基础。一般公共财政收入是地方政府能自由安排的财力,主要由当地经济发展及经济的税收贡献度决定,与地方财政汲取能力大小直接相关。自1994年国家实施分税制改革以来,广西和贵州地方财政收入总量迅速扩大,均呈现出“稳定上升-加速提升-基本稳定”的格局,虽然广西有着贵州2倍的体量,但贵州增速明显快于广西,逐渐缩小与广西规模差距,并达到与广西相当的水平。两民族省区的收入规模及增幅的对比简明情况如图1所示。

1994—2016年的22年间,广西地方财政收入由62亿元增加至1556亿元,增长了25倍,年均增速15.8%;贵州地方财政收入由31亿元增加至1561亿元,增长了50倍,年均增速19.5%。广西地方财政收入总体高于贵州,但贵州增速优势明显,分税制改革以来的22年中,贵州仅有5年增速落后于广西。2002年是两民族省区财政收入增长的分水岭。2002年以前广西两省财政收入年均增长基本相当,2002年以后贵州的增长明显加快。2002—2016年的15年间,贵州仅有两年财政收入增速略低于广西。从人均财政收入水平看,在2011年以前的大部分年份广西高于贵州,从2011年起则均低于贵州的人均平均水平,且差距逐年拉大。

财政收入体量增长几个重要节点上,贵州表现突出。广西和贵州公共财政收入规模首次突破100亿元大关的时间分别为1998年和2001年,贵州落后3年时间,到2012年两民族省区同步突破1000亿元大关,分别为1166亿元和1014亿元,相关于即从百亿大关跨越千亿大关,贵州比广西少花3年时间,并于2016年的收入规模首度超过广西,实现历史性跨越。贵州以更小的区划面积、更少的GDP和更少常住人口创造更多的财政收入,实现财政收支相对的良性互动,可以清楚反映目前贵州财政收入增长潜力更大,财政收入发展形势好于广西。

财政收入结构与质量方面,两省区均存在非税收入占比过高造成收入质量不高的问题,但贵州总体优于广西。长期以来,民族省区受收入结构不合理、税收增长相对较慢、收入预算管理的约束等因素影响,非税收入成为弥补收入缺口的重要手段,长期存在非税占一般收入比重过高的问题。然而非税收入不同于税收,基本有指定的用途,进而影响到财政支出的统筹安排,影响收入和支出有效衔接,制约财政调控经济增长的功能发挥,且利用非税收入弥补财政收入不足,客观上会导致经济顺周期调节的问题。[3]1998—2016年,广西和贵州的非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均非常高(均在20%以上,均高于全国同期平均水平10—15个百分点)。两民族省区非税占比相对较高,财政收入结构不科学的问题均比较突出。与贵州相比,广西的非税占比过高的问题则更为突出,2004年来连续12年超过30%,连续20年高于同期全国各省平均水平10%以上。

(二)广西和贵州两民族省区财政支出对比

近十多年以来,我国财政改革的主要方向由收入制度调整转向支出管理和支出政策的不断完善。就国家治理现代化来说,财政具有刺激经济增长或稳定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抑制通货膨胀等宏观经济职能,就地方区域治理来看,财政对于地方稳定经济增长、提高就业发挥重要作用,并为提高地区基本服务均等化、推进民生事业提供有力保障,可见这些职能的实现主要指财政支出,两省区财政支出的比较情况主要体现在:

一是两省财政支出规模增速较快。2016年,广西和贵州省区财政支出规模分别为4442亿元和4262亿元,分别相当于两地1994年的125亿元和77亿元的36倍和55倍。2008年两民族省区支出规模同时跃上千亿元大关,分别为1297亿元和1049亿元,此后两省区支出规模增长明显加快,平均每3年突破一个千亿元大关。

二是贵州支出年均增长水平高于广西,且支出的增长幅度相对均衡。由于广西地域更广、人口更多等因素,广西财政支出规模总体高于贵州(仅2014年贵州略高),但贵州保持更快增速,2014年起贵州支出水平赶上并超过广西。分税制改革至西部大开发政策实施前后,贵州财政支出总体增速小幅领先,2004年是两省区支出水平差异的分水岭,从2004年起贵州支出增幅大部分年份超越广西且差距呈逐年拉大的趋势。广西经济发展、区划面积和常住人口远超贵州,但财政支出规模落后于贵州,支出强度明显不足。

此外,广西财政支出增幅起伏更为剧烈,离散程度明显更高,贵州财政支出增幅起伏相对平缓,具有更加均衡的特点,更加利于经济的平稳发展。图2简明地反映了两省区的支出规模及增幅的对比情况。

三是两省财政自给率偏低且呈下降态势,但贵州财政自给率较广西有一定改善(见图3)。全国8个民族省区的财政自给能力都不高,严重依赖中央补助,广西和贵州也是如此。广西财政自给率总体高于贵州,但两省区均呈下降趋势。分阶段看,1994年起贵州财政自给率一直低于50%,2001年起降低至40%以下并继续降低,2009年达到历史低点30.6%,2010年起有所回升,逐渐接近40%;1994—2001年广西财政自给率基本处于50%—60%的区间,2002—2007年处于40%—50%的区间,2008年以后40%左右摆动,近两年广西财政自给率被贵州赶上并反超。

四是2004年起广西人均支出水平一直低于贵州,且差距不断加大。人均财政支出水平是各地提供公共品的重要指标,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最重要保证,人均财政支出标准偏低将影响地方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两民族省区人均支出长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978—2016年广西和贵州人均财政支出年均增长分别为14.1%和15.8%,贵州高了1.7个百分点。其中第一阶段年均人均财政支出增幅,广西为10.1%,贵州为10%,仅快于贵州0.1个百分点;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贵州人均财政支出水平分别高于广西2.3个百分点和2.4个百分点。1994年、2002年和2016年人均财政支出水平贵州相当于广西的水平分别为80.0%、94.9%和130.6%。2004年以前,大部分年份广西的人均支出水平高于贵州,2004年起则贵州的人均支出水平一直高于广西,且差距越来越大。广西人均财政支出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且是截至2016年全国唯一未突破万元的自治区。

三、中央对广西和贵州两省区的转移支付政策存在较大差异

从我国财政实践看,民族地区的财政支出来源除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地方债务收入外,还包括中央补助地方收入。中央补助地方收入是落实中央战略意图、保障地方行政运行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主要资金来源。1994年到2016年,中央对广西和贵州补助收入累計分别为17533亿元和17456亿元,相差仅77亿元。特别是分税制改革以来的23年中,贵州中央补助收入有8年超过广西,展和财政收入的变化(见表1)。其中,返还性收入是中央分税制改革遵循交多返多的原则,鼓励发展经济和肯定税收努力程度,维护纵向公平的制度,从2007—2016年中央对两省区的税收返还情况看,广西总体保持着一定的优势,反映出分税制税收返还政策结果及广西经济发展的情况;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是中央均衡地区间财政收入能力差距维护横向公平的制度,采用因素法和标准支出法计算,从2007—2016年中央对两省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情况看,广西虽保持着高出6%的优势,但远低于常住人口(高出36%)和区划面积(高出35%)的比例;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更多体现中央调控意图和投资偏好的制度,未采用前2种规范的计算方法,导致非制度因素较大;从2007—2016年中央对两省区的专项转移支付情况看,广西已经不具备明显优势,2014年得到的转移支付收入仅相当于贵州的64.4%。总体上看,2007—2012年,中央给广西与贵州的中央资金补助(以上三项合计)对比均1.04倍以上,但若扣除税收返还则低1.00倍,2013年起则一直低于1.00,若扣除税收返还则更低。从人均中央补助收入分析看,从1997年起贵州一直超过广西,并呈拉大差距的趋势。从转移支付政策看,与中央均衡地方财力助推地方经济发展缩小差距,培育两增长极的目标存在一定的背离。充足的中央补助收入为贵州加大基本公共服务和重大项目建设注入强大动力,也反映出贵州在争取中央资金支持领域更有成效,将中央支持地方发展的文件精神转化成中央发展战略、发展项目和投资发展资金方面更加务实。

广西与贵州同属 “老、少、边、山、穷”于一体的省区,贫困人口规模均排全国前列,经济社会后发展欠发达仍将持续较长时期,在较长一段时间财政支出仍必须以中央补助收入为主要来源。由于广西区划面积、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少数民族人口和贫困人口均多贵州1.25倍以上,人均耕地面积仅相当于贵州78.4%,多出沿边沿海需承担稳边固边等代理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客观上广西财政支出应当相对要明显高一些,由于历史原因和当前政策的不完善造成中央补助广西的人均财政转移支付收入偏低,自身经济发展水平及经济发展的财政收入贡献度还不高,制约广西财政支出水平提高,进而限制经济发展快速发展,不利于两省区平衡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民族地区治理现代化的实现。

四、广西和贵州两民族省区财政经济发展比较分析

(一)广西和贵州两民族省区经济发展存在差别

经济增长是财政收入的源泉,财政收入转化为财政支出后,又会促进经济发展。因此,经济发展质量与财政收支情况密不可分。

广西GDP规模比贵州一直保持着压倒性优势,但贵州在后期发展速度上较快,展现了后发优势(见图4)。广西1994年实现了GDP跃上千亿元大关,比贵州(2001年实现)早7年,而GDP跃上万亿元大关的情况,广西在2011年实现,早贵州4年。西部大开发是两省区经济发展重要节点,1994—2002年广西、贵州的GDP名义增长率分别为14.2%和14.6%,两省基本持平;2002—2016年分别为16%和18.2%,贵州明显高于广西,且明显高于全国平均14.7%的水平。1994—2016年贵州GDP规模相当于广西的比例从42.2%升至64.3%,比例上升明显。

两省区人均GDP的走势与GDP总量基本一致,其差距越来越小。1994年贵州人均GDP规模相当于广西的54.9%,2002年升至61.9%,2016年则为87.5%。而从人均GDP增长情况看,贵州是从2002年后才快于广西。1994—2002年广西贵族两民族省区的人均GDP名义增长率分别为13%和12.9%,两民族省区差异不大,且均低于全国15.4%的平均水平;2002—2016年分别为15.9%和18.7%,均高于全国14%的平均水平,贵州的人均GDP增速明显加快。

从其他经济指标的历史数据看,广西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零售总额、年末贷款余额总额的规模在大部分年份均明显高于贵州,进出口总额长期低于贵州并被贵州拉开差距。从这些经济指标增速看,广西均低于贵州。人均指标方面,2002年以前除人均进出口贵州优于广西外,其他财经指标广西均优于贵州;2002年以后,贵州进出口和年末贷款余额人均水平先后超过广西,人均GDP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接近广西。俗话说,要致富先修路。贵州的交通基础设施增长和运输能力大幅度提升,“云上”合力实体运力对贵州经济发展发挥较大的支撑作用。据统计,2016年年末贵州铁路里程3269.70公里,比上年末增加459.70公里,其中高速铁路通车里程834.80公里,增加274.80公里。同期末,公路通车里程19.15万公里是广西的1.6倍,其中高速公路通车里程5434.41公里,是广西的1.18倍,等外公路通车里程5.94万公里,是广西的5.1倍。总体来看,近年来贵州的进出口呈现良性发展态势,强有力地加大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为贵州GDP的快速增长提供良好支撑。

(二)广西和贵州两省区经济发展对财政收入影响分析

贵州以广西六成的GDP创造与广西相当的财政收入,并呈现出较高的收入质量,与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优化、重点税源企业发展等经济因素密不可分。

1.相对于广西,贵州对财政收入贡献度高的产业发展良好。从三次产业的税收贡献度看,第三产业最高、第二产业次之,第一产业税收由于取消农业四税趋于零。从产业结构看,1994年广西三次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26.9%、37.8%、31.8%,贵州为35%、37.1%、27.9%,此时贵州以农业为主导。

2002年,广西三次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23.9%、33.6%、42.6%,贵州为22.6%、38.8%、38.6%。2016年,广西三次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15.3%、45%、39.6%,贵州为15.7%、39.5%、44.7%,同期全国平均為8.6%、39.8%、51.6%。从产业结构调整情况看,虽然广西先于贵州实现产业结构升级转型,但贵州转型升级的速度优于广西,特别是贵州三次产业增加值从2007年起一直保持40%以上,“一二三”产业结构平稳升级转型,相对广西的产业结构更为优化,单位GDP财政收入贡献度更高的第三产业比重高于广西5.1个百分点,为组织税收提供稳定的来源(见图5、图6)。

2.贵州拥有较强的支柱产业,较为成功的培植重点税源。贵州二次产业中白酒烟草、煤炭业和电力三大税负较高的重点税源行业发展迅速,2011—2016年的5年间,三大行业增加值即从1061亿元提高到2194亿元,实现翻倍增长。贵州重点培植的以“贵州茅台”为龙头的白酒行业,已于2015年超过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成为贵州的第一行业。电子信息产业增长较快,以大数据为引领的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迅速,2016年全省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加值93.38亿元,是2011年的8.9倍,近5年年均增长46.7%。贵州网络强省战略得当,大数据引领的电子信息产业加快现代农业、制造业、金融业和旅游业等产业融合发展,拉伸产业的价值链,促使旅游业等服务业呈“井喷”式增长,有效地提高单位GDP的税收贡献,为地方GDP仍远小广西的情况下实现地方财政收入超过广西提供坚实保障,逐步实现财政支出→GDP→财政收入→财政支出的良性循环(见图7)。

3.贵州的中心城市引领带动作用发挥较好。根据非均衡发展理论,中心城市是区域发展的增长极,它通过和区域的互动作用,实现各种要素与资源的最优配置,带动城市—区域共同体的发展。贵阳和南宁分别是贵州和广西的省会中心城市,在作用发挥效果的层面,贵阳优于南宁。贵阳市从1996年起连续20年GDP占全省GDP总量均在23%以上,平均比同期南宁市GDP占广西的比重高出6个百分点以上,充分发挥引领带动全省发展的作用。近年来贵阳市围绕以大数据引领经济转型升级,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进大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推动形成传统产业加快转型、新兴产业迅速成长,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蓬勃发展的产业格局。从2012年到2016年,贵阳市生产总值从1700.3亿元增至3157.7亿元,经济增速连续4年位居全国省会城市第一,2016年增加值总量比南宁(3073亿元)多出85亿元,多项主要指标增速在全国省会城市中连续排名第一。

省会中心城市的经济增长有力带动财政收入的提高。1994年,贵阳市GDP占贵州比重为18.9%,比南宁市占广西的比重高2.8个百分点,相应的,贵阳市财政收入占比为20.7%,比南宁市3.4个百分点。2002年,贵阳市GDP占比为27.1%,比南宁市高10.1个百分点,贵阳市财政收入占比上升至30.5%,比南宁市高13.8个百分点。2016年,贵阳市GDP占比为26.9%,比南宁市高10.1个百分点,贵阳市财政收入占比为23.5%,比南宁市高3.4个百分点。贵阳GDP和财政收入的城市占全省比重远高于南宁,体现贵阳中心城市功能建设的非均衡发展较为成功,对全省经济和财政发展发挥显著带动作用。

(三)广西和贵州两民族省区财政支出对GDP影响分析

广西与贵州相近规模的财政支出,作用于贵州1.5倍的GDP,体现了较高的支出效率;但贵州财政支出对经济支持也有明显优势,近年来贵州连续7年GDP增速在全国排前3名。

财政支出是经济发展“稳定器”,对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财政支出按经济性质分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其中购买性支出直接对市场经济起作用,通过购买市场的商品和服务形成支出,直接影响到社会生产(劳务提供)、就业和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平衡,并对收入分配产生间接影响。按照功能科目分类来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一般公共服务、教育、卫生、社保等共8项功能科目的支出,简称“民生八项支出”,直接影响到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的核算,进而影响到第三产业增加值和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农林水和交通支出也是购买性支出的范畴,对经济增长起到正向拉动作用。

财政支出体现为乘数效应。根据《我国财政支出对经济增长的乘数效应分析》[6],我国财政政策长期乘数约为4.99,短期乘数约为2.13。[4]根据同样方法进行计算,广西和贵州财政支出长期乘数分别为4.0和2.5,体现出广西财政支出撬动经济增长的作用较为明显。

从财政支出占GDP比重看,1978—2016年全国、广西和贵州财政支出占GDP比重总体呈先降后升的“U”形发展态势,但贵州从1985年起开始明显高于全国平均和广西,广西则一直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两省区人均财政支出占人均GDP的比重也有类似情况,反映广西财政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更高,也反映出贵州长期加大财政投入强度以拉动经济发展的政策意图(见图8)。

自2002年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以来,贵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财政支出规模相当GDP的比例,一直高于25%,2010年以来更高于35%,对当地经济发展发挥了正向拉动作用,带动贵州经济快速增长。近年来贵州不断加大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信息科学技术产业的投入力度,促使贵州有效突破地理位置和资源制约的瓶颈,实现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全面发展。

五、广西和贵州两民族省区财政管理理念和资金使用绩效的比较分析

(一)广西和贵州两省区利用财政撬动金融资本力度存在差异

一是贵州“杠杆撬动”,充分利用金融服务经济发展。由于广西的经济体量明显大于贵州,所以年末贷款余额广西一直高于贵州,但贵州更加注重充分发挥金融助力经济社会发展。2002年(西部大开发实施以来)开始贵州人均贷款余额达到广西人均水平的90%以上,并于2013年开始连续4年超过广西。二是贵州“负债前行”,注重用好债券这个财政金融结合产品,争取多发债券成效显著,降低了运行成本同时注入市场运行资本金。从债务限额管理方面看,2015年财政部核定贵州债务限额为9199亿元(近万亿元),同期核定广西债务限额为4805亿元,刚好超过贵州的一半;2017年财政部核定贵州债务限额为9276.5亿元,债务余额8607.15亿元,同期核定广西债务限额为5312.8亿元,债务余额4836.72亿元,虽然增长较快,但与贵州相比差距巨大。从政府债务利息和债券发行费用方面看,2015年贵州政府债务利息和债券发行费支出24.1亿元,广西为17.3亿元,相差6.8亿元,2016年贵州政府债务利息和债券发行费支出77.6亿元,广西为57.5亿元,相差20.1亿元,考虑到付息支出直接和间接撬动金融资本的金融乘数效应和财政支出乘数效应后,对经济发展影响明显。三是贵州“搭借东风”,用好中央扶贫攻坚的政策,获得首个国家批准省级扶贫攻坚投资基金3000亿元。贵州顺应中央扶贫攻坚的政治要求,以财政资金300亿元撬动金融资本(含社会资本)2700亿元投资扶贫产业和地方经济发展,为交通基础设施、教育医疗、产业扶贫、易地搬迁等筹集大量资金,保障城乡基础设施的投入,为贵州跨越发展提供全面有力的支撑。四是贵州“敢于创新”,创新财政投融资方式,用好财政存款资源和贴息手段,将财政性存款存放到定向扶持中小企业和现代农业发展的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产业化发展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贷款项目并给予一定比例贴息,实现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又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并取得较好成效。

(二)优化财政分权,强化县域经济发展方面的差异

贵州注重加大县级财政支出占比。一是随着事权的下放和财力的下沉,两省区县级财政支出均呈上升趋势,比重逐年增加,但贵州县乡级支出占比长期超越广西,更有利于县域经济发展。2007—2016年广西贵州分县级财政支出占比明显高于省级和地市级,贵州的县级支出平均高出广西6个百分点。二是分地市级支出水平比较,贵州地市级财政支出明显低于广西,有利于减少中间环节的支出摩擦提高支出效率。三是分省本级支出水平比较,两民族省区均呈下降趋势,但贵州省级财政支出占比总体高于广西,且保持在20%以上,有利于全省范围内的宏观调控,加大省级重大项目的支撑。根据财政分权理论,马斯格雷夫认为财政分权要根据不同地区公众的偏好不同调整财政职能,对省级政府具有调控地区间经济社会稳定均衡发展的职责,应承担收入分配、稳定和发展经济的职能,县级政府更了解当地居民需求和偏好,适合承担更多的资源配置职能,以提供相应的公共产品,尤其是民族地区的基层有较多特殊性,相应地增加县级的事权和支出责任,能够减少“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实现财政支出分权与公共职能匹配的优化。如當前举全党全国之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主要是县级在“精准脱贫”,也只有县级才能做到精准帮扶。可见,贵州分级财政支出结构具有“小中间大两头”的特点,有利于提高财政支出精准度和绩效性(见图9)。

与分级财政支出相适应,贵州更加注重县级财政收入留成提高。目前两民族省区的县级财政收入均呈上升趋势,但贵州财政收入安排给县级的占比大比例超过广西,有利于激励县域经济发展。2007-2016年贵州分县级财政收入占比最高达到61.6%,明显高于广西县级平均14个百分点,贵州省本级和地市级分别低于广西4和10个百分点,与其分县级财政支出占比相协调,及时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财力保障,有利于县级政府主动灵活的组织经济建设和国家扩权强县政策的落实(见图10)。

六、贵州省财政经济改革发展的启示

当前,党中央给广西发展作出准确科学的定位,赋予广西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海陆大通道、打造西南中南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形成二十一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的“三大定位”,对广西发展提出“扎实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扎实推进现代特色农业建设,扎实推进民生建设和脱贫攻坚,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扎实建设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推动广西各项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明确要求和寄予厚望。尽管目前广西在经济发展体量上相对贵州仍有一定优势,但是贵州与广西作为区划面积、地理位置和生态资源等发展条件相似、特点相近、地域相连和同为欠发达后发展的民族自治地方,扶贫攻坚的任务都很重,均有生态立区(省)的发展理念;但贵州改革传统的财政经济发展理念,积极发挥财政拉动经济增长的职能作用,并实现连续7年GDP位列全国前3名,进而提供更多的税收支撑加大财政支出,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并形成良性循环,这其中有许多值得广西学习和借鉴的地方。

(一)化中央政策为资金投放,实现民族地区的差别化发展。广西要学习贵州将政策转化为真金白银的经验,积极将中央扶持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意图转化为可落地可实施的具体重大项目并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将中央给予广西的政策,重点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的发展的要求、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若干意见》(国发〔2009〕42号)条款细化为可落地可操作的政策,争取中央的理解和中央财政更大的支持,争取将政策转化为支持广西发展项目建设的财政资金投入,以提高广西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让少数民族群众对国家改革发展有更大的获得感,实现固疆稳边,为内地稳定发展作贡献;积极主动研究民族地区执行党和国家政策的自主权和财政自治权,学透用活用足中央政策和国家法律(包括《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权力;主动研究广西重大问题和财税政策的相互影响等前瞻性问题,提出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实行差别化民族自治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努力实现给予广西更大支持与广西为全国发展作更大贡献相统一。

(二)以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契机,实现中央财力补助的较大增长。广西的可用财力有50%以上来自中央的转移收入,在较长一个时期,广西必须将争取中央支持视同发展地方经济同等重要。地方党委政府带领各个业务部门加大向中央各部(委)的汇报争取力度,扭转近年来中央对广西转移支付尤其是专项转移支付持续下降的问题,争取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有较大改观,发挥财政支出拉动经济发展的作用;力争提高“人口”要素的分配比重,增加少数民族总人口、人均财力等测算因素,尤其是贫困人口的占比,以有效提高中央的财力补助;在中央提高人均转移支付水平的支持下,通过加大财政支出强度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据统计,广西获得中央财力补助不仅低于贵州,也低于大部分民族省区。2017年,广西少数民族人口占民族8省少数民族人口的24.6%,占全国15.9%,但从总量看,2011—2017年广西享受的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占民族8省区总额的15.5%—16.9%之间,占全国总额的比重在13.0%—14.1%之间,均低于少数民族人口的占比;从人均数上看,2017年广西人均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按常住人口)仅为204.42元,仅相当于民族8省区人均值的68.6%,在民族8省区中排倒数第二。可见,当前在落实中央脱贫攻坚重大战略部署情况下,可以争取中央对广西全域进行支持。

(三)持续推进财政改革,支持重点发展领域。一是改革科学安排财政分权,优化支出结构。实现事权、财权和支出责任的匹配,进一步优化财政收支分级体制安排既促进中心城市加快发展,又稳固县域经济发展为重点夯实基层财政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基础。二是充分运用好财政撬动金融的杠杆作用拉动经济增长,学习贵州敢为人先的精神,最大限度地管理好债务和基金,放大财政资金乘数效应并有效撬动金融社会资本,打好“信息现代化”和“绿色生态化”两套组合拳。统筹做大做强传统产业和支持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围绕南宁市打造数字经济核心基地,以柳州、桂林等城市为重点建设特色产业数字化示范区,建设桂东承接发展区和沿海沿边开放发展区为方向,全面实施大数据经济战略突破经济发展瓶颈,引领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全域生态文化旅游跨界跨行业发展等;进一步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布局,做大三产,做强一产二产,融合一二三产,培育重点税源行业和品牌产业,提高财政收入汲取能力,实现财政收支的良性互动。三是借举国扶贫攻坚之势全力补齐域内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全面提升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全面补强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市市通高铁、县县通高速”,完成西江黄金水道建设,为产业发展提供路径保障;进一步加大对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方面的支持力度,争取将国家重点学科教育项目、“双一流”学校和学科建设放到广西;提高区域内包括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和社会保障水平,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形成辐射东盟、服务国家战略人才支撑小高地。

(四)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好广西对外开放发展。广西是我国唯一与东盟国家陆海相连的省区,充分发挥广西沿海、沿边、沿江的区位优势,是落实好“三大定位”和中央赋予广西国际区域合作、江海联动培育沿海增长新一极重要使命的基本途径,既是广西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中央对外开放“一带一路”重要战略意图,具有重要的政治意義和经济发展意义。做好做深向海、向边发展的文章,以中国—东盟峰会为重点搭建更多面向全球的高端、稳定开放合作的交流平台,创新并建设更多中国—东盟国家产业园区和东盟国家与中国合作建设区(即“两国双园”国际园区合作新模式)、落实落细国务院批复的《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2015—2025年》政策;因地制宜地在沿边沿海地区构建东盟国际区域经济特区,与广东、海南深度协同发展北部湾城市群,实现对内对外的全面开放合作。

参考文献:

[1] 赵健.优化财政收入结构问题研究[J].财政研究,2008(5).

[2] 刘明慧,党立斌.地方财政收入的合意性——基于结构视角的分析[J].宏观经济研究,2014(8).

[3] 贾俊雪,郭庆旺.市场权力、财政支出结构与最优财政货币政策[J].经济研究,2010(4).

[4] 李耀华,杨佩卿,姚慧琴.中国式财政分权下地方政府收入结构偏向分析[J].人文杂志,2018(8).

[5] 李建军,王德祥.经济开放与地方财政收支非平衡——基于中国省际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1).

[6] 陈建宝,戴平生.我国财政支出对经济增长的乘数效应分析[J].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5).

﹝责任编辑:陈家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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